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hu99.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花朵消失在时光机场》 作者:韩寒 等 正文 第1节:北京时间 韩寒男,1982年生。获得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80后"代表人物之一,现居北京。著有《三重门》、《零下一度》、《毒》、《像少年啦飞驰》、《长安乱》、《韩寒五年》。现为上海大众333车队职业赛车手。我在上海和北京之间来来去去无数次,有一次从北京回上海是为了去看全国汽车拉力赛上海站的比赛,不过比赛都是上午八九点开始的,所以我在床上艰苦地思考了两天要不要起床,以后决定还是睡觉好,因为拉力赛年年有。于是睡了两天又回北京了。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呢。我记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其实我一直觉得一个城市里面的人本来不具备什么真正的特色,比如上海人也有很多大方的,北京人也有很多小气的,所谓的上海只有漂亮的城市而没有文化这种说法也八成是北京人想出来的。因为一个城市发展得美丽与否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而有没有文化这样的东西就不是旅游一次就能知道的,所以先是一些可能连去都没有去过上海的人写几篇文章说上海没有文化,然后你说上海没有文化,他说上海没有文化,所有外地人就都觉得上海没有文化了。而北京之所以让很多人觉得有文化,也是这个原因。这不是给上海人说好话,因为的确很多上海人让人看一眼或者同他说一句话就会让人萌生把他揍一顿的想法,但是在有没有文化这个问题上上海人的确显得很无辜。而北京之所以给人一种有文化的感觉是因为北京人爱吹牛,在北京打车就感觉前面开车的不是司机,而是成天在街上逛来逛去找人吹牛的,而艺术很大程度上也是吹牛吹出来的,所以两者一拍即合,就给人感觉北京到处都是艺术家。而真正在北京有所成就的,上前一打听,都是外地人。不过北京破也有破的好处,比如说在上海我从来不愁半夜两点买不到东西,但是在北京如果没有车或者不打算跑长途的话,最好还是在白天备足粮食。或者一到吃晚饭的时候突然会出现很多军车在街上飞驰,拉着警报大喊前面的车靠边,反正我在别的城市里从来没见过还有急着吃饭急成这样的,不过幸亏北京的路极其颠簸,这就意味着越快就越受罪,而那些车走的路恰恰是平时大车走的路,所以最颠,这也让同样急着去吃饭但没有权力为了吃饭而违章的人看着心里很舒服。不过北京的路的确是天下的奇观,我在看台湾杂志的时候经常看见台北人对台北公路的抱怨,其实这还是说明台湾人见识太少,来首都开一次车,回去保证觉得台北的路都平得像F1的赛道似的。但是台湾人看问题还是很客观的,因为所有抱怨的人都指出,虽然路有很多都是坏的,但是不排除还有部分是很好的。虽然那些好路大部分都集中在市政府附近。北京最颠簸的路当推二环。这条路象征着新中国的一路发展,就两个字:坎坷。二环给人的感觉就是巴黎到莫斯科越野赛的一个分站。但是北京最近也出现了一些平的路,不过在那些平的路上常常会匪夷所思地冒出一个大坑,所以在北京看见法拉利,脑子里只能冒出三个字--颠死他。所以我就觉得这不像是一个有文化的城市修的路。反观上海,路倒是平很多,但是一旦修起路来却让人诧异不已。上海虽然一向宣称效率高,但是我见过一座桥修了半年的,而且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这座桥之小--小到造这个桥只花了两个月。我从上海住的地方到我父母这里要经过一条国道,这条国道常年大修,但是这条路却从来不见平整过。这里不是批评修路的人,他们非常勤奋,每次看见他们总是忙得大汗淋漓,就是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而已。但是我在上海没有见过不是越野车就会托底的路,而且是交通要道。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北京一直考虑要买一辆越野车。可能有文化的地方容易托底吧。 第2节:速度生活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我在北京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说完觉得自己很矛盾,文学这样的东西太复杂,不畅销了人家说你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太畅销了人家说看的人多的不是好东西。中国有不在少数的作家专家学者希望我写的东西再也没人看,因为他们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并且有不在少数的研究人员觉得《三重门》是本垃圾,理由是像这样用人物对话来凑字数的学生小说儿童文学没有文学价值,虽然我的书往往几十页不出现一句人物对话,要对话起来也不超过五句话。因为我觉得人有的时候说话很没有意思。所以我喜欢简单的东西。我刚刚来北京的时候,跟朋友们在街上开车开得飞快,我的一个开黄色改装车的朋友,是影响我们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一直能从我看来不可能过去或者过去会让后面的车骂的空档里穿过去,他在街上飞车很多年来没有追过别人的尾倒是被别人追过几次尾。另外有一辆宝马的Z3,为了不跟丢黄车,只能不顾撞坏保险杠要等三个月才能有货的风险,在街上拼命狂开,而且此人天生喜欢竞速,并不分对手等级,是辆面的或者夏利也要全身心投入。另外有一个本田的CRX,避震调得很矮,恨不能连个不到五度的坡都上不去,并且经常以托底为荣,最近又加入一个改装得很夸张的黄色捷达,此公财力不薄,但老婆怕他出去香车美人地风流所以不让他换车,所以天天琢磨着怎么样才能把自己的车开报废了。加上最近在广东私自装了一个尾翼,貌似莲花,造型婀娜,所以受到大家的嘲笑,不得不把心爱的莲花尾翼拆除,心中估计藏有一口恶气,加上他的"报废心理",所以在街上也是不顾后果,恨不能在路当中的隔离带上开。面对战斗力这样充足的朋友们,我是最辛苦的,因为我不认识北京的路,所以不得不在后面狂追,怕迷路。后来大年三十的时候,我在上海,一个朋友打电话说在街上开得也不快,但是有一个小赛欧和Z3挑衅,结果司机自己失控撞了护栏。朋友当时语气颤抖,尤其是他说到那个赛欧从那么宽的四环路上左边的护栏弹到右边,后又弹回来又弹到右边,总之感觉不像是个车而是个球的时候,激动得发誓以后在街上再也不超过一百二十。今年大家考虑要做一个车队,因为赛道上没有对头车,没有穿马路的人,而且凭借各自的能力赞助也很方便拉到,而且可以从此不在街上飞车。其实只要不超过一个人的控制范围什么速度都没有关系。而且任何人在街上都是新手。所以还是赛道上事情简单,快慢分明。不像文学,只是一个非常自恋的人去满足一些有自恋倾向的人罢了。 第3节:失落的名誉1 杨哲男,现就读于北京中央戏剧学院影视编导专业。曾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曾出版过《放飞》、《没有翅膀的天使》和《杨哲"主义"》等书。前段时间听说了一个简直是有点可怕的言论。说为什么中国第六代导演拍摄出来的边缘题材的电影总是能在外国的电影节获奖,这背地里有阴谋。一些心地大大的坏的好莱坞制片商,为了阻碍中国商业电影发展,不让中国的电影和他们竞争,所以暗中拿出一点点钱,以电影节为手段,贿赂那些迫切需要得到承认的中国年轻导演们,使他们相信,边缘题材的东西是最有可能得奖的,是最有艺术价值的东西。于是这些年轻的导演们,包括他们的后辈,为了得奖,不停地复制着边缘电影。于是,中国遍地都是边缘电影。而主流的商业电影则参与者寥寥,最后,商业电影的市场被好莱坞的伙计们去给占领了。还据说,老谋子和陈大师都是看清了帝国鬼子的居心才勇敢地挑起拯救民族电影的大旗开始一门心思拍商业片的。有艺术工作者批评老谋子这样做是越老越没有追求,他一定没发现老谋子的脑门又大又亮跟探照灯似的,即便茫茫黑夜老谋子也是肯定能分得清方向找得到自己要走的路的。反倒是年轻人,太过追求什么,反而容易被人拍拍马屁,引入歧途。外国电影节对中国电影人的误导是真实存在着的。我在一所艺术院校学电影导演,我关心我的就业和前途。前辈们跟我们提到的最多的混出来的途径是,找一个特别的,或者说稀奇古怪的题材,去拍个东西,花多少时间多少钱倾家荡产都可以,死磕,然后拍完了托哪个哪个海外的朋友,偷偷把胶片乘小船运出去,参加个电影节,反正全世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多个电影节呢,总会蒙中一个这奖那奖的,然后你就算混出来了,圈里边也就认识你了。举例,张元、贾樟柯一类的就是这么脑袋瓜子贴金,闪闪发光为大家所瞩目的。真正认识到这句话,是在我们学校门口的一家酒吧里,那家酒吧常年标榜自己支持民族影视作品,挂在门口一张大海报,进进出出的人都会留意一下。海报上有一张娃娃的脸,龇着牙咧着嘴在向过往的行人微笑,只是这微笑看起来不但怪异,简直是有些毛骨悚然,因为这是一个脑瘫的孩子脸上的微笑。这个海报是一部拍摄脑瘫题材的纪录片的海报,海报的一角密密麻麻地写着一堆这个那个电影节的获奖记录。明白了吗?这才是得到电影节大奖的捷径。用被拍摄者的痛苦换取观众的同情。脑瘫被人拍完了,没关系,我们中国残疾人多着呢,还有什么腿瘫,胳膊瘫,脖子以下都瘫的人呢,广袤的中华大地上不怕找不出些可怜的,让人见着就落泪的东西。中国人的痛苦拿出来给外国人看肯定能吓他们一哆嗦,不怕不给他们带来刺激,那远比炸几座大楼飞机带来的刺激强多了。光看火暴的爆炸场面都腻了,心灵上的冲击才能称得上过瘾。也正好让这些老外们感觉一下自己生活的世界是多么幸福,没准这样老外心里边一开心,还能多给我们几个奖呢。相对于外国电影节的误导,中国有些不争气的电影人对此是求之不得。变相的以揭自己人民的伤疤,换取电影节观众的同情,来取得个人的成功。这帮人在电影节上出了名,回国后,开始有人给这些所谓名人的家伙投钱拍商业片了。但是装深沉、装痛苦的毛病还是在他们身上挥之不去,于是拍出来的商业片也总忘不了深仇大恨。于是片子被拍得节奏缓慢,故事晦涩难懂,观众看着跟念经似的,买盘DVD纯粹能当安眠药使了。如果我说当下的国产电影市场危机四伏其实一点也不过分。好莱坞电影就在大门外等着。可是中国人却实在不怎么爱看自己国家产的电影,就连我们这帮学电影的,都不怎么爱看国产电影。大家一般会十几个人买一盘国产电影D版,传着看看就完了,七块钱都不舍得花,觉得花了简直就是浪费,片子一点也没有保留价值。就更甭提花费几个小时的时间和几十块钱,去电影院看场电影了,看看电影海报都觉得浪费时间。电影是造梦的机器。我愿意花钱去买一个美梦,春梦也可以,可我决不愿意花钱去买难受。深沉的东西可以偶尔看看,调节一下口味,但人们还是喜欢吃甜食或者麻辣食品。商业电影,追求的是给观众带来愉悦的观影感觉,它可以很刺激,很搞笑,很酷,能不停地给人留下悬念,调动观众身上的每一个神经细胞,于是人们会把电影当作精神娱乐的一种工具,人们才会在它身上花钱,电影才能回收资金,才能得以继续拍摄下去。投资然后得到回报,才能建立一个良性循环。任何一个国家的电影兴盛肯定得利于它的商业电影的兴盛。中国上海曾经被称作东方的好莱坞,那是因为人们依照好莱坞的模式,建立了一个商业片生产基地,所以上海那里才留下了一个辉煌的电影历史。中国如今缺少的就是立志建设中国商业电影的年轻人。电影节最大的用处是什么?它不仅是为给电影观众提供一次廉价看电影的机会,它更重要的工作是,奖励那些辛勤工作了一年的电影人们,给他们加油,鼓励他们继续奋斗。这种鼓励,必然会影响他们奋斗的方向。正如我前边所说,年轻的电影导演,他们其实是非常容易受影响的。他们还没有定型,可以拍各种类型的东西,当然他们会有自己的兴趣,但他们也会为了得到别人的承认而掩藏自己的个性,去迎合别人。因为他们还不足够成熟和自信。老谋子可以坚定目标,不管多少人骂他,他可以继续走下去。但年轻人不会这么坚定。如果你跟他说,拍商业电影证明导演品位低,没素质,那么他们最有可能的是立刻站在你旁边,跟你一块痛骂商业电影,因为他们需要让别人,也需要让自己相信,自己是有素质的,有品味的人。受到别人承认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愿望,年轻人会更加在意这个。而中国的大学生电影节,我在没有参与之前,一直以为,它会是一个务实的电影节。因为,我相信大学生,大学生比那些所谓的艺术工作者更坦白,更有趣些。大学生喜欢周星驰,便口口声声地说,我爱周星驰。毫不造作。他们不会往自己脸上故意贴金,装做高雅的姿态。但当我走进大学生电影节的殿堂,我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参加大学生电影节的那天微微下着一点毛毛雨,空气清新。我早上八点半已经走进了大学生电影节播放学生作品的电影院。其实走进去的那一刻,我就挺失望的。这是一个小电影院,小得有点寒酸。而且座位上并没有看见几个人。当然后来知道,我们被通知的是八点半,而北师大的人员被通知的是九点。看来他们确信我们这些外校人是肯定要迟到半个钟头的。我们的时间一文不值。当然这些都无关紧要。九点,电影节开始了,小小的电影院还是没有坐满人。一个中年人上台发言,总共说了十分钟,结结巴巴地阐述了一个意思,我们在这个小电影院看电影,不是因为我们穷,舍不得花钱,租不起大的电影院,我们要跟过几天的隆重热闹的胶片电影放映那部分区别开来。我们在这个小地方看电影,没有记者打扰,没有普通的观众参与,只有年轻导演精英们来,这样才能体现我们电影节的高素质,高品位,高学历等等特点。似乎普通观众必然和低俗有着扯不开的关系。"人文精神"四个字被他反复强调了多次。没得奖是因为没有人文精神,得了奖的,人文精神也是远远不够的。真不明白他的人文精神是指什么。那么在电影中去寻找吧。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过了一会儿,电影节的评审主席走上了台,一看竟然是一个花白了头发的老人,其他几个评委也是中老年,这就是大学生电影节的核心人物。就是他们代表了我们广大的大学生,评审了我们送交的片子。我真有些感动,这些老人真是热心工作,不辞辛苦,越干越有劲。农村片,除了农村片还是农村片,除了穷人就是残疾人,至少也是一个社会需要关照的边缘人员。得纪录片大奖的是一个女孩拍的片子,爸爸是瞎子,母亲是小儿麻痹患者,腿瘸。我不知道小女孩拍这东西意义是什么,我也不知道父母知道他们的女儿在拍他们的痛苦,拍完了以后拿给别人去看,父母心里边会怎么想。片子里边女儿就是一个旁观者,一个记录者,挺像一个战场上的记者,在拿着照相机,寻找着战场上的伤痛,她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刚被炸弹轰掉了半条腿的士兵,她按下了快门。边按边脑袋里想像着把照片登在报纸上,让人们看到战争的残酷吧,顺便还能得个普利策奖。但那是在战场上,记者与那个士兵没有任何关系。而这是你父亲,你母亲,他们愿意让别人注意他们是瘸子,是瞎子吗?或者说,你会跟一个来访你们家的邻居,掀起母亲的裤子说,她是个瘸子,她生活很痛苦吗?我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想的。如果不是为了得奖,她拍这个东西又有什么意义。我想起来我以前看的一部清华的学生拍的纪录片。爸爸快死了,儿子拿着DV冲着眼看就要断气的父亲,在父亲颤抖的身体上,使用了种种拍摄MTV的特技,旋转镜头,加上一些莫名其妙的自恋的镜头。就这样去面对他的父亲。一边他父亲快死了,一边还在想怎么把镜头拍得出奇,拍得漂亮,拍得让大家更喜欢看。他对待父亲的感觉跟对待动物园里的一只可爱的大猩猩有什么区别?这种片子也能算得上人文精神?整个电影节看下来给我的感觉就是莫名其妙。当然也有一两部好的作品,只是这些作品都已经参加过几次别的电影活动,再看也乏味了。剩下的呢?有一部片子,一个片警,扔了手头的工作,天天冲着一个在酒吧里跳舞的女孩嚷嚷,"你这算什么活法,做这么下贱的工作。"请注意,女孩穿着的是一身体操服,跳着民族舞,她可没跳艳舞,也没有任何卖身的行为。然而这名警察就像疯了一样,经常破坏酒吧,冲进去,把女孩抓走,甚至还铐着女孩的手(警察动私刑这里被当作正义行为),把女孩拽到了一个大商场门口,指着橱窗里的高档服装说,你看看,人家那才叫生活。这片子讲的是,穿得起名牌服装才算是一个正常人,去酒吧跳民族舞是一种下贱的行为。这种不知所云的片子占了电影节很大的分量。也难怪,下午的时候,电影院里已经剩不下多少人了,就二三十个,分散地坐在角落里。不过我还是打算坚持下去,看看电影节是否还有别的优秀作品我没有看到。最终有一部作品,逼得我离开了电影院。 第4节:失落的名誉2 如果说你想知道什么是恶心,你想知道什么是低级趣味,什么是无聊加无耻,就请看看这部学生作品。先是不知所云的一个恐怖电影开头。人为什么要被杀没看明白。不过也没什么,习惯不知所云了。然后是通俗的恐怖情节。可以看出来导演在尽力模仿一切滥俗的恐怖电影情节,比如一个人照镜子,后边忽然有一个人影晃过去。这些已经被人玩烂了,而导演竟然还兴致勃勃地把人家玩烂的东西拣起来玩,而且既没有灯光,也没有特别的构图,甚至鬼穿的一身红色运动衣也和理想境界中的白衣飘飘差距甚远,但这些也都能忍受。谁让剧组穷,买不起衣服呢,没什么。即便全剧没有创新,也没什么。我们不能对学生作品要求什么太苛刻的东西。人物没逻辑,那还不算什么,只能说导演笨而已。然而最恶心的事情出现了。片子快到结尾,一个看起来非常温顺善良的男孩,在看到自己的女朋友跟别的一个莫名其妙出现的男人上床了以后,拿着手里的一个开罐器,捅向了那个男人的肚子,然后把肠子给拎了出来。接着是把肠子拿在了镜头前,一边用那种变态的眼睛望向屏幕外的观众,一边把油光锃亮的不知道是猪肠子还是什么肠子的反正是一条真正的大肠子举在镜头前晃来晃去,维持了差不多有三十秒。好大的屏幕,好大好粗好长的肠子啊。即便《德州链矩杀人狂》这种变态电影,与这部学生作品相比较,其血腥程度也只能称之为小儿科了。接着的镜头是,鲜嫩的肠子被踩碎,这时候导演不忘记给脚部沾着鲜血和肠子的地方来一个特写。接着男人又用开瓶器去杀女人。台词里提到了把女人的头盖骨掀了下来,一开始在镜头里还没有见到,心想总算导演还有节制,否则太恶心了。没想到结尾最后的镜头里,导演还是让这个恶心的镜头出现了。尽管那道具做得不是多真实,那头盖骨一看就是一个椰子壳,但是血淋淋地往下滴汤看着还是够恶心的。男主角把头盖骨拿在手里,又朝着镜头微笑。在陈述完自己杀人的乐趣之后,兴高采烈地走了,电影落下了帷幕。建议那些喜欢血腥暴力,不需要任何故事,只喜欢看杀人的观众,一定要借到这部片子,它一定能彻底满足你的兽欲。影片出字幕的时候,观众席上爆发出一次热烈的掌声,还有几个人喊了几声好。也许是一下午的闷片把人憋郁闷了变态了总算受了点刺激,有了点反映。当然也许那是嘲笑的掌声,或者,本来就有人觉得这部片子好。如果没有某些人觉得这部片子好,这部片子怎么能从电影节的三百多部学生作品中脱颖而出,不单进入竞赛单元,而且还得了大奖,甚至得以在大屏幕公映了呢。但是我觉得我与在座的这些人距离太遥远了。或者是忍耐力的原因,或者是品位的原因,我觉得我没有必要再坐在大学生电影节的观众席上了,我装X装不下去了。我本来是要叫我的外国朋友来看看我们中国的年轻人的DV电影的,但是,幸好人家做礼拜星期日赶不过来。总算松了口气。否则外国友人还以为中国人要不然就是穷人,要不然就是残疾人,要不然就是食人族呢。如果那些农村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还能称得上是关注农民,关注穷人,是人文精神使然,那么这种变态血性暴力,把杀人当游戏,而且无论如何也与暴力美学没关系的东西,又是如何体现了人文精神呢?爱情片在电影节里占的分量微乎其微。但实际上,爱情片是学生能拍的,与学生生活最近,学生最爱看,也是最少投资就能拍摄的DV电影,却几乎全部被PASS了。爱情片是商业片的一个大块的组成部分。另一大块是动作片,拍不了枪站,追车戏,但是偶尔一些快节奏的追踪打架戏还是可以拍的吧。我见过的学生作业中动作戏的也挺多的。可是动作片也在电影节里丝毫见不到。是不是电影节觉得爱情片、动作片都太粗俗了,太商业了,配不上以高雅艺术著称的大学生电影节呢?反正开幕式上那个中年人一口一个高学历、高素质地叫着,看来我们主流的商业电影在他们眼里都是低学历的、低素质的人才看的东西。大学生电影节所标榜的是,为了中国年轻人而创建的电影节,它又为年轻导演做了几分实在的事情呢?把《英雄》拿来低价格放放,把某个大腕请来露个脸,愿意花个几万,几十万,却没看见电影节给迫切需要拍片资金的年轻导演一点金钱上的奖励,连个三星DV艺术比赛,还至少送台DV机呢。结果给年轻导演发的只有奖状,还是玻璃的。还影响了一批年轻导演去拍永远也没有人看的农村片。农村题材应该不算是边缘题材,毕竟农民兄弟占了中国的大部分人口。但是农村片却实在又是一个可以叫做边缘电影的东西。因为农村片它至少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成为电影的主流。简单地说,农村的人根本看不起电影。饭还吃不饱呢,你让他掏一块钱去精神消费他实在掏不起。城市人也不爱看农村片。电影创造美梦,没有人愿意去做梦受苦。可以说农村片在农村富裕起来之前基本上就没有任何商业价值。国家一年投一些钱去拍也就完了,大家都去拍农村片根本是往死胡同里钻。但是你想在大学生电影节获奖,你就得拍农村片。这是捷径,不过现在看起来好像有点成为惟一的道路了。或者你去拍能多恶心就多恶心的恶心片,然后管拍出来的恶心片叫做恐怖片送审。总之,大学生电影节和那些西方电影节没有什么两样,打着高雅的幌子,让中国的年轻电影人走入一个个迷途。如果外国电影节是由于不明白中国国情,觉得受苦受难的中国电影才是真正的中国电影,或者说对中国的商业电影的出路根本不在乎,那么中国的大学生电影节也这么做,我则想不出理由来了。"我们看重的是人文精神"--一块高大的又站不住的牌坊。什么时候我们能多一些不虚伪、不清高的电影节呢? 第5节:贡丸吃到死 甘世佳笔名乱世佳人,男,1982年生。曾获得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中文自修》编辑,多个网站和媒体的专栏作者,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和一家策划公司的CEO。导演拍摄了电影《双城》,著有散文集《十七岁开始苍老》,长篇小说《道明寺》。贡丸,大概很多人觉得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馋的时候去便利店买几串,吃火锅的时候往锅子里扔几个。但我不行,贡丸对我来说,简直是生命。甚至我有时也惊讶自己对这样一种小食品竟能有如此大的热情和永不厌倦的胃口。我一向不爱吃零食,但是贡丸,无论你在火锅里还是便利店里,我永远爱你,并吃你到死。先谈谈火锅里的贡丸。总的来说,火锅城里的贡丸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区别,都比较差。也难怪,不同于羊肉和牛肉,大多数人是吃不出贡丸的好坏的,老板当然要在这个上面偷工减料增加盈利了。火锅城里一盘贡丸的价格,从三块五块到三十块五十块不等,然而要注意数量的陷阱,有的一盘二三十只,有的一盘才五只。所以最好问清楚数量后再决定,免得被价格所迷惑(像笔者这种疯子,没有二十只贡丸是不能活的,五只一盘的怎么够?)。记得我曾在失恋(这也是说服自己大吃特吃的最好借口)时前往华东师大,小饭以寝室火锅招待。他大概原本以为本人过于悲伤会吃不下东西,谁料我看见大堆贡丸立即化悲痛为食欲,当晚全歼库存贡丸四十一个,一直到他们送我回去,本人依然手执一碗,其内盛贡丸十余只,大嚼不止,从五舍一路吃到前门。以至于以后每次去华东师大蹭火锅时,我们的小饭同志都要求本人自己去买贡丸,以减轻巨额负担。言归正传,目前未听说哪家火锅店的贡丸是自己做的,因此我们来讨论一下市面上销售的生贡丸。这又分散装和袋装两种。散装的价格便宜,质量则参差不齐。一般来说,大超市中的散装贡丸基本上是可以放心的,口味也还不错,只是面粉成分实在太多且缺乏弹性,有些据笔者估计是由100%纯面粉制造(酒酿圆子?),价格一般是袋装贡丸的一半到三分之二。菜场或小店中出售的贡丸,其卫生状况和真实成分往往令人担忧,但价格有时候低得惊人(笔者就曾买过两块四元一斤的贡丸,而一般散装贡丸都要十二三元一斤)。而且往往最美味的东西都藏在最丑陋的外表中,有时候不经意吃到某菜场私人所制散装贡丸简直是天上美味,这样的意外发现会有很大的成就感。至于袋装贡丸,正式的不外乎几大火锅配料品牌,总的来说味道区别不大,只是面粉含量要比散装的少一点。说完火锅中的贡丸,串成一串的贡丸终于粉墨登场了。在上海的便利店中,最早出售此类贡丸的是"罗森"便利。由于生意好得惊人,其余各家便利店纷纷仿效,形成如今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其中"好德"的贡丸很有韧性,如同人的少年,咬上去很有快感,但是味道较差,特别是汤,淡而无味,缺乏必要的经历与沉淀;由各区粮油店改制的那些便利店,师出同门,贡丸也都是一样的味道,口感适中,如同人的青年,良莠不齐,汤则甘甜可口,让人看到希望;"联华"的贡丸,虽然韧性较差,但就像人的中年,口感成熟丰厚,外层和内层味道截然不同,汤也微咸微苦;"可的"的贡丸很平淡温暖,如同人的老年,没有什么特点,并且总觉得煮得太烂,软软酥酥,几乎入口即化,日薄西山。想想我竟能从各种便利店的贡丸中品出人生的四时五味,那些便利店也都进账不少啊。不过,说了那么多,最好吃的还是上海做贡丸的老祖宗--"罗森"的贡丸。那些贡丸圆润爽滑,入口即有韧性,牙齿能清楚地感受到它的弹性,而咬裂后,清脆无比地断开,看得见里面清晰的纹路,袅袅热气从空隙中冒出来,透露出禅的意境。那味道有稻米的芳香,麦子的醇厚,香菇的甘甜,青葱的清澈,梅酒的淡雅和新鲜猪肉的浓郁。再喝一口汤,只有一个字:鲜。不是谷氨酸钠做出来的鲜,而是仿佛从自然的芬芳中脱胎而来。可惜的是,"罗森"在上海并不是每个区都有,似乎只有徐家汇、长宁、普陀、卢湾等西区才有。现在笔者在复旦读书,杨浦区满目"可的"却无一家"罗森"。平时只好日思夜想,用"可的"的贡丸艰难度日,一到周末火速赶回西区,大嚼贡丸,家门口的"罗森"阿姨们早已相识,嘘寒问暖,还羡慕我能念复旦,殊不知我还羡慕她们的孩子能天天吃到贡丸。记得我当初遍尝上海贡丸的时候,曾在胶州路一家"好德"中以贡丸当晚餐。店里一位阿姨见我如此能吃贡丸,正好也没生意,就来与我聊天。我见阿姨和善,而店中却生意冷清,便有意说些让她宽心的话,为达此目的,不惜贬损"罗森",义愤填膺地说我才不去日本人开的店里吃贡丸呢,我们要支持中国人自己店里的贡丸,不让鬼子把钱赚了走。正意气风发之时,不料阿姨摇了摇头,长叹一声,说小朋友你不懂啊,弄吃的东西,确实是弄不过日本人的,不瞒你说,阿姨我以前也在"罗森"里做过,日本人啊,做这个东西的确是有一套,你学也学不来的。我只好对她笑笑。我们缺的是什么呢?为什么学也学不到呢?或许,就是对吃的一种虔诚,一种将所有的感悟都注入到饮食中的意识吧。我想,那是禅。而禅,是中国人的东西。贡丸,也是吗? 第6节:除了死亡1 蒋峰1983年6月17日生于吉林省长春市。2002年9月考入中国防卫科技学院。次年从该校退学,离开北京。现居住在上海。著有长篇小说《维以不永伤》、《一、二,滑向铁轨的时光》,以及短篇小说和散文数十篇。我还在十一中的时候学校布置过一篇作文,就是选择本单元的一篇小说写评论。其中的用意很简单,无非是将老师上课时分析给你的主题或者中心思想往稿纸上罗列成一千字就可以了,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再结合一下最近的经历来个"现身说法"就会使老师更为高兴。请注意,就我所知语文教育从来没有和文学有过任何的联系。可惜我高三最好的朋友周贺(为了感谢他对我许多的慷慨馈赠,一年后我把他的名字弄到了《维以不永伤》里)偏偏要从文学的角度来写。那篇作文的题目是《死后见阿Q》,大致说鲁迅死后魂游周庄,碰到在河畔晒太阳的阿Q,以及他们之间的一些对话。在那里阿Q一直抱怨为什么鲁迅一开始就没将他当成一个真实的个体来对待,而是把他写成了一个自私、势利、懦弱,以及代表一系列卑微词语的符号。将汉人所有的劣根性聚集到一个小人物身上对作者而言的确是件省力又讨好的事情。然而人是有血有肉的(即使只是虚拟的人物),这使得小说的声望越高,它本身艺术上的价值反而会越少。对了,我记得《死后见阿Q》通篇都在效仿《阿Q正传》的文体。这么做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试图证明《阿Q正传》那种戏谑讲故事口气根本就不可能讲出一个可信并且值得去尊重的人物,即使是鲁迅本人也不例外。说实话,让作者掉进故事里或者是任由小说人物跑到作者面前的这种戏剧反讽已经是相当老套的手段了,不过我得承认自己的确没有周贺那样的勇气敢在一篇作文里玩一些超过语文接近文学的花样,甚至冒昧地指责稳坐神殿的思想教父的胆量,这也是我乞求十年也无法得到的。不过庆幸的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很开通--插一句,第二年初若不是他的一再坚持,我父亲绝不会允许我去上海("那么远的地方!还说着那么奇怪的语言!")参加一个莫名其妙的("像商品推销书一样寄到家里的复赛通知!")作文比赛--他给这篇作文批下了从师以来惟一的满分:60分。按理说,之前配上带有班主任风格的等待英雄的开场白,之后有七十三名同学激动的掌声,周贺上讲台朗读应该是一个荣光备至的事情。然而周贺是那样的一种人,在操场他可以口不停歇地骂上二十分钟直到对方跪地吐血,可是到了讲台上他却摆脱不掉先天性的文字障碍症。再加上下午两点钟的阳光不断地晃他的眼睛,使得本来就凌乱的钢笔字在他面前连成了千万条歪歪扭扭的斜线。"死……死,后,见……见……阿……这个?这是不是汉字呀?"这些蓝线就像缠绕在一起的肠子,随之下腹感到阵阵疼痛。他觉得要是继续读下去的话,那么他小心保养了半年之久的慢性盲肠炎很可能今天就要发作。"什么狗屁玩意儿?"喊出来下腹的疼痛就少多了,"你XXX想整死我呀,蒋峰?""蒋峰?这关他什么事?"善良的班主任当然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我只是叫他替我交作业,谁知道他却想把我弄上来丢丑。""他替你写的?"一想到班主任无辜的神情我就觉得自己有点对不住他,"在我的印象中他还没有交过一次作文给我,怎么可能替你写?""那是因为你没有请他去云河吃火锅,"他发现现在小腹不但不疼了,而且还出奇地舒服,"还有,外加两杯扎啤。""哦。你下去吧。蒋峰,你上来读。"按照十九世纪传统小说中典型的传奇人物出场方式,我应该从后门消失(坐在后门口始终是我在高中和大学的专利),十秒后从前门敲三下走进来,然后对着前排对我质疑的班花笑一笑,暗示她我的"啤酒才华定理"并非空穴来风(十天前我拿到班里一瓶啤酒向她演示,"有些人的才华这么多,"我倒了半杯,"这叫才气袭人。""是酒气吧?""不对。"接着我又添了半杯,"这叫才气冲天。"再添一些,酒洒到了桌面上。"别浪费,"我吸着桌上的酒说,"这些也是才华,这叫才华横溢。")。不过一百年后的读者已经不再相信这世上还会有什么英雄存在,现代小说那些反英雄人物的出场通通是这样的:"蒋峰走了。"周贺逐渐明白他每揭露我一件事他的盲肠就会舒服一些,"我上午骗他说下午没课,他就跑路了。我说了我是逗他的,不过他好像生怕听到我后面的话,跑得更快了。"跑路是个贬义词。我不大喜欢用这么个字眼来形容我的行为。其实那天下午我正坐在游戏厅的长椅上思考若干严肃问题。每一个问题都关系到我整个高三生涯。譬如我在想怎么利用仅剩下的二十块钱让这台吸人血的老虎机吐出刚刚吃掉的我的一百八十块;我在想该用何种方式使七班那女孩知道署名蒋峰的情书就是总在她眼前晃悠的那个冒失鬼写的;我在想我如何才能向我的父母证明我并不是像他们骂的那种一事无成只会贫嘴撒谎编故事的饭桶。那年秋天日子过得都不是很快乐,我时常在上课的时候骑着我妈妈退休后就不再用的自行车在长春的每一个巷子穿来穿去。阳光炽热的下午我就溜到地下录相厅的一群"老人"中间等待着下一部色*情影片的播放,出来后我又钻进天桥下的人群向那些等待招工的打工仔瞎造仿佛我亲眼所见一般的杀人命案或是车祸。我总是想做点什么来纪念我刚刚过去的十八岁。有时候会下雨。这二十年里除了对一种浅绿遮阳伞有过一丝兴趣之外,我拒绝在任何下雨的天气里撑伞上街。整整三个月我都在找一条快速长大的途径,我知道自己的这一条路并不是像其他同学那样去通过打架、嫖妓,或是对父亲的暴力以牙还牙来完成的。我以为自己总可以接近通往成*人世界的秘密通道。有那么几次我错进了一些入口,才发现那些出口外面的风景并不是我想要的世界。 第7节:除了死亡2 我现在写下这些字心里总是有些不安。假如有那么一天我的文字真的可以供给大众来阅读,我就要在周贺读到上述文字时为他那被供奉如"小我"一般的盲肠考虑一下。或许为了避免盲肠炎再次发作,他会怒气冲冲地站起来指着我的鼻子道:"你在撒谎,蒋峰!根本没有这种事,你倒是会写几个字,可是没有人相信你能写。我请你吃饭是因为你帮我写情书。你想让人承认你行,就幻想这么个故事受人尊重。都是你瞎编的!"我当然不会把这样的话放在心上,我会平静地点上一支烟思考如何回驳他。众所周知,"会写字"的人首先要会诡辩。一支烟燃尽我决定开始还击了:"你是对的,这些,都是我瞎编的。"是的,我在编造故事。我试图借此幻想自己的传奇。我常常在虚拟的自己将来的幻象中忘记现实的困境。和我初次相识的人们都以为我会成为一个不可思议的伟大天才。而我亲密的朋友统统都知道我从未说过一句真话。我开始理解为什么我十六岁的时候就会在《死后见阿Q》里对阿Q满心支持,对我们的思想教父却是充满憎恶,原来那时我就明白摆脱困境的最佳方式不是自杀逃避更不是着手解决,而是安于现状地虚拟未来。在整个中学时代的六年里,我时常在想着未来离自己到底有多远,看上去这并非像等待一场冬雪或是默数花开的日子那样触手可及。每夜的仰望星空我渐渐发现,倘若未来就是北斗七星中最重要的那颗星,那么自己现在惟一能做的只是不断地在脑海中填充星球表层的风景。为此我学会有责任感地去读书,在书中我虚拟了几十个人的一生,我选择了一个叫杜宾的人当成自己的未来。我让杜宾为了写作退学,又让他为了写作娶一个妓女。杜宾晚年去做乞丐,也是为了写作。后来我有些看不下去了,所以我决定亲自来承受他一生苦难的根源--写作。还有,我知道只有我自己写作,才能让这几十个虚拟的人生成为事实。2002年圣诞前夕我和张悦然对坐在北京的西单,我无法忍受星巴克式的报单以及柜台瓶壁碰撞的声音。之后我缓缓对悦然说:"2003年杜宾离开大学,在北京的日子过得相当落魄,他后来在这里和必胜客都做过服务生,可惜不久都退了,尽管工资很高。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这里不能吸烟!所以我们还是出去吧。"出去后我们仔细阅读了挂在圣诞树上的每一张卡片和心型留言。半年后她还对所有从我口里说出的关于杜宾的事情感到惊奇不已。在一篇未曾写就的后记里她套用张艺谋的自谦语式称我即使不是最杰出的作者,也一定是最勤奋最痴迷的作者。我说过,我总能使初次见面的朋友对我心生敬意。第二年的七月初七在上海的石门一路我将秘密告诉了她:"总提杜宾并不是我有意拉进小说人物和作者的距离,因为那个人就是我为自己虚拟的未来。为了成为他我才写作的。"我和悦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两个人一起为《葵花走失在1890》挑选插画,第二次见面我收到了她的赠书。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觉得是否应该修改一下杜宾的人生了。从《葵花》里我以为写作可能不像我先前想像的是一个生活的障碍,很可能它还会带来一些想不到的东西,譬如摆脱困境的资本。回去之后我在军校开始《维以不永伤》。经受五个月的辱骂、体罚以及拨不开云雾的迷茫后,我对父亲说我退学了,我说我发现除了可以在这里做军犬之外,还有别的路可以走。我说过,了解我的人从不会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我父亲就是即使我打电话对他说我要死了,他也要等病例寄到家里才肯来北京收尸的那种了解我的人。我无法向他证明自己是不是真的有其他路可以走,于是我接着虚拟二十岁以后的人生。一个又穷又聪明的人娶到了国王的女儿,他可以无忧无虑地写作了;一张捡来的彩票中了五百万,躲过一些惯例的骚扰他带着一条狗跑到山林里虚拟自己的王国;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掉了下去,报纸第二天报道《首位坠入地心的地球人》,死亡;不是我想要的未来。从十七岁开始我就幻想自己能在十一中的升旗仪式上做一次关于死亡的演讲。讲的是我的精神支柱之一--福克纳。福克纳是那么奇妙的一个天才,连上天也在帮着缔造他的神奇。1949年获诺贝尔奖却要在1950年宣布,仅仅是想给养女一次去瑞典的机会才答应前去领奖。授奖仪式前人们把醉倒在马棚的福克纳拉起来。对记者的答话也颠三倒四。在那篇被我视为上世纪最佳作家访谈里他坚持妓院是个写作的好地方,回答对种族问题的看法时他莫名其妙地扯出了紫种人。"那么,这么多年你的生活一路波折,"记者问他,"有没有想过放弃文学?""没有什么能挡住我的路,"在任何一类访谈中这样的回答都稀松平常,不过他好像没有说完,"除了死亡。"就是这些。将近四年的时间里我都在思考这种句式的思维。在"除了"这种限定性词语的后面加上"死亡"两个字竟会把它所涉及的范围无限扩充。在华东师范大学我向小饭讲诉这句话,我们一起花了三十分钟也找不出类似思维的句子。我常常梦想能在众人面前带有煽动性地(这是我听李阳演讲的惟一收获)喊出这句话:"没有什么能挡住我的路!"停顿一下,等大家和我一起喊,"除了死亡()"每个人的语气各有不同,后面的标点可以自我填加,只要你别加"?"。 第8节:我是祸害我猖獗 忍者无心 留加射手座男子,好舞文弄墨,纯粹自娱自乐。有个朋友说,我认识的留加,是勇敢的留加,是强悍的留加,是打不败的留加,是无敌帅气发烧的留加。我喜欢这说法,信不信由你。我是祸害我猖獗。春天来临的时候其实我没感觉,真的没有。阴霾的天气,偶尔放晴,穿得少了,蚊子也多了,我兀自担心自己新鲜的血液,把自己想像成一块血袋让数以万计的蚊子虎视眈眈,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悲愤的事情。屋顶上每晚都跑来一只猫,忧伤地呼朋唤友,一声比一声凄惨。此时我还在做午夜幽灵在网上吓人,所以想下次让我抓住这猫,一定要阉了它。它叫春的声音,我可以发挥从而联想许多词语,比如做*爱、交媾、配种,我深刻地知道,这是一个多情的季节,生物蠢蠢欲动,原始的春情勃发。这个时候我不合时宜地病了几天,然后人就跟着变得脆弱和暴躁起来。想起前不久伤怀矫情给报纸写关于青春的文章,哑然失笑。我不记得当时为什么会主动去提起青春这么一个深奥的字眼,也许当时的我因为春天的关系感觉到一点点寂寞,所以才会那么滥情。滥情,泛滥发情,我把这词语看做贬义词,很赤裸裸那种。我敬告我的朋友发情的时候千万不要手淫,那是虐待身体。为此,我觉得虽然自己孤陋寡闻却很善良。讨论青春,其实是在清算我走过的岁月。低吟浅唱里全是陈旧的故事。反复咀嚼是缅怀流逝的时光。无能为力。我憎恨无能为力就像憎恨贫穷、饥饿一样,可我偏偏在贫穷与饥饿里挣扎。这些讥笑的字眼仿佛张成巨大的网,我身陷其中,蜘蛛一般,自己吐丝自己纠缠,满心疲倦。贫穷的时候我会乖乖地待在家里安心上网,对着网络上面的恐龙青蛙说你好。饥饿的时候我会回忆坐在富丽堂皇的香格里拉大厅吃饭的情景,把牛排切切插插,弄得一塌糊涂再细嚼慢咽。但是我只能擦干净想像后流下的口水,去翻出过桥米线,感叹:嘿嘿!我要用它填饱肚子。欲望总是那么真实,让我在情不自禁的时候尴尬。我坚信这时候的我无比帅气,可惜没人看见,真是一个遗憾。我剖析自己像医生做手术那样一丝不苟,当我把上面的分析讲解给朋友听的时候,他微笑着对我说你在放屁。我不得不老实承认在放屁,偏偏人家放屁是那么地小心翼翼,我却那么不知羞耻惊天动地,这让我郁闷不已。每次写篇小文字我都要大声嚷嚷叫朋友来捧场,最怕别人不知道,以满足我小小的虚荣心。因为我是个平庸的男人,做不了流芳百世的事情,只能写点文字来自娱自乐。明知道朋友有些不懂欣赏,有些不欣赏,有些讨厌欣赏,可是我还是乐此不疲。我不喜欢孤芳自赏,我要把我的所思所想献给我的朋友,哪怕他们骂我我也要知道他们记得关怀我。讨厌批评我的陌生人,踩我一次我要还击十脚。痛恨欺负我朋友的人,当谩骂则谩骂当诅咒则诅咒,绝对够分量不缺斤少两。我问老妈你为什么不把我生成帅哥,那样不管我说什么话别人都会原谅我。她猛翻我白眼,说那是你爸的错。我觉得非常伤感。提起伤感,我想起这段时间在报纸上看见不少伤春悲秋的文章。有把恋情像甘蔗渣滓咬来咬去,看之无味;有讲解爱情头头是道,好比耶稣在世,听之反胃。我弄不明白哪有这么多春花秋月信手拈来,哪有这么多心痛的泪水好比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文字如同手淫,把感情摆上台面唏嘘短叹是不是性冷淡?我希望那是它们的无病呻吟,可是理智告诉我你怎么能武断别人没有病呢,比如梅毒花柳那些你看得见吗?必须小心假设,大胆求证。幸好我没有那么多的恋爱感伤和疑问,我只是写的东西有点小资,就像我叫别人给我买金帝的巧克力,期望去吃哈根达斯那种宰人不见血的冰淇淋。我还是最喜欢街头的小吃,吃西餐的话不用刀叉使筷子。我学不会在真锅喝高雅的咖啡我要在大排档玩色盅喝啤酒,我无法西装革履我还是休闲裤配拖鞋,但是我却在文字中编造些风花雪月的时候小资起来。当然严格来说也不是真小资,毕竟我写不了绝望的苍凉肉体的渴望,我只会写平淡的忧伤庸俗的幸福。今天我把以前学生时代写的乐评散文小说什么的找出来看,惊叹哎呀原来这是我写的,多纯情多可爱。可惜我再也写不出那么清纯的字眼了,那个谁谁谁在书上告诉我的,因为以前我吃麦丽素现在换金帝。每当口里含着这种丝丝圆滑的巧克力,我就原谅了生活原谅了自己,继续姑息继续苟且继续生猛继续活泼下去。写到这的时候,左看右瞄都觉得语言肤浅面目可憎。我不写了我要睡觉我要休息我要保养,多么神圣的事情。朋友说,你就一个祸害在猖獗。嗯,我是祸害,所以要猖獗。忍者无心留加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班便是打球打牌,没有任何积极向上的态度,机械化的程度越来越严重。人生上半场二十四年,拒人六次,被拒三次,目前六比三领先,接受同志恋或姐弟恋等多种恋爱方式,前提要求是有钱。我把这句话坦诚地挂在嘴边,比口号还响亮,然后下定决心走人造美男路线,多买漂亮衣服,多用化妆品保养,多做运动多打球,多吃精致食物,然而这半年来除了多做运动多打球比较切实到位外,其他要求均没有达标。主要是所处乡下大环境让我潜意识觉得而且实际也没有办法在物质上保持良好的状态。直到看新一期的台湾《MensUno》发现流行离我越来越远,才深刻醒悟自己堕落如原始人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多么具有嘲讽意义,痛改前非要以崭新面貌回报朋友亲人的厚爱。形象问题是困扰我的心魔之一。毕竟不是帅哥,却长着一张不算成熟的脸孔。已经工作了还遭遇别人问我是否在校读书的尴尬。本质也许阴暗,有不为人知的疼痛,但躯壳属性还算阳光。想尽办法展示和标榜自己的日渐成熟,仍有不懂情理的俗人被我年龄低层化的小脸所欺骗把我当孩子看待。最欣赏的男艺人目前为台湾可米小子组合里的曾少宗,有一张俊秀可人的娃娃脸,如果无法向成熟进军就让我保持那般纯真善良的模样被人疼爱有加而不受世事纠缠。在所里勤恳犁了一块地辛勤耕耘,把菜心种子播下去然后努力施肥浇水。长出来的嫩芽却每天被来路不明的害虫侵咬成灾。谁来告诉我种棵青菜吃为什么这么地难?同事说早知道你城里人不会干这些开花结果的粗活。我说什么开花结果又不是传宗接代你就不要一副白吃的嘴脸袖手旁观有本事也给我种种看。生活中总有便秘脸色的人喜欢落井下石,而我的任务就是不如叫板将无良讥笑一一抵将回去。鄙视一切优秀先进的人与事,凭强大的上进心把自己的不足遮掩深埋,从不随波逐流,坚持我行我素,把世界踩于脚下。朋友问我最近过得好不好,我反问风平浪静算不算好。在乡下会莫名其妙地增重,而营养跟不上,头发日渐枯黄像晒干的稻草,每天吃金帝喝酸奶嚼雅客V9也无补于事。干脆回家把头发剪短,破碎凌乱,透出一股傻傻的可爱。谁说不好看我跟谁急。给地方报纸的编辑寄文稿,他语重心长地说你这样的文章没有政治性应该多来点好人好事。我暗地说很抱歉我只会用花心无罪淫荡有理诸如此类词语成文。看不惯我的人请当我放屁污染空气。总想顶天立地,总是力不从心;总想表里如一,总是言不由衷;总想众星捧月,总是眼高于顶。实话实说我是自恋的猪头,风吹雨打都不怕。如果有一天我可以忘却所有感情坚韧成型,那是我退尽铅华义无反顾地证明忍者无心。 第9节:北京故事1 刘英佳网名温暖的影子、阮凄蓝。1982年生于美丽的内蒙古草原,十一岁在某杂志上发表第一篇童话,十八岁回到故乡天津并开始大学生活。热爱旅行、摄影、绘画及美食。喜欢深情的大提琴和迷人的芭蕾舞。网络生活中习惯沉默泅渡美丽安静的论坛,如双生花原创网络。十月。天空干净透明。如同曾经在南京路上匆匆交谈过的法国人的蓝色瞳仁,清澈令人欢喜。在自制的Espresso上挤了一层厚厚的奶油,浇上新鲜的焦糖。看上去完美的样子。电台里说香山的叶子已经红透了。喝完杯子里最后一口咖啡,决定去看久违的红叶。开往北京的城际列车,对面坐着一个安静的女子。白皙。长发挑染了淡黄,扎做一个马尾。黑色高领的无袖薄纱T恤,外面罩一件鹅黄色开襟毛衫。下面是白色纯棉的长裤,红色的球鞋。与她相视微笑。看见她颊上有酒窝深陷下去。耳垂上有一颗小小的痣。简单地搭几句话,便一起看沿途的风景。窗外是大片的田野,村庄。她说你看那些是棉花田。在轨道的两旁可以看见大片白色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有风呼啸穿过的时候,它们便欢喜着舞蹈,似白色的海浪席卷而来。第一次看到这样多的棉花,洁白,肆无忌惮地盛放。可以看见远处的田野间星星点点的葵花,大朵的黄色,桀傲地孤独地挺立。想起某个深夜里给某个深爱着葵花的人写信。说我们要一起钻进无边无际的棉花田下面说话,放肆地笑。要一起在暴戾的太阳下面在棉花田间奔跑听风在耳边吹着口哨。而这些背景就在眼前,只是她不在身边。她问我有没有吃过绿色的甘蔗。我转过头说没有。她便讲述绿色甘蔗是如何不及红色甘蔗的甜腻,以及如何的清爽。她的童年中生长过的植物,以及生命中黏腻的红色甘蔗。这是如同绿色甘蔗般甜蜜的女子。我想。车上响起的音乐是梁静茹的"最想环游的世界"。从包里面抽出自制的卡片,在背面给朋友写字。简洁的笔墨,却融入许多的想念。有一些事情不能够用言语表达,而文字,即使是只言片语,亦是倾诉。对面的女子偶尔侧脸过来看我在阳光下写字的样子,用眼神微笑。我将她的样子写进去。不遗余力。而她一无所知。收起卡片的时候,火车便到站了。与她作别。在火车上从窗户看到来接我的S。他穿着黑色的西服套装,白色衬衣的领口翻出来。黑色皮鞋擦得发亮。终于还是白领的打扮。我在车上向他招手,却丝毫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右手的指间夹着一支烟,只是专心地望着下车的人流一副等人的样子。在还没有下班的时间便从公司跑出来接我,仍旧穿着工作的制服。看见这个亲切的男人,我忽然就笑了。许久之前我们便约定要在北京怎么样怎么样。一拖再拖,这约会晚了许久,总算兑现。他说今晚不醉不归。我笑着说一言为定。他住在J大的对面。附近有许多好吃的馆子。街角的火锅城里挤满了人,氤氲的水汽爬上窗玻璃,桌子两旁的人们在高谈阔论,每个人的脸上都扑满了红润。我说就吃火锅吧。便一起过马路。是那种原始的黄铜火锅,亲切而温暖的样子。伙计在店里忙着跑来跑去,人们在周围大声地讲话,有酒杯碰撞或者手机不断响起的声音。火锅下面加了烧红的木炭,锅里的汤沸腾地冒着泡泡,整个人都暖和起来。六瓶啤酒,三盘肉,两个久别的朋友,一只热闹的火锅。或者说些不着边际的话然后一起畅笑;或者讲曾经的曾经,未来的未来。面对面,点着烟碰着杯。看见彼此心中闪亮过的东西,被小心翼翼地收好,用时间尘封起来。一直吃到火锅城要打烊。店里的客人剩得七零八落,才走出去。我们醉醺醺地紧靠在一起走在街上,仍旧说话,滔滔不绝。听他和她们的故事以及怎样又回到一个人的日子。公司里的同事,合租的室友,工作,生活,还有理想。看他大学的照片。一边打开一包马来西亚产的MM。喝完一罐酸奶,他找出一包烟给我,是澳大利亚产的Winfield。我们两个人靠在床上一起抽烟。凳子上是我买给他的玻璃烟缸,将烟灰掸落其中。地上躺着几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瓶子,电视里在播中央台的新闻节目。指间的烟在房间里一圈一圈弥漫。一直讲正在做的事情以及心中巨大的渴望。现在与未来。遗失掉的或者未曾抓牢的。彼此的言谈似乎将要争执,又彼此退让。仿佛在跳一场无止境的狐步舞。他说已经许久没有这样快乐地笑痛快地喝酒。他说他不想为了什么而改变或者妥协。我说人生总是有一些事情是我们无能为力的。生活给的似乎太多让人失去方向。而总有一些日子是令人绝望的。他说其实笑的时候并不一定真快乐。我们不断地走出孤独,却无助地发现寂寞仍在身后,它从未曾远离。窗外的灯火一盏盏熄灭。烟灰缸里堆满了烟蒂。整个夜晚我们倾诉了太多。酒精和烟草的味道充斥着整个房间。夜终于安静下来。他给我铺好了床,盖上有蓝色花瓣的洁白棉被。我阖上眼。有电光闪烁,满眼满天满地的色彩或是空洞,又化作电视上大片大片的雪花。过往在眼前上演,不间断。 第10节:北京故事2 黑色的天幕下,温暖的城市灯光,一颗颗被消蚀掉曾有的坚持的心灵。世界如此坦荡,清晰。人们仿佛变成一群徘徊在渡口的蚂蚁,握着手中没有注明目的地的船票,迷惘,徘徊。有些人坚定地与过去诀别,有些人紧握光明的未来,有些人既割舍不掉那些纠缠的往事亦无法勇敢地追逐未知的未来。大把的青春在手中被挥霍着遗失,心中黑色的液体汩汩流淌。只是陷得太深。身不由己。我看见自己被包上了华丽的伪装混迹于面目冷漠的凌乱人群之中。一个人艰难地跋涉离城市越来越远。天渐渐明亮。无边的雪地之中,回首是明晃晃的落单脚印,渐渐矮小的房屋和暗淡模糊的面孔。而我要寻找的村落以及理想中的美丽城市,依旧看不到方向。觉得寒冷。终于从梦中醒来。手机上显示是凌晨3点。在黑暗中爬起来关上窗子,回到床上。开始感觉温暖。朦胧中看到远处有美丽的女子向我挥手,是熟悉的样子,却记不起她的名字。只是和她并肩行走,心中说不出的欢喜。第二天一早被手机吵醒。看到手机上显示久违的名字Faye。猛然想起昨晚梦中的女子便是她。Faye是我一个要好的女朋友。她的名叫菲。生日亦同王菲一样,8月8日的性感狮子。她从香港飞来北京开年会。凑巧我也在北京。于是约在清华园西门见面。她打了电话说在外面发廊洗头发要我等一下。我便在清华的校园里面散散步。看许多男孩子女孩子牵着手走,或者骑着车从我的身边经过。有一些人在湖边的假山上面拍照,亦有女子在草地中央的石凳上读书。是大学里面常常见到的景象。远远走来一个胖女孩捧着个厚厚的本子操着一口港产的普通话向我问路,只得摇头说我亦不知。记得初中毕业的时候我仍是个怀着雄心壮志的女孩子,跟周围的许多人说我一定要去清华读书。那时有着年少轻狂的傲气,别人说出许多名望极高的大学,我只是不屑。一心向往水木清华。最终还是泯灭了志气,未能遂愿。一样可以心平气和地过日子,波澜不惊。而今来这里走走,只能以一个访客的身份。身边仍有三三两两的人经过,我小心地猜度菲变成什么样子。忽然身后有人大叫我的名字,转身去看,一辆脚踏车急急地刹车,后面掉下来一个美女。她的脸上未施脂粉皮肤却似凝脂般白皙,戴一个咖啡色镶了水钻的大墨镜。唇上涂着粉色桃花般淡淡的闪亮嗜哩。耳垂上坠了两只大大的银耳环。一头小麦色的长发倾泻至腰间。立领的上装皮衣,及至膝上的拼花皮裙,长靴包住小腿露出漂亮的曲线。没有穿丝袜,露出中间的一段膝。斜肩跨着一只皮包。是看上去闪亮性感的女人。我笑着喊她菲。她揽住我的手臂,说亲爱的我们走。从幼年起我们便是要好的朋友。小学的时候我们一起放学回家,在她妈妈学校的图书馆,两个人趴在大桌子前写作业。然后捧大本的童话阅读或者朗诵。有时和她一起回家,看见那些高高大大的书架上面堆满了漂亮的书。大多是关于书法绘画的。她总是偷偷拿出许多石头刻的印章给我看,说那些是她爸爸的杰作。我生病的时候她跑到我家陪我说很久的话。我们总是在一起分享女孩子间的小秘密,或者交换着一些新鲜的小玩意。那时候我们仍是小姑娘,她已经喜欢装扮自己。习惯戴一顶红色的八角帽,很俏皮地歪戴在头顶,她总是自信地挺着胸,像挂历上明星的扮相。走在人群里远远地就能把她认出来。她有着那种特有的甜美嗓音,仿佛加了桃汁的味道,听上去甜甜蜜蜜的。她总是参加很多演讲比赛、主持人比赛,然后拿到很好的名次。她出国参加夏令营,回来就给我讲那些在朝鲜的故事。后来她转校,我们分离。她再次转校,我们重逢。我们在一起读完初中。我们总是一起做大量的习题,准备着各种考试。那个时候她仍旧没有放弃书法和绘画。她的二胡考过了九级。快毕业的时候她去日本,带回彩色的笔以及漂亮的卡片送我。我们的友谊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之中一点点沉淀下来。我们在同一所重点高中不同的班级里念书。依然能看到她的身边有很多男孩子围绕着旋转,她像一株美丽的水仙,绚烂地盛放。她和喜欢她的男孩子们在一起,听歌曲做作业吃着甜蜜的冰淇淋。有很多女孩子和她在一起,却并不真的喜欢她。她们说她矫揉造作。而我始终保留着对她的关心。我喜欢看到她仍旧带着她的小情绪,高兴的时候会有缠人的甜蜜,悲伤的时候在我面前泪如雨下。像童年那样。我们打车去吃吉野家。坐在Starbucks临窗的座位喝大杯的咖啡。午后明媚的阳光落满衣裳。喷香的巧克力,奶油以及咖啡的味道芬芳四溢。她请坐在旁边翻看杂志的小姐为我们拍照。一如既往的率真模样。很难得能够像这样坐在一起谈天。然而无论多久之后的相见,仿佛彼此都不会有那样的疏离之感。一点点说着两年里彼此身边的事情。没有相交的轨迹。一样可以分享成长的喜悦哀伤。生活的痕迹在话语间慢慢浮出水面。她跟我讲她在深圳的比赛。在香港的大学,她如何回绝了电台里的talkshow节目。如何没有去日本的广告公司。她怎样坐着轻轨在香港与深圳间来往。她怎样与她的"坏东西"在周末的时候坐着飞机环绕中国。她身边依旧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男人们为她着迷。她还是那个公主,脸上一副美丽而骄傲的神情。 第11节:北京故事3 我仿佛又看见幼年时她戴着的那顶红色的帽子,那样鲜艳而妩媚,个性张扬。远远地就能把她认出来。高二那年她们全家迁到了深圳。我写信给她临走时留下来的地址,过了许久才收到她的回信。厚厚的,并且画了地图。写着关于她的全部。她的学校,食堂,她的奔波忙碌。草草地在绿色的横格本子的纸上用黑色炭素墨水写着大量的斜体字。她说有很多的老师给她很多建议,让她去学表演或者做主持。她说她在健身房里遇到了星探。她说那些花花绿绿的生活,离奇而生动。而那些文字的亲切让我感觉能够闻到她头发上面还未干透的洗发香波的味道。那个时候我也在忙着回到户口所在的城市参加高考,我们的联系又渐渐断了线。高考结束听她说考到北京广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日语专业。后来的日子见面越来越少。从一些朋友那里听说她在学校里面怎样怎样。听说她变得更加美丽或者社交更加广泛。而我跟她只是偶尔通通电话发发信息。但过年过节的时候仍旧不忘给对方送上惊喜。大三那年的寒假她的宿舍失窃,我和她的男朋友陪在她身边。在派出所坐了一下午录口供取指纹。晚上在那个空荡荡的房间和她睡在一床被子里面。两个人一直讲话,那个时候我们彼此觉得温暖。身边是心爱的朋友和爱人。之后便再没有相见。我们在咖啡店里并排坐在一起。看窗外经过的男男女女。阳光偏斜。我们坐在一起回忆那些往事。她把眼睛眯起来嘴角轻轻地上扬。她给我讲她最近的男朋友。又看了几场首映礼。开车去了哪里兜风。在哪家肥牛吃到了极品的火锅。讲她在学校里面忙得不可开交等等。她说想要做一个女强人其实真的很辛苦。但总是要这样继续。她说她很高兴看到朋友们一个一个过得快乐,尽管每个人的快乐并不是同样的。只要各得其所便是幸福。她的电话一个又一个响起。接起来用普通话、粤语、日语以及英语交谈。脸上总是挂着微笑,并且耐心。漂亮女人的样子。有着不松不紧的张力。她说今晚我们一起睡。我们晚饭后去做个Facial,然后去三里屯泡吧,去唱卡拉OK。哦……不,亲爱的今晚我要离开。那么以后吧。你来深圳,或者香港。我们在一起,好吗?我说我真的想给生活一个深深深呼吸。来吧,我亲爱的朋友,让我抱抱你。天色渐渐暗淡,天空依旧是美妙的蓝。火车上的空气温暖而干燥。窗户上有细密的水珠。我把脸轻轻地贴上去,眼睛也变得湿湿的。一些细小的情绪在胸口泛滥。白棉花。向日葵。甘蔗般甜蜜的女子。黄铜火锅。巧克力。馥郁的咖啡。啤酒。香烟。音乐。照片。欢笑。交谈。回忆。我感激这些满载快乐的时光。它们让我在北京的时间变得丰腴美丽。都是些琐碎的片段。定格,然后虚幻。那些散落的幸福时光就这么在北京满满地被收敛起来。我的男孩我的女孩。我们的成长好像发生在这一夜之间。在快乐中我渐渐看清那些蜕变。纠缠在冗长的疼痛和漫长的等待之中。我喜欢他们说"痛并快乐着。"这些就是我们的生活。这就是我想说的北京故事。 第12节:在那遥远的地方 樊瑞青1983年出生的河北男人,常用笔名浪子斗篷、樊勇。现就读于天津某大学。上大学前曾到过中国除海南和台湾外的各省。热爱文学和音乐。玩过乐队,担任鼓手和词作者。2002年出版过个人诗集。主编出版有《中国诗歌经典》、《对面女孩看过来》等书。现为《赤》诗刊主编。散文集《臆想或者思考》即将出版。一我属于那种不喜欢过于安分的人,心中老是有种躁动的分子鼓动自己去行走,我总是向往遥远的传说和那些在传说中被神化了的地方,喜欢那里的风、山、水,甚至花草树木。喜欢用喝烈酒的方式来体验男人的方式,也喜欢喝烈酒来冲洗胸中的郁闷和烦躁情绪。喝酒的时候我也常听着那个已经离开内蒙古草原的蒙古汉子滕格尔的歌曲,那声音粗犷、豪放,常常使我在迷离之中随着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飞向辽阔无边的北疆热土。那里有丰茂的草地、成群的牛羊、起伏的蒙古包、彪悍强壮的蒙古男人,还有沾满了草原风情和牧民性格的民歌。这是一个涉及地域思想的梦。从小我就生活在一个地方,很少能够有机会出次远门,多多少少会对这个已经待久的地方产生待腻了的情绪,于是总梦想着有一天能够离开这里到更广阔的天地伸展翅膀尽情翱翔。我不是向往那些花天酒地的腐朽都市生活,而是向往那些有着自然般灵气和纯洁的风光地带。说实话,我是一直都厌倦都市生活的,在都市的霓虹闪烁中,我的心会一阵阵地躁动和不安,常常想着要急忙离开,因为那些都是不属于我的生活,我自己也不会习惯那样的生活,甚至只是处在那样的环境当中很短一段时间也会觉得坐立不安。还是大自然使人感觉亲切,大自然也更容易接纳我这样喜欢大自然的人。我也喜欢躺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需要亲密无间地与森林、草原、河流、高山接触并互相爱抚身体,它们所吸纳吐出的空气是纯净的,它们遍身流淌的血液是健康的,如果我能长时间地与这些天然的事物接触也一定会使得我的心灵更加纯净,同时使我的身体更加健康。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投身于大自然,我强烈需要到大自然当中,使自己的身体得到一次彻底的洗礼。在我国大兴安岭以西的内蒙古草原,以及青海、甘肃,到处都是荒漠草原,那就是我所梦寐以求的地方。只是想想就已经魂不守舍飘飘欲仙,让我无法想像若真的置身于那些环境当中后会有多么幸福。骑着马驰骋在广袤的、一望无际的、翡翠般的草滩,身体周围都是绿草茵茵,连我也渐渐融化到那些欲滴的绿色之中。几个强悍的蒙古兄弟陪我一起放马奔腾于平坦的草原上,一匹匹烈性的马如脱缰般快速飞奔,一路颠簸使身体得到充分的放松。骑马在国外都被称为是绅士运动,可是当我们真正在草原骑马的时候才能够体验潜藏在自己身体内部的勇敢,领略到只属于骑士的巨大魅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也越骑越远,离开的蒙古包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已经慢慢地靠近远处起伏不定的山丘,山丘的顶部也是一样的碧绿颜色,与平坦的草原浑然一体。马匹载着我们掠过山丘,前面又出现一条河流,溪流淙淙,河水清澈见底,绿波荡漾其中,真想掬起一捧含在口中,来浸润整个身体,给长时间旅途后的疲累身体注射一针清凉剂。偶尔也会看见一棵树飞身闪过,使整个草原更显示出其旺盛的生机和包容的魅力。草原上也会出现骆驼队,驼铃声声,把我们带回历史,带回悠远的空间。草原上也会突兀地出现一片沙丘,在那里充满了干涸,使整个草原顿时显得苍凉悲壮了许多!看看身旁的几个蒙古兄弟,他们矫健的身手以及老练的骑姿赢得了我心中的阵阵喝彩,我用尽全力挥动马鞭紧紧跟随他们,以使自己不会掉队,就这样我们一起在如绿色飘扬的绸缎上行走,如绸缎上的一粒微尘慢慢向前蠕动。一阵风吹过,夹杂着嫩草的香味扑鼻而来,没有尘沙,空气还是那样地清新透明,阳光也穿透空气层洒在我们身上,也洒在如多米诺骨牌一样纷纷向着一个方向倾倒的草上。回到温柔如女人一样的蒙古包中,看见一张张热情好客的蒙古人的脸庞,他们拿出马奶酒,拿出手扒肉和奶酪,与我们这些借宿的游客共享难忘的晚餐。回肠荡气的蒙古长调再次响起,伴着豪放粗犷的蒙古民歌,我再次陶醉于穿着蒙古袍骑着骏马或乘坐勒勒车时的场景……当我再次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被蒙古大草原征服了。二"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王维这首《渭城曲·送元二使安西》已如阳关三叠般千古流传。这里有唱尽千年离愁别意的歌声,阳关,也成为历史的阳关和梦中的阳关,阳关藏在了我记忆的深处,随着历史的远去而尘封了许多许多年。阳关,曾被无数次地传唱的神奇地方,一个曾被诗人们无数次写进诗篇中的神奇地方。我知道这是一个遥远的地方,它盘踞在丝绸之路的一个结点之上,出出入入的人虽然不多,但是这里却成为重要的关口。渭水边的轻尘和朝雨,悠悠地回响在已去岁月的罅隙之中,在瞬间都化作历史的音符,成为千古不息的绝唱,被人们代代相传,这一切都缘于阳关的历史和距离的悠远。驿客不宜在阳关长久地逗留,那里是古时送别的伤心之地,成河的泪水都洒落在这里的热土上,折枝的伤情与希冀都会化作心中的伤疤。阳关之外是更远的地方,远得使我们无法想像,远在我们的脑海印象之外,然而与我们长久相处的亲朋挚友就要从这阳关远去,去更远的地方,那里还在阳关之外,我们难以想像他会走到哪里,不知道他会不会走出我们的思念和心城。阳关之别更比易水之别多些悲凉,又少了些许壮志在心的感慨,一切尽是无语。阳关在北,阳关在西,我在南,我在东,这是遥不可及的距离,仅仅靠一根在风中摇曳的心的细线牢牢维系。阳关之外有更为可怕的血肉横飞的残酷战争,多少男子从此征西,连绵不断的烽火朝向天空高高升起,一种悲怆和绝望的情绪也同时自心头升起。走出阳关就再也难以回来了,连葬身之地都是阳关之外的蛮荒之地,那里渺无人烟,多豺狼之迹,尸体也难得留个全身,这一别怎能不令人伤心欲绝?渭北的树啊,你有没有把遥远的祝福送到那边,代我们问他是否寒冷,冬衣是否已到他的身边来温暖他颤抖的身体?塞外的飞沙走石,令整个大地更显得空旷悲绝,何处是落脚之地,何处有巢穴可居?就让那遥远的驼铃以及笃笃的马蹄声把家乡的殷殷思念撒遍古道所达到的每个地方,也把遥远的思乡之愁捎回家中的暖炕,让家人都知道他现在还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且一切安好。"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我们还记得飞将军的百战不殆的神勇,我们还记得胡虏求饶的壮观场景,阳关又成为保卫国土的牢固防线和边关重地。狂风顿起呼啸而过,漫卷起飞沙如尘埃,蛮横残暴的胡兵越境入侵拭血百姓残害无辜,直惹得我军将士一致的义愤填膺,于是刀光剑影,挥戈执矛,直杀得胡兵落花流水闻风丧胆倒戈而逃。耳旁响起那首凛凛生气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一种英勇的气概自心头油然升起,复我边疆雪我国耻的志向终生难以泯灭,我等于千载之后朗诵这首诗词仍心中大快,又有谁能体会当时的军心有几多勃发!历史把太多的东西留给了阳关,血泪、刀光剑影、一支神箭的传说都不时地闪现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任凭今人凭吊追寻。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在遥远的阳关,今天又是怎样一种景色?是否还有漫漫征途烽火连天,是否还有折枝送别泪湿双眼,是否还有驼铃古道历史诗篇?三我出生在一个离海很遥远的地方,于是总是认为自己永远会离海很远。越是这样想就越是想见到波澜壮阔的大海。见到大海是很迟以后的事情了,在见到大海之前我曾经到长江和黄河岸上去,想要从这种类似的东西中寻找一点关于大海的模糊感觉。我看到的黄河已经几近干涸,河床裸露出来,俨然是一个被太阳炙烤的男人的脊背,也就大约和脊梁骨那样宽窄的地方,还有些满是泥沙的河水在缓缓地如死寂般流动,黄河只是带给我一些失望。见到长江是在武汉。那次是为了寻找一些小说中的迹象,我来到了被长江分割成两部分的武汉,在那里呆了几天,每天都要在武昌和汉口两个地方打个来回,于是也每天都可以看见长江,但长江似乎也与我想像中的大海差距甚大。然而最近却有一次机会使我两次看到了本以为离我生活很远的大海。前不久,我到天津见到了李亚楠,吃饭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乘车到塘沽港去看海,这是我的一个愿望,曾在电话中和他说起,没想到他还真记在了心上。在乘车驶向塘沽的途中,突然天降大雨,狂风骤起,真是天公不做美,但这并没有阻止我去看海的欲望和行动。到塘沽外滩后我们大胆地前往港口,我终于见到了大海。这里的海水似乎被污染得比较严重,出现了油的颜色,略红,但更深的是蓝色。货轮都已抛锚停在了海边。远处的大浪一层压一层地向岸边拍打过来,响声震天,耳膜也随着浪涛的声音作响。狂风暴雨变本加厉,更加张狂,撩起我的衣服,发丝和雨水搅和在一起,眼睛也渐渐变得疲劳,视线也模糊起来,但按捺不住的是心中的兴奋。对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大喊几声,但似乎用不上力气,风雨已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当声音传入耳中已相当微弱。我似乎嗅到了海水的味道,咸咸的,穿过皮肤的每个毛孔进入我的身体内部。这时远处驶来一条船,并不大,像在风雨中飘摇的树叶,我的心中不住地为这条船祈祷,但我渐渐地不敢再看下去,因为那条船左右倾斜的角度也越来越大。最后还是身体实在承受不住如此肆虐风雨,眼睛再也睁不开了,这才不无失落感地又钻回出租车中。坐在车中身体不禁发抖,刚才竟然陶醉得浑然不觉。司机师傅问我们为什么选这样的天气来看海,我没有回答,只是笑了一笑。晚上,我们住在了合昌宾馆,风雨竟然停下了,心中不免要暗骂几句老天可真会捉弄人。我本以为看海这事就这样草草地完了,因为我已经发现大海和长江黄河有什么不同了。谁知道李亚楠又有个提议说要去秦皇岛看海,我心中不禁惊喜,秦皇岛也是我所向往的城市。次日回到天津市里,买了到秦皇岛的火车票。五个小时后就到达了秦皇岛,其实在火车上的时间也就三个多小时罢了。秦皇岛的海和天津的海是相通相连的,但却完全不是一个模样。这里的海有沙滩,凌乱地散布着行人的脚印,到处都是洁白和彩色的贝壳,有人在沙滩上写下很大的字,或说理想或说爱情,让我对这里的海产生了亲切的感觉,不觉想起了台湾那首很好听的歌谣《外婆的澎湖湾》,歌声又响起在耳边。我终于认识了海水的蓝色,在海天交接处发现海和蓝天的颜色竟然如此接近,以至于我再也分不清哪里是海,哪里是天。海边不时有驶出和归来的渔船,那些船看上去都很古老,船上憨厚的船夫对着沙滩上的人们直笑,沙滩上的人也回以真诚的笑脸,希望他能平安地满载而归。就这样我们一直沿着沙滩走,数着建在不远处古朴典雅的木屋,发现有人在沙子里挖着什么,围上去询问才知道他们是在挖一种能吃的长在沙子底下的东西,不禁好奇起来。走了很远,似乎还有很长的路程,干脆脱掉鞋子,挽起裤管,趟着海水走。海水比空气温度要高,泡得双脚煞是舒服。远处的海水似乎很平静,几乎没有一点波浪,只有成群的海鸥在海面上盘旋飞翔。这都和在天津所看到的海确实不一样了,心中也少却了昨天那种汹涌翻滚,多出了一点心平气和,就这样沿着沙滩,缓缓地、安静地向前走着。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渔船上也都亮起灯火,整齐地排在岸边。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到大海也不知道海阔天高。除了海阔天高,大海还告诉我很多东西,它暗示着生命的深度和广度。大海已浮在我心之上,它超过了时间的长度、空间的阔度以及哲学的高度,所有的隐喻都藏在那一瓣看似渺小的浪花之中。 第13节:原尘鸟1 鲁永志生于1986年一个炎热的暑期。2004年获得全国少年作家杯一等奖、榕树下网络写作大赛二等奖。2004中华少年文学网少年文学之星、榕树下编辑。作品多被收录于各类文学书籍中,并被榕树下电台转载。一次的遇见和别离,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忘却。--题记我相信我从来都是敏感且固执的生物,拒绝温暖,厌恶喧嚣,是一种莫名所以的坚持,在时间的年轮中悄无声息地滑落,像是一场汹涌的大雪,拉下无边的帷帐。Ivy曾把我比喻成一种寂寞的生物,有着白色羽毛的鸟儿,是冬天里最深刻的颜色,脖颈是一圈血红的颜色。他一直坚持地认为那象征着束缚以及漂泊,这种鸟儿独来独往,单薄的翅膀甚至无法承载一滴泪珠的重量。因为兀自所以失去眼泪的温暖。它的一生只坠地一次,就是它死去的时候。冬天的时候一个人坐火车去了很远的地方,听着火车轰隆的声响,觉得身体是轻浮的。摒弃了所有的记忆和理想,如同一次重生,和时光一起随波逐流,漫长而无可皈依。沿着振荡的铁轨不停地转站,看到了真正的山和真正的天空,早上很早就起床,去爬山,那些绵延起伏的群山颓然相连,时常没有预兆地断掉,那是缺口,而我总是固执地把它叫作山的伤口,裂开,血液是水,依然新鲜。看到了很多真实的东西,都是以前闻所未闻的,沿着崎岖的山麓往上走,空气里是潮湿的芬芳,有很多杂碎的生命,纵横地生长,纠结浓密,开满整个视线。走过去的时候,会被一些隐藏的植物擦破皮肤,遗留下一道狭长的浅红,却不会有任何的痛疼。记忆的深处,是一些山里的孩子们纯真的笑脸,我像一个落魄而又凶恶的陌生人,而他们会对我毫无防备地微笑,那么纯粹的笑容,伴随着破裂的太阳掉落在我疲惫的眼睛里。我会在很多的小说里写到这样的笑容,它只属于那些未经处事的童真。他们衣着褴褛,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是漆黑灼亮的。孩子们都是简单而质朴的,像是睡梦中的天使。是的,我喜欢把他们叫作天使,拯救一切的美好与光明,抖落尘埃,然后迅速地堆积成云,酝酿成一场洁净的雨。有时候我会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到许多年前的我,茫然的脸,破碎的眼神,忘乎所以的呼喊和痛疼,像是一株新鲜的蕨类植物,带着随意而深刻的伤痕,无知地舒展与挣扎,最终陷在时间的沼泽里,只有一片深远无底的黑色。回去的时候带去了一身的伤痕和满目的萧然,安安静静的一个人过了生日,突然觉得成长只是一瞬间的过程,没有任何的破茧,汹涌和挣扎,生命只是潜意识里的一种若即若离的存在,像是一场光影交缠的梦靥,无法存活亦无法摆脱。开始寒冷的时候邂逅过一场烟花的表演,我穿着单薄的毛衣站立在楼顶上,有大片大片的黑色融进我赤裸的眼睛,漆黑的风从头顶压下来,凛冽地穿越我冰冷的身体。耳边是喧嚣的风声,然后随着一声爆破,烟花绽放,填满了整个视野。它以一朵颓然花朵的姿态盛开,并迅速蔓延,在天空里绝望而又愤怒地燃烧,光朵灼灼,冰冷的殆灭,那一刻觉得胸中溢满了冰冷,所有的思维和痛楚都停滞不前,隔阻了全部的希冀,宿命以一种轮回的姿态上下翻腾,烙在我黯淡迷蒙的瞳孔里。无所谓忘记无所谓放弃。无所谓惦念无所谓别离。闲暇时会坐车去郊区的机场,看很多人拥抱或亲吻,直觉上是不喜欢这里的,太过冰冷的装饰让人体会不到眼泪的温暖。太多的别离的故事我无法承载。 第14节:原尘鸟2 坐很久的车,走很远的路只是为了看一看飞机的起飞,脸贴在隔音很好的玻璃上听不到太多的噪音,突然怅然若失。我曾一度迷恋这种悲情的别离,那些咸味的故事不是我的,那些芳醇的眼泪不是我的。我一直拥有的只是一无所有。喜欢那种浅白色的花,边缘是一些错落的痕迹,不很香,但是清鲜,拿来在手里是清涩而又微凉的感觉,它在干燥的沙土里开得那么芳艳与浓郁,我心疼于它枯萎的颓败,花了3个小时把它移植到花盆里,可它两天就败了。那么娇小的花朵。只是用另一种方式负气地证明了它曾经鲜活过。像极了一段美丽的际遇。而曾经,只是曾经。是岁月和时间所无法转载的。那样的一个冬天吃了很多的药,看了很多的书,见了很多的人,因为太拥挤所以都忘记了,我总是可以没心没肺地说忘记就忘记,一种不带感情的玩笑原来是可以支撑那么多年。我从未知晓。我不想回来的,可是我却回来了。我不想忘记的,可是我却忘记了。夜晚时常会有严重的耳鸣,听到各种各样奇怪的声音,与我频繁的困意纠缠着厮打着。有时候以一种冥冥的姿态半睁着眼睛,重叠着看到漫天飞舞的落花,初生的阳光和未泯灭的希望。触觉是真实的,会让人恐慌,然而繁华落尽,尽收眼底,一切如潮水般退去,遗留下来的只是满目的黑暗,无边的黑暗。似乎可以回溯到古老。不断地收到读者的来信,各式各样的人,在明媚的午后或者光线充裕的晚上,从键盘上敲过来一个个温暖的字,向我诉说着看我文章后的感动与痛疼。有时,我会猜想他们的样子以及年龄,我知道这一刻,我们无比接近。如果说时间是一场暗流,那么请让我忠诚地驻守。印象最深的是一个17岁的孩子给我发的一封Email,他说,写字的人注定一生都不会快乐。他说希望我以后不要再写文字了,让别人痛疼。也让自己痛疼。我看了以后眼睛就湿了,我没有告诉他我其实也是17岁,却失去了一切可以凭借的力量,在时光的洪流之中随波而逐,我拼命地回首再回首,可看到的只是越来越远的岸。我没有回信,我似乎从来都不回信,不为别的,只是不忍破坏孩子纯真的臆想,那是天使,美得不沾尘垢。还有一个海南的孩子,寄过来许多美丽的贝壳,没有留下只字片语,这些都是我从未见过的,有海的味道和回音,空旷恬静的海。在那一刻突兀出现,没有泪水可以冻结,轻轻敲击的时候,一些失重的花粉会轻浮地落下。我所珍惜和宝贝的。我所有的。开始沉默与安静,在春天的时候,眯起眼睛看每一条汹涌的河流,时间在此恍惚地流过,承载了所有的岁月和伤痛,人们往往只看到它表面的波澜不惊,却忽略它的暗涌。年华就像是一条悠长而又深远的河流,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到达什么彼岸,我们都无从选择。只是有些时光是值得回想的。童年的伤痕,第一次泪水的滋味,第一次爱人的感觉,是漫天缤纷的碎片,轻易地击中人脆弱的记忆,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车水横流。无所谓生命无所谓诺言。无所谓记忆无所谓曾经。终于下定决心剪短了头发,失重的头颅像是一颗突兀的海葵,焦灼的太阳隐忍着绝望的脸,干燥的午后,汗水迅速地附贴,成为惟一的依托。去电台做访问的时候,下起了寂静的小雨,滴到脸上是凉丝丝的,没有空间可以停留。没有打到的士,于是步行,走着走着,心情一下子变得空旷与恬静起来,我站在雨中,穿着白色的羽绒服,像只真正的鸟儿一样奔跑起来,耳边有风凛冽地吹过,突然感到时光的停滞,我停了下来,然后,微笑。鸟儿没有脚,鸟儿只能飞翔,鸟儿还有翅膀。就像一条河,时间和年华汹涌地流逝,无可挽回,但无论它是怎样的破碎与消失,都是隔阻不断的,生命的本质其实是脆弱的。我想我就是那只原尘鸟,旅途始终是漫长而无可皈依,翅膀掠过边痕,是一些漂泊的灵魂在过渡,它所承载的已经不单是一次冒险的历史,而是生命的超越。时刻感受着黑暗如漆的纠缠与湮灭,却永远不会驻足,前方总是不可预知的。我终于可以告别和遗忘。 第15节:穿过高三云雾1 彭扬男,1984年出生。出版独立摄影采访集《天黑了,我们去哪儿》,小说集《洞》和生活笔记《16mm的抚摩》。永远住在没人知道的神秘的可爱小岛上。光辉已经属于过去,现在一切为零。它在缓慢流动之后,终于像凝固的胶状液体一样,开始衰老。--题记伤花:被缚之后的安然繁忙的高考过后紧跟着是炎热的夏。蝉在叫,声音如同海的波浪层层袭来。大片的云贴在微蓝的天壁。太阳的光线经过漫长的旅途穿过绿的叶以及我的身体。午后2点13分,我在想你。我的中学生涯几乎被这个闷燥的夏渲染得索然无味。单调或者其他,就像过境的船穿越海洋时倒下了帆。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空白之中。纯净得就像牛奶滑过温暖的唇。我开始做两件我认为很有意义的事。一件是整理我所有高中用过的参考资料。我用了整整两天的时间坐在地上把书和卷子分开。地面的木制光泽反射在房间的书柜上,眼花缭乱的各种字母、数字以及公式,电光一闪般地进入意识,然后离开。当天的最高气温是29度,我想一切会不会就此结束。书堆的高度在一点一点增加,我空白的思绪也在一点一点扩大。我像是奔跑在荒岛上的孩子,没有目标,只知道奔跑可以让我存活下来。当书和卷子完全分开时,我看着眼前的景象就唱起歌来。三堆齐腰高的参考书和一麻袋容量的卷子。我的歌词是:你是个超人你真伟大。而旋律则是我自己瞎编的。有人说,在指尖跳舞的人伟大,但我觉得中国的学生更伟大。同样,这首歌也不是我唱给自己的,而是唱给中国所有的高三毕业生的。有的时候,我躺在地板上随手抽一本书,竟会发现很多有趣的事情:打开书掉下来一张小字条(上面写着"今天麦芽糖和小米去麦当劳,我们去作电灯泡")或是拿到一本写满QQ聊天式的练习本等。于是,我又会接二连三地想起很多事情:曾经那个帅气的微笑,曾经那个漂亮女孩明亮的瞳仁,曾经那些淌着诱人汗水足球场上脱下来的球衣……我甚至开始怀念曾经的敌人,他是那么地可爱。太多的曾经已经让人不堪承受,但他们却真实地构成了一种叫做回忆的东西。是我和他们共有的,而不是陈列在玻璃柜中的纪念品。我把整理过的参考书又一本一本地翻开,似乎要在里面找到我遗失很久的很多东西。于是惊喜就像是哥伦布发现美洲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带来的快感:老师用红笔画过的讲解痕迹,书页底部一个搞笑的皮卡丘,我和好友写下的高考奋斗誓言,钢笔写过后被胳膊擦得模糊的墨迹……你们,如果有一天年华老去,还会不会在我身边。我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觉得再要起程之前什么也没带上。但我又明白这是一种成长的抽痛。我不怕疼痛,所以又开始做另一件事情--疯狂地迷恋摇滚。平克弗罗依德,大门,甲克虫,U2,Thecross……每个夜晚都匆忙却有力地走过我的耳。音符的烟雾传达出作者心中的怨毒。仿佛每个摇滚歌者都是一个脚印。地上有无数脚印,但不是都值得记住。我坚信每个喜欢摇滚的孩子都不会有极度软弱的性格。这个有着罕见高温的夏季之前,我就坐在教室里,以无比优异的成绩换来长辈们的赞赏。当有一天我在这片平原上对着烈日找不到自己影子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是如此流俗。我开始一寸一寸地反叛起来,尽管我的表面是如此隐忍。这里得谈到我非常向往的一个人类群落--滑板族。当我决定做个反叛的孩子时,我就喜欢棒球帽,牛仔和Tshirt组成的孩子。我发现这点的时候还不到十五岁,但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你必须迷恋他们。宿命就如此巧妙地贯穿在青春期的思想和旅途中。我想过要加入他们,就像中国队总想进入世界杯前四强那样欲望强烈。可是每次总有无数钢筋水泥的围墙和高楼挡住了视线。有一段时间,每每看到心目中的孩子,就会拿一个本子找他们签名。他们露出疑惑不解的目光,我如获至宝。这段时间持续了九个月六天十一小时。我还清楚地记得一个滑板女孩在自己的签名旁边留下唇印。她的微笑和青春就随着美丽的长发在空中弹跳。我把所有的签名挂在墙上,献给我虚无的青春期,我的青春在现代体制和教育下有点面目全非。现在,我已经醒来,他们的滑板载着欢乐和自己,穿越高山和流水。我冲过熊熊烈火,毫发无伤。AvrilLavigen--第一个让我感受到摇滚魅力的女孩子。她也是滑板一族,我狂热地爱着她。她的专辑《LetGo》是滑板一族的摇滚,也是我的摇滚。我疯狂地听,然后自己也写。我把写的歌词放进一个棕黄色的大信封,写上献给Avril。这封装载着青春,梦想,反抗和狂热的信封被我埋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山丘的树林里,以此表示我对摇滚的忠诚。我去过Avril的网站,在论坛发了341张贴子,收到6526个网友的回复。我感到心存暖意。有时你不得不承认,天下乌鸦也有一般白的时候。今年夏天。罕见的高温。包围并且沉沦。蝉的叫声如同海的波浪层层袭来。大片的云贴在微蓝的天壁。太阳的光线经过漫长的旅途穿过绿的叶以及我的身体。午后两点十三分,男孩子的摇滚梦想在焦灼的日光下暴晒得无法触摸。地板上层层的书在静止的空气中偶尔发出吱的声音。世界是一片完整安静的金色。幸福也像一场两百万光年之外的幻觉。如此空虚,却独自穿越了漫长的旅途。AWalktoRemember2003年的夏天。空白和炎热。他暂时离开学业,没有工作。什么都可以不做。每天躲在空调掌控之下二十度的清凉之中。睡觉、吃东西、写歌、看DVD。黄昏的时候,他都会打开窗户,放进夕阳和新鲜空气。他看到对面屋顶羽毛有些金色的鸽,幽暗的走廊,风吹着大片翠绿的林,纵横宛延的河道,墙角处散发的带着颜色的暗香……是记忆中的故乡。8月7日上午十点零五分,一场罕见的暴雨骤降。他脱去腰部以上的所有衣服躺在床上。雨轻轻重重地吻着窗。音质纯净,音色饱满,像乐句一样地飞翔,星群一样地坠落,天地之间的线条,形成身体的形状。相同的旋律,相同的呻吟,在不同的音区飘出,摄魂夺魄。他打开窗把手伸向上方的灰色,声音的根茎继续深入土壤,天空郁郁苍苍。 第16节:穿过高三云雾2 8月7日上午十点零五分,一场罕见的暴雨骤降。他幻想自己站在雨中。他决定不再逃避。幻觉和单调就这样坠毁,他搂着回忆。他想起了Aaron。高二刚到文科班的时候,一个穿着Levis牛仔裤和宽大的Tshirt,抬起棒球帽英俊的脸上露出稚气微笑的男孩伸出手对他说,你就是彭扬吗,我看过你的小说,很棒。他一向喜欢有些孩子气的人。不管一个人的年龄如何,孩子气总是一种很大的魅力。因为它象征着善良和单纯,可爱和可亲。他喜欢摇滚,爵士和蓝调,而这些都是Aaron的最爱。Aaron欣赏他的小说,他会抽空去看Aaron精彩的篮球比赛。后来Aaron喜欢了一个女孩子,他就帮Aaron写情书。Aaron成了他高中最重要的朋友之一。高三体育课的时候,他常被Aaron拉去看电影。那时的空气有一种难言的喧嚣。白天的忙碌是强制性的,此时的忙碌是自己的。车流哗哗地响,路灯盏盏的亮,内心的愿望就昏沉沉地舞起来。其中之一是《铁男》。一部黑白的片子。没什么明确的故事情节。一个上班族有一天发现地上有一个怪东西,旁边有一个女的就去碰那个东西,结果身体就开始长铁。他也开始长铁。这个女的就开始追杀他。一个铁的人追杀另一个铁的人,中间还有他跟他女朋友的关系,他跟他的女朋友由人变成非人,并展开搏斗。总是在逃跑和搏斗。最后,他们合为一体后说,我们去把整个世界都改成充满希望的世界吧。Aaron在影片即将结束的时候顿生睡意,把他的腿当枕头躺下去。Aaron的气息慢慢地浮向他的鼻。汗水以及潮湿的雾气。在阴暗的光线下他静静地感受光与影的转换交接,这喜悦而无限惆怅的时与地。青春会不会像电影一样一闪而逝。高二的尾声,Aaron怂恿他一起申请美国的哈佛大学。他估量了一下,决定申请哥伦比亚大学。高三的春天,他们双双被录取。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放弃去美国,而选择了国内一所他心仪已久的大学。Aaron走之前,他和几个好友一起为Aaron准备了一场篮球赛,也当是高中毕业之前的"最后晚餐"。几个男孩子的汗水和誓言和青春的风一起,被定格在蓝色的天幕。送Aaron上飞机时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像是把亲手养的猫送上绞刑架。Aaron提着大包小包一副匆忙的样子。他看见Aaron走上机梯,走进舱门,消失不见。只是不过一会儿,Aaron突然从舱门里探出头,像发现什么忘带的东西一样慌张,从夹克的口袋拿出一张他们的合影,笑着喊,我会记着的。他也笑了,心想,小孩子。夏季的高温以及Aaron的离开,世界就像裂开一道缝隙。好在最热的时候Aaron会打来越洋电话告诉他哈佛餐厅的冰淇淋味道像土豆。后来Aaron就不停地给他写明信片。方便、快捷。各种各样的明信片照映着美国风景,而背面的字迹则反射着Aaron的心情。有时Aaron也会蛮正经地写Email,告诉他那个教授老头真是棒到家了哈佛里还是有美女的我的法学成绩拿了全系第二你快点来美国吧陪我打球现在我看电影想睡觉的时候没枕头躺了。这些属于Aaron这个家伙的东西像一把锋利的剃刀,为他除去想念荒原上的杂草,是他轻快和享有略带忧愁的时光。后来,他终于懂了,岁月的河流不会把一切都带走,有些东西会慢慢沉淀下来,固结成岩。8046他在高一的冬天有预谋地邂逅了8046。8046属于那种有着独特气质的女孩子。留着男孩子的寸发,即使漫天飘雪,他仍然能闻到8046头上柠檬味的洗发水香。有着坚强性格和病态微笑,沉静而安然。经常低着的头如若抬起,会让一切男孩子动心。她是如此美好。雪花落在他和8046的手上,直至消融。8046干净利落地留下了她创作歌曲的手稿,然后离开。第二天凌晨02点17分,他打电话给她,干净利落地说,你可以加入Mickeybaby了。Mickeybaby是他的乐队。他们经常在青年的音乐聚会上和台下的孩子一起蹦跳。在丧失规则的萧条时代,他们必须更加谨慎,更加节制一些,因为他们必须保卫残存的理想。但8046的加入无疑让Mickeybaby充满了温情主义。有时他会让8046演唱自己写的歌,在激扬的鼓点和寥落的掌声中,她面容模糊。8046以极其飞快的速度成为他最亲密的朋友之一。因为他们都同时预感到青春的即将消逝和衰老的莅临。他们一起去租界的教堂,在阴暗的光线里听唱诗班的歌声。开篇悲苦的男声和圣洁的女生缠绕,犹如暗香中情侣的呢喃。中途女声悄然退出,象征情人的死亡。此时男声转为万劫不复,并最终在殉难的高潮中结束。他推开教堂的门,黄昏以不可阻挡之势在视线里蔓延,大片的云层向前涌动。只是有一天,什么忽然而至。8046少言寡语起来。辩论的才华渐渐退却,躁动的浮思开始落定。她的心露出老化而僵死的形迹。世界与她之间渐渐失去联络。8046莫名拉着他的手哭泣,夜间拉上所有窗帘在墙角发抖。后来,她患上严重的幻听并对世界失去希望。在学校8046要求坐在最后一排。生活在别人的背后带着无比的悲痛。她发现周围的人总是带着面具跳舞,真诚被全盘托出后总是伤痕累累。8046的话化为火烧成灰的气息与环境相隔,于是她不再有声音。高二夏天的前奏还没有敲响,8046的成绩一落千丈,招引来无数异样的眼光和长辈的责骂。8046坚持她男孩子的样子和特立独行的性格。有一天,8046忽然对他说,抱我一下我好难受。他的怀抱中抽泣的身体声嘶力竭地刻在回忆里留下血痕。高二的夏天比生命中任何一个夏天都备感炎热。8046把窗帘拉上,将一瓶安眠药吞入腹中不醒人世。高二的夏天比生命中任何一个夏天都备感炎热。我为做一台高质量的考试机器而不能参加8046的葬礼。春天的时候,雨水把山顶的尘埃都冲洗干净。他和8046曾坐在草坪上看逶迤的群山和风吹拂着晃荡的麦田。远处狗吠的声音若有若无。偶尔有几片枯叶从头顶飘落。8046说,有什么方法可以轻松飞跃所有阻碍穿越群山。他向远方望,目光被悠远和虚无触得发痛。沉默的碎片散尽,他说,用理想,用每一天新一轮太阳的光芒当做翅膀。8046抬起头说,也许我在进入这个恍如隔世的社会之前就会葬身于高考的谷底。8046的发香和体香,青草上滴下来雾水的气味,射在他们身上如同异域的昏沉光线,以及女孩子无法排遣的孤独和寂寞,在黑暗中被鼓噪得劈啪作响。后来,他经常把手插在口袋里游走在大街上。路边的橱窗里的电视播放着震耳欲聋的新闻。9·11的硝烟未散,巴以每天都有平民和士兵死去,阿拉法特身陷囹圄。看似充满热诚、繁华的物质,却是一个麻木冷漠的时代。普通人无法关心普通人。不管他们曾经如何互相怜惜,岁月强迫他们必须互相忘怀。后来,他在一个秋的下午看到一首诗,眼眸之间马上就充满了泪水:七年了,男孩的故事有很多个爱人一盒烟还有永远燃不尽的巨烛似的痛苦男孩盼望有人来救他跟他做些关于爱的事情。 第17节:城市音乐1 确切地说,在遇见围巾的那天之前,我呆在黑不溜秋的录音棚里度过了很多时日。我和乐队的朋友为了我们最近创作的一首单曲在一个做音乐唱片的朋友的录音棚里录音。时间大概是在春季的十分之九处。坐落在郊区的小小的房间四周被茂密的杨树环绕,所有的树叶随着风声一起发出叫声,跟偶尔飘落到地面的同伴一起轻轻向下。那里的交通很不方便,汽车不能直接抵达,还得步行大约十分钟的路程才能完全见到录音棚的面貌。为什么要把录音棚建在这里我自然无从知晓,但总不至于是恐怖主义秘密基地的一部分,也不会是外星人经常出没的场所。但是我是喜欢极了隐蔽在离城市很远的这个地点。湛蓝的天顶下被绿色环绕的小的房屋。听不见恼人的汽车喇叭的嘶鸣,也不会有种莫名的压迫感。大概从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我们在亮起ONAIR的玻璃后面反复唱着相同的旋律,为了不让下午来这里的一个歌手等候,得在中午之前把所有的工作结束。也许是因为紧张,调音师在我眼里变成一个黑乎乎的团状动物,在前方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直到监制喊完成,我才大口地呼出一些爽快的气息。乐队的一凡为每个人叫了盒饭,虽然味道不怎么好,但是想到马上就能听到自己刻成CD的单曲,心里还是充满了欢乐的泡泡。围巾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面前的。他是和朋友一起来送乐队另一首歌的小提琴和旋的。他穿着黑色的Tshirt,黑色的七分裤,扎着一条朋克的腰带,头发是流行的爆炸头。我眼睛一直盯着他衣服上巨大夸张的格瓦拉的头像,口中咀嚼着一根瘦小的白菜。他看了我一会儿,像是一只猩猩看见了一只绵羊,想要交流,但又不知道如何是好,于是先望着它静静思考开场白一样。大约经过两分钟,他向同伴悄悄地说了些什么,然后又转头望着我。当时的环境极为嘈杂。几乎是每个人在做每个人的事情。吃饭的在认真吃饭,听歌的在畅快地听歌,聊天的在尽情地聊天。仿佛只有我们俩是无事可做的两个人。他的朋友在低声耳语的交流之后带他走到我面前。我和这个人很熟悉,他在音乐学院读三年级,以前一起为一个酒吧的派对做过音乐策划,而且也有很多共同的兴趣,还算是个能聊天的伙伴。这个人把手搭在围巾身上,对我说:"嘿!这是我一个学音乐的朋友。听说你写过好多小说,想认识认识你。"我把手边的饭盒赶快放下,连忙起身想说点什么。但是还没等我站稳,围巾伸出手对我说:"你好,把你手机号码告诉我可以吗?"这便是他的开场白。那么,顺理成章我的开场白自然就是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口述一遍。一问一答之后,聊天开始,次要人物退场。围巾显得有些紧张,我不知道这种紧张的起因,也无法具体描述接下来的很多沉默的片段。在我每次多于他数倍的谈话之间,他夹杂几段少量的自我介绍。他告诉我他还在上高中,是一所艺校的音乐班。他告诉我他班上的同学他大部分都不喜欢。他告诉我他以前也玩过乐队。他告诉我他要走了。于是,我以为他会像我在城市中遇见的很多仅有一次交谈的人一样,从此便开始了漫长的分离和错失。记忆中,他只属于此时此刻。后来,他隔几天就发一条短信,甚至还有几次电话。短信的内容五花八门。有时是一声简单的问候。有时是谈论他对某一个乐队的看法。有时是问我现在在干什么。有时说想要到电影学院来玩。他真正到电影学院来玩的时候,我们去呱呱食街聊天。他似乎突然改变了造型,连性格也像是另外一个人。除了发型保持原样,上衣换成了整洁干净的衬衫,裤子则是有些发旧的牛仔裤。他开始认真听我讲了一些话后马上变得滔滔不绝。如同长达数月的话语沉淀在声带处,只待此时起将全部喷洒出来。 第18节:城市音乐2 我成为一个听众,并且保持从始至终的缄默。在他话语的动荡中,我边喝手边的可乐,边抬头注意他的嘴唇。它们一张一合,输送出许多往事。他说,你们能写小说的人肯定都特别有思想,我喜欢跟有思想的人接触。他说,我们班上大部分学生都没什么思想,整天只知道瞎玩,我跟他们根本就没什么共同语言,但面子上不能过不去,基本的招呼还是要打的。他说,以前的乐队玩得很好,还想录一张乐队的专辑,但想想根本不可能,北京成千上万的乐队,出名的才几个,乐队的成员也不能一辈子做音乐,还是要找一份踏实的工作,后来乐队就解散了。他说时间不早了,以后再来找你玩,但愿还像是今天这样的好天气。正和他所预料的相反,我们下一次的见面是连续数日的阴雨天气。当时我帮一个朋友的忙,为他的公司制作的一部卡通片配音,他又是跟中央音乐学院的朋友在一起,这次他们是来找我拿上次改编乐曲的费用。我们约好在离朋友公司不远的新街口的豁口见面。天空灰暗异常,无数细小的雨粒从浓密的云层跳下来。傍晚时分,三个人都没有带伞,也没有吃晚饭。于是一起找了一家小餐馆随便吃了一点东西。围巾吃晚饭的时候,又开始滔滔不绝起来。这回我和音乐学院的朋友都成了听众。他谈起了自己似乎已经非常久远的音乐梦想。好像很多美好的幻想在城市的横流中都渐渐枯萎死去。他的乐队曾经年轻的声音缓慢地苍老,并终究被城市其他的音量所淹没。晚餐结束时,他用方便筷在面前被吃光的排骨面里来回搅动。走出餐馆的店门,雨水暂时止住。头顶笼罩着被光明与夜色厮杀过的冷寂。围巾好像意犹未尽,带着些许遗憾朝着与我相反的方向离开。我走了几步,想到应该对他说点什么,转身时,他却早已融入穿梭往来的灰色人群中。说不完的饼干人尹珊珊尹珊珊女,1982年生。曾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初中时开始发表小说散文。曾出版《自由十八岁》。现为中央戏剧学院学生。饼干人是我最好的男性朋友,之所以称他为饼干人,乃是因为他总是不停地吃饼干,并且不发胖,按照人类既定的生理法则来说,这似乎很难说通,除非他生来就是饼干人。"幸福的世界完全不同于不幸福的世界。"这是饼干人常常说的话,他似乎深黯此道,却总没有见他能够持续长达一个月以上的快乐。在我眼里,饼干人和一头妄图自杀的驴子没有两样,可爱又悲伤。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有多少次,你眼睛盯着已经打开的电视机,却什么也看不到。饼干人22岁,会担心吹风机把他吹走,会担心路灯使他从此变成色盲。不过,多余的担心总能看到此人心底的某些东西,比如说,他对死亡的态度。我曾经喜欢过饼干人,他的神经质和地球人有很多迥异的地方,我想,关于情感的软肋,大概没有别的同龄人能够比他了解更多。饼干人永远生活在自己的身体和位置之外,他是学文学的,可却能够拍出比导演系的学生更多的作品。一直以来,我都对这样一件事情抱有遗憾,即:饼干人最爱我,但是我不爱饼干人;或许这种感情算不上爱情,但他绝对能够为了我去背叛他眼前的爱情。在生活里,饼干人是我的救命稻草,如果我要找一个人陪我做一件无比疯狂的事情,我就会直接和他说,他在五分钟后就会同意:"珊珊,永远只有你才能让我走到理智之外,永远只有你才能让我听到空气里头的电流声。"我有我的爱情,但这似乎并不妨碍什么,我自己在这厢要死要活,他仿佛得到心灵感应一般,会在网上告诉我他昨天吃了几十颗安眠药,但是早上就醒来了。我们两个待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不多,但只要待在一起,就仿佛一个蒸笼里同时放置了寿司与蒸饺。饼干人在冬天的时候永远是一身的黑色,黑色皮衣黑色皮鞋黑色墨镜,和流氓相仿,以至于在地铁上,没有人敢和我抢座位。然后他轻轻地把裤腿卷起一点点,我看见一双淡黄色蜡笔小新的袜子。饼干人说的笑话总是能够让我笑得完全不顾旁人的怪异眼神,不过他也说:"我的女朋友没有一个喜欢听我的笑话。"关于欲望,我总是想得太多,相反地,饼干人对此无动于衷。在一个巨大的游泳池里,他一定要站在左边。虽说平庸的东西让人心情平静,奇异的东西让人惴惴不安,但饼干人终究在不停地走来走去,好像要把整个太阳系都走完。我很爱一个男人,可是和世俗的爱情一样,由于过分的爱,我总不经意的就掉进自己心灵中的黑暗帝国。生不如死,绞尽脑汁,度日如年。饼干人从来没有放弃过对我的追求,不过这一次,他竟然沉默了一年。那个男人暂时离开了我们的城市,或许他早就忘记了,在他离开的这段时光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日子,那是我和他在一起一周年纪念。下午五点的时候,我决定要在第二天早上就抵达一千公里外的W城,当时天气阴冷,似乎有不祥的预兆。我就给饼干人打电话说,陪我去W城吧,他说你说的是真的吗?我说是的,而且马上就动身走,他马上就一口答应了。 第19节:说不完的饼干人1 对于饼干人,我从来没有做错过任何推断。饼干人依然是全身黑色,只是不知道他的袜子是蜡笔小新还是樱桃小丸子。的确,有一些东西是值得无限探索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限大。在地铁里,他告诉我:"我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是真的非常、非常喜欢的。""哦,果真如此?""嗯,这个女孩子和你特别特别的像,简直就是你的负数形式。我对她好得史无前例,当然目前她也相当喜欢我。这次和你出走三天,真不知道该如何向她交代才好。"我有点自责。然而他既然说那个女孩和我如此雷同,我就问了他几个问题,果然那个女孩子和我非常相似,相似程度几乎让我想把她也拉到火车上。于是我能够想见饼干人对那个女孩喜爱的程度。在火车上,饼干人对我说了一段让我一辈子也无法想明白,也无法忘记的话:"我们等待戈多,而戈多永远不来。旅行是人人都可以实现的梦想,但并非所有人都能随时随地地拔腿奔到一千公里之外。为了你,我可以对自己最爱的女孩子撒谎,但是我却连一句骗你的话都没有说过。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成了记忆--我的意思是,有些事情,开始就是记忆本身,而不是慢慢地变成记忆。"到了W城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而事实和我预料的相差不过一公里:他没有想起那天是什么日子。我的心顿时丧失了除生理功能的其他所有部分。人在做梦的时候,就像个馒头在发酵。饼干人不知我此行为何,他同样不知道。住进了宾馆,饼干人说要出去买一盒烟抽抽,他是要空出时间让我和那个人单独相处。饼干人出去之后,我和他在房间里很是热烈了一回,但我能够发誓说,这是我惟一一次在享受身体欢愉之时,又同时想着另一个人。下午,我们一起开车到了长江边,这是我和饼干人说好的,此次旅程中务必要看的一个景致。那天的景观很是让人满意,因为和我想像中的非常谋合。天空的密度很大,呈现出高感光度胶片的颗粒状。阴云压顶寒风阵阵,两岸的三个城市显得无比沉静萧条。饼干人看到了长江,感到很高兴。我和饼干人一起看到了长江,我也很高兴。眼前的光景,我一度以为只是电视机的荧光幕。饼干人百感交集的样子,似乎这是他此次旅行中惟一得到的实实在在的东西。晚上,三个人一起吃火锅。南方城市的番茄让人觉得分外可爱,即使被炖煮着,也在高声地哈哈大笑。他问我为什么似乎很不高兴,我说:"身体毕竟不是我,身体有身体的脾气。有些字,看着看着,就觉得不认识了。"我不知道一个自己最爱的男人不了解自己的想法,这是好还是不好。但身边坐着的知心人,绝对不会因此沾沾自喜。W城当地盛产一种酒,我在吃火锅的时候喝了很多。就我的理解而言,喝酒是一种非常规的自我启动方式,就像自己把自己的某个开关打开,接下来就可以以一种常人都能理解的方式去说一些他们平时无法理解的话。我哭得很厉害,我说我本来以为他是我的天使,而我现在终于知道,天使是终将要飞走的。饼干人知道我在说什么,我也相信他当时和我一样,无比悲哀。饼干人也喝了很多酒,那种琥珀色的液体同样赐予他某种力量,和我有一句没一句地接话茬。他说:"我在睡不着觉的时候,不止一次的想一个在北京周口店住着的北京猿人,他会不会和我一样正在失眠?"我回答说:"谢谢大家坚持看完《凤凰早班车》。"说完之后,我们三个人一起陷入深深的思考。这些不过是一些发泄隐藏的哀怨的某种小把戏,你大可不必因此而感到不快。只不过那个晚上,我比没吃早饭做仰卧起坐还要疲惫。我们三个人睡在一间房里,我和他一张床,饼干人一张床。我一夜都无法睡着,看着身边的他和不知道是不是真正睡着的饼干人,我感到一阵失重感。第二天我们一早就坐火车返回,火车站里卖的早餐从来都是徒有其表,我吃了两口就恶心得不想再吃,而饼干人却吃得干干净净--对于我点的任何菜,他从来都是吃光的,哪怕里面的菜是生的。在站台上,隔着玻璃窗,我看见他没有伤心,正如他在我们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该为什么高兴。我和饼干人挤上火车,他在窗外安静地看着。一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对眼前的情境做出错误的情感判断,他就是处于这种尴尬的境地。我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对他人过高的要求不现实,这只应该责怪自己对人的考量不够准确。接下来的十二小时。饼干人对我说,吃火锅的时候,他看见那个人的眼睛里闪着泪花,他说他相信那个人真的就是我的天使。我问他你准备怎么应付你的女朋友,他说他晚上和女朋友一起看《海底总动员》。这两天的旅程里,饼干人始终不厌其烦地问我许多问题,然后他总会在得到答案的时候惊呼:"你和她说得一模一样!"我就告诉他,我知道你是真的喜欢她,那就好好对她,千万不要又因为你的神经质而失去了。当然,饼干人也常常把我的名字叫成她的名字:"小芸……哦,不,珊珊……"火车将要到站的时候,饼干人仿佛很期待的样子,大约是因为他看到我找到了爱情,他也不能对自己潦草对待。我们都很担心他自己会在今天晚上穿帮,因为"小芸一旦知道真相,没什么可说的,一定会分手"。所以我也特别不安。 第20节:说不完的饼干人2 直到两小时后,他发短信告诉我,他们看完了《海底总动员》。什么是正当的生活?这永远是一个秘密。在很多时候,我,是另一个人。如果说,生活当中没有某些让人窒息的玩笑,它就不足以令人如此疯狂地痛恨或热爱。一件事情与另一件事情的衔接,在有的时候就能够展示出一种荒唐的错位。不过,可怕的是,它毕竟发生了。第二天,我收到来自饼干人的短消息:"我和小芸分手了。"半个小时后,饼干人在楼下光亮得有点过分的麦当劳里等我。浅显而言,我们之所以不理解世界(或不够理解世界),乃是因为这不是我们活在大地上该做的事情。什么是你的好时光?饼干人对此也无从解释。"事情到现在看来,还是非常让我头晕目眩。下午的时候,我把小芸送回宿舍,然后竟然脱口而出说了句:珊珊,你快点回去,冷。话音刚落,我就知道完蛋了,果然,小芸停住了脚步,然后开始哭。我很是茫然,不知道从何解释才好,我也知道这时候什么解释都没有用。我只能说:别哭了,小芸……别在这里哭,多不好啊,小芸……珊珊……然后就彻底完蛋了,小芸跑回宿舍,然后十五分钟后,她要她的一个朋友转达了一个短消息给我,分手。"我听完之后也无比错愕,饼干人和我在W城的时候不也是常常把我错叫成小芸的吗?只是凭我的直觉来说,我知道这场分手绝对无法挽回。照常安慰了几句,我们就前往最近的便利店,买了一瓶红酒,还有一瓶巨大的酷儿苹果汁。深夜里,我和饼干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寒风中,饼干人一身黑衣,手上却提着一瓶巨大的酷儿,让我不禁心生暖意。我们在家里坐着,我在CD机里放进了Mojave3的专辑,干净得让人无法产生邪念的声音,却能够直接刺痛两颗都很受伤的心。我们两个长时间地沉默着,相隔了三米的距离。我一个人在家里,也同样孤单。"如果有可能,我想往乙醇里打一个鸡蛋;在糖浆里煎平鱼;用液氮制雪糕。"饼干人再次恢复了他非同寻常迷人的神经质。我告诉他,精神自救是我们惟一可以做到的事情,只有心灵自救,才是真正的雪中送炭。CD转完的那一刻,我们都流泪了,或者是我,也或者是他,我不知道。我看着墙上的照片无法自拔,他又要再次孤独地面对一个非常理之中的世界,对此他一定感到无比哀伤。他在凌晨三点的时候离开我家,他坚持不愿意留下来,他说他宁愿在大街上走走。饼干人这样悲伤,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当然,这也是头一次我们一起郁郁寡欢。我问饼干人为什么不继续留下来听CD,喝点酷儿,反正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也是绝对无法睡着的。他说:"我如果继续待在这里,恐怕会变成神经病的--不过,神经病倒也没有什么,无非只是一种对话的破裂而已。"几天之后,他回到了家里,我和他冰释前嫌,互相达成了谅解,但我并不知道我们会不会继续在一种深刻的误解之中继续这样恋爱下去。而饼干人继续着孤独的生活,脑子里若有若无地闪现几张他喜欢的脸。饼干人有着惊人的意志力,我之所以说他是惊人的,是因为这种意志力的来源听起来似乎有失逻辑,那便是他怀疑基本的存在,他始终是海德格尔的知音。饼干人告诉我他为小芸拍了一个片子,希望能够把她感动;他又告诉我他好想自杀一次,好让小芸懂得该如何爱一个人;事实上,我深知要感动这种女孩子几乎所有一切事情都是徒劳,因为这种人是不会被感动的,否则我早就和饼干人天天待在一起。只是,我始终没有告诉他。天气越来越寒冷,很多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事情也躲过了我们的眼睛。有灯的地方未必能够让你看清什么;黑暗的地方,也未必就剥夺了你的视觉。W城的两天旅程里,我和饼干人有二十四小时是呆在我们之前从未坐过的绿色火车硬座车厢中,过多的爱和恨也都不那么重要了。后来回想起来,我不得不承认,青春期是最有破坏力的一段人生。几乎所有的艺术家,都永远活在自己的青春期里。这种结论用在我和饼干人的身上,似乎有点用力过度,不过又有谁知道,饼干人的感觉并非如此呢?现在,饼干人又经常和我说些神经质得漫无边际的话,诸如:"如果我们哭得豪华一点,是不是鸟粪就不会祸不单行地砸在我们的头发上?""优惠套餐的汉堡包是不是超过了存放期限的?""如果你用我的脸掀开翻盖手机,那我就要用你的鼻子给我关机"……我从心底里欣赏这种狂妄的思考。饼干人曾经送过一件画满了叮当的蓝色T恤给我,他自己买的是一件画满了叮当的妹妹--叮铃的粉红色T恤。那时候的饼干人活力充沛,面对很多不可能的事情都蠢蠢欲动,实在是生命力的最好体现。我很怀念饼干人的过去,也曾经嘲讽他说:"心脏要是不换的话,那注定是要失败的。"但是饼干人用他自己证明了很重要的一点:希望是一种精神上的拍打。秋天会过去的,冬天也会过去的,春天也会,夏天也会。一想到这个,我就莫名地沮丧,但是只有一件事情能够让沮丧的人保有一些快乐--也有人因为同样的原因而沮丧。这个人就是饼干人。说也说不完。 第21节:亲爱的亲爱永远1 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我还是坚持这样一件事:是你让我感受到了生命中惟一的幸福和强烈的漏*点,还有痛苦和漫长的等待,我会让它们永远记住,我就是想让你知道,其他都不重要了。我今年四十七岁,正是一个男人最不懂得何谓正常生活的年龄,何况我还没有结婚。我在一个艺术学院教书,每天都穿那种让人沮丧的夹克,因为我比较讨厌灰尘,所以很少用粉笔。班里有许多花一样美丽的男孩女孩,他们的脸和我相比,真的就像花朵和园丁。很羞愧地说,我能够算作学院里最不被尊敬的老师之一,只因为我教的是艺术概论这种可有可无的课,但它一样能够遍布课程表,来听课的人时多时少,这都根据学生们前一天晚上的休息情况而定。共修课在高校里就是处于这种惨淡的地位,而我则常被视为搅乱他们花样年华生活的罪魁祸首之一。对于爱情,我就更加羞愧了。我常常能够在学校看见爱得死去活来但最终还是一拍两散的情侣们,当然,我一点也没有看热闹的意思,我一直认为,即使他们最后分手了,但分手之前那种互相摔暖水瓶所发出的巨大的破碎声还是能够代表他们青春漏*点的,而这种漏*点于我身上,则早已烟消云散,或者说,我从来不曾有过。除了期末考之外,每一学期开学的第一节课,人都是来得最齐的,彼时大家都手握一卷新书,带着假期还未消耗完毕的快乐来到课堂,我情绪一好,讲课就跑题十万八千里,甚至连苏格拉底都要和薛定谔联系起来,然后博得满堂掌声,使我感到青春焕发--可惜,这种时机一年只得两回。是的,开学的第一节课从来都是我最美好的生活体验,我视之珍贵更甚于元宵中秋,尤其是1998年的9月,那一年,又能够算作最难以忘怀的青春体验。1998年9月15日,我看见了十年内最让我眼前一亮的人,王黎。王黎那年19岁,是一个刚入学的新生。那天早上,我从教学楼的走廊上往教室方向走去,经过女卫生间的时候,门口白色的门帘竟忽悠悠的飘起来了,我不由得一愣--这可是一丝风都没有的炎夏啊。说来奇怪,那一瞬间好像突然慢了下来,这一切都是在为王黎的出现做准备:我看见一个清丽瘦削的短发女孩从卫生间飘起的门帘内走出来,她穿着红色宽松背心,简单的牛仔裤。她看了我一眼,而我则被她脸上鲜红的唇膏一下子吸引住,等我要再仔细看看她的时候,时间恢复了正常速度,她已经转身走去。我的脸在时间变慢的时候升了温度,我甚至站在原地,整整十秒钟不知道该往哪里走--这种兴奋从哪里来?幸好,十秒钟后我找到了教室的方向,我轻咳一声,疾步前行,进入教室。当我的脚步踏上讲台,一个红色的身影从我身边走过,我失魂落魄地回头一看,为我关门的居然就是刚才在卫生间外遇见的那个女孩!我看着她把门关好,然后回到第一排的座位上。时间又是慢了的。我莫名的紧张,自己也不知道这种紧张究竟为何,我当时根本无法相信这是因为那个女孩所致--生命不该突然变样的,对吧。我深呼吸一口气,拿出点名册--又是一件怪事,我向来不会在第一堂课上点名的,难道是因为我急于想知道那个女孩的名字?但我的确开始点名了,一个一个点下去,我焦急地等待着坐在第一排的女孩子答"到"。我是多么幸运啊,偌大的教室,我只点到第十二个名字,就看见她举手答到了。她叫做王黎,我在点名册上画了一个红色的圈,并且在她后面打了一个勾,其余的人,都是空白。我就在这种忐忑不安中上了一节不过不失的艺术概论课,除了把柏拉图的名字错读成阿基米德之外,没有出任何漏子。那天晚上,我一夜都没有睡着--我说的没有睡着并非醒着,而是在做一些密度很大的梦,王黎出现的那个场景反反复复地出现,红色的浓度越来越深,直到我喘不过气终于醒来,看见时钟上显示已经七点半。从床上站起来的时候我决定,以后的课要好好上,要堂堂课都点名。为了不显得太突兀,我当天就实行了从第二节课开始每堂课必点名的制度,完全无视台下学生的千夫指。没关系的,他们对于我来说都是长颈鹿,而我等待的,是一只斑马。多好啊,三天后,我再次看到了她,只是她已不坐在第一排--她不知道,我已能够从千万人中迅速指出她的位置,仅需零点零一秒,因为对我来说,她是惟一存在。王黎和所有学生一样,听课都心不在焉,甚至还偷偷看课外书,可我一点儿也不懊恼,相反地,我如沐春风、仪态万千。讲课过程中一直处于半游离状态,我不敢过多直视王黎,以免引起骚动,但越是压抑,看的那一眼的暧昧就越是浓郁,幸亏我们没有一次对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干脆放弃了对粉笔的恶感,写起了板书,任白色的粉末掉在我精心准备的服装上,因为有一点肢体动作,内压就能够稍稍释放开。宣布下课之后,我故意慢悠悠地自己擦黑板,收拾课本讲义,为的就是目送王黎离开。王黎是那么让我过目难忘,以致每念及她,我就灵魂出壳,我疯狂地想知道关于她的一切,想得到她的青睐和温柔的话语。我很少想到自己人生的困境,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会不会和她说话,要是说了,要怎么向她倾诉我迷惘的爱慕,有时,在和朋友谈话时,她的名字会莫名其妙地从我嘴里脱口而出,我时常热泪盈眶,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 第22节:亲爱的亲爱永远2 四年来,许多事情我仍然不知道,因为我忘记了,我惟一印象深刻的,是这四年中我给王黎上课的情景,因为这四年,我的生活单纯得仅仅是在被王黎激动着。我从王黎其他科任老师口中得知,这个女孩子平时言语甚丰,并且一直在换不同的男朋友,人缘极好,有一个老师说到她曾经为了给好朋友打抱不平而对恶人挥拳相向。我如痴如醉地听着,仿佛嗅到天堂的花香,没有人能够想到,形如蜡人的一个共修课老师心里,绽放着如此艳丽的花朵。最让我激动的是,有老师说王黎总是旷课,而在我的点名册上,她每堂课必到。我看着点名册上红色的勾勾,意乱情迷。有一次在我讲十四行诗的时候,课堂静默无声,王黎突然举手,着实让我大大吃惊,难道她知道了我对她的爱情,要当场表态不成?我努力克制自己的漏*点,尽量端庄地向她点头,示意她可以发言。"老师,我想去卫生间。"她说。全班大笑,我顿时晕头转向,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和羞辱,但我还是极力掩饰自己的感情,调侃似的答道:"请便。"她袅袅娜娜的走出教室,然后直到下课前才回来,她进门的时候,我说:"这位同学下课留一会儿。"全班又哄堂大笑,我感觉不妙,难道大家都能够洞知我对女学生的非分之想?想到这里,冷汗欲出。在我擦黑板之际,王黎向我走来,我的心怦怦直跳,转身的一瞬,又突然镇定下来,我严肃地说道:"今天课堂上发生的事情我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了。"王黎笑呵呵地对我说:"我们班的同学说你一看到我就脸红,把脸压得很低,今天是打了一个赌--不过老师我的确没有拿你开玩笑的意思。"听到这番话,我如同遭到五雷轰顶,但我还是坚持住最后的一点斯文,对她说:"那……那你觉得我有吗?"王黎很爽朗地回答道:"没有啊,我从来没有觉得。"我看也没有看她,只是对她挥挥手说,"你走吧。"那天已经是2001年12月的某一天,如你所见,这就是我三年内的变化:一些学生已经能够觉察出我对王黎的异样,认真地反思一下,我的确在每次与王黎擦肩而过的时候都压低眉眼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她向我打招呼的时候我就不得不抬头看她,但那时往往会涨红了脸,于是又不得不马上低头前行。这就是我三年以来对她的那么一点点欲望的体现,甚至连欲望都谈不上,积少成多的力量的确是巨大的,我已经三年都没有穿过灰头土脸的园丁一般的夹克了,换之是另一种不那么灰头土脸的夹克。元旦晚会上,我听说王黎有一个舞蹈节目,于是决定一定要去看看,这是我教书二十年来第二次参加学生的元旦晚会,第一次已经是十九年前。那天我步入会场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场上根本一个老师都没有!于是我隐藏在剧场某个小角落的想法彻底破灭了,只能硬着头皮走到第一排的领导席去就座。显然有的学生注意到我的到来,还有人指指点点(当然不排除这是我的心理作用所致)。我堂而皇之地走向第一排领导席,校长、学生处主任、教务处主任等人看见我都很诧异,然后就很热情地给我让了一个位置。晚会开始了,王黎参加的是一个集体舞,五男五女一起跳的,随着音乐的响起,我所看见的却只有一个王黎,和王黎伴舞的那个男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我。我们在悠扬的音乐中翩翩起舞,她姣丽而美好,我则激动而痛苦,我一边与王黎共舞,一边想着,原来这就是一切了,原来这就是我的可怜的漏*点了,这个在瞬间点燃的却维持了将近四年之久的漏*点就是现在了,它那么强大,却又那么可怜,我甚至不能向她诉说,美丽的王黎,你知不知道,在你眼前这个与你共舞的快要衰败的男人,他对你有多少隐忍的欲望,他把你看得比任何事物都重要,他为你做的一切,他对你的想入非非和热烈爱情,你又知道多少?难道,难道你要他把自己的一生都用来做这个赌注,去换一次彻底幻灭的漏*点吗?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要哭,我被自己三四年以来的幻想和爱情所刺痛,那种浓度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所能够容忍的极限。我用了十分钟去忍受这个期待已久的双人舞,然后用了几乎三个小时的时间走出这种痛苦的呜咽。回到家里,我走进浴室打开水龙头洗澡。站在水里,温暖的感觉走遍全身,雾气升腾,我再一次灵魂出壳,我就站在自己的对面,我们互相直视对方,久久地直视,那种直视比人群和城市的任何集团性白眼和青眼都更有穿透力,深深地穿透了我们称作心灵的那个最隐秘深邃的符号--你的皮肤已经开始松弛,你的脂肪开始堆积在每个部位,头发开始稀疏,你不再年轻美好,不再勇敢如初,甚至不再具有足够的力量,你所想的也就仅仅能够被你所想而已。难道这就是我吗?那个雾气里被自己的幻想和漏*点搞得不知所措的男人。时间渐渐地接近了王黎的毕业时间,我才突然意识到她就要离开我了,我从各方面打听都没有得到她要继续考研的消息,怎么办?她就那么走了,走到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去,带走了我的所有感情,然后我以后不再点名,不再仪态万千,不再嗅到神秘的花香?事情真的会如此残酷地发生吗?我坐在办公室里,痴痴地看着三年多以来的点名册,看着七张纸上惟一的红笔迹,难道这就是我三年多以来的惟一所得?一想到这儿,我就痛苦欲绝。 第23节:亲爱的亲爱永远3 又是一个新学期,春天。王黎依然来上课,我则不再青春焕发,谁也不知道这是因为我将要送走自己最重要的人的缘故。五月份的一天早上,我在办公室的桌面上看见了一张卡片,邀请我去参加王黎他们班的老师答谢会,我紧紧地握着那张卡,大脑混乱不堪。周末下午,我如邀请卡所约,准时到达他们预定的场所,是一个KTV包间,很大很大,里面还摆了很多自助餐食物。我来得最早,于是就躲在一个洗手间里抽烟,根本不敢朝那个方向看。大约一个小时后,KTV里传出了学生和老师们的歌声、笑声和说话声,然后我翩翩而至,就像我第一次见到王黎时候的那种姿势。他们见到我,无不热烈欢迎,还让我和王黎合唱一首歌。我并没有推辞,同学为我们选的歌是《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我声嘶力竭地唱着,不知道有没有走音,王黎的歌声很好听,那是我第一次听见她唱歌,也是我所听过的最动听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唱完之后,同学们没有起哄,他们静静地看着我们,过了一会儿掌声才突然爆发出来。然后,我拿着麦克风说了一句:"同学们,其实爱情……是不能重来的。"大家再次鼓掌。忽然之间,不知道是我身体哪部分所做出的决定,我猛地把王黎抱在怀里,我泪如雨下,我号啕大哭,我不知道自己在为什么而哭,我只知道,我就是要这么做了。我一生都没有流过那么多的眼泪,那仿佛是别人的泪腺,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控制,我无法自制,甚至发出了很大的哭声,为我的爱情,为我的怯懦,为我的消失了就不会再来的最后的青春和漏*点的残余,也为我永远无法忘记的四年的只能藏在幻想中的欲望和爱情……我哭了整整六分钟,声音是在一瞬间停止的,我能够想像当时我的脸扭曲的样子,但我还是坚持要用这张脸面对王黎,她惊讶地看着我,她还抱着我呢。她美丽的脸仍然美丽,但惟一让我沮丧不已的是,她的美丽并没有因为我的爱情而增减一分。同学们以及在场的其他老师仍在震惊中,我和王黎在这种沉默中互相拥抱着站起来,我对她说:"再见,王黎,你是我这辈子最后一个记得的人。"然后我头也不回地走出KTV包房,打开门的时候,脸上的泪蒸发而去也带走了温度,我感到冰冷刺骨,温暖不再。亲爱的王黎,事隔两年,你一定还能够回忆起那个四年以来对你都少言寡语,却在毕业分别之际抱着你痛哭了六分钟的无趣的共修课老师,但你一定回忆不起为什么他会这么做--如今,他希望亲爱的你能够知道,虽然他不曾进入你的梦乡,也不曾进入你的身体,但你对于他来说,却已经成了最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就是他。又是一年冬天,新的学期又要开始了,他又穿上那个充满无限失败感的灰头鼠脸的夹克去给冷漠的大学生们上课,当然第一节课的时候,他仍然会装作青春焕发的样子,只是不再心虚慌乱,他合上课本,要对你说:亲爱的亲爱永远。花事了冯曼曼冯曼曼女,生于1986年秋。网名灵霄雪,蓝朵殇曲。获得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喜欢低调生活,拒绝张扬。转眼间,春天就这样来到了。在怅然若失的行走之间,偶尔地记起冬天发生的故事。好友在版子里写了些文章给我看,看到了最后的那句,花,都开好了。我浅淡地微笑,是的,春暖花开就这样来了,花都开好了吗?冬天的季节里,我还在念高三。每次在晚上回家的时候经过那条黑暗的小路,我总是会想起熊天平的那首《火柴天堂》,我还记得当我在电视上看到他的时候,笑着说,和我第一次听他的歌的时候的干净面容到现在,一直没有变。是的,这个季节,最怕的就是物是人非。常常会在某些晚上拨通一个个的电话号码,然后听到那里面传来的一些声音,有的琐碎而杂乱,有的安安静静地,仿佛要丢失掉一些东西一样。然后我会选择在别人先挂上电话的时候听到电话里的"嘟--嘟--"的声音,一阵空旷,一阵安静,我的心空空的样子,然后回到那些烦琐的题目中去。我一直选择用极快速的语调说话,我的一些朋友告诉我,他们有些听不清楚,因为它们滑过太快速,我总是报以微笑。因为有人跟我说,我说话很慢的时候,语音里全是疲倦的样子,我不想让许多人知道我很疲倦,我在艰难地走过每一步,我的高三它到底过得苦不苦。在每一个冬日温暖的阳光里,我总是会感到很强烈的困倦和时间的仓促。无能为力这个词,不止一次地想起,却不知道可以提起多少次,然后慢慢地忘记。就好像忘记了自己在高三流过的第一次眼泪,直到最后的时候,当眼睛干燥得已经无法流出眼泪的时候,突然间明白了原来自己可以慢慢地,一步一步地就这样子走下来,无论有多么艰辛,都可以坚持下来。我一直徘徊在高三的边缘,暗自地问自己,是否是否我真的不适合上高三,或者这个季节里我无法像以前的一些日子一样拿到这样的成绩。不再每个晚上都写些东西放置起来,也不再每个晚上都一直读一些书。我记得我自己对自己说过那句,我一定要把数学学好的时候,心都抖起来了。然后我告诉自己我没有退路了,因为我已经走在了它的路上,就像我依然会在每个黑暗的晚上走过那条小路回家一样;就好像每天晚上我都在思念上海,一直在思念,没有停止过,那座落尽繁华的城市,它还好吗?我读到的文字里还是夹杂着一些对上海的思念和描述上海时我的心痛,我还在写着我爱上海,我要努力去上海。上海,伤害。就这样一直写下去,说下去,甚至颠覆的样子。上个冬天,我一直游走在快乐的边缘,时而写些安静的,散淡的文字,并且努力地告诉自己,我要好好地生活着。可是在这个冬天,一直莫名地有发自内心地逃离,想走掉,离开,去别的城市,哪怕只是一些短暂的时光,一些琐碎的光阴,我的心里它一直在说着,逃离,走远。是的,这个城市里,我的倦怠的面容,我的急走匆匆的步伐,我的永远不给自己停歇机会的坚决,就这样子要我离开。 第24节:花事了 翻开厚厚的书籍后,看到了许多人的CD还是安静地躺在那里,由于长久的抚摩,看不到灰尘在上面,夏天的每个夜晚,我靠着它们走完了我的高三的最后的日子,每个晚上,是它们和我一起看这个石头森林城市的夜里的影子,是它们和我一起感受点点星光洒满指尖的碎落的情感,是它们陪我坐在窗台上看月光在树叶下斑驳的投影……然而岁月就这样走远了,我再也看不到它们在我精致的CD机里流淌出的涓涓的音乐之声,它们再也不会陪我度过每个夜晚,因为那些理科的题目已经将它们代替了。我还是翻出了它们,是谁的呢,我忘记了,我只记得我当时听得眼泪莫名地流了出来,心里好像有一只无法停留的鸟一般,那只鸟一直在飞行,没有停留过,我记得,寂地对我说过,那是一只没有脚的鸟。那一刻,在撞击着我的心灵。后来,我又知道了,那个我一直喜欢的朴树和王菲,也都出了各自的新专集。一个名字叫《生如夏花》,一个名字叫《将爱》。我多想买了放在家里,让它们在唱,我不知道岁月就这样迁移走了,他们有没有改变。我后来在电视上看到了朴树,他还是那样子,微笑,可是我突然记起了他说,我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孩子了。原来岁月已经开始变迁了,可是当我固守着这样的姿势的时候,是谁来像我一样在这条忧伤的小路上吟唱呢?接着的日子里,看到了许多人还在写《生如夏花》,不去看他了,我一直是这样固执的性格,不喜欢的东西从来就不会去接纳或者什么。原来曾经以为有些东西到天荒地老不会改变的,现在也突然发现,就是如此简单的生活,就都消逝了。许久的日子里,将自己的QQ隐身,一直不说话,看到留言板上很多人关心的话语,水水在说,雪,这个冬天让我带你一起逃离。她告诉我,好好地爱你的手指,好好地写字。是的,我的那么多的朋友,他们一直在告诉我,不要放弃文字,不要放弃上海。转眼间,就这样子,一年就要过去了,却突然忘记了是谁当初对我说,坚持理想好好地生活。我的掌纹已经缠绕着,就这样在手心里错综复杂地交错着,就好像那些手上因为常写字磨出来的痕迹一样,越来越沉重着。在2003年的最后的日子里,买到了王菲的《将爱》,我看到的那张干净的封面,突然间想起了樱花的国度,开心地买了下来。一直听寒微,听海儿,听许多许多的人讲起,可是一直没有去听。将它放入CD机的时候,是我喜欢的那些样子,没有改变的声音,仍然是极致的歌词,在那个同学都欢聚的元旦晚会上,我一个人安静地坐着听她在唱那些悲欢离合的故事,那些矢志不渝的爱情,那些悲伤华丽的词语。最后的那首,是《花事了》:趁笑容在面上就让余情悬心上世界大生命长不只与你分享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记得要忘记和你暂别又何妨音乐正欢乐你叫我寂寞怎么衬这音乐是我想睡了受不起打扰时间比你重要是我安定了幸福的骚扰我都厌倦了是我懂事了什么都不晓连你都错认了若说花事了幸福知多少你可领悟了YesImgoinghomeImusthurryhomeWhereyourlifegoesonSoImgoinghomeGoinghomealoneAndyourLifegoeson这个冬天就要走远了,看到了一些在下一年即将拥有的曙光,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在下一年,在我的高三剩余的日子里,可以安安稳稳地,平安度过。就这样一直在寒冷的季节里,盼望着花开的时候,盼望着日子走过的时候。花事了,你看到了吗?后记:我的高三终于就这样要慢慢地过去了,有时候当自己熬不过去的时候就一直在对自己说,马上不远了,不远了。不确定自己可不可以去爱着的那个城市生活了,不确定那所优秀的理工大学自己是否依然可以进去。只是春天即将来临,我微微笑,告诉你春暖花开,即将花事了。请你珍惜。老屋的门袁帅袁帅网名王子安,男,1986年生。苹果树中文网站副站长,多个网站的专栏作者。获得第二届全球华人美文大赛评委奖一等奖,被媒体誉为"80后五评论者"之一。文章被选入《我们,我们--80后的盛宴》、《80人的火车》、《超越新概念》等多本文集。著有长篇小说《色》。老屋,是旧时祖上筑建的。若非得追溯而上寻个究竟,大概要觅到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一辈。而今先祖已化作尘埃,空余这栋老屋以一种年迈久远的姿态留存。本已举家住在城里,为清净求学,我又独自搬了回来。乡下的路虽依旧,人却已不识得几个,我循着桃林和荷塘边的路寻到老屋。侧目便是那扇厚实的漆黑杨槐木门,心忽悠颤动一下,似乎最柔软的深处被触动感觉。门上的黄铜锁俨然锈迹斑斑,很久未动过。开锁的动作有些生硬。轻推门,它带着疲惫的吱声缓缓打开,旧时的光景一幕幕也似旧电影缓缓打开。儿时,我是欢喜推门玩的,人小无力双手才能推动,推过去又拉回来,乐此不疲。老屋有太多细处皆可轻易触动我的心弦,老屋的门尤甚。这扇门上,载了我太多的回忆与感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屋子里满是积灰,我花整日工夫清扫,古旧的家具以及那扇老屋的门。我仔细擦拭着门上垂挂的铜环,直至光芒眩目。我忆起是曾同父亲一起清洗门的,那时他将年幼的我抱起,用胡茬磨蹭脸蛋,然后突然将我整个挂在门环上。我抓紧门环不敢放手,父亲只是扶着我的脚,那时感觉却是很高很怕的样子。母亲放下手中的活儿在屋内笑骂父亲:"孩儿他爹,瞧你的样,快把孩儿放下来。摔着了我可跟你没完。" 第25节:老屋的门 我在老屋院中交错植上兰、桂、竹木,正对着老屋的门。白日里读书写字也恁多出几分悠心。时卧时起,时而冥然静坐默思,似乎隐约听到花草生长的细润声响。有不知哪户人家的白鸽,时常飞来。我在庭院阶前撒下细碎米粒,静看它们轻巧啄食。有星月盛起的夜里,月光似纱,星光似沙,尽数铺洒在老屋院子里。树影斑驳中只淡淡一层,风移影动,姗姗可爱。自我归来后,老屋的门一直没有加锁,终日打开着。我深觉自己在这扇门前的脆弱,似乎打开门,便如打开了心扉。我记得,旧时母亲也惯于让门终日打开。父亲是木工,经常被请去别的庄子做工。父亲若天晚未归,母亲便独立在门口,斜依着老屋的门眺望,母亲通常会保持这样诗意的姿势直到夜深,若父亲仍未归才回屋睡,门便不闩。中途只有一个本家的小姑间或造访一次,为我捎些新鲜果蔬之类。她虽辈分算小姑,却只约莫十七岁光景。扎成一束的麻花辫子顺右肩垂到胸前,她惯于用右手的食指纠缠玩耍辫尖,腼腆的样子。她话也少说,只是好奇地四下张望。偶尔翻翻书本听我念几篇自己作的文章,听到悦耳处便憨憨地笑。笑时鼻头会皱皱的,脸上泛出浅显的酒窝,隐约清酿的醇香。直至今日,在我的印象中,她是如老屋的门一般质朴的姑娘。小姑来时每每会敲门环,铜环敲打在厚实的杨槐木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咚,咚,咚",仿佛暮鼓晨钟。门面上龟裂绽开的纹路舞动着历练的沧桑。打开老屋的门,正南面有一荷塘,我夜里闲时喜欢去看。虽不若朱先生的"荷塘月色",却也是别样的淡雅。月色本不是为荷塘而照,荷塘亦非为月色而生。人生大概从老屋的门里看也是如此矛盾而美丽的吧。我跨过老屋高高的门槛,却依稀感觉是跨过了我的一生。我轻轻阖上门,朝荷塘的方向行去。月下的远山在荷塘上空飘浮的雾霭中一层层隐约淡去。我渐渐远离老屋的门。离开你的第三天颜捷颜捷现于一座南方小城里读大学。长期混迹于网络。希望成为从容淡定的女子。一直固执地相信未来,走走停停。哥哥,今天是离开你的第三天。我坐在这里想你想得发紧。我不想对任何人倾诉这种想念,所以我选择了我的叶子。我知道你看不到,我可以很放心地敲打我想说的话。现在是凌晨了,我的房间窗帘拉得很密,四周漆黑漆黑,只有我的显示器微微亮着光。我听着自己的呼吸和敲击键盘的啪啪声,在看我们上次出去玩时拍的照片,两个人笑得一脸猖狂,还有你欺负我在我后面做鬼脸的样子。现在的我盯着屏幕泪流满面。你如果知道,又要笑我了,对不对。以前我几乎不会哭的,是你教会了我流泪,是你告诉我如果想哭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哭出来,不要顾及太多。可是我总是讨厌在人前哭,现在周围没有人,我可以哭得很安心很放肆。前天,你还坐在我身边敲打我现在敲打的键盘,移动我现在握着的鼠标。一转身,一回头,我觉得自己还能看到你在我身边扬起眉毛,微微笑起来的样子。清澈的眼睛里映着我的影子。漂亮的头发软软地停在眉前。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你的长发。它们看上去那么温顺,总是安安静静伏在你头上肩上,发梢新新地泛着微微的蓝光。很灵很灵。你这次回来的时候真的让我吃了一惊呢,我都没有想到你会留长发。原来这就是你当初不肯和我视频的原因啊,要吓我一跳来着。你还傻傻地问我说是不是变得很帅啦。我忍不住大笑起来,我说没错没错的,你是我的哥哥呀,我的哥哥怎么可能不帅呢。我以前就说你留长头发好看的,现在证明了吧,嘿嘿。我出去的时候,你还模仿我和我Q上的朋友聊天来着。回来的时候,你一脸坏坏的笑容,看起来却那么温暖。我坐下来,发现他们好像都不知道,哈哈,你模仿得好像呢。我们在房间里吃东西,看碟,上网,听歌。爸妈都不在家,所以还可以放肆地抽烟。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抽烟了。因为曾经的男朋友不喜欢我抽烟,所以我就戒掉了。可是,你抽烟的样子很好看,样子酷酷的,我现在想起来都后悔怎么忘记拍一张你抽烟的照片呢。在我的同学里,你是惟一一个知道我抽烟的人,也只有你会陪我抽烟。可是你每次都不许我抽太多。我发现你真的很可爱哈,又拗不过我只好陪我抽烟,又不想让我抽烟,哈哈。其实我心里很感激你的。所以你走以后我都会乖乖的不抽烟的,你放心吧。前天最让我后悔的其实是家里没有两把吉他。你知道的,上了大学我就去学校社团的吉他社学吉他了。因为你很喜欢弹吉他,我希望有一天能和你一起合奏一首曲子。我弹单音你弹和弦哈。以前我老叫你高考完要教我吉他的,你也答应了,可是到现在这个诺言都没有实现。前天虽然不能和你合奏曲子,但是听你弹琴唱歌我还是很高兴的。你说你唱得不怎么样,但是我喜欢。你唱的是dontyoucry呀,我怎么会不喜欢呢。上次电话里面我说在一个坛子上听到这个歌好喜欢,你就说回来弹给我听。现在想起来,真的是实现了。谢谢你咯。我没有告诉你,你坐在窗台前背对着阳光弹琴的样子很好看,很帅气的。窗外的风很大,吹进来很凉爽,可以闻到你身上的kenzo的青草味道,很灵很灵。 第26节:离开你的第三天 后来中午了我们出去吃饭。我说我要带你去北门口我很喜欢的那家店,你抬头看看天却坚决不同意。你说太阳很毒,走这么长路会中暑的。你看到我歪着脑袋一副无所畏惧的表情,就又加了一句,还有会晒黑的,就会变得更丑啦。汗。鄙视你。你知道我身体不好。每次我一生病,你第一个打电话来。你的声音很温暖很干燥。我痛得受不了的时候,你会给我唱歌,我觉得自己就不那么痛了。可是上次生病,你没有打电话过来。因为你不知道我又病了。我不敢告诉你,怕你着急。我不想看你着急的样子。我闭上眼睛,就会看到眉头皱起来那么深,一脸无可奈何又心疼的样子。这让我难过。你知道的,我喜欢看你笑起来的。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看到你的样子。那个时候刚刚开学,我坐在位子上和前面的女生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忘了是什么事情,你在后面用手指碰我的背,我回过头去,就看到你很不好意思地埋下头腼腆地笑。还有我路过篮球场时,你远远地喊我时傻傻的笑。我跑完800米你拿着一瓶矿泉水急急跑过来,我抬头,脸色苍白忍着说没事没事时,你的苦笑。我们逃课到街上乱走,给我买苹果汁时你开心的笑。我背着画夹走下楼时,你夹着篮球,假装等我等生气了却最终忍不住笑起来。还有很多次很多次你的笑容,现在都浮现在我面前,你总是在我面前笑的,一切就好像刚刚发生。可是我知道,你现在一个人在去北京的火车上了。前天你走的时候,我要送你下去。你死都不肯。你说乖,好好在家里休息。记得多喝水,要按时吃药,不可以老那么迟睡觉。你说着说着好像就要哭起来了。所以你就赶快埋下头去,系你的鞋带。再站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满脸笑容。你说,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丫头你要记得想我哦。我说想得美我才不会想你咧,但是你要想我,要记得给我发短信,给我打电话。你听了又笑起来,摸摸我的头发,摆摆手转身就走了。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回头,因为那个时候我看到刚刚你埋头落在地上的泪水了。虽然很细小,可还是被我发现了。你让我叫你哥,我就叫了。你是惟一能让我乖乖叫你哥的人。其他男生让我叫的时候,我从来都是故意气他们坚决不叫的。因为在我心里,你是我惟一的哥哥。哥哥,哥哥。我坐在这里想你想得发紧。你呢,你在火车上睡得好吗?火车行驶的声音会不会吵到你呢。你有没有梦到我呀?如果梦到,我希望你梦到的是我笑起来的样子,不是我平时装出来的灿烂的笑,而是我发自内心的温暖的笑。你说你经常会梦到我生病,然后就突然惊醒。很多个早晨,我都会看到你的短信。你问我,现在身体怎么样了,吃药了没,最近有没有发作。你知不知道,你真的是很啰嗦啊。一个大男生怎么这么啰嗦啊,以后会找不到大嫂的。我以前经常这么说你。你听了就会敲我的脑袋,你说找不到就找不到了,反正有你这个妹妹陪我了,我也不会寂寞的。你知道我听到这些话心里有多高兴呐。偷偷地乐,却不敢让你看到。其实你哪里会找不到大嫂呢,你那么优秀,追你的女生那么多,你们学校又那么多美女,你身边的女朋友总是走了一个又来一个。你以后啊肯定会找到一个好大嫂的。到时候,我就不能再赖在你身边了,要把你留给大嫂了。北京的那个女孩子就很好的,我听你说起过她,也看到你传过来她的照片。哥哥,一个人是很难得才会遇到真心爱自己的人的,你要懂得珍惜知道吗?你要是听到我这么说,肯定又会说我吃醋了。我哪有啊,你了解我的。我对自己的男朋友都很少吃醋的,怎么会为你吃醋呢。倒是你,我现在还记得初中的时候,我和豆子整天腻在一起。你就会满脸不高兴地说,你们俩老是二人世界的,老把我丢后面。哈哈,我知道,你吃醋了哦。你看你多傻啊,好容易吃一次醋,居然还是吃女生的醋。哈,一个大男生吃女生的醋,笑死我了。所以我那个时候老故意气你,和你出去玩的时候都要叫上豆子,我就和她黏在一起,看你怎么着,哈哈。我们买的衣服啊CD啊书啊,就全部塞给你拿。我们回过头去看你在后面无可奈何的样子,就会忍不住笑起来。可是我现在真的很想你。你说我幸亏没有去北京念书,因为北京的很多饭菜很辣,有时候叫师傅不要放辣椒煮出来的东西都是辣的。你知道我不能吃辣的东西,我的咽炎很容易发作。所以和你一起出去吃饭的时候,那些菜你总是要帮我尝尝,确定一点辣椒都没有了,才会让我吃。你知道吗,我妈妈都没有对我这么细心的。上次发烧的时候,她居然还糊里糊涂的买了加辣椒的红烧鱼给我。结果我昏沉沉的不知道,吃了烧得更厉害了。如果是你,就不会这样了。我从来都没有看到你这么细心的男生呢。所以你以后的太太一定会很幸福的,对吧?我知道你如果看到这里又会郁闷的。我知道每次我一提到大嫂的事,你就拿我没办法,就会很不好意思。嘿嘿。让我抓到弱点咯。谁让你平时老爱欺负我来着。活该--现在已经很迟了,就算火车再吵你应该也睡着了吧。马上你就会到北京了。然后会打电话给我报平安。然后又会和我贫嘴,知道我说不过你的时候又会很开心很坏的笑。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口才不好,很多人我都说不过的。听你说你在北京念书的事很有意思哈,比如万圣节的时候你们装鬼互相吓唬,哈哈,我知道这个是你的拿手好戏。因为你以前就吓唬过我的。那个时候我每天放学都会去学校的画室画画,你就会边打篮球边等我。可是很多时候我经常画得忘了时间,按你说的话就是被我气死了,决定要报复一下。有次在我下楼的时候装鬼来着。楼里没有开灯啊,你那天又没有上来找我。我一步一步走得小心翼翼,怕踩错了楼梯。哪里知道你就在拐弯的地方突然拍我一下。当时真的被你吓死了。可是结果没有如你所愿的吓哭了,而是条件反射地揍了你一拳。哈哈。你没有料到我会是这个反应吧。说实话,我也没料到呢。不过真的谢谢你从北京给我带回来的礼物,那只肥肥的企鹅和那些张牙舞爪的CD。每年生日你送我的礼物都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你最了解我,总是知道我最想要什么。我都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大概我什么时候无意跟你提起过吧,我自己都忘记了。哥哥,你现在又是一个人了,你的耳朵里肯定塞着耳机。我知道你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在听音乐。以前提起这个,我们总要笑着说这个习惯我们俩倒是一样。不同的是我总是喜欢在家里开着吵吵闹闹的音乐吵得大家心神不宁的,而你从来都是看上去很安静地塞着耳机在那里发呆。只有我知道,你耳边爆炸着多么疯狂的吼叫。哥哥,你到北京我就不在你身边了,接下去北方的天气会变得很快,你要记得天气转凉的时候加一件衣服,不然给我挂电话的时候又要抱怨了。我可不想听到你感冒瓮声瓮气的哈。还有也不可以老抽烟,虽然你抽烟的姿势很好看,我很喜欢。11月份的时候我会给你寄礼物的。你乖乖在北京念书哈,等着妹妹寄大礼过去哈。你看我对你多好啊。你还老欺负我,哼哼。我要送一只大蜘蛛去给你吓死你。哼。我知道你最怕蜘蛛的哈。哥哥,我看了一下屏幕右下角的时间发现现在已经很迟了。我想是应该去睡的了吧。我答应过你不能太迟睡觉的,所以现在要乖乖去睡咯。今天因为想你我敲了很多字,可是我发现还是有很多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出来。有些人,就算不讲话只是彼此默默看着,也可以互相安慰的。所以咯,算啦,我就不写了。好啦,就这样,晚安。好梦。 第27节:姐姐1 梅葬蕊一个没有自制力的人,一个自恋喜欢显摆的人,一个即将掌握巫术的人,一个等待花开的人。那天姐姐在电话里面对我说她正在参加别人的婚礼,我听后差点脱口而出说那小朋友你准备什么时候完成自己的婚礼呢?但话挣扎着没有出口,因为我突然想起姐姐已经是结了婚的人。姐姐是个神经质的人,却也是个对友情爱情异常执著与坚定的人。她做许多事情都是突发的决定,包括她的婚姻。她是在大四拿到学位证那天和男朋友结的婚,按她的话说,想给自己留下双重的纪念。在毕业的酒会上,平时跟她玩得特别好的几个朋友举杯庆祝她双喜临门,一是祝贺她拿到学位证,二是祝贺她告别少女时代。姐姐在那刻是很心痛的。她独自一人跑出来流了泪,中间安慰她的,只有我电话里遥远缥缈的声音。可是姐姐后来还是笑了,她是这样的人,自己一旦决定下来怎样做就绝不会再后悔。数着指头算一下,我和姐姐认识差不多已经有一年了。一年过去了,我们两个都在逐渐成熟,可是我们的姐弟情谊却并没有因为我们的成熟而有丝毫的变质。姐姐真的是个好姐姐。是个很关爱她这个弟弟我的好姐姐。前几天班级里面又在收班费,说要布置什么摄影展,我不由想起上学期的摄影课,心又微觉得不舒服。那次摄影课完毕后,任课老师选出来一些他认为从构图到光影都比较舒服的照片,说要布置什么摄影展。我仔细看了一下那些照片,有几张是我拍的,但上面署的不是我的名字--那是我帮别人做的摄影作业。署有我名字的作品,全部被打了下来。那一瞬间,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因为我想不通,为什么我帮别人做的可以被选上,但我自己的心血之作却被枪毙了呢?不记得我的那位老师对我说了什么话,我只知道在同他争论的过程中,我维护了我的自尊。后来我对姐姐说了这件事情。说完之后,眼泪便不争气地流了出来。我反复呢喃说他怎么可以这样?他怎么能够因为我一张作业不合他的要求而否定我的全部呢?他能体味我为这些作业而花费的心血吗?姐姐听后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们抱一下吧!我没有言语,只是点了一下头。在我们抱着的瞬间,姐姐说答应我一件事情,可以吗?我点头说可以。"做我弟弟吧!"她说。我忘记了自己在那瞬间的感觉,但我忘记不了的是我答应了她之后她脸上浮现的干净天真笑容。姐姐说,有时候你要学会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整座的森林。你为照片的事情难过是肯定的,但你是愿意保留姐姐这棵小树呢,还是想留住那片森林?再说,他不是也从别人那里间接地承认了你吗?我想姐姐说得是对的,只要我认为我的照片是有价值的,我为什么还要在乎别人的眼光呢?后来,我在姐姐的博客上看到这样一段话:第一次见到狐狸拍的照片时,就已经深深地被震撼了。就是无法相信,他怎么就能拍出这样的景象。同学看到他的照片后对我说:"你可以去死了。"呵呵。一点也不为过。嗯。他是我的启蒙老师。姐姐眼中的狐狸,便是我。看到这段话之后,我对那件关于我自己的作品没能选上参展的事情彻底释然。我想只要还有姐姐欣赏我,就足够了。是的,现在的我再来看这件事情的时候,只是微微地觉得心里面不舒服,已经没有了最初的心痛。姐姐时常对我说做人要懂得"拼"和"争取"。最初,我并不能理解这个词的真实含义。可是现在,我似乎明白了。上学期的我,一直是浑沌的。结束了和一个人之间不清不楚的关系后,我发现我已经一贫如洗,欠了身边的朋友很多的债--除了钱之外,更多的是欠了别人许多精神上的关怀和爱。那段时间,我只想拼命地逃,能逃多远是多远,能逃到哪里是哪里。那段时间,我拒绝了身边除了我姐姐之外的所有的人。 第28节:姐姐2 姐姐是不知道我那段时间经历的人,她只是知道我那时的状态不好。那段时间的我,不看电影,不听音乐,拒绝一切,只把自己幽闭在自己的世界。姐姐那时曾对我说过:有些人是要注定对另外一些人好的。我听出了她的潜台词--我的姐姐是注定要对我好的。也明白了一些好朋友骂我是想我可以尽快振作起来。或许,我真的是个很自私很任性的人。我总是依照自己的感觉来行事,并强迫别人也以我的感觉来行事。我原来并不知道这样不好,却享受着这种感觉。拒绝别人的日子,我爱上了香烟的感觉。我时常用手指去碰触刚刚熄灭的烟头,因为那微烫的余温让我沉醉,那对我来说是一种圣洁的感觉。可是那段时间,我只能抽低劣的香烟。记得那次被姐姐喊去唱歌。席间,在很多声音的零乱中,姐姐递给我一包七星。"很漂亮,决定买来送给你!"那瞬间我是深深满足和感动的。七星,是我早就想买来抽的烟,可是,我空空的口袋不允许。当时我问姐姐说你怎么会送我这种烟呢?你可知道它是我很早以前就想买来抽的烟!姐姐当时笑着说我是你老姐撒!记忆深处里面,有些人和事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冲淡的,有些感觉是不会渐渐化为虚无的。那次深夜,姐姐带我去吃饭。她说要给我补下营养。确实,那顿饭是我上个学期吃到的最好的一顿饭。尽管,一顿饭是不可能为我补充多少营养的,可是我却将那个夜晚深深地留在了记忆的深处。那是一种让我懂了"拼"和"争取"的爱,一种让我感动且铭记的爱。也是在那晚和姐姐分别后,我给我最好的几个朋友打了电话,对他们轻声说了句对不起,请他们原谅我前段日子的任性和无力。昨天下午,姐姐打电话说我一点都想不起来关心她一下。我在电话这端狡辩说老弟我很关心你撒!姐姐说那你有没有看我博客里面那篇《10月15日》。我说看了看了当然看了。姐姐说那你就不能关心一下老姐啊?老姐要离开两个月啊!我说什么什么,你要到哪里去啊?姐姐在那端气得不行,说你怎么能这样啊?不理你了!然后,我听到了电话被挂断的声音。回头再看老姐的《10月15日》,才发现她被公司派往云南两个月。看到她说"刚得知这消息的时候,我很兴奋,以为终于可以去丽江了,虽然老师马上泼来冷水,说她在云南待了一年都没机会去,虽然我知道过去是学习和工作的,到时候忙起来可能连上街的时间都没有。现在突然感到惶恐,可能是因为天黑了,可能是因为他不在身边。原来我也是个害怕异乡,害怕孤独,害怕陌生的人。好像我刚进大学那天晚上,在电话亭里莫名其妙哭得稀里哗啦。"那瞬间,我想自己是不是真的是个极其自私的家伙,为什么第一遍匆匆的浏览竟然没有看到这样重要的信息。或许我姐说得对吧,她已经习惯了我对她的忽视。可是我也知道,在我内心深处,我是极其爱我姐姐的,我已经将她当作了我的亲人。暑假回家的火车上,我只浅睡了一会儿,梦到了我的姐姐。她站在阳光下微笑着,有微风和煦地吹来,只是那幅单帧的画面,却让我在醒来的时候落了泪。我从来没有那样过,在离开一个人之后的24小时之内,便开始想她。可是在那晚的火车上,我要命地想我的姐姐。我起身离开自己的座位,走到火车的过道,抽着在我临走的时候姐姐又一次买给我的七星,对着窗外暗红色的夜幕,发呆。我在路边的风景被疾驰的火车抛弃的时刻里,想起我和姐姐那晚在KTV里面的对话。她在一张KTV工作人员提供的卡片上写下了下面满是句号的话:0932313。023。68679177。你所在的位置。重庆。祝你快乐。即便再流泪。也是快乐的流泪。2004年6月25日。23∶02。重庆。沙坪坝。好乐迪。539。徐。小二。12。29。663。B。然后她说等我们分别后才能看。或许,那满满的句号别人是不懂的,但那显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只要我们懂就行了。那晚之前,我姐姐对我说:或许我不该这样宠爱你的,尽管我控制不住自己要纵容你。这样对你的成长不好,因为一旦爱你的人离开,你便会失去重心,不知道该怎样继续再前行。我姐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在人挤人的公车上,当时我没有言语,尽管我心里是那样难过。那次分别之后,姐姐是原本打算就此分开的。从KTV出来之后,她问我说假如她离开我我会不会难过。我肯定地说会!我说我会打电话找你的,但如果你真的决定不再理会我,我不会强求,会坦然接受最后的结果。尽管后来我们没有分开,但我姐对我说她知道我会难过就够了!我不知道在我的文字里面,能表达出对我姐姐多少的爱,因为我明白文字有时候是很无力很软弱的,文字并不能起到记录我们点滴瞬间生活的功能。可是我却仍然要写,我想总能留下点什么,关于我的姐姐,我总能用一些文字来留下点什么的。我曾经像个评论家一样评说过她拍的照片:她照片上面的画面,模糊了时间和空间的存在,大多化为一个抽象的整体,笼罩在无尽的尽头。然而,那片氤氲里面,却终有一个明亮的个体预示着生命总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所不能相信的是,她的照片,许多都是用傻瓜相机拍就的。她看后大笑,说我真是神。其实我不神,我是真的很少被别人拍的照片所吸引和感动的人,可是我姐姐那些瞬间的影像,却真的打动了我。实际上,这学期以来,由于姐姐和我都比较忙,我们几乎没有怎么再见过面。我只有在交电话费的时候,才去她公司看看她,和她一起吃顿饭,聊聊天。那晚我吃过晚饭,一个人在校园里面匆匆地走路。突然被人推了一下,回头看到姐姐灿烂的笑容,我顿时手舞足蹈,大叫道老姐老姐。 第29节:姐姐3 然后我陪她去吃饭,给她看我新拍的照片,给她讲我在上海的所见所闻,听她说她这段时间的心情。走出学校的食堂时,云正稀,星正朗。我说老姐我们去打羽毛球好不好?她说现在吗?我说是。她说你不要这么神经好不好?我说不是,只是此刻很想和你打羽毛球!然后我们去塑胶场地,已经关门。去找有光影的地方,停下来的时刻,我姐说羽毛球拍呢?我发愣说难道你家里面没有吗?她说怎么可能有呢?哼!我大叫说鄙视你啊!竟然没有羽毛球拍。她冷笑一声说你还不是没有?鄙视我做什么?羽毛球是打不成了,我们往前走了一段,就着昏暗的灯光坐下聊天。我给她念我在《书城》上面发表的文字,我姐说你用的是真名啊?我说是啊,给我最爱的《书城》写东西当然要用真名了!然后给她说我构思中的但迟迟不知道该怎样下笔的小说,给她说我现在的状态。姐姐很认真地听着,并不时地用她的观点来总结。那种感觉真是美好,因为已经很久了,没有和一个人这样说过话。临别,姐姐回家给我拿了一支烟和一朵黄玫瑰。她说似乎我真的阳光了一些,也成熟了一些。但只是一点。我说这是我的进步吗?姐姐说是的,我喜欢知道进步的弟弟。或许,在姐姐要去云南这件事情上,我做得真的很不好。毕竟如姐姐说的,她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就给我打了很多的电话,可是我却一直没有给她回。她是那样在乎我这个弟弟给她的安慰,可是我却将这些细微忽略了。我决定马上就找《2046》来看,因为姐姐在电话里面已经多次对我说她喜欢这部电影,她很想我看这部电影。只愿这一路,姐姐可以平安。只愿这段时间里面,姐姐不会感觉孤独和害怕。我想我记得姐姐以前说给我的话:为了你要守护的人,你要学会坚强!我也想对姐姐说,为了在这边等待你的人,你在云南要坚强和乐观,要学会克服困难。在两个月之后,我依旧会看到我那有着明亮笑容和美丽样子的姐姐。在那乍暖还寒的重庆街头,姐姐一定会是一道最美的风景。日落大街潘浪潘浪1984年12月31日生于浙江温州,现就读于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16岁在《快乐青春》发表小说处*女作《餐桌对面的女孩》,迄今为止在全国各大报刊发表文章数十篇,作品被收入多套丛书。著有长篇小说《午夜的青春电影》,另著有长篇小说《我们在一起》、散文小说集《远望阳光近看忧伤》。夏天,落日,晚霞,大街,晚风中丽人疲惫的身影,渴望一瓶冰凉的红茶。--题记我是一个很穷的年轻人。我在大学校园里住最普通最便宜的宿舍吃最廉价最难吃的蔬菜穿最土气最难看的衣服,我没有女朋友。由于我在学校里每顿吃少量米饭与蔬菜加上食堂老板太黑心只许厨师在蔬菜里放少量食油所以导致我营养失调面黄肌瘦;夏天的夜晚学校里蚊子太多我又没钱买蚊香所以我身上全是蚊子犯罪留下的痕迹;由于衣服太破的缘故我走在路上回头率很高。我凭银行的助学贷款和父母种田得来的钱还有我家教赚来的钱勉强结束了我的大一生活。因为穷,同学说我很善良;因为穷,大学生活对我来说是一种煎熬;因为穷,所以我很孤独;因为穷,所以我喜欢阳光喜欢晚霞。大一的暑假所有中文系的学生都回家了,只有我一个人住在那间落寞的宿舍没有回家。原因有两个,外因是我没钱回家,内因是我不能回家我必须利用暑假时间拼命赚钱。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每天早上会去给一个读高一的孩子补三个小时的数学,补完课之后我会去灵魂大街卖冰红茶直到日落。冰红茶是从批发市场批发的,冰箱是租的,电源是花钱在灵魂大街上一家卖电器的商场里接的,遮阳伞是从垃圾场捡的,破烂不堪。补课是一份非常轻松的工作,卖冰红茶则是一种比煎熬还痛苦的工作。夏日高温下,紫外线穿过破烂的遮阳伞晒到我的皮肤上,有一种身体被燃烧的感觉。每当红茶生意最好的时候也就是我最痛苦的时候,所以我总是盼望日落。因为日落的时候,会有凉风吹过大街能够消除我一天的疲劳,还可以欣赏晚霞与丽人,生意也不会差,因为晚风中的丽人在大街上欣赏晚霞需要一瓶冰凉的红茶陪伴。卖冰红茶的日子里我开始有了梦想,我梦想我能够拥有一个女朋友,她陪我坐在街角喝冰红茶感受凉风看晚霞看日落,手牵着手,然后我一不小心用喝过冰红茶的唇吻了她喝过冰红茶的唇。有梦想总是好的,我开始期待那个她的出现。她不需要太漂亮,身材也不需要太好,也不用很温柔,她只要能够完成我的梦想就好。买冰红茶的都市丽人们看我不是太顺眼,因为她们总是嘲笑我的破衣服;大学校园里的女生自然也不会看上我,因为她们看到我的脸蛋就想逃离。我从来没想过与女人交往,现在想来我认识陌生女人的能力都没有。我感到很悲哀。暑假的第一场雨终于在那个烦闷的午后落了下来。雨水顺着破烂的遮阳伞落进了我的衣服里,黏湿的感觉传遍全身。都市丽人们优雅地打着伞很嚣张的样子看都不看我的冰红茶,我那可怜的眼睛看着冰红茶发呆。 第30节:日落大街 或许我发呆的样子很可爱导致那个美丽的女子用她那调皮的眼睛看我,或许其他。原因并不重要,反正她看我了。她说她叫颜妍,要一瓶冰红茶。我兴奋得想要流泪,感觉很幸福,因为从来没有一个女生主动告诉过我她的名字。我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雨后的大街是如此美丽。街道两旁古朴而典雅的建筑久旱逢甘露,清纯如刚出水的芙蓉。街道上都市丽人们的身影如此熟悉,远处的太阳如此亲切,晚霞给街道披上了一件淡红的衣裳,我感觉我的生活不是全无色彩。晚上回到宿舍很快乐地洗澡洗掉我的庸俗,换上衣服感觉自己很有个性。睡觉的时候我感觉不到夏日的炎热与蚊子叮咬的疼痛我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梦中那个叫颜妍的女子陪我坐在街角喝冰红茶感受凉风看晚霞看日落大街,手牵着手,然后我一不小心用喝过冰红茶的唇吻了她喝过冰红茶的唇。生活在继续。我每天早上依旧会去给那个读高一的孩子补三个小时的数学,补完课之后依旧会去灵魂大街卖冰红茶直到日落。我现在不穿以前的那件破衣服了,我现在穿着一件淡蓝色的短袖很漂亮。我不奢侈的,那件短袖是在地摊上买的很便宜。我现在也不虐待自己了,喉咙干燥的时候我也会喝一瓶冰红茶,因为我开始明白生活要快乐。无聊的时候我也会想那个叫颜妍的女生,我想不通她为什么要告诉我名字为什么之后又消失不见。那个叫颜妍的女生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是在那个暗淡的黄昏。她来到我面前说我叫颜妍,我要一瓶冰红茶,可不可以不给钱。我笑,很灿烂地笑,然后给她冰红茶。她没有说什么就拿起冰红茶一饮而尽。之后她看着我笑,晚风中她很疲惫。我想对她说什么的但我没说出口。她说爱情真不是东西,晚风吹起她的长发使我想起了天使但她不是。我说你不是天使。她说什么,黄昏的大街上没有喧嚣她不应该没听见。我又说你不是天使。她说我不是天使,因为我不相信爱情。我叹息,无可救药。她说我看你很顺眼。我说我看都市丽人不顺眼。她说你很有思想。我说你很美丽。她说那我做你女朋友你要不要?我说你不是说你不相信爱情。她说我们可以不要爱情,只要在一起,有男女朋友的样子。我没说话。最后她说我们去喝酒。我说我不会喝酒。但结果我还是收拾东西跟她去酒吧了,那个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在去酒吧的路上,我想起了一部电影。那部电影的名字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画面很模糊人物很憔悴对白很精彩。电影里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在街角拥抱,深夜。男人对女人说日落大街的时候我会给你幸福,但现在不能,现在的幸福我要给我的妻子。女人没说话。然后男人松开拥抱女人的双手说明天,我陪你看晚霞。女人说与你在一起看晚霞我感觉不到幸福,你晚上留下来我会觉得很幸福。男人没有留下,离开了。女人哭了。第二天日落大街的时候女人死了,晚霞给女人穿上了淡红的衣裳送她去了天堂。女人爱男人,男人并不爱她,男人只是在一次与妻子吵架之后无心越轨。一曲婚外恋的挽歌。电影里是婚外恋,现实中是不是颜妍被男朋友抛弃而来找我发泄我不知道,但我觉得我不会像那个女人,她爱他,很爱很爱,我只是喜欢颜妍,只是喜欢,况且我只是想让颜妍陪我坐在街角喝冰红茶感受凉风看晚霞看日落大街罢了。酒吧里,我与颜妍喝着啤酒。我问颜妍说我是不是很颓废?颜妍说摇滚歌手与画家才颓废。我问颜妍说你喜欢日落大街吗?颜妍说日落大街,生命结束。我说都市丽人都喜欢在日落大街的时候嘴里喝着冰红茶看晚霞的。颜妍说她们才不喜欢,她们只是疲惫,偶尔抬头放松而已。我说如果,只是如果,我要你陪我坐在街角喝冰红茶感受凉风看晚霞看日落大街,你会答应吗?颜妍说莫名其妙然后不理我了。我心里有点痛,颜妍怎么可以不喜欢与我坐在街角喝冰红茶感受凉风看晚霞看日落大街呢!多浪漫的事情她居然说莫名其妙,酒吧里的气氛与灯光才莫名其妙。酒吧里的歌手在唱:属于你的一切都美好/可知道我的全身血液在燃烧/一颗心在狂跳/我对你的迷恋有多疯/你知不知道/你的出现让别的女孩消失掉/你的笑颜能代替太阳的闪耀/感谢上天……我觉得他是疯了,他居然唱一个女人的笑颜能代替太阳的闪耀。太阳的闪耀怎么可能连女人的笑颜都不如呢!太可怕了,如果太阳的闪耀被一个女人的笑颜代替掉我觉得我会死掉。我疯狂地逃离酒吧,甩下颜妍。颜妍在后面大声骂我混蛋混蛋,她不知道我的名字。之后,我每天早上还会去给那个读高一的孩子补三个小时的数学,但下午我不会去灵魂大街卖冰红茶了,因为我害怕颜妍的笑颜代替太阳的闪耀使我的眼睛看不到阳光看不到晚霞。成长分裂后的青春终结症田禾田禾1981年12月生于鄂西南小镇。16岁离家。大二退学一年,背弃家人寄居武汉玩乐队,写小说。后重返校园做一个边缘学生。青年乐评人。已创作长篇小说《青春的葬礼》、《美丽的废墟》,随感集《十字架上的火柴》。写给一些乐队。--题记一、花儿乐队1999年的花儿乐队宣告了80后一代在物质世界里的精神寄托,然而在2004年他们又以同一种声音宣告了精神寄托的虚无。如果你非要我骂人,那么我不骂"花儿",我骂这个时代。 第31节:成长分裂后的青春终结症1 是这个时代抛弃了真实,给了我们虚假而商业的东西。因此我们也成了打折的商品,散落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路口任凭自己的青春垮掉。其实对于花儿乐队这样一支出生于80年代的孩子,他们一直被笼罩在一种世俗的谴责和被利用之中。同样我也作为生于80年代的一员,但由于文化匮乏与物质落后等诸方面成长环境的限制驱使我似乎与这个群体格格不入。但我也庆幸自己与这个群体的格格不入。至少我还没有像绝大多数一样成为一个地道的伏儒主义者、一个唯物质奢求狂、一个得了集体阳萎症的时代寄生虫。我的青春依然在路上。我的愤怒还在爆发。我的革命情结还没结束。记得最早听"花儿"的歌是他们的第一张专辑《幸福在旁边》。生硬的三和弦、稚嫩的呐喊中有着通彻的成长真实。而时隔五年之久的"花儿"开始变得虚伪。我实在找不到其他的词来形容他们,说他们变得商业吧其实他们也只不过是被别人好好地利用着商业了一把而已。说他们成熟了?除了他们的身体长粗壮了、开始有胡须了之外也没见他们在歌里的思想性有多成熟。相反那份刻意的成熟会被别人认为是一种幼稚。而那份本该属于他们的真实在时光中却已磨灭得不复存在。陡然我想到"二手玫瑰"唱道:我们的青春往哪里开啊?往枯萎里开……而花儿乐队的青春呢?枯萎了吗?当他们以一副F4的形象唱着《刚刚好》那种抛弃了自身文化根源的歌曲并跳着扭曲的舞步的时候,我知道他们的青春被别人利用了。被一些商人利用了,被这个时代利用了。遗憾的是他们自己并不知道。我一直奇怪,为什么现在的他们就没了当初《放学啦》里的清醒呢?二、新裤子乐队价值崩溃,信仰危机,历史瓦解。这是80后这个群体的共性。从这一点来看,我们也就不再奇怪于新裤子乐队和便利商店乐队的音乐带给我们的最深切感受就是苍白的原因了,也不会奇怪他们组乐队的最初动机仅仅是因为"我想当明星"的纯物质信仰倾向。不过我个人最偏爱的也就是新裤子乐队。至少他们的伤感愤怒情绪并不像"便利商店"一样归结于青春期忧郁症和荷尔蒙过剩后留下的西化情结及无政府信仰,而是将此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一种时代的隐疾与生命的苦痛。他们认为人生的终极意义就是虚无,宁愿将青春燃尽,也不愿苟残。一种彻头彻尾的对生命的灰色*情绪,对成长的诋毁。在漏*点高昂的音乐背后,掩藏着的是无尽的失望与忧郁,以及用Punk/NewWave音乐风格架构的对于理想的恐惧。"让所有的理想成灰,让所有的漏*点枯萎","来吧来吧来吧我们需要你","这是我们的时代"……还需要说什么呢?用成长去更新我们的生命,用青春来更新我们的艺术。复制自我与复制别人都是一种对艺术的沉沦或堕落。因为年轻,所以真实。作为1998北京新潮音乐的代表乐队之一,在北京地下之音打开大门的时候,他们就以一股轻盈清新的声音走上了北京新潮音乐运动的舞台。他们不但继承了TheCars和TalkingHeads两支70年代末乐队身上的那份浪漫气质与华丽的音色,还欲把"Ramones"以及"形式主义"进行到底。他们的每一张专辑都有一次质的飞跃。其实对于一个年轻的乐队来说,我们并不苛求他们的每个作品都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三、跳房子乐队第一次听跳房子的《AWishfulWay》,我就知道他们的最好命运是解散。现在差不多应验了,即使还没有传来他们真正解散的消息,但各种关于他们的现状已经证明他们名存实亡。与摩登天空解约,主唱以各种姿态示意加入娱乐圈,乐手靠活跃在地下酒吧跑场勉强维生……其实在跳房子还没签约前我就接触过他们的乐手,当时他们都有各自的乐队,偶尔会在某个商场门口做场商演,虽然那时的我对摇滚乐接触不深,也和那几个乐手彼此不认识,但我通过各种现场或是其他渠道知道他们的音乐水平。当然,我说这些并不是怀疑他们乐手的能力。恰恰相反,我是对他们能做出《AWishfulWay》、《WhenIthinkofyou》、《AnimalFazenda》等经典的音乐作品而感到吃惊。当然在他们的新专辑上市时,媒体给了他们主唱过多的光艳而忽略了其他乐手的功劳,这是极不公平的也是极谎谬的。正如我听他们的歌一样,总把我不自觉地带入一种存在主义哲学的境界,强烈的人文主义色彩,冷静中爆发出黑暗而深邃的力量。只可惜,他们只是昙花一现。仿佛我们的青春,终究也只是昙花一现。这不由让我想到注定会与跳房子一样命运的"漂亮亲戚"。他们也逃不脱名存实亡的命运,他们也只会昙花一现。归根结底,他们的闪现只是一种错位的成熟。暴风雨般的高潮过后会是无休止的沉寂,甚至飞灰烟灭。四、武汉朋克团武汉朋克,你为什么就不能再坚持?前几天,当我和一群乐手在一个小琴行排歌解闷的时候,我听到了关于武汉朋克团的消息--集体解散。我一直以为这是一场预谋,就像朋克们习惯了在舞台上或生活中耍出太多的不为世俗接受的花招一样。可是这不是,真的不是。于是我扔掉肩上的BASS,拿出他们出过的惟一一张合辑《荒漠旅行》放进琴行一个CD机里。青春的嚣叫再次响起,只是我们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身影。漏*点的青春在荒漠中再次迷失,行走也不再是光明的方式。相反退缩、逃避、虚伪、世俗成了人生最终的归宿。 第32节:成长分裂后的青春终结症2 死逗乐解散。乱日解散。四百击解散。S*M-LOVER解散。还有破浪呢?SK党呢?向日葵呢?极速呢?大屁股呢?他们虽然没有宣布解散,可是他们的身影又在哪里?无形的失踪比解散更可怕。除去了上面这些,还有什么?或者你会安慰我说,离开只是一种新的参与,他们会以他们各自的方式再次去追寻音乐,追寻理想,追寻自由。但那是真的吗?即使是真的,可是当我们知道我们的"参与"的终极意义是离开时,一切又还有意义吗?当然,这所有的一切我们并不应该归过于乐手本身。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也不再是仅仅用几句中国整体摇滚环境落后和地方文化的限制所能解释清楚的。总之,摇滚的路是漫长而艰涩的。一代又一代乐手的离开或进入终究会留下一道美丽的印痕。单一的文化体制造就了单一的文化生存方式,同时葬送和拒绝了大部分的体制外思想,这是一种民族人格自由和人文主义的消亡。在地方文化本该受到保护时我们却受到政府特权坚决的抵抗。在武汉已找不到一个像样的能做演出的场所,即使偶尔找到一块空地乐手们辛辛苦苦搭好台子后不是被某种原因中断演出就是台下只有廖廖数人。很多人在谈到一些乐队时总喜欢提到"地上"与"地下"这两个概念,而他们又总是理所当然的将"地上""地下"和"主流""非主流"等学术概念联系在一起。其实这是决然的错误,"地下"不代表非主流,而"地上"也不一定就代表主流。因为前者指的是状态层面的归类,而后者是从价值层面区分。对于武汉朋克们,他们惟一的出路并不在于解散与不解散(这同样是一个现象分裂后的状态层面),而在于一种文化体制的变革。可是对于这种变革我们的个体力量又在哪里呢?除了麻木的呼吁几声体制外创作还能怎样?武汉朋克们,让我们再一次团结起来,为了我们的自由反抗。让我们再来一次荒漠旅行,抛弃世俗与内溃,将音乐的脚步在世界上撒野。写到这里,我陡然想到他们在九月十日的告别演出,我只是希望那天看到的更多的是漏*点而不是泪水,尽管我也可能流泪。但我们的摇滚总是在阻力中奋斗的。历来就没有哪一种摇滚的路是平坦的,西方政府将摇滚当做东方击溃西方的阴谋,而东方政府将摇滚当做西方的垃圾文化来进行消极抵御。于是摇滚在中国成了"垮掉"或"消极"文化被各级政府打入冷宫自生自灭,同时被强行灭掉的还有大量的青春及革命漏*点。武汉朋克其实并没有解散。我们的朋克精神怎么会解散呢?他们只是暂时的休息。三年以后你再来看武汉朋克吧,他们才是最牛逼的。只当是梦境胡闹胡闹原名胡小青,网名宸譞?嫛I?989年7月13日。目前在一所二流省重点高中游荡,现在与未来都不知道方向。一年前接触80后这个圈子,感觉年轻的张狂赋予了文字本身太多的力量,不知道十年后的我们还能不能为我们心中的文学而奋斗。一、缘·三个人的诺言在某年某月某个柳絮飘飘的季节,上天安排了我、昕絮、暄三个人在人间相遇,再后来的十几年里,发生一些不得不提的故事。我叫曛芜,和暄、昕絮共同生活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有暄这个"哥哥"和昕絮这个"姐姐",我算幸福的了。我愿意用"昕"这个字来称呼昕絮,感觉那样很亲切,然后我又很喜欢把暄叫做"暄",那是个十足的女孩名,但暄还是欣然答应,可见他对我的包容。昕有着菊花撕裂般的笑容,我说那叫美的憔悴。而暄呢?看见他也就感到了阳光带给人的灼痛。我和昕、暄的形影不离持续到了15岁。15岁之前,我们三个经常依偎在一起,我们早上早早地醒来,等待清晨第一缕阳光,等待一天中第一缕绯红;中午,靠在一起数天上的云朵,直数到阳光刺得眼睛流出快乐的眼泪;到了晚上,在一起欣赏夕阳的美丽,然后自然地感觉到清澈的月光撒在我们三个的身上,那个时候,星星已经爬满天。那个时候,我们真的真的想过,就这样,渐渐、渐渐长大……再渐渐、渐渐变老……童年的无忧无虑真的很好,有着很清澈的感觉,我们的天空总是一片蔚蓝。但那种清澈总会被某种叫做"长大"的感觉所打破,被一种叫做"离别"与"分开"的东西所毁灭。那一年,我们15岁,站在16岁的门口,彷徨、无奈。昕对暄说:"你长得真的很帅啊。难怪有唱片公司会看中你。"暄笑笑说:"你已经跟我说了10遍了,不要怕离别吗,嗯?还有曛呢。昕,乖哦。"暄虽然是笑着说的,但我分明感觉到了他眼中闪着苦涩的泪花。昕说:"还是你最了解我,你也不要怕离别吗,我们彼此彼此。答应我,一个人要好好过。"暄点了点头。那一夜,我们三个就这样靠在一起,没有再说话,但我们知道,我们要说的是什么,要回答的是什么。阳光照在了我们三个小孩的身上,我们知道,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到了车站,我和昕跟在暄的后面,暄的影子拉得好长,但我知道,我们拉不住他。面对暄,我们说了好多好多的话,我和昕说好了不哭,但泪水却不争气地在眼睛里转,暄一直在安慰我们,他说,你们两个真是的,就知道要求别人,你们还告诉我,要我坚强,结果呢,你们倒不坚强了,好了好了,乖哦,我会一个人好好过的,你们也一样,没有我陪着,你们要好好过。然后我们三个拥抱在一起,真的,我和昕真的舍不得他走啊,暄也很舍不得我们啊,我们三个的眼泪在一起释放,真希望时间可以被定格在那一刻。昕又对暄说,一定一定要好好工作,要敬业,要向涟(暄的偶像)学习。暄又一次次地作保证,说,会的会的,一定一定。 第33节:只当是梦境1 我一直在对暄说,成名之后,一定一定不可以忘了我和昕。暄对我说,我永远都不会忘了你们,三年后,我会回来找你们。等我,一定要等我……我看看昕,她的脸被一种叫做"忧伤"的东西笼罩着。时间已经到了,暄只得帮我和昕擦掉眼泪,对我们说,一定要坚强。三年后就可以见面了,别再伤心了,三年的时间并不长。然后,然后暄拉着行李,默默地走,我和昕跟在他后面,默默地,默默地走,我偶然发现,在这段路上,有一颗晶莹的、能把阳光折射进眼睛里、让你感觉很痛的水滴,它是咸的,是暄留下来的,他不回头,是怕,怕看见我和昕的眼泪,怕我和昕看到他的眼泪,怕……暄终于还是上了车,没有再流下眼泪。因为昕要他坚强。车缓缓地开了。暄向我们这边努力地挥手,对我们喊,喊他会拼出个天下的,喊他三年后会回来与我们见面的,喊他会记得我们,喊他会记得我们曾经说过的彼此谁都不会忘了谁的诺言,喊他会记得这15年的一点一滴,喊他会记得……我和昕也对他喊,喊他一个人要好好过,喊他一定一定要努力地工作,喊他要对歌迷很好,喊他要记得属于我们三个的那15年的时光。喊……暄对我们挥手,对我们说话,怕我们听不见,他喊得好大声,直到视线变得模糊,直到我们看不见他挥动的手臂,听不见他那熟悉的声音。我们也对暄挥手,对他说话,怕他听不见。我们喊得好大声。直到视线变得模糊,直到我们知道,他看不见我们挥动的手臂,听不见我们熟悉的声音。但车终究还是开了,带着暄前往未来的星光大道……我和昕抱在一起、哭在一起、唱在一起,唱我们三个写的歌,微风吹过,我感觉到,暄也在唱……喜欢看你微笑的眼神/可是我现在看不见/喜欢听你呼吸的声音/可是你不在我身边/阳光/海滩/我们的心紧密相连/三个人的诺言可能将会被遗忘到天边/但我们仍会留给彼此想像空间/微笑时的眼神/呼吸时的声音/永远都会被定格在我们心间/从今天到永远从大地到蓝天/三个人的诺言/不要被遗忘在想像空间/三个人的诺言永久不变/请相信我们一定会一起走到永远/可永远到底有多远/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肩一起寻觅这美好答案/一起想像这美好明天我和昕只是想,能收到他的照片,看看他的阳光般的笑脸,能接到他的电话,哪怕只能听见他呼吸的声音……二、雨季·我和昕的十七岁17岁,我和昕的17岁,阳光依然可以撒在我和昕的身上,但撒在昕的身上时,我感到一片白色所反射的光是那么那么的刺眼。昕病了,似乎一病就不能起,面对她愈加憔悴的菊花般的笑容,我想起了暄,不知道昕还能不能等到再次相见的日子。还有一年了,我不希望那会是永久的遗憾。昕所在的301病房与其他的病房不一样。在她的病房里,到处都是暄的影子,有暄的海报、专辑、VCD……昕喜欢在每次醒来的时候能看到这些,她说,能看到这一切的一切,就能证明她还活着。昕的爸爸,矞天叔天天看着我忙着照顾昕,他很过意不去。有一天,在昕睡着的时候,矞天叔给我讲了个真实的故事:在20年前,有一位明星叫涟,她长得很漂亮,但她的成名有一大部分归功于一个叫矞天的唱片公司老板,在她20岁的时候,矞天向她求婚,但涟却一直深爱着熙和(也是当时的一位明星),面对自己深爱的人和对自己有恩的人,涟选择了后者。她和矞天结婚了。在他们结婚几年后,涟被发现得了绝症,活不了几年,但她选择了坚持下去,不把这个事实告诉矞天,又过了几个月,矞天快要当爸爸了,医生对涟说,这个孩子不能要,孩子出生时,你的生命就会有危险,况且,你的病有可能会遗传给孩子。但她还是把孩子生下来了,只为了让矞天在没有她的日子里不会寂寞。而在孩子出生时,她也去世了。那个可怜的孩子就叫昕絮。后来,矞天停止了唱片公司的工作,一心一意地照顾昕,他知道他不能辜负涟的一颗心。在矞天叔给我讲完这个故事以后,我明白了一切的一切,我明白了我要做什么,我明白了,我一定要让暄回来看看昕。昕的病在恶化,医生断言,她活不过18岁,我被昕的那颗坚强的心所震撼,要知道,她是她母亲的接替啊!要知道,那个故事的阴影笼罩了她十几年!三、遗憾·二十一天的永久等待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走,昕的病越来越厉害,她说,她很怕天黑,怕睡觉,怕她再也醒不过来,每当她说到这时都会抱着我哭,都会对我说,曛,你知道吗?我怕啊!然后我就和她哭在一起,在朦胧中看见昕的爸爸在一旁默默地流泪。我联系到了暄,他还没变,还是对我们念念不忘,他给我们打来了电话,关切地问,昕的病是不是好点了,我们都会说好点了。要是他来电话时,昕是清醒的,她就会接过电话,对暄说,她好多了,即使那时她刚从抢救室出来,刚清醒过来。正月十五的晚上,天是那么高,那么远,昕在病床上,对我说:"曛,你看这烟花多可怜啊。""可怜?"我问她。"是啊,你看,它们从地面升上天空,再在天空中绽放,然后再下落,落回地面,变成尘埃。多可怜啊,它们变得和其他许许多多尘埃一样一样,但它们最可怜,因为它们曾经辉煌过,它们曾经在空中绽放,曾经被亿万人所瞩目。但它们还是变成了尘埃,当它们在空中绽放时,人们都会去看它们,去注意它们,可当它们落回地面时,人们给了它们什么?人们不会再注意它们了,它们短暂的生命就再也没有意义了。它们曾经的梦也就不复存在了。""昕,你为什么对我说这些?"我不解地问她。她说:"其实人生也是如此,我就像是烟花,我曾经在空中绽放,那时我和你,和暄在一起,我很幸福、很快乐,但现在,我变成了尘埃,我不再闪光,但我的梦会永远存在的,我的梦就是等暄回来,我会等,会一直等,哪怕我今生再也等不到了,我也要在来生,继续我的梦。""好了,昕,不要悲观嘛,你会等到的,暄快回来了。"我忍不住告诉了她这个消息。她问我:"什么时候啊?""还有20多天,医生怕你知道后情绪不稳定,影响你的治疗,不让我告诉你,现在我告诉你了,放心了吧?你会等到的。"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 第34节:只当是梦境2 昕放心地睡去了。我陪着她,怕她半夜醒来再说她怕黑、怕睡着、怕再也醒不过来时没有人陪在她身边。昕安静地在病房中过了四天,每天一醒来就听暄的歌,直到晚上睡觉,她还是喜欢跟我说一些以前和暄在一起的事。在距离暄回来的日子还有21天时,昕的病突然恶化,早上便被推入抢救室,在弥留中,她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如果她等不到暄回来那天,她会一直等,会一直做那个梦,她会死,但她的心不会死,她的心会一直陪在她所爱的人身边的,然后把她手里攥了几天的几张纸给了我,她说的话,断断续续,但我听得很清楚很清楚。我拿着那几张纸,站在医院的走廊,对着抢救室的大门喊:还有21天啊!昕!你不能死啊!你一定要挺过来!要挺过来啊!还有21天啊!21天啊!天啊!!回声在走廊里飘,我感到了一种莫名恐惧,我怕,我怕昕等不到暄回来,我怕,我怕啊!但昕最终还是没有醒过来,她永远地睡去了,脸上依然是那如菊花撕裂般的笑容,直看得叫人心碎。21天后,暄回来了。我把那几张纸给了他,他从头到尾都看完了,面对这21天的永久的等待,我们都没有办法去改变什么。毕竟,昕已经走了,她的梦还在继续……暄和我去了昕的墓地,暄在她的墓前放了一束薰衣草,等待爱情,等待……暄对我说:"曛,昕说过,她会死,但她的心不会死,她的心会一直陪在她所爱的人身边,对吗?那就让我们一起去感受,感受她的存在。"这句话说完,暄已泪流满面。后记这篇文章是由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本想真实再现那个故事,但我没有勇气。所以,我把那个故事改编了,现在的故事和真实的故事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之所以叫《只当是梦境》,是因为我真的希望这只是一场梦,我希望那个真实的故事没有存在过,那个21天的等待没有存在过,但这一切,都不可能了,因为,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离去的,都已经离去了。这篇文章是伴随着雨的洗礼写出的,每当写完这篇文章的一部分的时候,都会下雨。现在,我面对着电脑屏幕,将这篇文章打出来,窗外、街旁的树正在哗啦哗啦掉叶子,一片一片砸在地面上。还有,我想对那个真实的故事中,那个名字里也带一个"昕"字的女孩说:是你让我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是你让我明白雪的融化是因为被爱感动。这个故事属于两年前了,就算它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往事如风如烟,风能吹过,烟也该散了。我永远记得那个叫昕的女孩,记得她惨烈的十六岁的花季,阳光会撒在她脸上,暖暖的幸福。现在,什么都过去了。十七载沉浮冷风吹冷风吹本名陈志敏。1983年夏生于武汉。就读于武汉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曾先后任苹果树中文原创网站、双生花原创文学网站版主。有长篇小说《燕歌行》即将出版。岁月在我身上留下的是痛苦、欢笑;沉寂、愉悦;明朗、混沌;清晰、模糊……我的人生在过去的十六年里是浸泡在白开水里的。呼吸着同一种气体,沐浴着同一种阳光,观看着同一种风景,过着同一种日子。没有想过去征服世界,因为我一早就知道,这世界终究是要把我征服的。似乎没有过多的去考虑什么,因为我知道:我生,所以我死。时间在我身上雕刻的图腾,是我在这世上最为欣赏的艺术品。它的每一根线条都细心地刻印在我的皮肤上,随时间的运转,顺着我脉络清晰的纹理,渗进我的血管,融入我的血液,铸入我生命的钟盘。我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渴望冲出牢笼,但是早已忘记如何去飞。只是傻傻地拍打着翅膀,嘴里啾啾地叫着。每日每夜,盲目地重复做梦,梦着重复的盲目,重复着盲目的梦。看着自己老去,在生中等待死亡,等待死亡后的重生,却死亡重生的等待。一身艳丽的羽毛又有何用?只是一层虚假,流俗的外表。他们只期望我歌唱,那么我就歌唱,逆来顺受。我一直认为,音乐是我生命的另一种形式。简单的五线谱,简单的音符,简单的升降号,都是我命运的载体。可以想像得出,没有了音乐,我的世界里的花不会开,草不会长,鸟不会叫,云不会飘。我是以音乐为生的,我敢肯定,我的血液中流淌着某种音韵。是那种尊贵而华丽的小东西维持着我的心跳。没有什么词语可以表达我对音乐的狂热,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我对音乐的狂热,没有什么事物可以代替我对音乐的狂热。有如血缘一样的不可摆脱的执著。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去做贝多芬的耳朵,因为那是离天堂最近的声音穿过的路径。还希望去做小提琴的琴弦,在反复的摩擦之中就可以震颤出最温暖的旋律。要是上帝允许的话,我真的真的很希望做一根指挥棒,这样在简单的舞步中就可以营造最唯美的神话。有必要说明,我不是个贪心的孩子,就让我摒弃所有的美梦,做个快乐的音符就好。真的,这样挺好。说到快乐,这真是个令我尴尬的话题。如果说我不快乐,那么看见我笑的人,尤其是看见我笑得很夸张的人,是一定要说句:见鬼了!如果反过来说我快乐,那么每当独处时,由内心翻涌上来的孤寂,又从何说起。这次轮到我说:真是活见鬼了!客观地讲,我并非从未快乐过,那样说谁也不信。我和快乐不是两条平行线,无论靠得再近也不会相交。但我们是两条刹那相交的直线,嘭的一声,擦肩而过,然后继续沿各自的轨道无限延伸,这次是无论如何也碰不到的了。 第35节:十七载沉浮 总之,我很寂寞,寂寞得一塌糊涂。之所以用一塌糊涂来形容,是因为在我寂寞的深渊里,到处都是用我独有的寂寞文字雕刻的寂寞石壁。没有人可以读懂,即使他是个同样寂寞的人。因为世上不可能存在着两种相同的寂寞。我寂寞着我自己的寂寞,与别人无关。在此套用一句俗气的话:Iamnotalone,butIamlonely!常常想我要是个哑巴该多好,就永远都不用去解释什么。我知道我的语言苍白到如同我苍白的孤独的心境。要是个聋子也不错,这样就永远都不用去听别人的污言秽语。我知道我很刻薄,刻薄到听不进去就反驳的地步。但最好能是个瞎子,这么一来就永远都不用去看这个肮脏的世界。我知道我刁钻到讨厌什么就觉得它很恶心。不过,除了是个偏激的疯子,我什么都不是。我确信人死了会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并且我身体里就住着这么一个灵魂。我没见过他长什么样子,说话什么声音,身体什么味道。但他是我惟一的听众,分享我的苦乐喜忧。有些事在自己心里想着,就是说给他听。他听后的反应,是一阵温暖或是一阵酸痛。是他,挽救了我脆弱的生命。有时候想,我的脑袋一定受过严重撞击,平时总是接触不好。有时灵光一闪地在头脑中出现一些句子,或一段旋律,可是在四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就会忘得一干二净。可见我写这篇文章是多么的不易。但也非常惋惜这世上丢失了大量箴言警训。可惜!可惜!我是一个极其不愿写字的人。换句话说,我是个懒人。一如既往地懒了十六年。衣服穿在身上就再也不想脱了。甚至懒到开始怀疑自己的性别,因为他们常说:男孩子不能这样!就这么着,我懒掉了太多时光、机遇和挑战。马上要过十七岁生日的十六岁的我,沧桑得像害怕过七十岁生日的六十岁老头。氧化铁说过:就算你把世界都看透了,也要往好的方面想呀!别多长了几根白头发就如此沧桑。她说的很对,所以我叫我妈把我的白头发都拔掉了。但很抱歉的,那无济于事。我觉得自己成熟得可怕,好像有种为人师表就不能误人子弟的冲动。这对我没有多大好处,想的太多就难免活得很累。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个活了九千年的老妖怪,歪理一大堆,还异想天开地想浑水摸鱼地做个哲学家。我呸!我是个神经病,彻头彻尾的神经病。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因为太直观了。也许,孤独是一种自由,但不能肯定,自由是否也是一种孤独。当人群从你身边经过,却连眼都不向你眨一下时,那是一种享受。然后你像被隔绝了一样,变得模糊,渐渐透明,但不是消失,可比消失更可怕。自己想要的就真的得到了,然后才发现,自己想要的就是痛。渴望遏制,却也陶醉其中。以为痛到麻痹就不会再有知觉,可谁知,那些死而复生的细胞和神经更强壮了,疼痛自然也就更明显。我喜欢幻想,幻想变成一位身材婀娜的穿着纱制的古色古香的白色长袍,弹得一手好古筝的浑身散发着淡淡茶香的女人。在大漠的正中,席地而坐,伸出纤细的手指,拨动彩色的琴弦。感动得连沙子也跟着起舞。可是梦醒后,我什么都没有。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剖析自己,而且还是剖析给别人看。犹如光着身子光明正大地站在人群中,而且还理直气壮地不怕别人说我臭不要脸。该是结尾的时候了,再回头看看题目,似乎有点跑题的味道。管他的,要的就是自由的感觉。之所以在我十六岁时便写下我十七年的成长,是因为我可以预见我的十七岁,还是过着那种车轮式的平淡无味的黑白色调生活,再现我曾经的苦难!我要迎接的是你的孪生兄弟。简单的停留麦田里的乌鸦麦田里的乌鸦本名吴莹,1988年生。沉溺于各种声音和色彩。喜欢简单,并且一直简单着。在我记忆里,那个冬天是光滑的,就像干燥的花瓣,是那种平整的质感,被做旧的暧昧。南方的小城,飘落着雪。每年的冬天,都会有一场雪,不是很大,刚刚能覆盖大街上那排矮矮的青色灌木。学校的操场上也会涌现出那些和春天一样明媚的小孩,偶尔骑车经过,听见他们甜美的笑声,是混杂在一起的娇痴的童音,没有一点点的忧伤。我慢慢穿过这个自己生长了那么多年的城市,看它始终灰蓝的天,还有走在路上的总是从容不迫的人,这里的生活永远是富足和安定。它没有太多的商业,太密集的广告,只是缓慢地蹒跚,随行那些清澈的音乐和古老的茶文化。我想起岸说,这个城市是粉白色的康乃馨,一点也不突兀。而我,是它中间某个角落里的尖锐,由于周围密集太多了美好和温暖,把我的尖锐包上了层层的羽绒,让它只能在心里耀武扬威。我现在,要扯破那包裹的柔软,我要刺破那些束缚,彻底。我在下雪的冬天回到这个温厚的城市,为那些自己放弃的看不清楚的东西后悔。站在默默的年月里面,我的眼泪在心里冻成冰,再也流不出来。是的,我是骄傲的孩子,我总是想着不断遗忘着自己的过去,连续地遗忘,一边迅疾向前,一边头也不回地丢掉身上的记忆。但是总有些时光,早已刻骨,早已铭心,或者逃避,或者掩饰,或者绕过,我终是逃脱不了站在它面前,被它冷冷嘲笑的结局。我的身体飘洋过海,我的灵魂却徘徊在这座城市的上空,不肯离开。它眷恋着什么吗,可是我的心也不知道。 第36节:简单的停留 这个糖果一样甜美绚丽的城市,它融化了很多很多的回忆,还有离别,把它们融化成汩汩流动的水,还有路边苍老的树,以及蔓延的山。我想我的故事,是被带到了水里,还是天上,岸的味道,是留在了褪色的木棉上,还是游离到了边缘的土地。我站在离你最远的位置,在这个寂寞泛滥的地方。那个冬天,你对着我唱,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一切全都全都会失去,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你的眼泪欢笑全都失去,所以我们不要哭泣,所以我们不要回忆过去,所以我们不要在意,所以我们不要埋怨自己。我围着我那条黑色的羊毛围巾,眼泪一滴一滴在上面开放。你的手碰触我的头发,好像你平时抚摩你的那把木吉他的样子,我们都不说话。我的眼睛有点痛,我想起昨晚没摘下隐形眼睛就睡得昏昏沉沉。我们在寒冷的季节里彼此沉默,没有给对方一点温暖,我们吝啬到连一个拥抱都不肯付出。以后走了很多的路,看见很多的人,发生了很多的事。我的手上还有那颗桃核,用褪色的红色丝线绑住,松松垮垮,和我的心一起飘荡来飘荡去。那还是十六岁的时候,你送给我的礼物,上面还有我的名字,可现在早已模糊得不见痕迹,看啊,我们还是敌不过时间。我穿着黑色的毛衣站在冰天雪地的地方,我看着干巴巴的树木上匍匐着小虫的尸体,觉的自己是那么渺小寂寞,从来没有办法坦坦荡荡。穿过无数的巷口,无数的转弯,我早已放弃当初坚持的东西,你还在那里固执地行走,我早已不是当初的样子,我害怕你看见我的失望和轻视。我回不去,也不敢再往前走,我无路可退,也是在劫难逃。我们都太过意气用事,太过不可一世,想不到办法来结束这荒谬的故事。很远以前的时光,那陌生的暧昧,昏黄夕阳的承诺。浓重的色彩脱落,终于显现它本来的样子,我们都失望地回头转身,不愿再去追逐。太多的忍耐,我们都不再有当初的勇敢模样,想着那些理想,爱情还有音乐,好像在听一个小孩的童话,只是一笑而过。看吧,又是冬天,春春秋秋,我又回到起点。回到多年以前的时光,恍惚地不知所措。我在空旷的天台上想念过往的种种,你在天台的对面抱着你的吉他默不做声。我们的眼神里早没了骄傲的光芒,像这个城市的天空一样灰蓝,隐忍而平静。走吧,这只是简单的停留,明天,我们还是走在路上,继续穿行在时光里。下次的停留,又在何时,还是不是冬天,我们谁也无法给出诺言。走吧,走吧。那时花开黄进黄进网名琼楼玉宇。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1983年生,处*女座。毕业于福建水利电力学校电力系。有着细心的爱情和粗糙的生活。最爱的是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和村上的《挪威的森林》。现为房地产广告平面设计师。2003年青年节,癸末年四月大,初四日,宜:祭祀、祈福、出行、上官、结婚、纳采、嫁娶、裁衣、动土、开仓。忌:冠带、求医、疗病。我叫甘新,父亲在不远的地方刷洗着某件器物。我窝在最最潮湿的屋子里。手边上那本日历的纸张是软软的潮湿手感。非常舒服。四周的声响渐渐停了下来。安安静静。没有音乐,没有噪声。这个时候应该就如姝妍所说的样子,她所喜欢的样子。安安逸逸的。她告诉我,在她那个地方的小山上,在夏天末尾的时候,漫山遍野地长满了那大红大红的花朵。她说她不知道它们的名字,但把它们放进口里嚼着,真是好滋味。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中专生,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出处。那个学校很漂亮,很大,却也拥有着高高的围墙以及在阴暗角落里人为的残壁。在我毕业之前,就经常从那堵破墙翻出去,去等待或者回答姝妍的回话。"永安"是这座城市的名字,很平和的名字。我的学校就坐落在这个城市一条繁华的美食街的深处,在夜里的时候总有很香很香的水煮活鱼的味道从不远的地方慢慢地飘进我的窗口。我总是在半夜里惊醒,耳朵里充斥着远处嘈杂的划拳声"兄弟好啊,一对宝啊,六六顺啊,八匹马啊--"我。甘新。男。1983年处*女座。1999-2004年生活在永安。那个时候我兜着不知牌子的随身听,听着正版的音乐。那些柔软的音乐伴着劣质的机子杂音,弥漫着那个时候我全部的生命。我把音量开到最大,那些柔软的音乐也在耳边爆炸开来,惊天动地。而我依旧是一脸的淡漠。我留着漂亮的长发,散散的刘海儿轻轻地垂下来遮住眼睛,我微微地低着头躲在自己的视线背后望着远方。大红的太阳毫不留情地穿过稀松的树枝刺进我的花格子衬衫。在后来的许多日子里我总是在想我的皮肤是不是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迅速地变黑,而那些脉络分明的血管是不是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逐渐不为人知。但生命中那些刺痛的瞬间却清清楚楚地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的。姝妍站在一座小山的山脚下,左手放在腰上,右手姿势很好地指着背后的风景,指着她背后那大片大片的红色。我仿佛听见她在叫:来啊,来啊,小新。那些花儿都是好滋味。细小的粉色的花瓣轻轻地落在她的肩上,姝妍是一脸的笑容。 第37节:那时花开1 只是一张照片罢了。我把它藏在抽屉的最深处。那些散落在她身上的花儿也淡出一些些的暗香,在我的眼睛里蔓延。姝妍一直没有说嚼着的时候是什么味道。我也没问。"但它们真的好滋味。"我知道。翻过学校高高的围墙,穿过繁华嘈杂的美食街,向左转就是步行街。生命中的那些刺痛的记忆一步步走在路上。我听着自己的音乐,喝着自己的可乐逛荡在步行街上。我在想是不是应该给姝妍打个电话了,QQ上的留言,姝妍又多了几许的哀伤。向后转,看见老蛋也一个人穿梭在人潮汹涌里。蛋蛋,你也在。嗯,抽烟不。不,得停了。老蛋。又称蛋蛋。男。和我一起度过了生命里的四年。老蛋是我同床共枕的对象。别误会。我们两个大男人并没有同性恋的倾向。但对于老蛋怎么会天天晚上爬到我的床上来和我一起挤在一张小小的床上有两种说法。按老蛋的说法是:我的阴气太重中了邪了,正好用他的盛阳之气帮我去邪。可是事实证明由于床太小,两人的体积太大,以至于本来就很难入睡的我就痛苦得更难入睡了。另一种说法也就是事实:由于换宿舍的缘故,七弄八弄的,学校安排下来之后,才发现老蛋的床位没了。如果要上报学校的话,那工作量也就太大了,安排下来也就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于是老蛋就勉为其难地勉强到了我的床上,还美其名曰:太阳以制邪。姝妍是老蛋第一个网友,两人一拍即合。我的出现是因为老蛋把他这个引以为豪的投缘网友介绍给我。姝妍的什么QQ啦,邮箱啦,自然也是我和老蛋共知的。而我的出现却更大方面地占据了姝妍的视线。那些日子我总是和老蛋两个人逛荡在步行街和网吧,喝着可口可乐,哼着BEYOND所有的歌曲。在下午,在深夜,我们肆无忌惮地疯狂着我们的叫喊。我们很容易地翻过学校设置的高高的围墙,两人坐在围墙的外边说着所有关于所知的姝妍的事情。蛋蛋的眼神时而光亮时而暗淡。老蛋一直想做的一件具有伟大革命意义的坏事便是盗取我的QQ。然后慢慢地名正言顺地告诉姝妍:这其实是他开的一个玩笑。其实这个世上只有他老蛋,没有那个什么叫做甘新的家伙。于是我立马给姝妍寄了一张在厦门鼓浪屿拍摄的黑白照片。在后来的许多日子里,姝妍经常向我提起她的一个朋友,她说我和他有着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笑容,一样疯狂凛冽的年纪。在同一个地方甚至也许在同一架照相机下留下了同样的背景和脸庞。她说,她是如此如此地想他。我说,是吗,真是幸运,那么在你想他的时候也许你可以把我当做他,哈哈。她说,呵,我已经把你当做他了。那段时间老蛋过得很不好,经常在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在宿舍的门外瑟缩着身子抽烟,然后颤抖着叫我开门。我是无所谓的。反正我也经常睡不着,做着稀奇古怪的噩梦,想着那个姝妍所说和我有着一样眉眼和笑容的人。而老蛋回来后往往倒头就睡。而后呢喃地叫着一个名字。只是呢喃地叫,我一直都听不清楚。而我总是可以在闭上眼睛后看到符咒,之后继续做着一些稀奇古怪第二天就可以忘个八九不离十的怪梦。那些怪梦持续了我一整个夏天。"花非花,雾非雾,缘起一处,缘灭一处。"姝妍那时候建了一个个人论坛。她起名为花缘。她在自己的论坛里叫着:叶枫,叶枫。她说他是个男人。叶枫站在樟树下。太阳透过樟树叶斑驳地落在他白色的衬衫上,星星点点。樟树散发出刺鼻的香气。叶枫皱起鼻子眯着眼睛在耳朵里放着一些柔软的歌曲。他把耳机的音量开到最大,那些柔软的音乐也能爆炸开来。叶枫感到微微的眩晕。今天是姝妍的生日,他买了一版许巍的《方向》。精美的包装纸上还系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他知道她会喜欢,就像那些大红大红的花朵开放在远远的小山上。如血的远山。那辆载着一簇一簇花朵的花店专用车从叶枫身上碾过时,他没有发出一丝叫声。耳朵里的那些柔软盖过了路上车辆的轰鸣。唱片美丽的外壳破碎在他摊开的手心里。没有来得及闭上的眼睛看到了遥远山上的一大片一大片的红色花朵及铺天盖地的夕阳。而耳朵里的那柔软却还在继续着它们的轰鸣:"你坐在朝西的阳台,看寂寞随黑夜袭来,那曾经柔软的心啊,那等待已开始暗淡。我是为你盛开的夕阳,越过遥远的千山万水,来到你寂寞的阳台,温暖你为我疼痛的心。"而那天的太阳很快很快就落下去了。这一切发生在一年前的今天。一年前的今天姝妍最爱的和最爱她的男人死于车祸。他的眼睛里没有死亡,他的手上还有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他的耳朵里还有柔软的音乐。在我进了"花缘"时才看到老蛋在"花缘"里给姝妍写道:叶枫已走过去了。忘了那座山,忘了所有伤心的过去。如果我也喜欢你的话,你会选择我吗?姝妍给老蛋的回答是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在那段日子里老蛋总是在凌晨两三点后才带着一身浓重的烟味回来。和我躺在一张床上时还是不停不停地发抖,呢喃地叫唤着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那应该就是姝妍吧。在一个很深的夜里,老蛋去网吧通宵,姝妍打了个电话给我,她的哭声在我耳边爆炸开来,我看到她苦涩的爱情,听到她撕心裂肺的声音: 第38节:那时花开2 新,我又梦到他了。我看见叶枫在向我招手,他在对我说妍,来啊,来啊。我看见他站在那片血红的夕阳底下,听见他唱着"我是为你盛开的夕阳,越过遥远的千山万水,来到你寂寞的阳台,温暖你为我疼痛的心"。我想他在等我,我太想他了,我让他等太久了,我怕他走了,可是我抓不着他,他还是这么离开了!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新!妍,不要这样,叶枫已经走了,他不可能回来的,这只是一个梦,一个梦而已,我知道你太想他了,不要这样,忘了吧,忘了那座山,忘了所有伤心的过去。想想现在还有人在一直一直的心疼着你,他会等你,会一直等你,直到你回头想起他为止。新,蛋蛋还好吗?我想我现在太混乱,已经接受不了这么多了,我只是想离开,离开这里,离开所有的这一切。因为你和叶枫太像了,我总是联想起叶枫在我眼前的样子,他飘长的头发散开,阳光照着他的白色衬衫,在明媚阳光里头他轻声吟唱。新,新,我总是记起这些。抱歉,新,我想我得离开这里。我好辛苦。没有枫的日子里我过得好辛苦。妍,会好的,你会好起来的。答应我,你要好起来。不论你在哪里!这个晚上我很艰难地入睡,一闭上眼睛就是姝妍在耳朵边上哭泣的模样。她肩上粉红色细小的花瓣,背后大片大片的红色花朵,额头上灿烂的阳光都不复存在了。载满花朵的卡车辗过叶枫的身体,姝妍捧着那朵扎得漂亮的蝴蝶结在光束下跳舞。我、我、我,我困在一个贴满符咒的屋子里,外面的法师蛋蛋手持木剑,跳着奇怪的舞口中念念有词,他念、他念、他念AK47,爆头,点射。我在手雷轰隆的爆炸声中歌唱,唱着盛开的叶枫,盛开的叶枫。法师的木剑刺入我的胸口,姝妍的花朵铺盖了整条道路,姝妍右手往后一指问我那是什么,什么,什么是什么,一片一片的大红大红,血血血,是叶枫的血,满山遍野的都是叶枫鲜红的血液,流淌流淌--我从噩梦中惊醒,惊出的汗湿透了我的枕头,我看见对铺熟睡的舍友,看见枕头边蛋蛋留下的"红双喜"的空烟盒。烟草香香的味道一点一点地溢出来,淹没了我的夜晚。这时候的蛋蛋应该还静坐在电脑前面用熟练的手法打着CS,一枪一个爆头,一枪一个爆血的镜头。"红双喜"的烟雾让他就此昏迷了一夜又一夜。尽管老蛋一直希望盗取我的QQ,告诉姝妍这个世上只有老蛋,并没有那个叫什么甘新的家伙。可是我是真真实实地存在着。我何其幸运又何其不幸地同时认识了蛋蛋和姝妍。我和老蛋是好兄弟关系,我们在一起时经常可以围绕着姝妍谈论半天。我在阳光底下穿花格子衬衫,听最最柔软的音乐,并把它们开到最大音量,让自己感到轻微的眩晕和莫名的伤感。蛋蛋抽着"红双喜"香烟,可以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漂亮地吐出一个又一个烟圈。烟雾弥漫在小小的宿舍里,袅绕着青涩的记忆。新:我看到你了,真的,我看到你了。你们真像,知道吗,你们笑起来的时候是一模一样的,我和叶枫去爬山的时候他的笑容还在我的眼前。他说:"给我一个小时,我一个小时就回来。"他只是说要走开一下,结果就真的走开了。再也走不回来了。我还是喜欢那些音乐,那些柔软的音乐还是可以时不时地在我的耳边响起,但我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去碰它们了。它们还在我生命的最深处栖息着。我永远都放不开它们。可是永远到底会有多远呢?这个问题我过去回答不了,现在也是,也许将来也一样。对于叶枫我想我至少得用一辈子的时间去遗忘。真的很抱歉,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将你和枫对号入座。我是多么希望他只是和我开了一个玩笑。但他是真的走了。很感谢有你和老蛋关心的日子,让我又重新获得了许多欢乐。蛋蛋还好吗?他来的信以及留言我都收到了。我不知道应该对他再说些什么。我只能说:谢谢!希望他可以快快乐乐地生活着。我现在在江西的一个边远的山村里教书。这里的空气很好。孩子们都很乖巧。我喜欢他们。在孩子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灵性是我始料未及的,我想我是真的喜欢这里,想长久地留在这里。有这群孩子在我的身边,我想你应该可以放心了,我在这里会快快乐乐地继续着我的生活。现在在我住的屋子的窗口对面可以看到一座座高高的山。那是向西的窗口。我每天都可以看到太阳从那里落下去。然后便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红色云彩映满那远处的整个天地。那些山也是红色的,一如之前我告诉过你的那些花儿。知道吗,那些花儿的味道是酸的,只是在极其偶尔的时候会有一丝丝的甜味。在夏天末尾的时候不知道这里的山上会不会也会有那些大红大红的花儿。我想那些过去的事终究也是过去了。像一个噩梦一样。醒来了,也就应该对它们说再见了。我现在过得很好,你们就不用过于挂心了。小新,你相信宿命吗?而我相信认识你们就是一场轮回着的宿命。姝妍我终于知道了那些花儿的味道,酸酸的滋味,在极其偶尔的时候会有一丝丝的甜。可惜姝妍已经离开了。就如姝妍所说的一样,喜欢那些柔软的音乐。可是已经不常听了。临近毕业,摆在我面前的是相当大的学业和事业的压力。我来不及喘息。曾经陪伴了我很长一段时间的那些音乐都让我尘封进了抽屉的最深处和姝妍的照片放在一起。我知道我放不下它们,但又是不得不离开了。同学们都忙碌着就业或者实习的各项事宜,课基本都停了,就签纪念册的那天班上才聚集了大部分的同学。天知道我已经有多久的时间没有看到这么多的同学了。之前的太多日子里我和蛋蛋一起沉迷着网络。 第39节:那时花开3 很意外地,老蛋告诉我说他家里人已经在泉州帮他找到了一份工作。走的时候,老蛋没有留下可以联系到他的工作地址和电话。打电话去他家里的时候,他的父亲操着正宗的闽南话让我听而却步。对老蛋的最后印象是签毕业留言册时他在班上唱的那首歌:"问我从哪里来,要去什么地方,一个你不知道的地方。问我为谁流浪,要去什么地方,是不是那日出的方向。我离开我的家,独自寻访天涯,没有泪没有爱没有她。离开古老的丛林,来到年轻城市,我扛着未知的命运。""霓虹灯在闪烁,照着我的落寞,那心情实在无法甩脱。像是漂泊的云,伴着冷冷的风,在风中是丛林的回忆。我离开我的家,独自寻访天涯,没有泪没有爱没有她。离开古老的丛林,来到年轻城市,我扛着未知的命运。"蛋蛋在唱的时候是用一种悲怆的声音,并且撕心裂肺。他的头发散落在脸上肩上,零零乱乱。老蛋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这首歌不错。老蛋在我留言本写的是:一年前我不该霸占你的床。之后老蛋便走了,走得干干净净,什么也没留下。2003年5月3日,癸末年四月大,初三日。宜:祭祀、出行、上官、结婚、嫁娶、纳采、问名、开市、交易、开仓。忌:移徒、远回、取鱼、乘船。我做好了求职材料。告别了我迷恋多年的校园生活,正式步入了所谓的社会。不知道不觉中我们都走过了做梦的年纪,梦醒了,朋友们都离开了。那就说再见吧!5月4日,青年节。姝妍的生日。她应该会守着那个朝西的窗口等待着那遥远山上的大片大片红色花朵开放。太阳落下去了。天暗了。而那些花儿却在暗地里独自开放。"花非花,雾非雾,缘起一处,缘灭一处。"后记:写完这一篇的时候,电脑里的谢霆锋唱片刚好唱了三遍。都是谢很早期的歌曲。诸如:《估计错误》、《非走不可》、《点歌》、《旧伤口》、《夜里醉了就想哭》等。一直在不停地听着。那些都是自己在早前喜欢的歌曲。就如文上所说的那样:"喜欢,但是已经不常听了。"但它们也确实是存在自己的生命里。它们安静栖息着。就在那里停着。这点文字是送给我的朋友们的。虽然他们早就已经离开了,但我一直在想方设法地记忆他们。小白、红豆、听翙、流氓中的公子、三年前的袜子,和所有停留着我四年记忆的朋友们,如果他们看到的话他们会知道的。我们都已经走出了校园了。对于校园留恋并没有什么具体的表达方式。同学们都分开了,同学们都离开了。有些是什么也没有留下的,就像鸭子一样,连在我的留言本上也没有写下什么。回到了家里,我才想起了我还欠我的兄弟们一屁股的人情,这些都是没有办法还的。他们去了上海,去了广东,去了深圳。我想这辈子可以看到他们的机会是微乎其微。说是2008年再聚,但那是将来的事了。我们都不是先知,对于未来没法诠释。我们所做的也只能对现在的自己负责。记得对琼说过:人活着是为了对得起附着在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使命。责任是自己给自己的,使命是周遭给自己的。这也就是所谓的人要对得起自己。有时候会自高为是某哲学家的身份。其实不然。我也只是一个傻小子罢了。对于过去,我会记忆。对于现在,我会拼搏。对于未来,我却无从知晓。人生如梦。梦样的人生。我们真的是过了做梦的年纪了。在不知不觉中,人长大了,思想也就变得复杂。我已经不再做梦了。因为应该是梦醒的时候了。于是,我开始学会说再见。再见,那些花开的日子。月亮忘记了甄苾甄苾,女,17岁。喜欢各种音乐绘画和建筑以及四处游玩。甄苾是洛神的前生。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小孩子抱着冻僵了的月亮,一路狂奔,奔过那些草丛,那些街道,那些人群,那些岁月。她和月亮是这么敏感的拍档,她对着月亮微笑,月亮送给她一夜的温柔。她过了十五岁生日,也许不能再称作是小孩子了,可她喜欢这三个字,还带着淡淡鲜奶香的味道。她想对月亮说,我们都不要再长大了,好不好?好不好?于是时间把记忆定格在十五岁,她和月亮的日子。她每天都想给月亮说这一天的故事。比如她在学校里遇见了像林和平一样的男生,却远远地看着他,没有一句话。她总想像月亮在晚上会发出迷人的蛋黄色的光芒,可爱极了,她总是想着月亮沉沉地睡去。做甜美的梦,香香的,有巧克力味道的融化,一丝一丝,是属于十五岁的滋味。有时躲在被子里看短信。她看到他说,我从现在开始冬眠,开始麻木,太敏感了反而容易受伤,我等着冰期过去,我期待着我醒来的时候春暖花开。春暖花开,多好的词。你看,她的生命里出现过那么多脆弱敏感而又善良的孩子,她是何其的幸运。她谢谢月亮,谢谢月亮的恩典。月亮给她造了个小小的热水袋,她温暖了。温暖了。温暖了。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也许只是被浓云遮住,也许刚巧风沙飞入眼帘,我看不见你,却依然感到温暖。小孩子在学校依旧乖乖的,天凉了,她在白衬衫外套了蓝色的毛衣,她喜欢的感觉。 第40节:月亮忘记了1 她和那群孩子去喝酒,每个人手中拿着一罐啤酒,在蓝蓝的天空下旁若无人地走着,月亮的心是麦芽做的,金黄金黄,散发着田野的芬芳。他们坐在篮球场边的草坪上,然后躺着,躺着,可以看到天蓝得那么纯粹,像一块蓝丝绒,不真切得让她闭上了眼,呼吸急促。他们快乐着,原始的快乐,奔腾着,好像烧不尽的野草,春风吹又生。呵呵。她在酒精的慰问下,拔起草,扔在他的身上、脸上,听到他发出惨惨的声音,不可抑制地开始疯笑。阳光和风舞蹈,小鱼的头发慢慢飞扬。白云和月亮是邻居,他们住在遥远的天际。她记得他在阳光下用树枝为她挑起发圈时脸上的神情,她看到月亮的光。月亮,我看不见你,却依然感到温暖。她是不知如何去回报的小孩子,大多数时间里她用掩饰代替一切。她送给他一把青嫩青嫩的草,草飞在空中,弧线优美。你记住,这是送给你的弧线。然后,黄昏就来了。她说,太阳公公回家了,他只留给我们他的影子。大家沉默地坐着,忽然很感伤的气氛,是不是我们的快乐就要结束?是不是我们的放纵就要消失?她很难过,她微笑着说,大家不要不说话呀!大家不要不说话呀!月亮永远不会忧伤,她永远带着甜蜜笑容。他们在黑夜来临之前逃到永和豆浆店,她站在那里洗手,水好小,小啊,他把手放在她的手下面,他说他的手比较大。笑。于是六个人坐成一圈,大家喝豆腐花。她突然看见窗外一片黑,不自觉地说,天黑了。天黑了,月亮姐姐会想念她,于是她骑着单车回家,风很冷,她却感到温暖。谢谢你,月亮,在最孤单的时候,用你暖暖的光让我坚强。莹润可爱的月亮,发出温柔的光芒,焦虑的人们,暂时忘记了害怕。月亮学会了在半空中飞,鼓掌鼓掌!于是,她每天和月亮在窗前这一方小小的天地里练习飞翔。她喜欢"飞翔"这个字眼,可爱至极。学校组织看电影,黑漆漆一片的老电影院里看不到月亮的光。她突然心情低落,她总是没缘由这样。她起身,顾不得小鱼的诧异。逃走了。一个人。缩在椅子的角落里。用手抱紧自己。很久。才发现自己在落泪。用无声的方式。她已好久好久没有掉过眼泪了,她快忘记了眼泪是咸咸的。她止不住泪水。这样地不争气。曾经是月亮教她暂时忘记了害怕。可现在月亮不在了,她发现自己是冷冷清清的一个人。你看她的生命中出现过这么多人。人来人往,接着呼啦啦作鸟兽散。也许他们出现的意义就是要让她明白,她始终只是一个人,没有人会对她伸出手,对她说,我给你幸福。她不是那个会在街头疯玩的小女孩吗?可为什么心里会有疼痛?为什么?十五是个好数字?坏数字?他说,雨季意味着流眼泪。那眼泪为什么流不完?然后她看见电影中的那个女子死时流出了蓝色的血。是蓝色的。她用指甲在手腕上一掐,闻到血腥的味道,可为什么她的血是红色的?电影散场,一个象征性的场面。她终于可以回家找她的月亮。不哭,不哭,不哭。单车在路上飞驰,她又见黄昏的美。美的东西都是会消失的。黑夜再一次来袭。当她看见月亮时,她忍不住抱着月亮哭了。不哭,不哭,不哭。说好不哭的。他们在无意间相遇,却为彼此幽暗的生命带来温柔美好的光亮。世界停电的夜晚,他们爬到屋顶,静静欣赏黑暗世界的惊喜。没有人与他们分享这神秘安静的时刻。那天早晨,天依旧是秋独有的、纯纯的蓝,她小心翼翼地把月亮装进书包。月亮沉睡着,很香,怀念故乡。她逃课了,乘着车子去远方。她习惯坐在最后一排,打开窗,风扑闪着向她涌来,她把脸展露在明媚的阳光底下,眼睛始终盯着窗外的风景。秋天多好。她怀里抱着月亮,可以从书包缝隙中看见月亮幽幽的光。下车,步行在人群匆匆里,迎面走来穿着笔挺西装的英俊男子,她用放肆的眼睛对着他们。八点,中信泰福还没开业,于是沿着铜仁路走,撞见一些小巧可爱的BAR,她转过头,看着自己穿白棉衬衣的身影在橱窗的明亮里一闪一闪,空气清凉,一切是这样无谓的节奏。高大的梧桐树把阳光割碎,偶尔掉下枯黄的大叶片,像把心中的诗意划落。十五岁的第十天,她把自己放逐。走过上海展览中心的时候,她想哭,这一排比自己高的栅栏把她和里面这个世界隔离。隔离的是心,和心。然后继续沿着路走回,闻到空气里陌生的香水味,她一直在听音乐,是淡淡的歌唱声音。月亮继续沉睡。跑到中信泰福LG层的麦当劳喝了杯加奶的咖啡,看完厚厚的《上海一周》,店里的活动--只要大声说出"我就喜欢"可以得到圆筒冰激凌。她静静地等待别人的张口,却发现漠然麻木才是这个城市的主流。怅然若失地离开,她发现阳光刺眼。坐在麦当劳叔叔旁,她发短信给君--这个在城市另一角挣扎的灵魂。君回说,你不要再诱惑我了,否则我会逃出来的。哈哈。转身,去看"世界文化遗产在中国"摄影展,有她深爱着的大昭寺、布达拉宫作品。影像的确是让人着迷的东西,她不知疲倦地看了两遍,美丽的图案,美丽的IDEAS。还有"空间的艺术与表演","心舞"、"逝"是她最喜欢的两件作品,灯光下,它们纠成心里一条细长的伤痕,不动声色。再去常春藤书园走了圈,原先卖蝴蝶系列的油画早已不见。柔软的地毯,暗绿色,舒心的安然。可是十二点到了,灰姑娘失去了魔法,她再次变回过去,她遗失了水晶鞋,终于躲在暗处一个人伤心地哭了。没有人来采撷她的忧伤。她打开书包,月亮醒了,缓缓地升起,光芒微弱而执著。月亮仿佛说,不哭,不哭。我们会好好的。我们都会长大。长大了就没事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她开始学画,在那个僻静的教室里,和一大群孩子坐在一起。第一节课画普罗米修斯,石膏头像俊美,光打在上面,让她在刹那有不真切的幻觉,感觉是一种神秘的宗教洗礼,慢慢,在老师的讲解里这样无端的幻想开始稀释,她渐渐沉湎于线条之间,时间滴落在画面上,也许她可以画月亮。月亮来和她告别了,月亮要回它的故乡。她和月亮在一起的最后一晚,沉默开始肆意。她打着伞带月亮去听雨声,她和月亮去树林里看萤火虫,她抱着月亮走过那天曾走过的每一个地方。她奇怪这么伤心的时候,为何眼泪开始隐藏?送走了。她愣愣地看着在夜空中大如银盘的月亮,怀疑着,伤心着。她感觉自己摸黑找不到回家的路程。月亮忘记了,忘记了她么?多少次,她站在露水透凉的凌晨空气里,不停地询问。终于,这成了个寂寞的姿势。她慢慢地把脸埋在手心里,风吹起她的白棉衬衣。人散后,一勾新月天如水。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记住了。 第41节:三叶草的幸福传说1 丁明洁网名海之石、海儿、海海。曾获得获得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在苹果树、左岸、中国校园文学、捌零文学等文学网站做文学版的版主。现在一所灰蒙蒙的北方城市的大学里念中文,大二。文字散乱。九月底的一天,莫名收到了易的信。这是我离开她一年后她寄给我的第三封信。很单薄的质地,拿在手上没什么重量感。拆开看,只有一片略比手掌大些的长方形纸页。上面是我熟悉的墨蓝色字迹,另有两株粘在纸上的纤细的三叶草。一株四叶,一株三叶。恍若想起关于三叶草的幸福传说。有关我的,无关我的;有关易的,无关易的。易是我的高中同学。开始时同级,因为彼此的文采而彼此知晓。发展时同班,但因为她的骄傲我的沉默,彼此对彼此只是表面微笑。相知时同寝,彼此已在彼此心中占据了不可磨灭的重要地位。而现今,我们都把彼此抛在了时间的后面,南辕北辙,遥遥远去。其实我是不愿回忆有关高三生活的,尤其是和易有关的。那是极其复杂的情感,不仅仅是爱与恨纠缠着的那样的流俗,它如同最混乱的漩涡,稍不留神,就会逆卷而去。我宁愿将它远远丢弃,再也无从寻觅。可是易给我邮了三封信。这三封信将我执意丢弃的情感再次拼凑起来。它们摆在一起的时候,如同被我撕裂了的三叶草的三片叶子。易,你给我看的已经不再是曾经鲜嫩美丽的三叶草了,它们撕扯过的裂痕,以及岁月印在上面的累累伤疤早已使它们变成了丑陋的废物。丢掉的东西,我们不能再拣回来了。拣回来只会增加彼此的沉重,然后,痛不欲生。关于三叶草的幸福传说使我们心灵相系,也是最终彼此念念不忘的根源。这个传说是我们从CLAMP的漫画上看来的。漫画的名字就是《三叶草》。易喜欢漫画,可以说已达到痴迷的地步,尤以喜爱CLAMP的漫画为甚。我对漫画的情感虽不及她,但对《三叶草》却例外,因为里面简单却渲染到位的画面,因为里面有两位外表坚硬内心柔软的男人,因为里面那个眼睛里含满忧伤的素,以及弥漫其中的有关三叶草的幸福传说。就因为这些,我们都看到了彼此眼睛中那点相同的闪亮。然后,我们坐下来,携着手,彼此叙述关于三叶草的幸福传说。其实这个传说很简单。我们坐在一起念时,只有寥寥几句:找到四叶三叶草,就能找到幸福。不过,请保守秘密。三叶草的白色花朵在哪里开放,它的叶有多少片。这段话在整个《三叶草》中出现了三次。三次都是很落寞的黑色背景,旁边有三叶草黯然的投影,以及念起来忧郁的旁白:我想令你得到幸福,可是却不能留在你身边。这就是我们最初的可以彼此感知彼此心灵的念白。我离开易之后,有时会恍惚回忆起曾经一起的情节,以这一段尤为清晰。然后,我明明白白地清楚在开始的时候天意就隐约地昭示了结局。只是那时的我们还年幼,不知道幸福背后的伤害。是的。我承认这段幸福。关于两个女孩子彼此相惜的幸福。虽然我一再地逃避我和她的感情,我却无法逃避我们之间的幸福。因为它们都是真的,它们有血有肉,它们活蹦乱跳,它们在我的骨子里生生不息。下雨天心灵相通地不打伞,这是真的;我胃疼的时候,她穿过校园跑到另一边去给我打热水,这是真的;她给我看她用心作的画,我小心地评价认真地指正,这是真的;她看我的那些并不优秀的小说,却诚心喜爱视为珍宝,这是真的;她和我挤在一张摇摇欲坠的单人床,说着无所顾忌随心所欲的话,这是真的;我迷恋于她所编写的各式故事,这是真的;一起挤在一个小房间里吃不干净却美味的麻辣烫,这是真的……这些真实的碎片拼凑起来,就是我至死也不能忘记的真实生活。我是个看重情感的人,我不愿失去我身边每一个值得我珍惜的人。我常常说,我要和我的朋友不离不弃。更何况是你,易。你是我非常时期里一个非同寻常的人。我一直在和你说我要忘记。也许是你误解了,我要忘记的不是那些已在我心里扎了根的幸福的点滴生活,而是我们之间无以弥补的裂痕。这道裂痕我们都无能为力,无能为力就不如彼此忘记。 第42节:三叶草的幸福传说2 开始是我在忍耐。是的,忍耐。这个词的分量很重,甚至可能会引起你的惊诧。你一直在包容我一直在疼惜我,而我如今怎么会用忍耐这个听起来沉重的词语。可我的情感确是如此。我不能欺骗你,从始至终。忘记了是什么时候我开始刻意地回避你,刻意地离开我们的生活。有时不经意地与你目光相遇后都会匆忙地调开。开始习惯放假的时候不出门,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言不语地写东西。有时疲倦了就停下来看着电话发呆。所有的事物都静止下来,时间也慢慢地沉淀。直到有一天你再也沉不住气地问我为何处处逃避时,我终于再也忍耐不住,我对你喊叫起来。看着你一脸倔强内心却受到伤害的表情,我毅然转过身走掉。你无语,我无言。此后,你让我给你一个答案,关于我为何要执意倔强地离开你的答案。你想不明白一向温和隐忍的我为何在我们的感情之间做得如此决绝。空白。你的骄傲,我的沉默,我们之间只有空白。情感让我怎么能说清楚呢。甚至我自己也陷入自己设下的泥潭。我只是无法面对你。没有任何原因。是的,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在你对我庞大的关怀下仍然屹立不倒的原因。我无法和你在一起。我们彼此燃烧的火焰和彼此沉重的爱都已使对方深受重伤。在你身边,我感觉自己像一条案板上的鱼,没有氧气没有水,冰凉的刀刃紧贴鳞片,我的生命就要停止,一切都不能再发展下去。呵,这些都是我真实的如影随行的冰凉感受。不能在一起。就只能分离。记得我们最后一次真心相对的交谈吗。是在秋天,金黄的银杏叶漫天飞舞的时节,凄凉与温暖的感觉并存。我们并排坐在一起,前面是一扇面对马路的窗,画面是流动的,很杂乱却也很单纯。我们中间是一大塑料袋的金黄色银杏叶。这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美丽叶子是你从你家附近的银杏树的小道上一片片拾起的。你所做的辛劳都是因为我。因为从未见过银杏叶飘舞的我,只想看看金色的精灵在风中跳出如何绝美的舞步。我们随手拾起一片片的银杏叶,然后再一片片地信手抛出窗外。每片叶子都是孤独地飞翔,坠落,最后归于尘土。说了一些话,彼此都为之感动。我们都是内心细腻的人,常常因一些细小的情节而动情。关于我们的语文老师老马,我们商量着过年的时候去她家坐坐,你要送老马一张音乐CD,我要送老马一本关于美学的书。我们为谁的礼物更精妙而争论不休。关于我们对小提琴和芭蕾舞的迷恋,你迷醉于琴弦因摩擦产生的颤动和身体因激动和着音乐的颤抖,我痴迷于芭蕾舞者的脚尖的婉转旋动和身体的柔媚流畅。还有许许多多关于这些关于那些的琐碎事情,它们在这一时间都被隆重地提及。我们又再次重归了以前的温馨时光,于是那个关于三叶草的幸福传说又再次出现。真的要决意离开我吗。你问。嗯。我的回答短促却坚定。还记得三叶草的幸福传说吗?还记得我们一起携手找到的三叶草吗?它虽然没有四片叶子,却依旧是可以带来幸福的三叶草。你难道为了寻找不可知的四叶而放弃处于身边的三叶吗。你轻声地问,收敛了一些平时的凛冽,竟多了一分少见的幽怨。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任何人对于任何人都不是三叶草或者四叶草。我们只是其中的一片叶子,其他的叶数掌握在命运手中。我们不能做主,任何人不能做主。这样说的时候,我的脑袋里其实也是混乱不堪的,我感觉到自己不受任何事情的支配,随心所欲。然后,我看见你缓慢地把头扭过去,发丝有细小的轻颤。我把袋子里剩余的叶子倾数倒出,在它们齐刷刷地坠落之前,我轻声念那句听起来忧郁的旁白:我想令你得到幸福,可是却不能留在你身边。银杏坠落了,我离开了,而你,也许流泪了。这就是和我和易有关的无关的三叶草的幸福传说。它不神秘它不婉转它不凄凉它不惟美,它只是真实存在。它因为易寄予我的三封别致的信而再度出现。我本想将它用心梳理一遍,谁想却更加混乱。因为它源于我如同乱麻的混乱情感。而同样,因为我对这混乱情感的执著,所以我又坚定不移地将它埋葬。它缓慢下沉,顺着大地的伤口缓慢下沉,隆隆的声音是最好的祭乐。我静默地看着,不哭不笑不听不想,丢掉一切感觉。埋葬了,我们的灼热情感;埋葬了,我们的三叶草的幸福传说。 第43节:焚烧在清明的信 爸爸。我好久没这样叫了,好久了。张开口都是陌生的,好像有一个长久的死寂的冬天,把这两个温情的字眼淹没了。从我的八岁到我的十八岁,我都没有开口叫过。整整十年。十年。我一想起都觉得这是如此漫长的时间。如此漫长。回首凝望的时候感觉怎么也望不到头。爸爸,你离开我已经十年了。你原来牵着我的手走过的小学校已经粉刷过四遍,里面的孩子都变了模样。爸爸,我上个星期去的。你的,我的,我们的小学校。里面年长的老师都还记得我呢,她们让那些可爱的目光纯澈的小孩子牵我的手叫我姐姐。我喜欢他们,喜欢他们软软的手和红扑扑的脸颊,喜欢他们用脆脆的声音叫我姐姐时流露出来的简单的喜爱。我带他们去看小花园里的迎春花,我在亮眼的阳光下和炫目的花朵前微笑,我告诉可爱的孩子们,这些黄灿灿的明亮的花朵是迎春花。它们的怒放昭示着生机勃勃的春天的到来。爸爸,我记得十年之前,你是这样和我说过的。我一直清晰地记得,从来不曾遗忘,不曾淡却。我也不知为何这么多年的风雨也不曾磨灭掉如此简单的一句话。不知道。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一直记得。我记得你说这句话时,你的眉角,你的眼角,你的嘴角,都在同一时刻,争先恐后地明亮起来,就像是春天里慢慢绽放的绿,轻轻浅浅,却让我温暖。所以,我在想,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眉角,我的眼角,我的嘴角,这些长时间陷在落寞里的角落是不是也明亮了起来,而我的骄傲,我遗失多年的骄傲是不是也被重新拾起。爸爸,你是我的骄傲。所以你走了,我的骄傲也丢了。我的骄傲丢了,我就变成了一个安静沉默的不声不响的孩子。不再是那个站在阳光下昂着头笑得一脸灿烂的公主。我习惯了低头行走,习惯了穿硬邦邦的牛仔裤,习惯了长时间一个人游泳与慢跑,习惯了把手臂裸露在风里变得冰凉。我习惯了这些安稳缓慢的事物与动作,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有足够坚强的外壳。可是,可是,可是我怎么能让这些围着我的像是晶莹剔透的瓷器的孩子们看见我微笑下面隐隐现现的悲哀?我不要他们看见,我不要他们触碰。我要他们都好好地成长。慢慢地抽出芽,慢慢地伸出枝,慢慢地长出叶,慢慢地开出花,再慢慢地结出果。他们都应该是馥郁芬芳的植物,在明媚的阳光下盎然地生长,枝繁叶茂。爸爸,在这些孩子中我最喜欢那个扎浅蓝色发带的小女孩。她穿散发着清香的紫色的蕾丝裙子,柔软温暖的高高的白色棉袜子,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深蓝天空中晶亮的月牙儿。爸爸,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像曾经的我,那个曾经被你呵护的我。这个女孩子,这个像天使一样有着长长睫毛的女孩子,她拉着我的手撅起像樱桃般的嘴唇在我脸上印了一个响亮的吻,她搂着我的脖子叫我姐姐,她说我讲的那些美丽的语句如同彩色的玻璃珠子,她说她喜欢我。爸爸,这个像曾经的我的女孩,这个像曾经的你的公主,她说她喜欢我。爸爸,我还是招人喜欢的女孩子吗。还是吗。是吗。爸爸,我知道有许多许多人疼我的。我知道的。我的至亲至爱的妈妈,我的相濡以沫的朋友。他们疼惜我,看护我,守在我身边,他们用爱滋养着我成长。可是,爸爸,你知道吗,父爱是高远而宽广的天空呵,我的天空坍塌了,又怎么能得到全部的快乐呢?天空的碎片在心里划下伤口。天空的星星因为失去了家而一直啜泣。爸爸,其实我只是想再和你一起去看迎春花,像小时候那样,你牵着我的手,让我安心地闭着眼睛在风沙里走。这个北方城市的春天,风沙总是异常猛烈,我的眼睛总会迷进细小的沙子,用手轻轻地揉,就会流出泪。爸爸,小时候我是爱哭的孩子,因为我知道你在我身边呵。我哭,是要告诉你:你的公主她不好,她要你在她身边哄她笑。爸爸,那时的我是个多么任性的孩子呵。而现在,我常流泪,却也只是独自流了。在寂寞的夜里,在安静的角落,在拥挤的人群,只要是没有人注意我的地方,我就会不自觉地流泪。常常是小颗的眼泪往下掉。似乎掉下一滴泪就会开出一朵花。我的道路,我的不算长也不算短的生命之路,开满了花朵,它们相继凋落,没有一朵能陪我到永远。爸爸,今天是清明,很多人去扫墓。我没有去。因为我知道你没有躺在那个冰冰冷冷的地方,你在高远的天空上,与我隔着九重天,我仰起头直到脖子酸涩却也望不到。但是我知道,你会看着我,你会看着你心疼亦心爱的女儿。我对此坚信不疑,爸爸,我知道你一直守望着我,从未离开。爸爸,我现在在看迎春花。陪在我身边的女孩子叫可可,她是我在这个大学最信赖的朋友。我喜欢这个她,单单纯纯地喜欢。我们的生活有一半重叠在一起,彼此却又能有足够的自由,感情平和亦和谐。我悲伤的时候会靠在她的肩上,她说那个时候的我像一尾忧伤的鱼,心里难过却不流眼泪。爸爸,现在我又把头枕在她肩上了,因为我又难过了。你看,你看,那些迎春花就要谢了。我记忆中惟一配得上惦念你的事物就要消失了。可可说,迎春花谢了,意味着春天已经来了。春天来了。爸爸,这个我喜欢的女孩子她说春天来了。那个长久的死寂的冬天就这样在迎春花轰轰烈烈的开放与凋零下悄无声息地走了。所以,我开口叫了。我叫,爸爸。你听得见,我知道你听得见。可可说,你的声音就像是融化开来的泉水,撞击着深褐色岩石,叮当作响。我的花朵,我的、用泪水滋养的、细小的、已经凋谢的花朵,在刹那间又重新绽放起来,明媚起来。它们说,它们细声细语地说,我们要陪你到永远。它们为我许下如此绝美的诺言。我终于在可可面前流泪了。我的泪水沿着她的脖颈滑落下去。我知道都会过去了。爸爸,我知道一切都会过去了。爸爸,我写给你的这些话都让我用黑色的墨水笔写在干净的白纸上,一笔一画整整齐齐。我要在一个安静的角落烧掉这页单薄却沉重的纸,我知道这些黑色的灰烬会顺着风飘上天空。你会拾起它们,读,微笑。你的女儿,她终于不再让寂寞在心里肆无忌惮地蔓延了。爸爸,我想你,一直想呢。有空的时候,你低下头看看你的女儿好吗?我知道你一直在我的身边的,你陪我看了十年迎春花的盛放和衰败,并且还要这样地陪我看下去。我知道的,爸爸。 第44节:我的虔诚所向1 曲和女,1987年生于成都。曾是《四川青年报》校园记者、《中外少年》特约记者。"榕树下"社团编辑。曾获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一等奖。有作品收录于春风文艺出版社的《岛》书系。那个发色火红的男人终于还是在一片明艳无比的金黄中猝然倒下,生命结束得如同他画笔下绽开的那些疯狂。让我不断地想起2003年夏天在西北大地上的漫长行走。一落一大片的向日葵,在明晃晃的阳光下株株挺直了身子向上长。神似那个男人画笔下疯狂的灵魂。然而他如此干脆地就结束以如此疯狂的方式换来的生命却是我始料不及的事实。西北大地上的日落从一开始就蔓延出大段大段的黑色,在广袤的土地上漫卷成一种铺天盖地的绝望。如果我的记忆还没有被某些强制性的因素去要求遗忘的话,那我分明记得多年前有过一位诗人傲然坚定地站在同样的绝望中承诺过--即使是仅凭一双黑暗赋予的眼睛,也要用它来寻找光明。如同六十年代"垮掉"的那一代看见人们在高架桥下仰望上苍,最终得以发现一座灯火通明的住宅摇摇欲坠。所以这样的承诺的确在过去的某一个时刻让习惯了黑暗的我们欣喜得有些睁不开眼睛。不过到最后那个诗人还是用一把斧头去寻找了些别的什么东西,留我们在原地不知所措。原来承诺不过是瞬间绚烂的烟火,决绝地向着光亮陨落。2003年的岁末被无限拉长,以供人们怀念那些一年来发生的看上去深刻却终将被遗忘在岁月角落中的故事。我媚俗地站在冬日的烟灰色中回头观望一年来斑斓的时光。眼看着时间如此良好的延展性坦然地铺展出一地可笑的万劫不复。比如2003年年初清冷的街道上路人口罩下边戒备的脸与2003年年末闹市里麻木的眼并无实质上的区别;比如仍有大多数孩子不得不在"爱"的名义下牺牲今天以期待换取一个不确定的将来;比如大部分人依旧被迫和自愿地放弃远方和梦想为柴米油盐碌碌奔忙,并且教育他们的下一代也理应如此。于是理智告诉我,时间堆积的不过是量变而非质变,或者质变已经向我们所期望的相反方向义无返顾地发展下去。而我的情感却仍然期待多少年积聚的民族危机感能在某一个亮灰色的巨大决口上奔涌而出。我记起前不久看过的一本关于"文革"的书,关于一个灰暗、荒凉的年代里的精神贵族。最末的时候女主角"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提着草编的菜篮,身穿用蜡染的土布缝制的白地蓝花的长裙。这样的衣服看不出时代的特征,仿佛她总是固执地把时光拉向一个悠远偏僻的地方,她说她很高兴看见青年时代的老朋友,这使她想到过去,想到过去黯淡日子里有过的期盼。"但是,她说:"新的时代却没有以我们想像的面貌出现。"所以我曾经多么感激过2003年那场让我们惶惶不安的灾难,那些灾难中迸生的坚定温暖让我不再因自身的绵弱无力而感到愧对世间万物的不可逆转。而周围的人枯黄的目光终于在考托考G评优评职之外去关注了一些别的什么东西--与他们亮白色的前程无关。间隙之间我看见暗灰色的土地上终于长出了色彩明快的骨朵,并且无限期待它们能在灾难之后的废墟上开出花朵,全然不同于之前那些妖艳惑众的霓虹。可是我却过高地估计了灾难的赐予的持久性。当灾难的表征轰然坍塌之后,人们不过是在废墟之上继续啃噬发霉的骨头,偶尔防范着废墟的蠢蠢欲动。而灾难的本质与人们的愚昧而不自知依旧一脉相承地生生不息。泛滥的小资依旧为标榜个人品位的高尚孜孜不倦地向物质铿锵有力地进发,伪朋克们为了吸引姑娘们的目光坚持着肆无忌惮的破坏而不知建立,空留那些坚守在象牙塔里的守望者们悲壮地踽踽独行。每个人开始重回原点去固守只属于自己的无可奈何的忧愁。原来灾难之中的众志成城不过是昙花一现的浪漫,社会中广泛存在的火鸡一样的领域感和对策在灾难之后变本加厉地重蹈覆辙。那场大火在烧毁灾难的同时也焚烧掉了那些反抗着土地生长出来还未绽放的花朵,断崖之上的茎叶只剩下灰烬的颜色,凝结卷曲,无处归依。我开始学会在我不可企及的未来的张牙舞爪之中低下我曾经故意昂起来的头,不作声息地与所有的孩子趔趄并且相互搀扶地走上了与我们原意截然相反的路途。那么虚度年华的我始终不能确定的是,仅仅为了生存而非梦想的机器似的努力和忍受算不算虚度年华?一个小孩子说:"得到的总会比付出的少,少之又少。所以,我理所当然地不斤斤计较。上帝告诉我,我只能拿一样东西,即使我有两只手。而且事实也恰恰证明了这一点。并且让我一直妥协一直顺从,一直没有方向感。"课堂上一个喜爱画画的女孩站起来哽咽地说:"我梦想的生活仅仅只是那些画笔下明快华丽的色泽,有一间画室和一直鼓励我的朋友。可是我为什么要耗尽青春去换取另一个我垂垂老矣之后才能得到的并且我不喜欢的未来?"接下来教室里是大段的沉默和这个女孩隐隐的啜泣,我看见高高低低的参考书后边心怀梦想或者来不及考虑自己的梦想的隐忍悲伤的脸庞,以及讲台上那个年轻善良的女老师难过的安慰。我们分明从一开始就看到了悲伤结局,为什么还要自欺欺人地为了那些并不需要的流光溢彩的浮夸穷尽生命前二十年或者更多的日子?那么到底是什么让我们还那么小,就开始过早地不再相信不再依托了?永远以那么冷暖自知和顾影自怜的姿势行走,偶尔拥抱,随波逐流地丧失了方向。那些象牙色的理想,早就沉寂在逝者玄色的墓碑上了,最后留下的总是从根部腐烂起来的绝望。而那些大片青绿的过去,在未来的侧目之下潮水般地匆匆退去,经受着时光层层流转的剥蚀。 第45节:我的虔诚所向2 连过去和现在都无法把握的我们,要怎么去把握我们的将来。尽管它被描述成一地流光的缤纷,如同一个众望所归的亮点。12月的晚上我去听摇滚乐队的演出,那些在城市各个角落里坚持勇敢并且反抗麻木的相互陌生的孩子因为热爱的东西在一起互相善良地微笑。让摇滚看上去像是一种认真的卓然独立的状态。一切倾其所有的反抗和斗争不过是警醒着的人们在歪曲现实的暗色洪流中,对真理追求的一种满怀爱意并且以奋不顾身的形式体现出来的逆流而上。犹如一个人的眼中常含的不过是对土地因爱而生的泪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同样是绝望向希望的致礼。在传统的价值观和信仰颠覆的倾向下,总应该有人能够以时代的早产儿的形式经受着世俗的非议和磨难,再坚持地背负起自己乃至所有人的那些被嘲笑为不切实际的梦想,最后去填补我们所处时代英雄主义的空白。那么我记得有人说过,面对存在,与其茫然地束手就擒,不如自取其辱。当我们为某事竭尽全力,我们才感到,或许我们的竭尽全力比这件事更有价值。就像向着色彩极为单调的巨石步步为营的西西弗斯,我们应当认为他是幸福的。因为大多数的人认为,"他是以自己的整个身心致力于一种没有效果的事业,而这是为了对大地的无限热爱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即使盲人注定了无法准确地描述出黑白的分别,却仍然可以用生命去诠释色彩的含义。没有什么是被穷尽和绝对地限制了的。环境和钱包到底是谁压迫了我们,还是那些我们可以预见的将来会无限膨胀的私欲?孤独和妥协,你只能选择其一,不再给予你任何自圆其说的机会。而对于那些在暗夜中茕茕孑立着画下独立思考轨迹的思想者,我将始终以我卑微的生命底色为他们的路途奠基。即使当我们的社会物欲横流的时候,我也要他们相信和看到,所有绝望不过是某一时刻生活的某一面的暂时凸显。还有多少孩子在观望他们的努力和幸福,并且像他们一样孩子般任性地摒弃了那些流光溢彩的物欲横流,虔诚地朝拜着生命本真的颜色。你在异国他乡还好吗平原霓裳平原霓裳又名蝶喋。网易文化知名写手,做过网站管理总监。被E时代周报评为2003年度网络36大虾之一。现在专心写剧本、念书,偶尔写点美容时装文字。Jay:你现在异国他乡还好吗?我们分手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其实你也并没有提分手,只是你走了走得太远了,走到那个只有漫天樱花的地方,所以你闻不到咱们这里今年的桂花香,真快,桂花都开了,今天是中秋,日本的月亮和中国的一样圆吗?我三年前认识你,也是九月多,那时候你成天戴着帽子躺在后排睡觉,一个夏天的骄阳都不曾把你灼伤,可是只是那天你一个微笑抬眼,明眸与皓齿就把我灼伤了。你看你得原谅我,你长得太漂亮太明亮,我只能用形容女人的词来形容你了。我那时候好像傻瓜是不是,白痴把你当兄弟,天秤座的女人总混淆友情和爱情,我还以为一辈子都不会爱上你呢,还信誓旦旦一本正经跟你说,大家好兄弟,以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和同桌的女孩子打赌,我知道她暗恋你,所以逼着她向你表白,把她逼急了,红着脸说,除非我对你说我爱你,她就跟着说,--那我就说了,你看我这辈子第一个"我爱你",就这么轻而易举地给你了。你却微笑不语,好像个狡猾的老狐狸,你看我说得那么毫无顾忌,还一本正经地调侃我,其实那时候你跟我的暧昧就初见端倪了。我不是贪图你的钱才跟你在一起的,事实他们都知道,这三年来你送过我什么东西?连巧克力都没有,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谣传的。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吃饭的钱都是AA的,我虽然不是富家小姐,可也是家境过得去的书香门第,独立经济是从小的概念,而且我开始根本就不知道你是否有钱,我当时对你的背景一无所知。有一次天真问你:"你父母都是做什么的?"还记得你是怎么回答的吗?你说:"我父亲是个工人,母亲是个无所事事整天在家洗盘子的家庭妇女。"我那时就信以为真了,我还真挚地说:"没关系,那关我什么事。"所以一直处处留心替你省钱,连你说请吃饭的钱都不叫你掏--就算是朋友过生日,行礼行双份都不用你算计,后来知道了你的家境,你也主动给我说明,可那对我们产生不了任何影响啊!全世界都要怀疑为什么我们总不分离,只要你明了我明了,坦然即可--其实你也没骗我,你父亲的确是工人阶级的资本家,你母亲也的确是个专职家庭妇女。我们并非靠单纯的相貌吸引对方,你喜欢看我写的文章,我也是因为仰慕你对古龙的精解,才进入网易。我们其实每天对着电脑就能彼此欢笑,为什么他们都要添油加醋地说我们其实经济拮据过不长呢。其实我们过得挺好的,在春节的时候,书桌上养满水仙花,还有大肚子的金鱼,不时招呼朋友小聚打牌,还在下面偷偷换牌作弊,钱不够买咖啡豆,我们就喝速溶--还记得你把买衬衫的钱省下来,配上我一篇文章的稿费,两人在富安娜买了一套心仪已久的四件套,那时候我们在床上兴奋得翻来覆去,是多么快乐啊!其实你从跟我在一起以后,并没有额外很多钱,你最倔强,家里只给你稍富余一点的生活费,你也并没有染上富家子的坏脾气,没有他们传说的不喝自己煮的咖啡就不能睡--这些我们当初都懒得解释,多可笑啊! 第46节:你在异国他乡还好吗 你教会我看古龙,你说你最喜欢的人是燕十三,我就记住了,写出一篇《寻找黑客燕十三》,私底下觉得你更像谢三少爷--一样想逃开命,可是一样还得回来。去日本的前几天,你反复地焦躁不安,你抱住我说你不想去念什么经管,不想走别人设好的路--就像六年前你不带一分钱跑到矿上拉煤过日子来抗议父母要把你送入贵族学校,然后才注定了你我相遇--你身上充满了那么多叛逆的浪漫,你说你要做导演,那是梦想,就算家里不支持,决定了去做也不会看着你潦倒--我却只是很残忍地打掉你这本并不坚定的念头,要你去日本要你去学日语,要你在日本挣了大钱再接我过去--其实打从你父母说明的时候我就决定,应该让你到日本去,做实业学习,而我们的日子--不能这么把你耽误,我从不指望你去了日本还能回来接我,谁要我们都过了那种浪漫的年龄。终于你走了,屋子里还有你的牙刷,床上还有我们的富安娜,可是抽屉里再没有了杜蕾斯,你的气味终于消散到恍惚,充满院子里的桂花味腥甜。我没有告诉你,其实在你第一次说想要当导演的时候,我就开始自学影视戏剧编程,我已经通过了北广的考试,SOHO的文学女青年,终于也要进入殿堂去做真正的编剧了--就算是我在等你,等你来拍我写的剧本--算算你再也不会回来了,那么你的梦想,就由我完成吧。其实我现在过得挺好的,一个人的钱一个人花,还是够过日子的,搬回了家,父母也再不会嘲笑我耐不住寂寞,离开男人就不能过了,大家都很安静,连电话都不打。只是那天看电视里访问伊能静,看她谈家庭幸福的样子,有一点点嫉妒而已,"要个孩子,为什么不"的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笑话了,我们都还年轻呢,怎么能给自己添累赘呢?哦,昨天也终于开始想要做粥了,自从你走后,我已经三个月都没有下过厨房,橱里也再没有了玫瑰花、毋忘我(养胃)、银耳,打算明天去超市采购一番,不知道生疏了的手艺,是否还能做得出来那种你最喜欢的味道。其实你好好地过,不用担心,终于我也耐得住寂寞。中秋快乐。深呼吸一口气,微笑告诉Tomorrowisanotherday……cleopatra04/9/28拒绝哭泣和一切妥协主义黄浩黄浩男,1985年出生于湖北。青年写作者、图书策划人。现就读于湖北广播电视大学。《芳草》杂志实习编辑。有小说被收入《我们,我们--80后的盛宴》、《中国当代类型小说双年选》及数本选集。并主编80后批评集《十少年作家批判书》及先锋小说书系《立场》(湖南文艺出版社)。现任80后文化工作室主编。2004年,我在武汉,我成为了一个大学生,以及一个相当不错的成年人。我对一切抱着无上的憧憬和纯情,我就像一个花痴一样将我的道路投射于文字。我做装置,拍DV,周旋于社会各层男女的拥挤空间。我微笑,落泪,哀怨着屈服尔后背负着盲目的愤怒,就像被她们携带于腋窝里,挟持于胯骨间。我亲吻铜臭,渴望爱情,沉默,抽烟,在河边沙哑干嚎,我蹲在武汉天桥的墩子上,仰躺于栽满花草的天价草坪。我为了一块奖章奴颜媚骨,从凌辱的起点到伪造的朋克,从流行里摇滚起来,我在漂亮姑娘面前严肃,在严肃后自怜自哀,从神魂颠倒到不可一世,从沉迷到唾弃,我沉闷,我迂腐,我痛恨,我宽容着自我意识的一切惰性,囚禁住蠢蠢的离经叛道,我希望能拥有强烈的一击即中,勇猛的末日英雄,可是我无奈,总是无奈,无奈游离于不了了之。这就是我的2004,我的一切,我的理想和湮灭,我的世界以及无影无踪。昨天半夜,我在街头碰到了初中时威风八面的张中强,我们曾以嚅嗫之声称之为强哥,他用宽阔的臂膀发力,将力道传至宏大的掌心,用掌心扑扑拍在我的肩膀上,我的肩膀带着刚动完手术的阵痛,它随着我面部的痉挛引流入我松动的牙根。强哥不是小马,他叼着飘渺的五毛两根,在迷雾中将微笑调节至阴森兮兮,他说混得咋样?不待回答已潜入网吧。都是人,即使是"哥"也要玩CS的。他拿鼠标的样子好丑,他开枪的准头好臭。他的印象的浓缩是如此的模糊,模糊的原因是我根本不愿腾出大脑去清晰。他又见了我,在昨天的武汉街头,他穿着一身送货服,胸膛前印着××快递,他的眼神在路灯下迅速快递向我,他嚅嗫一笑,尔后哈哈大笑,使得我不得不认出这位他乡知遇,他走上前,拍了拍我的肩膀,只拍了一下便收回阴森的口袋,又抽出手来掸掉我肩膀上的灰尘,他问,过得咋样?我能如何作答?兄弟!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有空到我那去玩。好的,再见!他头也不回,推着摩托向夜色深处走去。他望了我一眼,那颈项的挪移迅速又缓慢,我想他不会再见,虽然我没有如此期望。但我希望,再见时,他不至沉默不语。我的那些朋友呢?敌人呢?他们像尘土一样被扫得无影无踪。我的那些记忆呢?现在我接到了女朋友的电话,她打过来说:嗨!我说:嗨!她说我们分手吧!倒抽一口凉气。谁是在玩玩?她想将责任推付于我,将愧疚托付于我。我喝了口酒,将瓶子甩到纷飞的夜空,瓶子惊起咣当一声,我已一口气奔至东湖。我们的恋情都去了哪里呢?没有热烈和高消费,没有利益,也没有了感觉,想起来,平淡无比,仿佛可有可无,若即若离,可是我为什么要愤怒?我少了点什么?摸摸口袋,果然少了两个钢钅崩。寻找了半天,我竟然一直眼未着地。这些年我和她在做着什么?我很少找她,很少问候,很少宽容和温柔,我甚至连责备都没有给她。我又能给她些什么?拥有和需要,这是我值得思考的么?也许仅仅只是我不思考而已。她想将责任推付于我,可是我从未曾负起过责任,她想将愧疚托付于我,可是我真的能愧疚起来吗?我拥有的也许只有麻木。我为之而悔恨,且为悔恨而欣慰。 第47节:拒绝哭泣和一切妥协主义 一直以来,我在写着一部小说。它概括了我所有的生与死,它沉闷,通俗,充满了嘲笑和讥讽,它随意而疯狂,哥特架构,再他妈的解构,一直以来,这部小说都只存在于我的臆想里。我落笔千言,不知所云,往往只是我废纸篓的填补,父亲躬腰提出,倒进八楼的垃圾管道里,他回来时,大门沉重的关闭,真的无比沉重。嘭!我的脾气就是一抖。我真的应该抹掉这。他诅咒着,讥讽着,我架构臆想,他解构当下。我吃饭,他曾为我盛了一碗。我想我应该盛一碗给他,可是我发觉我该死的不敢。我已经发了太多的脾气。而我现在不想发脾气了,我想哭。2004年,我过得不错,生活费充裕,精神食粮供过于求。我带着自己挣的辛苦钱前往北京,我跟年龄不等的人打交道,我渴望一场列车艳遇,我漠视磕头如捣蒜的车站求救人,在人流中握紧自己的钱包,我沉默,我喝酒,上网聊天至凌晨五点,呼呼大睡,等待迟来的午饭。有钱了我住三星,没钱了我找个楼道,我困窘,困窘的是我的梦想,他们已经成型,可我该如何去将它捏至平坦?我踏着路,可我感觉举步维艰。2004年,我真的应该称呼你一声爷爷。我对着,我什么也没对着,我就是想叫爷爷了。你是一片树叶,一抹风,一块肥皂还是一捧灰尘?而我,是一个呆立的木人。我的爷爷活在上个世纪,他永远定格在了上个世纪的某个黑色的相框里,微笑的,是一张手工劣质的素描。那个相框陈列于我家乡的灰白墙壁上,它吃着香烛,腐朽,模糊。而泛白的是记忆,但绝不是我的心。我想我的爷爷,我想了,我想哭。从梦中醒来,我已无数次这样醒来,我已经做了十几年的梦了,再过一年,就满二十年了。我们是不是要为之做些庆祝呢?那么祷告吧!向上帝叩拜吧!呢喃低语的呻吟,也许这祈祷声会偶然传到那里塞进他的耳朵他说呸!我他妈才没有闲工夫哩!2004,我的2004,我将这几个数字拉扯进深梦里,挖开一个坟墓将它埋葬。然后站在坟头大喊一声,撕心裂肺。我还活着!我拒绝哭泣和一切妥协主义!FLYAWAY寂地CLUB寂地CLUB16岁。有许多梦想,但是没有理想。不是一个颓废堕落的人,养一只叫梵小高的猫。个人有幻听症,可是从未和任何人提起。我站在公共汽车站台,迎面是车流如水的马路。我跨出一步就会被车撞到,或者受伤,或者死。你相不相信我会纵身?站在十字路口感到无比恐慌,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我找不到出路。想起十三岁时对自己说:我是一条蚯蚓,在阳光下挖掘自己的阳光理想。十六年来,我的理想种子埋在地下,未曾发芽。或者说,从未有过,不曾存在。红灯闪绿灯亮,变来换去,我在马路中央。挤上公车找个位置坐下,我抱着书包透过车窗看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切。车窗倒映着我模糊的身影,风灌满我的校服,我的白衬衫衣角飞舞。坐在公车上,我的耳中却长鸣着火车的汽笛声,它尖锐以至于要刺破天空。火车飞飞飞,载着我的谁。我不止一次地幻听,就如现在。每每走在路上,我总觉得背后好像有人呼喊我的名字,回头却是空空。我从未把这些告诉任何人,我只把这一切当作那个夏天残留下来的幻觉。我无比怀念那个已故的2004年的冰蓝夏天。那个夏天我过得很重复,读卡夫卡上网写字想很多年代久远的事情。八月的时候忍不住聒噪跑到另一个城市里淋雨晒太阳。那个城市下雨的几天,我就这样一个人在积满脏水的柏油马路上飞快跑过,泥水飞溅在我干净的裙子上,花朵一样绽放,它们漂亮如同我的骄傲。时光穿过我细碎凌乱的短发飞快流走,流走我掌心里细微的温暖与幸福。我跑到教堂里看天使。看见它们顶着光环脸上盛开橙色微笑。他们俯望我这个双眼迷茫的孩子,试图看透人间的烟火流年。这个孩子也跟着微笑,她带着凛冽伤口匆忙行走。她不知道飞蛾扑火是怎样的快乐。没有人告诉她。天使说,幸福的跑道,你不能赖着不走。终于我还是回到自己的城市,被迫成长。那些冰蓝的幸福碎片,那把用了整个夏天的SNOOPY雨伞,我把这一切连同梦想遗失在那个酷热季节。九月末,秋分,十六岁了。接到许多人的祝福,我微笑,默默。他们只看到我眼神里的飞扬,始终未知我内心的黯淡。我亲爱的爸爸妈妈看见他们的宝贝在慢慢长大,会按着他们所设定的路走下去,成为他们所期望的样子。对不起,我忘记提醒你,现在,我已经成为一名众人羡慕的重点高中的学生,可是我是这里最普通最渺小的沙子。我和任何乖孩子一样,混到人群里绝对不能找出来。我背着书包行色匆匆,和许多人挤公交车,被人踩一脚被人挤得透不过气只能低低地埋怨,只是偶尔抬头看到天空的浮云会恍惚想起那个已逝的夏天。我沉沦在人群里,你再也找不到那个穿绿裙子目光闪烁的孩子,她不见了。EN,你还记不记得开学第一天九月一号我跟着你去PUB,可是你把我推出来,我摔在地上,你说RR这里不配你你是个好学生,我们不配和你在一起。然后你径直地走进去,我始终记得你的背影,直直地打在地上,如此突兀。我看见你那把亮闪闪的吉他和ZI的鼓槌,可是我什么都没说,我开始耳鸣,听不见任何声音,我的太阳穴莫名地疼,像有什么在耸动,一下,一下。我起身蹲下来,抱着双腿,这是个固执的姿势,眼睛里有液体沸腾,那是不是眼泪我不知道。从今以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要努力地去生活,走一个人的路,学会不怕孤独。现在,我握着笔写那些复杂的数学题,中指凸起厚厚的茧,就像你说的我将会是一名好学生。看到那个苍白的茧时,我异常难过,我再也戴不上用梦想编织的草戒。我的手指变得无比僵硬,钢琴很久没弹了吧,我问自己到底还记不记得莫扎特,说这句话时我听到内心有忧伤划过,然后落下,发出轻轻的破碎声。空洞就此蔓延。 第48节:FLYAWAY 我从EN桀骜的眼神看到梵高的身影。如果我没有爱上向日葵,没有爱上一个有精神分裂症的男人,生活还是不是这样?十五岁,我彻底地爱上梵高。这个男人他会驻足停留于绿色植物中,他只专注地守候他的麦田,夜幕低垂,他会奋力去拥抱星星。他画下那个时代大画家们所不屑的事物,艺术不是他的面包,而是令他速朽的催化剂,可是他不在乎,他相信那才是他的一切。向日葵寄予他的灵魂,我永远热爱这种植物。那些怒放的花朵,明亮高亢的色彩与他的信仰浓稠地交融在一起。零落的枝干,疯长的向日葵,颓败的黄色,盛开着他零星的希望。还记得第一眼看见向日葵,眼睛就被那厚重而又扭曲的色彩深深灼伤。我想我的上世定是那么一株缠绕于梵高指尖的葵,灵魂也随着他沉入地底而得到永生。你要知道,逃不掉的,终究是劫。我努力地让自己相信这个城市会有向日葵的踪迹。我种向日葵,它刚刚发芽,我是多么欢喜,它是我的宝贝,我亲爱的婴儿,我赋予它生命。亲爱的你怎么能不坚强起来?可是第二天,它就枯萎了,这么突兀的疼痛。不爱,则不伤。那个孩子走多远了,梵高你带她回来了吗?我终于明白自己不是夸父,成不了精卫。太执著多不好。我在QQ的个人资料里写下这样一句话:年少的寂地对所有人说她已经过了叛逆期。是的,我最叛逆的时候是在初三,那时我十五岁,踩在初中时代的尾巴上,没有谁怨过谁,没有谁说我错了。一年前妈妈对我说你要学会平和不要再叛逆任性张扬那样对你不好。一年后我十六岁我懂了我说好。十六岁的生日里我跑去海旁边的公园玩海盗船。海盗船起伏跌宕,我被甩得很高,然后抛下,失去重心,心空白得不知所措。整个城市倒映入我的眼中,有孩子在尖叫,我竟是想哭,不是因为害怕。我在最高点俯视整个城市,试图寻找那片金黄,哪里会有向日葵在微笑,可是风灌满我的瞳孔,注入空洞。我看见大海,风送来她的呢喃。她说我一直是个懦弱的孩子从来不正视现实。我低下头,手和心都在颤抖,我不知是因为海盗船的恐怖,还是因为这句话。我突然叫得很大声,我大声地喊着我不怕的。我的朋友笑着以为我不再害怕海盗船。其实不是,我喊着我不怕从此以后我最坚强。我喊得很大声,所有的一切,风、大海、海盗船、蓝天、太阳,你们为我作证,一个孩子从此坚强起来,不再怯懦胆小,你们要为她骄傲起来。好的我会成为最坚强的孩子无坚不摧,可是我还有许多困难要去面对,比如数学。我现在很讨厌数学,拿徘徊边缘的分数。还记得在路边游荡时我看到了水木新专集《7080》的海报。我看着那两个大男孩缄默微笑,看着他们澄澈双眼中闪烁的飞扬。他们面前站的是我,一个手里拽着有难看分数的试卷的孩子,她像维特一样满脑子烦恼。我考试考得很糟糕,不及格。我的数学老师是爸爸的朋友,去他家补习时,他很生气地对我说你看你把选择题做得有多差。我低头,无言。补习回家,妈妈去等我。走在楼梯上,她走在我后面,一前一后,只有重重的踏步声。如果妈妈不在身边,我肯定会将数学书扔掉在街道边坐很久。我是个被数学遗弃的孩子。我皱着眉头对妈妈说我被老师批评,我努力了,可是我依旧考不好。妈妈只是不停地鼓励我。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很笨,心皱巴巴地像是吸了很多水,眼泪那么快就要夺眶而出。可是我不能,我要把我的笑容留给我亲爱的妈妈。我不想看见她伤心的样子,眉头拧成一团。我开始写信给离我很远的霄霄。我说我现在写数学写得很没自信,我写得就要哭了,那些东西我怎么都不懂呀。你看,成绩、未来、理想,哪一样我都没有。这些话我从不跟别人说,我害怕他们会可怜我。我感到无比泄气。我知道爸爸的失望。他也许还不知道我现在数学卷子上的分数很难看。哦,我的英语也很糟糕,我看见坐在我后面的同学HJ拿高分的成绩单,内心无比沮丧,那已不再是我的骄傲了。现在没有地方逃避,我感到恍惚。我在黑夜里拥抱Beatles,我想我是应该哭泣的,那些久违的声音又重新唤回心头,我听见他们在温暖地歌唱,Hey。Jude。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提起那个夏天和那个城市,因为我想不起所有的过去,也无所谓理会将来,那里只有现在,我藏匿在这里,很好。回到自己的城市,回归轨道。现在我变成一个温顺的孩子,我努力强调的字眼是平和,我再也经不起肆意的张扬。生活需要付出牺牲与代价,包括现在我把该写物理题的时间浪费在写这篇文字上,可是此时我仅仅是想写一些字,仅此而已。这是个多么卑微的要求。乖乖我想飞。FlyAway,不管流下多少眼泪。坚持下去的动力还在,NothingIllBeAfraid。我要努力向前冲,生活是一场战争,我不可以做逃兵,即使生活中有太多彷徨与无奈。生日那天,他们一一对我说,十六岁,是该长大了。 第49节:小王子1 何冬网名白苏。现就读于华中师范大学。"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一个纯粹的写手,游走于网络,曾喜欢在苹果树、双生花等文学网站安静地泅水。走过,曾经是家,亦或不再。""满天的星星都在闪闪发光,是不是为了让大家有一天都能找到自己的那颗星球。瞧我的那颗星星,它正好在我们的头顶上……可是她离我们多么远啊!"--小王子我是一个公主,我的名字,叫白苏。我在那个长满白苏花的星球上,孤独地生活了一亿两千年,直到小王子到来的那一秒钟。那天,我坐在漫山遍野的白苏花中间,看着他,踩着阳光和我的白苏花瓣儿们,一步一步,靠近我。是的,这一亿两千年中,我的每一次生长,每一次苏醒,每一次看日落,都是为了等待他。我深深地爱着小王子,爱他忧伤的眼睛,柔弱的心灵,明媚的微笑。或许是因为我的虔诚打动了宇宙间所有星光,于是,我只用了一亿两千年,便等到了他,我的小王子,我的爱人。你终于来了。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摩拉比法典/刻在黑色的玄武岩石距今已三千七百多年/你在橱窗前/凝视碑文的字眼/我却在旁静静欣赏你那张我深爱的脸"为我画一朵花吧。"小王子对我露出微笑。我说,好。小王子站在我面前,说,我要的花,名字叫白苏。她很小很苍白,你要小心画它。我说,好。是怎样晶莹的水晶记录下你我的前世今生,是怎样善良的星光替大地延伸出让你走到我面前的路。你留下来了,因为,我受伤了,所以,只有等伤口愈合,才能画纯白的白苏花给你。于是,你说,你会等我。我想,你是不是开始还我那一亿两千年等待你的债了呢?答案,不置可否。我的伤口是一条墨绿色的毒蛇留下的,在这之前,我从未被任何生灵伤害过,哪怕只是玫瑰花的刺,也没有碰到过。我惶恐于自己就这样死去,我无限的绝望。后来,在我还剩一秒钟结束今生的时候,是的,你来了。可是,你却叫我,公主。是的,你救了我,用一种奇异的水,只是你不知道我是谁,你不知道你已找到了爱人。在你从大片白苏花中发现我的前一秒,我心里撕心裂肺的喊着,我不可以就这么死去,我还没有见到我的小王子,我不可以让他一个人继续孤单地寻找白苏公主,因为,我死了,他就永远等不到那一天。我是一个公主,我的名字叫白苏,我是所有白苏花灵魂的主宰,但,惟独不能主宰我自己。祭祀/神殿/征战/弓箭/是谁的从前/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于我的那画面/经过白苏女神身边/我以女神之名许愿/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蔓延为了早一天让我为你画白苏花,每个清晨,你都会用你纤长的手指往我的伤口上洒世间最清的水,然后对我微笑,说,会好的。我说,嗯。轻轻地闭上双眼,听你呼吸中的歌唱,融化般浸透我的骨髓。我的爱,从一亿两千年前开始,向今天蔓延,向你蔓延,迅速的,从不迟疑的,因为,我生命全部的信仰,是你。传说中的你不会飞翔,但是,你喜欢奔跑。你说:"一直往前跑,也跑不了多远。"但你还是到达了我从另一个我永远看不到的星球而来。我相信,面对我,是你生命中有血液流动后的第一次微笑,因为,你说过,在这之前,你不知道嘴角还可以上扬。我开心极了。我们踩着我的一个个小灵魂,漫山遍野的白苏花,站在阳光中,像无数星星那样永恒的光彩夺目,但惟独彼此的星星上种着一朵花儿,是任何星星也不曾有过的。"是的,你的星星,永远使我欢笑。"一百年后,我的伤终于好掉大半,我可以握起白色的笔,为你作画了。可是,我在这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水白色星球上画了整整三千年。在这三千年里,你一直在我身边,说,公主,你一定要帮助我完成梦想。因为,我深深的爱着白苏,爱她忧伤的眼睛,柔弱的心灵,明媚的微笑。她也是个公主,像你一样。然后你便开始在离我最近的地方,望着我,望着我,望着我。寸步不离。凝视你忧伤的双眼,为何只为我闪亮,这其中,有多少迷茫的期待。要知道,有无数谜题的门,都在等待,你的开锁。只是,这锁,你为何,还没找到。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我低着头,将脸埋在纯白色的长发里,等待你说,"我很喜欢晚霞,我们一起去看日落。"可是,你始终只是望着我,无论我做什么事情,你都只是用你清澈忧伤的双眼望着我,望着我,望着我。你的头发是金黄色的,就像阳光的颜色,就像,太阳之子。你是否会带给我幸运?我默念着你的名字,千万遍。我爱你,因为你也是喜欢看日落的,只是,你从不承认,你有多留恋那颗一天二十四小时内,能观看一千四百四十次日落的蓝色的星球。你离开了那颗星球,继续走向我。你舍弃了梦想,是否也会舍弃我?我在哽咽中满心欢喜。我说,我画不出白苏,我已画了三千年。你也又重新等待了三千年,以后也不会有结果的。因为,我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模样啊!我在心里对你大声咆哮。 第50节:小王子2 "做我的朋友吧,我很孤单。"你望着我。我说,好。你对我讲,你曾经遇到一只美丽的火红色的狐狸,你驯养了她,但是,你不爱她。你对狐狸说,我有一朵花……我认为是她驯服了我。你可以爱我,但我不会爱你。所以,我要离开,我对我的花,负有责任。在你对我讲这件事情的时候,天空中,所有的星星都在闪烁,他们好像要哭泣,又好像在说,瞧,他们多幸福,他们终于在一起了。是啊,我们终于在一起了,可是你却不知道我就是白苏公主,我就是你千辛万苦寻找的人儿啊!要知道,现在在一起的我们只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我在你面前,却不能告诉你我是谁,因为我是从原来的摩天星球上逃离出来的啊!为了让你更早一点的找到我,我离开了我的星球,背叛了那个星球的国王,我的父亲。当他发现我出走后,即对我下了恶毒的魔咒,就是说,我不能亲口向你说出,我就是白苏,否则,我将成为那漫山遍野的白苏花中最不起眼的一朵,你也将永远的不能行走和奔跑。我们甚至都不知道彼此的方向。不能告诉你,我是谁,我只能在深不见底的悲哀泛滥之前对你说,我是一个公主,和你一样喜欢白苏花的公主。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几十个世纪后出土发现/泥板上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用楔形文字刻下了永远/那已风化千年的誓言/一切又重演宿命,让我爱你却不能告诉你。宿命,让你爱我却不能认识我。有星星的夜晚,你都会一直一直的对我讲话,要知道,在这里,每天晚上都会有满天忘记回家的星星,所以,每天夜晚我们都会守着他们不会睡觉,然而我,也会一直一直静静地听你对她的思念,对白苏的思念,对我的思念。那一刻,我是多么的哀伤和幸福。你说,我的公主,一定在什么地方隐藏着,等待我去寻找她,然后,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会告诉她,不准孤单。我的公主也会好好地回答,嗯。我在这条有着尽头却又无限遥远的路上寻找她,寻寻觅觅。我相信,从我有生命那一天以后的所有的脚步,她都看得到,因为,我一直都走在她心上,我知道每一天每一步,都是在向她靠近。她只需好好的,好好的,等待我。我会来和她重逢,重逢。"这个正在酣睡的小王子,感人至深之处是他对一朵花的忠贞不渝。"我们就这样,在一起,生活了三千七百年,从我发现我画不出白苏后的这六百年里,我一直都能深切地感受到你那痛苦的模样……你那濒于死亡的神态……就是这样。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是自从我被毒蛇伤害,你都从没间断过每天清晨为我的伤口洒这世间最清的水。我问你这水是哪里来的。你说是隐藏在花丛中的一口井里的。我很诧异,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没见过一滴透明的水,这里的水都是纯白色的,我的颜色。后来我才知道,那条毒蛇,就是我的父亲。其实,我的伤口也早已愈合,但你还是坚持要为我洒上清水。那水好清澈,就像你的颜色。你说,你要听话。因为,我还要你同我一起,寻找白苏,我的爱人。我说,好。我永远都不会做你的公主,我要做你的皇后,你的爱人。我感到很疲倦/离家乡还是很远/害怕再也不能回到你身边就在我们在一起后的第三千七百三十一天的时候,你终于离开了我,离开了白苏,你的爱人,我。你闭上双眼的那个瞬间,我看到许许多多的白苏花开始在空中飞舞,然后。即是一行让我永生难忘的用白苏花拼成的大字--你是一个公主,你的名字,叫白苏。在小王子死后的第一个七月三十一号,铺天盖地的白苏花从天空遥远的看不清方向的地方洒下,每一朵花都伴随着一滴世上最清的水。小王子,诞生于一亿五千年前的七月三十一号,来自宇宙所有星系中最纯净的星球,那个星球上的所有生物的血液都是透明的,是这世间最清的水。(本文纯属虚构)怀想三毛风露清愁风露清愁真名刘音,十五岁。八岁发表第一篇文章,至今已在全国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七十余篇。很偶然地接触三毛的书,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她已经是五岁的事了。一直都认为三毛是个很有灵性的人,可以从她的字里行间感受得到。她的文字很清新。平实的结构,没有过多的修饰,却能扣人心弦;平常的琐事,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却能引人入胜。想起有这样一种女人,没有绝色的美貌,却有种天生的神韵,以至于很多人都会忽略她容貌上的欠缺而对她恋恋不忘。我想,三毛做到了文如其人。三毛的文章中有一篇《收魂记》。她的文字魅力有如《收魂记》里讲述的撒哈拉人眼里的照相机的功能,只要照相机闪光灯闪过那一刹那就把人的魂都收进了照相机里。三毛的文字也曾经如此在很多人眼前闪过,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越发想要再接触她的文字,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去更了解她。于是,一遍又一遍的欣赏、玩味三毛的文章,竟然会感觉到自己仿佛真的曾经和她一起幻想,一起流浪过。去荒芜人烟的沙漠,去风光旖旎的小岛,去文明的欧洲,去蛮荒的村寨……三毛不停地走在路上,不停地追寻着自己的梦,她一定不知道她的经历变成文字后会实现一个女孩最美的梦,完成了女孩心底最深的渴望。她还一定不知道,从此后女孩开始以她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像不像她那样的敢做敢为,会不会跟她一样活得率真,能不能有她那样的聪慧和感悟。因为我看见过她坚强下面自然流露的单纯,也看见过她苦难中露出的微笑。 第51节:怀想三毛 永远的红楼 她一直拥有着太多,对文学的造诣,对艺术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还有她独特的品位和天生的特立独行。她性格孤傲,却能真真实实地拥有很多朋友。她乐善好施,在给予的过程中又得到更多的收获。她有最爱她的父母,还有彼此相爱的荷西。三毛是个幸福的人。听着齐豫的歌想三毛,会想这两个台湾女人曾经那么骄傲地走在时尚前头,构筑了台湾一道怎样别致的风景。那是多么有底蕴有内涵的浓墨重彩,那是智慧和灵性的结合,像两棵突兀地长在悬崖上的树,远离尘嚣,虽曾遭遇疾风暴雨却依然秀美。两个女人给你视与听的强烈冲击,让你内心感受到最彻底的震撼。一直渗透下去,像大树的根,牢牢地抓住身边的每一分土壤。而那土壤则是千千万万喜欢她们爱着她们的人。三毛是个走在前面的人。三毛选择了漂泊,并没有固执地走下去。她因为懂得爱所以懂得停留。荷西便是三毛停泊的港湾。那个等了她六年却只换来与她生活六年的西班牙人成了她永远的最爱也成了她胸口永远的痛。曾经爱得轰轰烈烈,曾经以为会相依一生,三毛一定想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荷西留给三毛的却是如此刻骨铭心的痛。知道荷西的离去,三毛痛不欲生,哭泣已经不能表达她对荷西的深厚的感情,她用自己的方式缅怀着荷西。一次又一次晕倒在荷西坟头,一次又一次用双手给荷西永远的家盖上新土,土里总是渗着她的鲜血。她离开那个属于两个人的家,以为这样可以减缓伤痛,以为时间会淡化所有的眷念。但是三毛做到了坚强却做不到坚持。为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为了所有关心自己的人,三毛放弃跟随荷西的念头活过了几年。最后,相思成灾,三毛做了种种努力后还是放弃了这个也曾深深爱过的世界,她要奔向有荷西的地方。她的真爱给了荷西再也拿不回来了。三毛的一生,所有,都刻在我的心底,永远挥之不去。如今又想起三毛,想起那个随她一起做梦的年代。远去的只是我的青春,永远驻足的是挥不去的梦想。永远的红楼风露清愁一晃荡,太多的往事在枯瘦的指间溜走,而留给现在的,无非是落寞的回忆,并不值得珍藏。往事有着沉重的翅膀,在健忘的记忆里飞翔,这落寞如影随形,挥之不却。或许,眼前飞扬的,依然是众多鲜活的面容,在死水微澜里浮现,改写今日的精致。红楼的故事,永远萦绕在散乱的思绪中,教人惊醒,教人叹息。美丽也好,丑陋也罢,不过是烟云轻盈,尘埃落定。似乎难以在如许的字里行间捕捉到只言片语虚狂和庸俗,纸背湿润,眼亦湿润,在哭泣中揣摩曹公心事,顿悟顽石哑谜。可惜世人所附加的东西,大多无聊,依据了各自经历,怀了鬼胎,评说红楼,未免荒唐。已是"满纸荒唐言",何苦再那么不老实地故作荒唐?倒是"一把辛酸泪",湮没了才子佳人的好梦了,风干在涛走云飞花开花谢的季节。我读《红楼梦》,也许有些重蹈覆辙的意思,不晓得轮回的因果,只相信永恒的信念,和一种精神,一种信仰。王者蔑视权贵,商贾嘲笑富庶,大儒唾弃学问;一如山川之与沙石,江河之与滴水。站在巨人的肩上,必将看得更为辽阔,遥远,首要的是学会尊重巨人,信赖巨人。一味粉饰,即是歪曲,变相的挖苦;太过自信,则是盲目,无味的沉湎。姑且挥却千般愁绪,心平气静地来与红楼对话。"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样的话语,在若干年之前说来,倒也合适,虽则今日亦是不堪之词,难以形容沧桑的更迭。于红楼的梦中,可见你我的影,或多或少,毕竟真实。于红楼的梦中,珍藏玲珑的心,亦假亦真,皆是幻觉。猛然间想起平凹写在《废都》之前的话语来--"情节浑然虚构,请勿对号入座。惟有心灵真实,任由笑骂评说。"其实,自己不过是囫囵阅读而已,没有很经心推敲暗含的那种更为严肃的东西。读一次《红楼梦》即是在生死之间轮回一遭,于冥冥之中飞渡迷津,体会全然不同往日的境界。因了这点认识,我读《红楼梦》自然是不下十余遍的了。每一次都是那么投入,以一颗俗心来感悟超然,体验哀愁喜悦,慰藉寒暖。与其说是我在读它,不如说是红楼在阅读了我。暗笑的声音里,是一个渺小卑微的我,流动的文字中,却是清高孤傲的我。嗟叹书中故事,为一些人事感动着,不能自拔,甘愿沉沦。倘若生命的痕迹即将逝去,亦无怨,无悔。究竟少不更事还是老谋深算,不愿去想,城府浅深,我心自知。一双浑浊的眼,一对清亮的眸,注视百代过客在风尘之中摩肩接踵扬长而去,依然是明亮的阳光在照耀--现实逼真而自然,来不得丝毫懈怠或消沉。微闭了眼,红光罩在了四周,蝉声清悦。暑气蒸人的日子里,蛰居陋室,窃读红楼,别样的心情。世间万物都有各自生存的轨迹,无论是好还是坏--我喜欢这个机遇。笔触不解风情,心灵为之蒙尘,自甘堕落的人,宁可这般厮守在了红楼,不想醒来。太多人评说红楼。昨日的感动,却做了沉默,悄无声息地沉积在了心中,不再泛起。追逐异域的好梦,捕捉红楼的熟稔气息,掩了卷胡乱地思想,百感交集。莫不是幻化了的事物,早已侵入了这副皮囊?抑或是补天丑石,在捉弄红尘俗人?显然,太多的疑团缤纷而至,更多的困惑汇集心房,让人惘然。营建一个精神的憩园,究竟是不错的事情,庸俗氛围的笼罩里,存在更多人为的桎梏,束缚着天才的诞生,进而抑制、封闭、抹杀、毁灭。而天才自有其生存的土壤,红楼即是人间之息壤。油污满手汗流浃背的人们,不在意突如其来的成功。遂潜入红楼,不忍卒读。 第52节:寂寞守望 苏元志网名第三条河流。生于80年代初。看不惯80后张狂的眼神,又从来没有被70年代所接受。游离于网络,沉默胜于多言,只懂摇滚而不懂摇滚乐。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舒婷《神女峰》我对一种意象很有感觉,那就是在旷野中,有一棵树。时间应该是在黄昏时刻,日暮将至。黑暗其实并不孤独,相对来说蓝色是一种刚冷的色调,而黑色比较温暖。之所以说我喜欢这个意象,必然有其喜欢的理由。我再说一件我喜欢的事,我喜欢看武侠小说,我喜欢里面的那些高手。我喜欢一个名字,独孤求败。那是一种境界,当一个人达到一种颠峰时,他俯视走过的路,他能感到的不是成就带来的喜悦,而是一种深深的孤独。那些景物,那些人,都在身边仓皇经过,没有来得及浏览与欣赏,可是却永远回不了头了。是这样的吗?那只是一种特例,那是一种没有对手的寂寞。可是孤独是每个人生来便刻在骨子里的,那是一种集体无意识,关于远古的流传。"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那种寂寞的感觉,我们马上能够体会得到,一千年是多久,还要守望到什么时候,而爱人的肩膀却是如此的温暖,即使流下眼泪也是幸福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却又遥不可及。那也是一种选择,是继续站在悬崖上看着寂寞的海水,听着寂寞的潮声,还是到一间也许只是一间草屋,里面只有一盏昏黄的油灯的地方?屋里有你的爱人。你可以和他相互依偎,直到看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听到第一声清脆的鸟鸣。在寂寞与温暖中选择,如果能够选择的话,那是一种幸运。多数情况下,我们并没有那种机会。记得上中学的时候学过一篇文章叫做《与妻书》,林觉民写的,甚是感人,革命时期的爱情总是伟大的,任何时期的爱情都可以伟大,只是相爱的两个人能够懂得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与群体的世界上,除了为自己每天的柴米油盐打算外,也应该想想自己给予了别人什么,给予了这个世界什么,特别是当你索取时。我们再降低一下,你给了你的爱人什么?革命的时期他们要为了民族,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的小幸福,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幸福并不是卑微地活着。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死亡,单独的个体是值得尊重的,也就是说生命是值得敬畏的,但是为群体而牺牲的生命更是值得尊重的,而且是应该被人记住的。我曾经站在城市之外看这个城市,同样是在黄昏。我看到一片片灯光在瞬间出现,甚至还能看到窗子上投射出人的影子,各自忙碌,有的在忙晚饭,有的在看电视,有的在穿梭过这个城市的条条街道,往自己的家赶。如果仅仅是关注这些每天都要重复生活的人,那么大可不必,他们平凡,但也很幸福。因为他们有一个家,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一个栖身之所,并且是永久的。我更加喜欢看那些流浪的人,他们甚至会整晚在大街上流浪,夜晚的繁华,更能映衬出他们的寂寞,我不想知道他们流浪的原因,但我却能清晰地看到他们的双眼,那无限深邃的寂寞。带着一种高傲的神情,似乎这个世界不是为他们而存在。这个时候我想起一首歌叫做《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如果今天说流浪只是小资的一种说法,或者甚至是一种烂情的说法,那么我看到的那些孩子(我喜欢用这个词,如果他们不是孩子的话,就应该是一张合群的脸),他们有很多人原来并不是属于这个城市的,他们可能来自一个边远的山区,只是为了看看山那边的世界,他们熟悉梯田,熟悉稻子,熟悉麦田,熟悉玉米,熟悉从地下为了灌溉而冒出来的水,他们惟一不熟悉的就是脚下的这条柏油路,他们不知道先迈出哪只脚,他们面对的是异样的目光,他们面对的是怎样在夹缝中安身立命。但他们还是会微笑着对身边的每个人说话,在他们过往的所有岁月中,他们没有学会斤斤计较,没有学会讨价还价,也没有学会虚伪与欺骗。还有些人本身就属于这个城市,但他们却必须面对空空的房子,也许不错的物质生活,但却再也找不到一分纯真的记忆。四周只是寂寞的墙壁,连聆听的音乐都是冰冷的,去哪里找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没有,他们找不到。她们依然站在悬崖边上孤独地等待。回到最初的画面,我在农村的时候,每天黄昏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旷野中有一棵树,只有一棵,是黑色的,在夕阳落在西天之后,慢慢变成一个黑色的影子。 第53节:怀念 钟昱网名天使小鱼,女,1985年生。正在创作一部名叫《完成式》的小说,更远大的理想是完成一本图片采访集。一年以前,我常常爱思考一个很暧昧的问题:"明年的秋季我会在什么地方?"我想会是在北京那个可以体会到红叶像火一样热烈的地方。我近乎痴狂地眷恋那看起来带着漏*点的火焰在树梢上跳动的感觉。然而到了现在,这种感觉便成了梦境里的呓语。北京还是没能去成。于是我带着那种很暧昧很难受很奇特很无奈的心情到了这个不是很热爱的学校。在这所学校里我找不到当初很眷恋很期待很羡慕很崇敬的那种火红。偶尔会经过一块草地,银杏的叶子上面的一阵风卷起的树叶幻化成孤独的灵魂在空中飞舞。落寞的贵族们在一间很密封很窄小很昏暗很灰蒙的屋子里很矫情地跳着舒缓的华尔兹。昔日共享的盛宴舞会都变成看不到的一片片梦境残留。在落寞的季节我披散着长发穿着落寞的裙子光着脚落寞地在楼道里麻木地来回踱步……会有那么一束惨白的阳光逃过厚重窗帘的遮挡继而射进房间的某一个角落。只有钟表寂寞的嘀嗒声表示对时间流逝的怀念。没有阳光的屋子显得更加灰暗。"死亡"两个字突然在我脑海中冒出。这不由得让我吓了一跳,录音机里是哥哥那首《当爱已成往事》,飞鸟落地,随风而逝。一切都成往事。剩下的只有死亡的怀念和祭奠。这个词让我害怕,屋子里有一种黑暗使我感到快要被吞噬的恐惧。我死鱼一样的眼神和鱼缸里的金鱼对视然后我的眼睛感到一阵莫名的干涩继而流下泪来。在所有人的面前我一直是一个娃娃的形象,他们一味包容我的任性刁蛮,结果我却不能够判断我是否有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我感觉自己一直在半梦半醒中熬着苍白的日子。一天天掐算着回家的日期,我喜欢台灯橘黄色的灯光,家的灯光。我迫不及待地拧亮面前的台灯,那灯光没有遮挡地洒向书桌的每一个角落和心中的每一个角落。一切都很自然。这个季节是干冷的,可我仍旧能够感到四周温暖如浴室一般的水蒸气。空气中若隐若现地夹杂着橘子的香味,依稀仿佛之间我看到了农贸市场摊主的胡罗卜--红的,红得甘甜。在下意识之间我竟然会舔舔干燥的嘴唇。我不爱吃胡罗卜,可现在竟然十分想尝尝,记得小时侯母亲哄我吃胡罗卜的时候总爱哼唱一首歌谣:"胡罗卜,抿抿甜,吃了吃了要过年……"所以每当我看到胡罗卜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把它和过年与母亲等同起来,甚至和家等同起来。也许我是一个恋家的女子,会想家,会躲在家里。我没有想好怎样去走以后的路,走一段看不到红枫叶看不到家里灯光没有指向标的路。有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坐在图书馆靠窗的座位上装模作样地拿一本书一睡就是一下午。太阳西斜,残阳如血。划过天空留下一览无余的浪漫。在东南的一角,我看到另一所重点大学。那也是我曾经的一个期望一个梦。那个梦在橘红和蓝绿映照下的暮色中显得失落缥缈。晚上在活动中心有一个很蹩脚的舞会。我在去和不去中间考虑了很久。在大学里面混了半年玩了一百八十天。偶尔也打打羽毛球,但常常被人换下;偶尔也跳跳舞,但是不踩别人的脚就是踩自己的脚;偶尔也在官场上做做准官僚,但总是在从九品上游来游去;偶尔也想认真地看看书,但一本《人民文学》我可以看一年;偶尔也去红袖添香、网易、屋脊之上灌灌水,但是总是这种对不起读者的文字……要是父母知道我这个样子一定会气得吐血不止然后把我也打得吐血不止,这一定是可能。父母总在周末打来那种很无聊的电话,我拒绝称其为温情。他们机械地询问我在这边到底过得怎样。然后就是父母抢话筒的对白:"喂喂,小鱼,你在听吗?……"然后我就在电话那头沉默地去听父亲那浑浊沙哑的声音。在母亲口中我知道父亲年轻时候的样子,梳理整齐的头发加一件洗得发白的工作服。儒雅俊朗的外表毫不输给《花样年华》里的TONY和《春光乍泄》里的哥哥。但是现在的父亲体型发胖,在寒冷的冬季总是把自己裹在毛料大衣里,这让我想到契诃夫笔下那个装在套子里的别里科弗,高大的身躯变得佝偻。"喂,小鱼,你在听吗?爸爸想你,在学校懂得照顾自己,记得吃早饭。""小鱼,我是妈妈。谈恋爱了吗?在大学里的恋爱都是不真实的。学习要抓紧,好好学习,别让我们失望。""小鱼,爸爸再补充两点,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二,争取考上研究生。""鱼儿,妈妈再次提醒你,女孩子在外面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妈妈在百货大楼看到了一件你喜欢的毛衣,等你放假回来,妈陪你去买,要不,妈给你寄去?"沉重的关爱最终变成了负担,我轻轻放下电话。妈妈就开始在短信里抱怨电话里我的语言太少。耳机里不断传来刺耳的干扰声。于是我关机,然后像一只狗一样蜷缩着睡去。这段时间我在看嘉宁姐姐当年写的那本书。嘉宁姐姐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爱情。她幸福吗?如果幸福,我真的为她开心。一个女人最开心的时候就是生活在实实在在的幸福中而不是在虚无缥缈中做着泡沫梦。偶尔到搜狐上溜达时会看看恺怡姐姐的人鬼情系列,总是感觉人间的爱情是不是太虚伪了一点?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女人?地平线上开始出现灰色的雾霭,像水中捞起的纱帘。伸手去撩,希望眼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我用颤抖的食指去碰触那若有若无的小草,泥土的芳香充满了我的嗅觉。我认为自己很独立,但是我一看到重庆的一切就想哭;我喜欢人家喊我的名字,但更多的人喊我傻丫头;在这个社会的影子里,我分明是一个只会傻笑的孩子。王菲的《将爱》从我的耳机中飘出。当年的王靖雯一脸纯真的表情让我感到很亲切如邻家姐姐。1997年在红勘的演唱会一脸冷艳低吟着《出路》让人觉得很难以接受。现在的王菲完全变成了一个少*妇,一个邻家阿姨。女人为何是这样?我常常在思考,其实女人最值得怀念的就是这么几年。有了胡兰成的张爱玲再也找不到当年的那个样子。我也是女人,我也一样。我依稀记得很久以前的一个晚上我和小布到天府广场去闲逛。然后被一个卖花的女孩子拦住。小布送给我一枝玫瑰花。他让我把花保管好,不要让那枝花枯萎。我对他说,花总有凋零的时候,就像女人的容颜。那一刻,我好想哭。当我的双手泡在冰冷的水里艰难地揉搓着衣物时就会心酸得落泪。这几年从来不知道母亲在冬天给我洗衣服时会这样的辛苦。冰冷的自来水扎得我手痛。府南河的水到了冬天竟会变得像一个忘情郎一样无情。我看着自己冻红的双手,突然想到母亲在洗完衣服后也是这样一双手。更粗糙,更厚重。就这样一双手,在冬天给了我最大的温暖。现在的母亲偶尔会说几句词不达意啼笑皆非的话,事后她总是以"你妈妈老了嘛"来自我解嘲。在那一刻我发现一个女人在用自己的青春去换取另一个女人的成熟。我会一个人冲到洗手间里面,打开水龙头,大声地哭,任凭泪水落到潮湿的地面上。哭她的容颜,哭我的长大,哭她会这样对别人说:"这是我的女儿,已经长得比我高了。"我想趴在她身上,对她说:"妈妈,你老了。"猜想她一定会说:"傻丫头,女人的容颜就像玫瑰花,总会凋零。"很多年以后,我会告诉我的女儿,有一个叫怀念的故事,还在 第54节:城市里隐藏的悲情角色1 Beaidid原名吴建雄,1984年7月20日生。广东人,现在北京某大学求学。1999年开始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并被各网站杂志和电台转载。2003年获全国新概念作文比赛A组二等奖。现在从事文字和插画创作。他需要的只是拥抱的感觉春节是需要回家的,无论多忙。21号是大年三十了,14号的火车,16号到了那个南方城市。本想在那个城市多待几天的,因为工作的一些事情。但是下了火车后,却因为自身对那个南方城市的空气有着或多或少的不适,终于下定决心,跑到省客运站,买了回小镇的车票。晚上九点到家,家人蛮激动的,父亲在我还没有上楼之前就跑下来接我了。彼此拥抱,然后他就接过了我手中的行李。母亲更是如此。半年来,她并不放心自己的孩子,说什么晚饭要等我到家才开始做。一家人吃饭,很普通的菜,小白菜,炒香肠,白米饭。感觉很好,父母知道我一直喜欢简单。饭后没有直接休息,上网,语音,和那个南方城市的朋友,交代了一些工作方面的事情,然后才下线,睡觉。准备第二天的工作。做一本书的封面,和里面的十三张插画,春风文艺出版社,预计三月上旬出版。20号下午的3点。在画室里画画,将一张植物的速写,改成与城市有关的印象。窗外天很沉,小雨,感到南方少见的凛寒。将调色盒、画笔放下,倒了开水,没有放茶叶。手捧暖瓶立于窗前,看着外面的世界,突然想起他。接着,便是突如其来地接到他的短信。寥寥几字,"今晚八点,翠语轩。"看了短信,笑了笑,接着便又收到了他另一条短信:"务必出席,我想见你。"然后笑得更欢了,马上回了短信。要是以前的话,我一定会因为两个男性间沟通的过于矫情而觉得恶心,但是此刻,我除了欣然接受外还多了点惊喜,出自内心的喜悦,感觉这点矫情也是可爱的。虽说8点见面,但5点就已经开始准备了。放好画具,从画室出来,又跑到浴室。家里的煤气管是和热水器连接的,能感觉到水有点烫。头发很长了,一直不想去修理。洗头的时候很仔细,用的是很女性的洗发水,伊卡璐。好像家里也就只有这一瓶洗发水了。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感觉自己样子好看了很多,至少头发会显得与往日不符的纤韧和柔细。心想,算是有点喜欢干净的人了。换好衣服,在镜子前梳了半天头发,保证头发的直爽,然后再用一根橡皮筋扎好,便在门口坐着,等待出发。后来,地方改了,去了另一个地方。我没什么感觉,心里明白,换的是地方,见的是同一个人,无论怎样,本质不变。没有迟到,因为改了地方,他们将聚会的时间改了,8∶30,一个不怎么出名的地方。在银禧大厦下坐上出租,然后拐进一条小巷子,巷子的一边有一个工地。路有点湿,走的时候要很小心。看到酒吧的招牌,无铭地,并不能及时理解名字的含义。问了问服务员,然后上楼,3楼,9号房。推门进去,发现朋友玩得正兴,没有打搅,随便找一个地方坐下,在大厅的一个侧位。他后来发现了我,我站起,他盯着我头上扎起来的头发,看了半天,他笑,接着,我笑。彼此拥抱。两个男人都很用力,动作持续好一段时间。估计他早已从北京的朋友那知道我外形上的改变。但他说,幸好,我离他预计的变化还是差了点,所以他还能接受。我看着他笑,心想至少两个男人,谈不上接受不接受吧。他还是以前的样子,用自己的准则来衡量别人的样子。他招呼我出大厅,跟以前的朋友见面。我摇头,说多少还是有点害怕,进门时猛然发现自己和很多人已经有距离了,惚如隔世。没有过多耽误他的时间,然后他就和另一些朋友敬酒。地方是他订的,酒水的钱也是他出的,他还是过去的习惯,不惜一切请来所有的朋友一起聚一聚。他总是很容易进入角色,兴奋,点歌,喝酒。忙到最后,终于抽出时间了,他坐我身边,我和他都已经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了,有时候能坐在一起,喝杯酒,不用说话,也是挺好的了。条理化地询问对方最近怎样,一边说话,一边喝酒。不知为什么,我的脸却有点红了,也许太多时间没有喝南方的啤酒了,在北京喝惯了燕京,回到这里喝蓝带就不习惯了。 第55节:城市里隐藏的悲情角色2 先是谈了点工作方面的事情,然后是未来的一些东西,最后是情感。他说,他一直觉得我在工作中交往的女性远要比男性多,幸亏他还在我交往的几个男性朋友中,占了一个很重要的地位。我依然笑,我说我都有点女性化了。他又重新看了我几眼,说我到了北京后,真的开始瘦了,然后皮肤白了,让人看起来有感觉了。这样的交谈一直都很平和,我们都不愿意涉及一些问题,例如对方的过去。后来他又喝了点酒,就说开了。其实他一张嘴,我就知道他想说什么了。无非是身边女性朋友的问题。他说,像我这样总是见这么多女性朋友,不可能不关心对方的生活,他问我是否为身边的女性朋友心疼过,却又无能为力过。我点头,知道他想着什么了。他是那种很爱干净,穿衣讲究,举止文雅,很容易吸引女性的人。如果说我和女性交往是工作需要的话,那么他吸引女性完全是凭借个人的人格魅力了,例如处事接物方面的严谨与条理性,以及人际关系的协调能力等。一年前母亲老在我跟前赞他,说他生活的讲究的确值得我学习。我看着他,他的样子,和一年前根本没有变化,还是消瘦,下巴还是有淡淡的胡须。我问了一个不用问我也知道的问题,只因为我想确定一下。我说,半年了,你交女朋友了么。他说,没有。我说,是不知道选谁吧。他笑了,笑得挺欢的,然后不停点头。我安静了,继续喝酒。我想,我们都习惯在对方面前伪装自己,不希望对方因为自己担心。他给我倒了点酒,我们干了。他说,其实爱情对于他来说是无所谓的。他和异性之间,只要一个拥抱的权利就足够了。也许吧,我附和着说。他知道我是害怕拥抱的,无论是异性还是同性,他甚至是我肚里的蛔虫,轻而易举地揣度出刚才我和他拥抱的一瞬间是如何努力地强忍着,不让眼泪流出来。重逢让我拥有发泄情感的资格。而他和我不一样,很早的时候,我就已经说过了,拥抱虽然会让你感觉到充实,至少你能清楚,你的怀里是有一个人的,你能清晰地听见她的心跳,呼吸。但是拥抱后呢,你会更加失落,更加空虚,宛如无底洞。而他不赞成,他一直相信,拥抱是美好的。他是那种喜欢回忆感觉的人,他当时还理直气壮地对我说,她走了,至少是你拥抱了她,她的气味依然在你怀中,你有了缅怀的物质基础。我们曾经会因为拥抱的观点,争得喋喋不休,然而,此刻,没有硝烟。我们只是在享受共处的时光。因为时间,让我们成长,因为生活,我们无法不工作,因为工作,我们见面的机会少了。因此,这样的时光让我们觉得可贵。在我的眼前,不断显现出他成长的痕迹,那些如同电影的片段,不停息地在脑海里翻腾。我知道我找不到那个在大树下等着某个女生放学的少年了。一切的一切都无法复原,我们回不到过去。我们终于谈及那个女生的名字。他笑了,笑得让我心酸。他说了三个字,挺好的。是的,生活挺好的,我们挺好的。我们一直说了很多话,但是惟一让我奇怪的是,到头来,连我们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话。凌晨两点离别时的拥抱,终于让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他很得意地在我眼前蹦呀跳呀的,说我不懂害羞,说我真的太女性化了。坐出租回家,重复出发时的路线,只是逆了方向。到家后洗澡,为了让自己清醒和祛除酒味。凌晨4点的时候,手机铃声响起。他说今年的花市品种很多,但是让他郁闷的是,市场上的牡丹都没有叶子。我说我没有带数码相机回来,照相机上忘了预备胶卷,不然我去拍几张。他说我再多的胶卷都是拍不完的,他说花实在太多了,色彩过于丰富,丰富得让人反感。他说,有一种花,很妖艳的,妖艳得让他不敢靠近,是一种黄色的海棠。我说,我倒是希望拍一下那些海棠,过分绚丽的颜色有时候能给人带来很好的视觉冲击。他在短信中发来很多语气词,笑了,表示开心。他说,看来我们虽然都是老朋友了,但或多或少还是不同的。他说,今天下午虽然下雨了,天很冷,但是他却在花市上遇见了很多朋友。他说他看见她了,她和一年前的样子根本没有变。她的名字由他的手机传到我的手机里的时候,我愣了一下。那是关于一段尘封已久的爱情了,关于爱情结束的原因,作为朋友的我没有想太多,也不方便多问,当时我们只能让他的情绪随风而去。今天听到他说起她,已经发觉态度上和情感上发生改变了,明显的,坦然与豁达。他打了我的手机,用语言代替了文字的能力。他说,在生活中,他和我一样,真的一样,会遇见不同的女性,有些是第一次见面,有些是见过很多次了。他说,每当遇见她们的时候,总会联想到她们生活的一些东西,因为会莫名其妙为她们心疼,甚至叹息,但是心目中最在意的那个人,她的地位是无人有能力取代的。他相信这样的感觉只有我知道,他也只有在今天才对别人说起。我安静地听着他的独白,他说,你知道么,我和她,在花市的一角,拥抱了。她把她买好的花都放在地上,围了一个圈,他们就站在圈的中央,然后深深地拥抱。我很仔细地听着他说着发生过的一切。此刻,他依然难免有些激动和亢奋。他说,他发现她真的很瘦,比他自己还要瘦。他说他开始明白我的意思了。他说抱着她的时候,是有点充实,仿佛生活充满了一切物质的东西。放手的时候,他真的有点失落。但是他却说我当初的观点不完全正确,耍小脾气地说我的话不够严谨,不科学。他说,至少他记下了和她拥抱时的感觉了,永远清晰,一辈子的铭记。他说,以前他俩交往的时候,还没有如此尽情地拥抱过。他开始抒情,感慨。他说,感觉真好,很纯,没有杂质,不会变更,更不会腐化。我想当时的画面如果定格了一定会是很有童话感觉的。 第56节:城市里隐藏的悲情角色3 他总是很会安慰自己。说这是新年收到的第一份礼物,很好的礼物。有时候,很多东西是需要制止的,例如文字中有节制的抒情,生活中有原则地检点。而他把与异性的交往定在一个拥抱的权利,既是最低要求,也是最高要求。因为他很清楚自己,他需要的只是不会马上褪去的那些拥抱过的感觉。关于G的照片小镇商店一般是大年初三开业。早就想好,要在商店开业那天,买好胶卷,给身处的这个地方拍几张照片。可是,人还是懒,睡到下午,一起床就出门。路过自家信箱的时候,发现特快邮件,是周围有很好的蓝色围着的一个信封。用透明胶布贴着封口,虽然,信件并不厚,看起来挺严实的。用手撕开透明胶布后,发现信封的里面还有一个小信封,用粗糙发黄的牛皮纸包着。上面还写着极其特别的G式封条。我知道这是他邮来的东西,我还清楚记得他给我第一封信的样子,干净的页面上有清爽的文字,在密封处还用黑色中性笔写着四个字:G式封条。颇为严肃正经的样子。拆开牛皮纸,发现里面有一封信还有四张照片。首先看的是照片,有两张是烟火的,有两张照片上是一个女孩。烟火的照片也略有区别,一张是午夜高空绽放的烟火,在微微下着小雨的夜空里,宛如一抹盛水玻璃杯的水彩,色调在有次序地往周围扩散,让我想起了隔着窗子看风景时的感觉,朦胧唯美。另一张拍的是孩提时代玩过的烟火,有细长的,用纸张卷成的小梗,梗上还有一节同样修长的火药,点燃后,就能拿着小纸梗,看着烟花在跟前不断燃烧。至于另外两张照片则是一个女孩玩烟火的时候抓拍的。一张是女孩站着,右手轻拿着烟火,全神贯注地看着烟火慢慢燃烧,她拿的烟火是很常见的那种,点燃后,在纸梗的最前段会出现很亮的一团火,然后火的周围就会不停射出很多很多长长的火焰,线状,形成一簇簇耀眼的金丝。照片的背景是黑色的,四周只有烟火的光,而正是因为这些不怎么炽热的光,映出了女孩的脸。她在照片里棱角分明,表情清晰,新年夜里,空气很冷,她裹了围巾,是那种手织,紫底、白色的犹如雪花的斑点错落点缀的围巾。最后一张照片,是在白天照的,也许是傍晚,背景有光线,女孩身后有瓦红色的砖墙,地面铺了瓷砖,带有沟壑的凝绿色方形瓷砖。女孩蹲着,双手握着烟火,烟花就在她的手上噼里啪啦地燃烧。她似乎感觉到了烟火的温度,尝试把身体稍微移得远一点,但是又想看得清楚点,所以张大了眼睛,她把头侧着,有点胆怯,但仍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在咧开嘴肆无忌惮地笑着,天真地露出了两颗虎牙。看完了照片,开始阅读G今年给我的第一封信。信中,他的字迹还是如此,他也还是喜欢在信纸上画着各种各样的鬼脸,用着不同的符号表达自己的情感,同时也小心翼翼地揣测着我阅读这些文字时的心情变化。G在信中很合乎道理地向我拜年,虽然他也觉得拜年这一动词对于我们来说似乎真的有点老土了,虽然我们都对新年失去了小时候的感觉,但是他还是要很认真地对我说,B,新年快乐。G说,不用我亲自告诉他,他就知道在我的城市,我是不可能看到烟火的。然后他解释说,很多城市都已经开始禁止燃放烟火了,相信你的城市也不例外吧,不然你就不会总喜欢收集烟火的照片了。我笑了,继续读信。G说他就不同了,他家有点像在郊外的感觉,管得不怎么严所以他就能放烟火,然后他还得意地对我说,大年三十的夜,他就和他表妹放了很多很多烟火。我重新看了照片,仿佛和他们经历了那个不眠的夜。记得大年三十的夜,12点的时候,我只是站在高高的天台上望着遥远的夜,后来接连不断的鞭炮声,但是却很少看到烟火,最后决定离开天台的时候,仿佛夜空还真出现了那么一两点火光,但终究什么都没有。G说,他就知道我看不到烟火,所以就赶紧地拍完胶卷,再跑到照相馆冲洗好,然后邮寄特快给我送来。他说,他的城市和我的城市一样,一般的照相馆都关门了,要等到年初三再营业。他一想,急了,然后他就跑了很多地方,才找到一家照相馆,将照片洗了。G说,你不能不佩服我的,你知道么,那家照相馆特好,老远看着我跑来就知道应该怎样做了。G说,其实那家人就住照相馆,运气不好的话,还真不能找到的。G说,不过不要紧,他写信的时候一想到我在大年初三下午就能收到他照片他就乐了,他说我可是再三问过邮局的人了,所以我很放心的。G说,他给我的照片除了烟火的外,还塞了两张她表妹的照片,他强调别看她表妹外表很宁静,但实际上可是非常野蛮的,他说他给我看他表妹的照片就是让我看看她脸蛋上的笑容。G说,B呀,你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的笑容了吧,我也好久没有看到了,其实能看到这样的笑容就好了,我们都挺好的。认真看了一字一句。G在最后的文字里,重复了一次拜年,和祝福我的家人幸福平安。我把G的信放好,长长叹了口气,再次看了照片,用指头很轻地触摸着照片的表面,想感觉一下那夜烟火的温度,也很仔细地看了一下那个女孩的表情,确信自己已经记录下她的笑容再将照片放到桌上,用装了草节纸干花的香水瓶压好。靠在床上给G写回信。脑海里回忆G。 第57节:城市里隐藏的悲情角色4 我发现我真的是一个很容易让别人失望,让自己失望的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忘了是怎么和G认识的了。好像是通过朋友,当我们了解到彼此都是喜欢拍东西的时候,G给我来了个电话。那是我第一次听他的声音,小男生的感觉,干净明朗,吐字清楚,用心去捉摸声音,好像还能感觉到潜藏的紧张和腼腆。我记得那是上午,大概10点左右,我一边和G说话一边透过落地玻璃看着窗外的天,那是一个相当炎热的夏季,有很高、很蓝的天空,窗外的风景里,有灼人耳目的阳光,对面的楼房,有金属色调的防盗网,防盗网保护着的阳台上,有穿着尿裤的小婴孩在爬行。慢慢地,彼此的联系开始密切起来。我开始了解到他的一些事情。例如他喜欢一个清纯可爱、个性洒脱的女孩子。那个女子叫Y,短发,喜欢笑,最后Y也成为了我的好朋友。他当时给我讲他和她的故事,我突然发现他的爱情,和我的爱情在大体上是一致的,无论是两个人的相遇还是最后的表白。那时候,我一厢情愿地将他看成了我,将Y看成了我的她。那时候,我也十分肯定G的爱情会和我的爱情一样,能够好好地发展下去了。那时候,夜里和他发短信,他总是呵呵地笑,埋藏不住内心甜蜜的样子。所有认识他的人都以为他和Y会好好的。后来,我要去北京。出发的时候,给他发短信,他问我要了北京的地址,说要给我写信,说我一定要回信。我笑着答应。他用笔和纸记下了我的地址。到北京后,很少上网,一天,看朋友的留言,发现他和Y已经分手了。不敢过多地触及他的事情,暗自相信他的心情会好起来,时间会冲淡一切。几个认识的朋友说他最近也真的很低潮,说话很少。他以为他的爱情和我的爱情是一样的,只要他坚持下去,那个女孩子就不会离他远去,但是他错了,他停留在原地,死死等待,而她却走了,头也不会。我想,Y的选择一定是有原因的,当然作为两个当事人的朋友,我实在不敢干涉他们的事情,于是也就不说什么了,只是暗自清楚。在北京收到G的第一封信,密封处有他的G式封条。他问我在北京如何,是否适应北京的天气,他在信中不停地表现出积极乐观的样子,说他身边的人,都很关心他,说他现在一切都很好,无论生活还是爱情。他在学着做Y喜欢的点心,虽然他不喜欢吃甜的,但是他还是会学着在牛奶鸡蛋里放好多好多的糖。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他们分手了。当天夜晚,我按照他的地址邮寄了信件。期待他的回信。就这样一直等了三个月,我几乎没有一切关于他的消息。我对自己说G消失了,去留言板,也没有发现他的文字。很长时间的一个担心。莫名其妙地恐慌。后来在北京冬天快要来临的时候,深夜两点,他给我发了短信,用了一个我完全陌生的手机号,他说,B,我的信呢,你给我的信呢;他说,B你好么?我不好,我很糟糕,真的。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整理短信,却因为没有保存的缘故,在清理短信的时候,将他的号码删了。其实他不用说,我也知道,他的生活不好,至少不像他自己在文字里说的那么好。但是我纳闷的是,我的信,他怎么收不到呢,我在揣测若干个理由,例如信封上的邮票掉了,或者我的信被粗心的邮递员弄丢了。又过一个月,当我找到G最新地址,打算重新写封信的时候,我收到了邮局给我的退信,原因如下:查无此人。虽然我们都知道写信比语言更有味道,我们通常不怎么喜欢用语言的方式沟通,但是那一刻,我还是迫不及待地拨通所有认识G的人的手机号,问他们要了G的号码后,给G一个电话。我对他说,亲爱的G,我给你的信我收到了,呵呵,上面竟然说,查无此人。G在电话那头笑了,他让我读一下我当时邮寄的地址。我读完后,G说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个是什么地址了,他说他老换地址,因为他老不停地一边行走一边拍照。G说,他喜欢拍照。我对他说,亲爱的G,你好吗?最近好吗?他笑了,声音和认识时没有任何变化,他说好呀,最近拍了很多照片。他说,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到现在还觉得夏天的雨景那么难拍了,就是因为现在都冬天了,不是夏天了。他说完很爽朗地笑。我问他,那你现在还和Y联系么?他说,联系的,一般朋友的问候。他说,他知道当初她选择分开是因为另一个男人。他说,他其实很早就想通了,他甚至还祝福过Y和那个男人。我终于很放心地跟他一起笑了,他在电话结束的时候说,对了,亲爱的B,如果你看到Y的话,帮我安慰一下她。他说,他知道Y最近不好,和那个男人又分手了。我接着问他,有没有想过复合?他说,不会的,只做普通朋友,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回到原来的样子的了。其实,这样挺好的。我在床上一边回忆G一边写信,我给他画了很可爱的漫画,一个短发的小男孩,有着胖胖的脸,笑着,露出牙齿,加了几笔,让牙齿能得意有闪光效果。我在信封上写了很多,但是终究离不开一句话,新年快乐。这次给G的信,同样是在当天夜晚,投进信箱。希望这次运气不会那么糟,因为我知道有个很关心我的人在等着我的信,虽然我的信里,没有他的信中的那些让人欣喜的照片,但是我在信中说了很重要的话:G,新年了,大家都好好的,虽然有时爱情让我们无能为力。 第58节:城市里隐藏的悲情角色5 与Z相关的暧昧感觉很久之前是喜欢素的东西。例如纯白色的T恤,单一颜色的裤子。某些习性也与素有关。例如每天经过同一个地方只是买某一杂志,看了若干年了,还是习惯性地每天跑到报刊亭里等待那一本杂志,那本杂志是月刊,每月一次,而我通常是为了它跑了30天。虽然那本杂志不怎么出名,也不太好看,但是自己认定了那本杂志,也总会很陶醉自己的行为,觉得自己是一个很专一的人。若干年了,还是会跑去那里等待那一本杂志。回到这城市都快一个月了。有一天,莫名其妙地,突然跑到了那个墨绿色的邮政报刊亭,去寻找那一本杂志。突然发现那本杂志,这里已经不卖了。问了报刊亭的人,才知道,这么多年来,这里就只是我一个人在等待那本杂志。我笑着离开。这个叫小镇的城市。此日,刚下过一场小雨。街道上有积水,走路的感觉不太好。街道的一边是各种各样的水果铺,南方气息很重的水果。苹果和梨不属于南方,但是因为普遍与常见,在水果铺上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是一大串一大串的香蕉和装在箩筐里的冰糖橘,最后看到的是榴莲。香蕉的那些带有黑点斑驳的明黄与冰糖橘的橙红充斥视野,再加上榴莲飘出来的富有特点而又极其浓郁的香味弥漫着,让人一下子就意识到关于这个南方城市的生活氛围,斑斓,娇艳,过分甜柔与妩媚。在路上行走,城市虽然已经开始略有升温,有中性的风,微凉,只像深秋。南方的树,很少掉叶子,街心的那棵榕树,在黑夜中显现不出原先那种绿得发亮的颜色,在路灯光线的照射中只是微微地发着柔光,融融的,有暖意。路过一家大排档的时候看到Z。我站在街头的时候,我相信Z也看到了我。他招呼我过去。大排挡的地段是一片空地,一般情况下就只要支撑起一张塑料布搭个棚子,就够位置了。但是最近客人很多,春节刚过,没有适应正常生活节奏,闲着没事干的人通常找那么三两知己过来这里溜达。结果,原来拉好的棚子不够用了,就在街道拐弯的位置又围了一个小空间。大排挡的名字,很俗,叫"东方红"。大排档的老板却很懂得为客人着想,将塑料布一直围到了地面,拿东西压着,固定好。坐在那个位置,四面八方的风也不可能进来。其实,原本南方小镇就不冷,现在看到,小城市的人多少有点娇贵与弱不禁风。Z就坐在那个位置,他一个人。我过去,坐他身边,突然感觉到有点热。Z叫了啤酒,桌面上放着刚拿出来的东西,一个碗,一个茶杯,一个啤酒杯,一个调羹,一双筷子与一块擦手布。东西都是刚从消毒柜里出来。Z很客气,给我倒了茶和啤酒,然后拿过碗来给我盛老火白粥。Z还是我知道的那样,喜欢吃很素的东西,一般是用开水煮熟的青菜和老火白粥。他要求的青菜一般只是稍微用水烫熟不放油盐。他很喜欢吃这样的菜,感觉富有营养而简单别致,色调看起来也很好。一边喝着白粥一边和Z聊天。说他一直以来还是保持着很素的习惯。Z笑,没说什么,只是摇头。接着Z说,看我给你点了什么。接着,上的是煎的玉米饼。上等的面粉加入虾米,花生,蘑菇,玉米,做成饼状,再放锅子里煎熟。Z说,他现在喜欢吃这个,他喜欢一口玉米饼一口白粥。记得以前这里的大排档是不做玉米饼的,要吃只有家里自己做。想不到现在大排档都有这样一道菜了,没有问Z什么时候喜欢玉米饼的,知道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理由的。Z的头发也长了,两个男的,都开始留着头发。Z不知道,在很多方面我和他都挺相近的。一直说话,滔滔不绝,从来没有这么旺盛的表达欲,在今天表现得淋漓尽致了。但是说话的内容都似乎很无聊,除了生活还是生活。男人的聊天总是最后才涉及感情问题的。在印象中Z对爱情都是很保守的,他不轻易开展一段爱情,至少在我印象中他还是带着点青春期的那种羞涩,很少在女孩子面前表现自己,但是我知道Z其实是一个对爱情很看重的人。我问Z,你现在有女朋友了么。Z说,当然有啊。然后他给我看他的手机,当我发现我们都是如此俗不可耐将贴纸照贴到手机背后的时候,我们都笑了。Z说,不是我贴的啊,我才没有那么无聊呢,是她贴的。我说我知道的,女孩子都这样。Z说,是啊,女孩子都这样,感觉就真的是女孩子,找不到那种恋人的感觉。Z叹气,放好手机。我知道Z一直还是在记着某一个女人。很早的时候,Z曾经有一段时间心情很好,很注意举止,打扮也很仔细的那种。他当时对我说,你知道么,我喜欢上一个比我大八岁的人。我是相信的,到现在也一直相信。尤其是那个时候的爱情,当我们充满了对甜蜜爱情的期待与向往时,我们的情感往往是很单纯和真挚的。Z那时喜欢在我面前说那个女子的事情。他说,他看到她每天都只买新鲜的青菜,他说她就住在他对面的一个小房子里。平房,有一面窗,用报纸糊好了。平时,可以看到女子站在门口熬白米粥,Z说女子一站就站一下午。到了傍晚的时候,她就用勺子,舀白粥喝。Z说,他其实是很喜欢这样的生活的,有规律,却因为陶醉过程,乐趣无穷。Z那时看她,看成了习惯,一有时间,就趴在窗台上看她。Z说,她其实并不是那种很好看的女子,身材瘦小,仿佛只有骨头,而且脸蛋不怎样,但是Z说他喜欢她的生活因此他说他喜欢她。Z当时近似疯狂,用笔来记录那个女子的事情:某一天,她买了一件好看的衣服;某一天,她的门口台阶处放了盆仙人球;某一天,她晾衣服的时候,她够不着,他想跑到楼下去帮她;某一天,她收养了一只小猫,从那天开始,她每天买的不只是青菜,还有新鲜的牛奶。 第59节:城市里隐藏的悲情角色6 Z一直以为他可以守候她。Z当时对我说过,再过三年,他一定要向她表白。终于有一天,Z看到了那个让他恼怒的个子强壮的男人。那个男人开始在女子家过夜,第二天清晨离开。Z说夜晚的时候,透过窗户里映出的光,他可以猜到男人和女子在做什么。Z说,她怎么能承受得住他啊。接着,不多久,他们结婚了。没有请朋友,也没有摆酒席。他们在门口挂了一只灯笼,男人烧了一串鞭炮。Z说,第二天清晨的时候,他看到女子在洗床单,他给我描述床单的样子,深红的棉质布,上面有金黄的凤凰还有璀璨的牡丹。Z在我面前自言自语,他说,难道自己猜错了,原来男人和她一直没有发生过什么,至少婚前没有发生过什么。那天晚上,Z请我喝酒,喝着和今天一样的啤酒,他点了老火白粥和水煮青菜。接着又过了一年。Z一直还是每天趴在窗台上看着女子的房子,Z会很留意女子晾出的衣服。Z连自己都觉得他的行为开始有点变态了,他说,知道么,当你过分留恋一个人,你就会情不自禁产生一些怪癖。让Z情感发生转折的事情发生在那年秋天。晚上八点的时候,Z听到了楼下小房子的吵架声,然后是餐具破碎的声音。男人和女子开始吵架,Z想离开,合上窗,不愿意听到那些恶心的对话内容,但是他还是坚持听下去了。内容无非是男人说女子不是女人,生不了小孩之类的话。结尾是,男人头也不回地冲出了房子。Z那天晚上十二点打了我的电话,他似乎喝了好多酒,迷迷糊糊地重复说着两句话,他是男人啊,男人怎么可以欺负女孩子呢?第二天,看到Z的时候,Z的眼睛肿肿的,他说他又喝了一夜的酒,没睡。不过他突然在我的跟前笑了,他说,我又有机会了,呵呵。我回忆这些事情的时候。Z看着我,他说,我的女朋友好看么。我说好看的。Z说,但是我们没有恋人的感觉,我看着她,像看着自己的妹妹。我笑了,说,你不知道妹妹是一个很暧昧的字眼吗?他说也许吧,但是他真的没有恋人的感觉。我说,我知道你还是想着她吧。Z问,哪个她。我说,你楼下那个她啊。Z想了一下,说,啊,你是说她啊,都是陈年旧事了,你怎么突然提起她啊。我说没有啊,我看到你吃的白粥和青菜就突然想到她了。Z说,那已经是我的习惯了,和她无关了,和任何人都无关了。我说,你当时还想着向人家表白呢。Z笑了,现在想起来,都是很远的事情了,如此遥远,无法够及。Z喝了口啤酒说,还真的有三年了,要表白早就表白了,我当时是说三年后表白,但是你知道么,她去年搬走了,现在住她那里的是一个开小卖店的老人了。Z说,要表白,就应该在她离开的时候表白。我说,那你怎么当时不表白呢?Z说,表白不太好吧。你又不知道她太多的东西。虽然说,我站在她跟前,她不知道我喜欢她,是多么遗憾的事情啊。而且你要知道,这挺突兀的,莫名其妙有一个人跑过来对你说,我喜欢你,那多不好啊。Z说着这些的时候,不断喝酒,我附和着也喝了几杯。Z说,喜欢一个人呢,是比爱一个人更加暧昧的啊。但是你一表白了,就清楚了,那就没意思了。我突然想起Z在女孩子面前特别腼腆的样子,笑了笑说,也许你喜欢的也仅仅是一个过程而已,你以前所归纳出来的自己喜欢偷窥别人生活的快感。Z点头,微笑,他说,看吧,我的话是真理吧。接着我们又陆陆续续说了点别的。离开的时候是十一点。回到家,累了,洗澡。拿了一个橘子进浴室。水淋在身体上的时候开始一点一点地剥橘子,然后再一瓣一瓣放进口里。橘子蘸了点水,舌头感觉味道有点轻,但是依然能辨别出哪一点是甜,哪一点是酸。闭上眼睛,听着水流的声音,依然感觉到温润的灯光。想着暧昧的定义。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是一直以来就是喜欢素的,例如从小到大喜欢吃的夹心饼干和麦丽素巧克力就是有两种东西纠缠的。突然想对Z说,暧昧是一个名词,一个形容词。有时候它是一种特殊的气味,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或者有时候是一个眼神。暧昧的色调应该是橘子的色调,柔和,却温暖,悄如青丝,是一种可以透过你的指间延伸全身的热量,它会不时调动你的情感机理。洗澡后,没有给Z说刚才想说的那些话。我知道的只是,当一个人的爱好,成为你的模仿内容,再成为你的习惯的时候,你应该知道你是不可能彻底地忘记那个人的了。你和她有一种关系,无法言语,却又始终存在的关系,一种暧昧的关系。庆幸的是,我们都习惯了在对方眼前掩埋自己,让这样的关系潜藏于心,不表现出来,但是这又是否是我们在玩弄着一个自欺欺人的游戏呢。亲爱的,一直只喜欢吃水煮青菜和老火白粥的Z,晚安。如同城市森林里的那些隐藏角色一样。 第60节:一个世纪的美丽回响1 麻宁女,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出版个人文集《教室朝南没有风筝》。现就读于北京广播学院播音系。现代文学史的期中论文,老师要求我们分组进行,研究一位现代作家或一部现代文学作品。我和以往的老搭档们顺理成章地又组建成了我们的"论文小组"。说到研究对象,大家不约而同想到了一个人,林徽因。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用了一个双休日的时间,在偌大的北京城开始寻访这位风华绝代的才女所留下的足迹……第1站:八宝山革命公墓八宝山革命公墓坐落在北京的西郊,这里静静地安眠着无数革命先辈和仁人志士。在苍松翠柏掩映的公墓群当中,有一座简洁、朴实、庄重的墓碑,它虽安静肃穆,却静静地流淌着端然的美丽。这里长眠着一位才情似海、吐气若兰的奇女子--林徽因。林徽因墓由梁思成设计,墓碑为林徽因生前亲手设计的一方汉白玉花圈刻样移用而成。墓碑上刻着:建筑师林徽因之墓"文革"中,这一行大字被"红卫兵"砸毁。然而永远毁不去的,是她那如诗一般真挚、隽永而有漏*点的生命历程,是她在51年的人生道路中所释放的全部的爱与热情。她的生命中有病痛,但没有阴暗;有贫困,但没有卑微;有悲怆,但没有鄙俗。尽管晨光熹微,白露如霜,但人们都记得,她走于一天中最清新的时刻。尽管1955年的春天乍暖还寒,风沙扑面,但人们都记得,她的生命定格于最美好的人间四月天。今年是林徽因诞辰100周年和逝世49周年,让我们带着深深的景仰与怀念,踏上对这一代才女的寻访之路。第2站:中国现代文学馆走进中国现代文学馆,馆内安静的气氛让文学气息格外浓烈。在馆内二层新月社作家们的展板中,我们寻找到了林徽因的照片和她的作品。她那盈盈秋水般的眼睛流露出优雅的才气,脸颊上那一对时隐时现的笑涡漾出轻柔淡雅的笑……笑林徽因笑的是她的眼睛,口唇,和唇边浑圆的漩涡。艳丽如同露珠,朵朵的笑向贝齿的闪光里躲。那是笑神的笑,美的笑;水的映影,风的轻歌。笑的是她惺松的鬈发,散乱地挨着她耳朵。轻软如同花影,痒痒的甜蜜涌进了你的心窝。那是笑诗的笑,画的笑;云的留痕,浪的柔波。唯美的追求,如火的热情,加上一分西方文化的熏陶,著名诗人徐志摩心中怎么也挥不去这位美丽才女的窈窕倩影。他对林徽因爱得真挚,爱得理想,多次为她纵情挥笔,以诗表情。1931年7月7日林徽因到香山,徐志摩在为她送别后,又写下了一首《你去》:你去,我也走,我们在此分手;你上那一条大路,你放心走,你看那街灯一直亮到天边,你只消跟从这光明的直线!你先走,我站在此地望着你:放轻些脚步,别教灰土扬起,我要认清你远去的身影,直到距离使我认你不分明。再不然,我就叫响你的名字,不断的提醒你,有我在这里,为消解荒街与深晚的荒凉,目送你归去……不,我自有主张,你不必为我忧虑;你走大路,我进这条小巷。你看那株树,高抵着天,我走到那边转弯,再过去是一片荒野的凌乱;有深潭,有浅洼,半亮着止水,在夜芒中像是纷披的眼泪;有乱石,有钩刺胫踝的蔓草,在守候过路人疏神时绊倒,但你不必焦心,我有的是胆,凶险的途程不能使我心寒。等你走远,我就大步的向前,这荒野有的是夜露的清鲜;也不愁愁云深裹,但求风动,云海里便波涌星斗的流汞;更何况永远照彻我的心底,有那颗不夜的明珠,我爱--你!第3站:林徽因故居林徽因故居位于景山西街雪池胡同。初进胡同,两边排列着老北京为数不多的简陋的胡同民居。走到胡同的尽头,便可见一个四合院,安安静静地躺在巷子的尽头,隐秘于周围的民居之间。使得我们这样年轻的旅行者,看到这样一处建筑,竟不觉也会像年迈的慈父责怪自己钟爱的女儿一样,叹一声:"你怎么竟在这里!"1947年,该故居曾改为关押国民党政治犯的临时监狱,后来改为一般民居。1986年改为景山西街幼儿园,1998年改为敬老院。几经沧桑,这古老的四合院终于安静了下来,也和住在里面的老人们一起,感叹着如飞梭般流逝的岁月。我跟院里的老人们打听了一下,他们都不知道谁是林徽因,也不知道这里曾经住过一位诗人。他们只是告诉我,这里很安静,静得让人有点耐不住寂寞。也难怪,陋室草堂与风声鹤唳对于老人们似乎太过简陋,但对一个诗人来说足矣。院子不大,两排房屋,一座假山,一个小院。身处院中,我们感受不到在李白大诗人故居中那种奔泻而出的文化底蕴,只是体会到一分淡淡的哀愁,一分哀怨中的彷徨,苦涩中的甜蜜,让人突然惶恐起来,觉得不该来打扰这样一份宁静。等我悄悄地退出院子离去时,才觉得如释重负。也许,文化的债是穿越时空的。第4站:新月社原社址新月社原社址在西单石虎胡同,现在已经全部拆除,成了现在的西单商业区。现在的石虎胡同两边坐落着西单最有名的几个商厦:中友,明珠,广州大厦,西单购物中心。站在马路的中间,如果不是跟修自行车的老北京一再确认,我们很难把这样一个人头攒动的地方跟一群诗人联系起来。不过,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也许真正的宁静,就是隐藏于喧嚣之后吧。第5站:北总布胡同 第61节:一个世纪的美丽回响2 这里原来有一座四合院。北总布胡同3号,林徽因和梁思成在这里开始了营造社的工作。今天,这里被刚刚拓宽的雅宝路给推平了。我们走在这条崭新的马路上,猜想着也许我就正好踩在梁家的客厅里。昔日那古朴素雅的景色我们再也看不见了。也许我们还能从这幸存的北总布胡同2号上找到一丝逝去的痕迹。听附近老人的回忆,这是一座很典型的四合院。垂花门廊,方砖铺地,院子里种着石榴树、槐树、丁香树,还有海棠花和马缨花。在雅宝路的中间,还挺立着一棵槐树,从树龄和位置上推断,这也许就是长在林的家里的。在住在这里的那段时间里,沈从文、萧乾、费正清、费慰梅以及住在他们后罩房的金岳霖等文学界、文化界的绅士名媛是这里的常客。林在这里的一次和萧乾的关于文学的谈话中这样说道:"感觉是什么?感觉就是艺术家的触角。一个作家,在生活面前要有昆虫那样一百对复眼,因为你要发现的是,存在于人的精神深处的那个不朽的本能,发现人生存在与其中的多种形式、声韵和颜色。在感觉过程中,甚至色彩感比正误感更重要。"第6站:来今雨轩在故宫西面中山公园的西南隅,有一座很别致的上下两层小楼。它正厅五间,四面出廊,左右环以假山,怪石嶙峋,几株古柏,一架石桥,描绘出了一种松风明月的意境。这就是来今雨轩,是当时京派文人时常出入的地方。我们找到了来今雨轩,不过这已不是品茶论道的茶轩了,而成了一座以做"红楼菜"闻名的饭庄。当年的来今雨轩是林经常光顾的地方。她和她的文友,如沈从文、朱自清等在这里都有自己习惯的座位,入坐后,清茶一杯,点心一碟,就摊开了手中的书卷或稿件。林在这里参与了两项活动,一是出版《大公报》《小说选》,她担任选编工作;二是设定"大公报文艺奖金"。林在这段时间达到了她诗作、散文的顶峰。今天我们坐在长廊上,看着石桥下不再清澈的池水,举目远望,去寻找那人间的四月天……第7站:清华大学我们对于林徽因在清华大学足迹的寻访并非如想像中顺利,且不说这富有诗意的连绵阴雨,单是这偌大的清华校园就令我们迷茫。据热机动力工程系的同学说,清华里有林徽因和梁思成的故居。可是一路打听下来,已然正午,却仍遍寻不遇,所有路人的回答几乎都包含了"不知道"的意思。老天眷顾,幸好建筑馆并不难找,我们在路人指引下顺利抵达。原本以为终于可以收集一些林的资料和了解她的故居的详细信息,失望再次和我们开了个玩笑……林徽因算是建筑学院的先辈了,外专业不了解尚有情可原,可是本学院的同学们怎能知之甚少?采访中竟然使我们无奈到问出"关于她您知道什么就说什么吧……关于梁思成的也行……"之类的话语。不过学院的老师还是德高望重,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信息,倘若时间充足,倘若工作日我们就有空来,我们便可联系并采访林洙老师,倘若……可惜,除了可惜还是可惜。清华之行在我们无限的惋惜中登上731公共汽车时结束了,结束了。带回的除了遗憾就是经历和回忆了。"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当我们从书卷里走到现实中,循着林徽因的足迹一步步地开始对她的寻访与追忆时,我们一次又一次地被这位一代才女高尚的人格和无边的才情所深深打动。如今她的墓碑上已没有铭文,没有姓名,只有一只浮雕花环,橄榄枝环抱着圣洁的牡丹、荷花、雏菊。那是林徽因生前为人民英雄纪念碑须弥座上设计的碑样,朴实无华地镶嵌在这里。这是一座无字碑,然而,它却是一方有体温的石头!这块石头的血液永远不会冷却,它在大地的脉管中汩汩流淌着,温暖着一个祈望。它站在生命之上,站在岁月之上,站在永恒之上。同时它又紧紧贴近了泥土。它守护着一个生活过的人!一个在生活中点燃了她的灵腑的人!5月15日的天空中飘着牛毛细雨,我们在这细雨中静默。这静默传递着我,无限的怀念与追思。鲜花,我们献上一束鲜花,深深地鞠上一躬,为一代才女的灵魂永远地祝颂与祈福。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一句爱的赞颂林徽因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音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那轻,那娉婷,你是,鲜妍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期待中的白莲。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第62节:邮箱里的草稿 楚玳女,生于1982年。2003年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自传体小说《冲向天空找月亮》,2004年10月出版长篇小说《荡来荡去》。我好像很喜欢在这个邮箱里保存一些东西,稿子,或者聊天记录。我总是喜欢留着,不为什么,留着而已。风子的记录在新浪的邮箱里,还有很多很多我来不及保存的。那些回忆,时间总能让它们消失殆尽,完全不用去遗憾,因为可以忘记。今天晚上的时候我和另外一个人聊天,他似乎渴望简单的幸福。我在努力给他虚构一些幸福的画面,不知道他是否能感觉到我的艰难。因为我并不是一个对传统意义上的幸福有足够了解的人。我甚至不知道他所需求的一切究竟有什么意义,但是我还是虚构了,并且很用心。因为我觉得我喜欢他。我常常喜欢陌生人,或者该说我喜欢的人全是陌生人,因为新鲜,这和其他女子喜欢新衣服是一样的道理。于是需要不断不断地替换,所以我选择不跟他们中的任何人有任何的瓜葛,虽然很可能我常常像现在这样在电脑前竭尽所能地虚构一些场景安慰他们。这个邮箱被删过好几次了,每次都是全部清空,代表又一次地新鲜重新开始。每次清空前我总会把所有的记录再看一遍,然后看着它们全体消失,死亡或许就是这样的,到最后总是无影无踪,无处寻觅。我上面说到的这个人总是深夜上线。不这样我也没办法遇到他。因为我一到夜晚就睡不着,像猫头鹰一样,但是事实上是因为我白天睡太多的缘故,晚上睡不着也情有可原。他说他只是希望有人为了他做东西吃。于是我在这头点头不止,我想我明白了,他其实需要的只是非常平凡的生活,有一个在等待的人。张爱玲写着: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你在哪里,不管什么时候,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这句话以前被刻在我的课桌上,当然不是我刻的,我每天每天看就记得了。在我终于明白他的意思之后,我说:"我等你好不好?"然后我知道他该会很为难,我的感觉常常敏锐得吓人,如果不是因为我没有仔细看到过他的样子,我一定可以想像到他现在的面部表情。为难会怎么办?我等待着,然后他跑了。这个是我没有想到的,于是我很尴尬地继续在线上看一些新闻,看一些八卦。十分钟以后我决定消失。这个邮箱还能保存什么呢?如果我以后都不会上来看它,如果已经没有人知道它的密码,我想喜欢也许是一种很淡很淡的感觉,看见了,会欣喜,没遇见,想不起……是不是所有细水长流的都是这类东西?我不大明白。我得说我的确是个非常迟钝的人,在关乎情感或者一些别的方面,我能感觉到,但是不知道意义何在,是不是所有经历过幸福的人在失去后会更加恋恋不舍,然而幸福只是错觉,我不知道今晚这个跑掉的男人什么时候才会明白这个道理,快乐是幸福的副作用,会上瘾,而且不像鸦片一样随处可得,得不到,就会难过。不过他跑得很对。因为我不可能给他做珍珠米的柠檬火腿饭,不可能点一盏橘黄的台灯等他下班回家,然后揭开冒着热气的电饭煲,不可能在夜晚靠在他的怀里睡去,甚至不可能和他见面。但是他跑的原因是因为怕我给他做珍珠米的柠檬火腿饭,点一盏橘黄的台灯等他下班回家,然后揭开冒着热气的电饭煲。在夜晚靠在他的怀里睡去……即便如此,我却并不难过。至少我没有哭。就算哭了也只是为了排除身体里多余的盐分。像乌龟一样。玳瑁或许也会这样。哭泣不是哭泣,只是需求。而我是楚玳。这个邮箱一度记录了无数的不知所云和惊慌失措以及所有人类期盼的所有梦想。它们全都消失了。我打下今晚……噢,是昨晚的心情,心的表情。它们将来也会消失。像烟总会飘走,火总会熄灭。童话楚玳在古老的森林里有一面湖水,整个湖水都湛蓝湛蓝的,湖面上长着一朵水仙花,她们有共同的根茎,开放出11朵美丽的花儿,在整个夏天释放出清香,森林里的所有动物都喜欢来这里喝水,它们常常私底下评论哪一朵花更美丽,水仙花听到这些总是娇羞地迎着风摆一摆,她笑着,这些动物根本就不知道其实她是一枝水仙花啊,她只是开了很多朵罢了。她在清爽的森林之夏舒展自己的叶子和花瓣,晶莹的露水在她的叶片中随着风滑过来,又滑过去。到了太阳出来的时候她就把露水藏到花瓣的深处,不让它们被蒸发掉,以便第二天还可以接着欣赏月光照在上面的七色的光。有一天来了一只夜莺,它实在太渴了,它靠近水仙花说:"美丽的水仙花,我可以喝你叶子上的露水吗?"水仙花回答说:"为什么你不喝湖水呢?我的露水那么少,你喝了会不解渴的。"夜莺飞旋了一圈说:"我是一只夜莺,我只喝最纯净晶莹的水。"水仙花理解它的自恋,就说:"那么你喝吧,亲爱的夜莺。"夜莺喝了水之后觉得非常的清香,它说:"美丽的水仙花,为了感谢你,我将在10天之后送你一个礼物,你不该待在这儿,你太美了,完全可以呆在皇宫或者更好的地方。10天之后王子和贵族们要进行一次狩猎,我将会把王子领到这里来,他看见你一定会爱上你的。"王子在森林里被夜莺的歌声迷住了,他驾着马不顾随从的追赶在森林里着魔一样地追逐这只夜莺,夜莺在高大的树木中穿行着飞,终于它停在了水仙花的上方,它叫着:"美丽的水仙花,你瞧,这就是王子。将来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他掌管着所有的臣民,他们都是他的,呵呵,不过我可不归他管,我要走了,啊,他现在已经迷上你啦!美丽的水仙花,再见,我会再来看你的,也许那个时候得在皇宫里啦。" 第63节:童话 这位王子有一双非常美丽的黑色眼睛,这个时候他正用这双眼睛望着我们的水仙花,夜莺飞走了,他急切地把视线放在夜莺上,他懊恼地说:"啊,你为什么要飞走呢?我多么想把你放在我的水晶笼里,挂在我的寝宫日夜听你歌唱。"可是没多久他又把眼光放在水仙花身上了,他惊叹于她的清丽脱俗,因为王子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花,她娇滴滴的,似乎一碰就折断了,王子自言自语说:"我要在我的皇宫修一个池塘,可以让你陪在我身边。"水仙花听了非常高兴,她急切地盼望王子再次到来,她爱他的黑色眼睛,她甚至爱他说的那个"皇宫",她也爱他的样子,跟她完全不一样的样子,他是一个人,多么神奇的事,这个世界最有灵性的动物--人。可是王子不再来了。湖泊上落了雪,又落了霜,树叶落光了,又冒出新芽,王子再也没有来过了。有一天夜莺又经过这里,它吃惊地看到水仙花依然停留在原先的地方,娇艳地开着,它说:"啊,美丽的水仙,你跟我一样向往自由么?"水仙花摇摇头:"我没有脚,没有翅膀,我不知道自由是什么。"夜莺又问:"那么王子为什么没有把你弄回宫里去?"水仙花低下头:"他为什么要我呢?我只是一枝水仙花啊,他忘记我了。"夜莺撇撇嘴:"有钱人不是看见好东西都要往自己屋里弄么?好吧,也许他忘记了,你要我再把他引来么?还是10天,他们又要狩猎了。"水仙花一下子花瓣羞红了:"夜莺,谢谢你。"夜莺说:"这没什么,只是但愿我做的是好事,我走了。再见!"湖底有一只乌龟,他已经很老很老了,夏天他总是沉进湖底的最深处,他说那里是最凉快的,到了晚上他就浮在水面游来游去,他已经很老很老了。水仙花叫着:"老爷爷,老爷爷。"乌龟缓缓地游在她身边:"我知道你要什么。可是我不能帮助你。做一枝水仙花不是很好吗?"水仙花说:"可是我已经做了很多年的水仙花了。"乌龟叹了口气,他说:"很多年以前,我还在海底的时候,就听说了一条鱼爱上一个人的悲剧,你要相信我,人类都是不可信任的,他们总是只跟自己好,从来不把其他的生命放在眼里。"水仙花掉了眼泪:"我多想成为一个人啊!"乌龟说:"人有什么好?他们总是死得很快的,只是有灵魂,可是再一次成为人的时候就完全忘记了以前,那么跟只活一次有什么区别?还是我好,不然我帮你成为一只乌龟吧?"水仙花哭出声来:"老爷爷,我是认真的,您不该拿我开玩笑。"乌龟再叹了一口气,他说:"你会后悔的。"水仙花说:"我不后悔,老爷爷,请您一定要帮助我。我会让他爱上我的。"乌龟什么话也没有说游出了湖泊,在第9天的时候他回来了,叼着一根草和一张纸,他游到水仙花的身边放下草和纸,然后说:"我去找了海底的巫婆,她拿走了我的"总是",我说了这次以后再也不能说这两个字了,这可真要命。"水仙花好奇地问:"可是她拿走您的这两个字做什么呢?"乌龟笑了:"巫婆就是不喜欢我比她快活,哈哈,孩子,你把那根草放在你的根里面,插得很深很深,再在每天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你身上的时候念这张纸上的咒语,你就可以变成*人,但是当第一缕月光出来的时候,你就会再变回水仙花回到这个湖里来。"水仙花在王子被夜莺带来的那个白天变成了一位绝美的少女,她的脸正如她的花瓣一样是纯色的白带着浅浅的粉红,那11朵花分别变成她的两只眼睛,鼻子,手,腿,还有一株完全纯白的变成她的心脏,因为那朵花是直接连接根部的。它现在正在她的躯体里稳定有力地跳动着。王子来了,他又一次眼睁睁看着夜莺飞掉,然后他看见了她。王子愣住了,多么漂亮的人儿,她的衣服居然是薄薄的白色,会随风飘起来的那种,王子被深深地迷住了。他热切地迎上去:"美丽的湖边姑娘,你愿意成为我的妻子吗?我将照顾你一辈子,永远不离开你。"水仙花说:"可是您穿得那么华丽,相貌又那么英俊,也许家里早已经有了妻子吧!"王子说:"我是这个王国的王子,我的父亲就是国王,不久之后我就会继承王位成为新的国王,我真诚地请求您,美丽的姑娘,做我的王后。"水仙花说:"您现在爱的是我的容貌,等有一天我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您就会忘记我了。"王子生气地赌咒说:"我会忘记您?一位天仙般的人儿吗?那样我将不得好死,罚我瞎掉眼睛。"水仙花跟王子回到了皇宫,可是她每天一到傍晚就忽然不见踪迹,王子非常烦恼,他说:"我很爱你,可是你每天晚上究竟在哪里呢?亲爱的我非常想知道,我不能控制我的嫉妒心,请求你,一定要告诉我你晚上都在哪里。"水仙花说:"我的王子,今夜您到我们初次相遇的那个湖泊边,一切都会明白的。"王子说:"好吧,但愿别是什么坏消息。"月亮升起来了,银白色的月光照在湖面上泛出的光芒很耀眼,水仙花就在那里,以出生以来绝美的姿势和娇艳,她暗自说:"我一定会让他爱上我的,以一枝水仙花的身份。"森林里静悄悄的,王子带着侍卫走进来,他站在湖边,看见月光照在那11朵水仙花上,把花瓣和叶子都镀了一层银白的光,美丽绝伦,王子吃惊地一步一步走近她,水仙花舒展自己所有的花瓣,从来没有一朵花开放得那么热切,盛开得那么完全,她亭亭地立在那里,等待她的心上人。"太完美了!",她听见王子欢呼,"我要把它摘下来送给我的王妃。"他跳下水游过去,拔掉了她的嘴巴,接着拔掉她的眼睛,她的手臂,最后连用来做她的心脏的白色花朵也被拔了下来,他喜滋滋地把它们一大把握在手里,奔回皇宫把它们插进花瓶。这是她和他共度的第一个夜晚,也是最后一个夜晚。夜莺飞来看她:"美丽的水仙花,我害了你。我很难过。"水仙花已经抬不起头,她的生命汁水随着折断的茎流进水里。她轻声说:"不要紧,亲爱的夜莺,怪我太自信了,我怎么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来和人性打赌呢?"夜莺掉了眼泪。王子一直等不到他的王妃了。夜莺在当天晚上啄瞎了他的眼睛。那是双多么漂亮的眼睛啊…… 第64节:还在路上1 刘洋网名洛洛小公主。生于辽宁铁岭。其作品收录于《全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作品新力作》(21世纪出版社)、《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者作品精粹》(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八十年代"她"视觉》(湖南文艺出版社)、《小作家》(西北大学出版社)等书中。在这座城市飘起最大的一场雪时我和小C正在音像店里对着屏幕上的影片哈哈大笑,完全没有淑女形象。尽管后来我陪她走遍了整整一条路去买她口中所形容的"温柔、大方、新颖、成熟、高贵、纯真又不失性感"的裙子,结果是她心满意足地抱着裙子对我灿烂地微笑、招手、然后离开。我一个人在这个仍然下着大雪的街道上走。最繁荣的马路上人明显减少了很多,我想只有在这个时候这座城市才是美丽的。难得。真好。摸摸包包里居然还剩下些银子,拍拍落在头发上的雪花上了一辆大巴就去了以前经常会去的酒吧。那个酒吧叫做"步行者",颇有西部牛仔气息。我对在吧台后调酒的RUNA微笑点头,她那双嵌在深刻轮廓下的蓝眼睛对我微笑:"LO,好久不见你了,在忙什么?"我漫不经心地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坐下来。"文字、音乐、学习及……其他。"她扫视了我一眼:"和TOMMY分开了?""嗯!"我淡淡地应着。她也不深问,只是递给我一杯曼特宁。"你先喝着,我一会给你调一杯你一定会喜欢的,但不是在这儿。"她对我微笑。RUNA的咖啡依然那么浓香,她带着明显的英国气息。我忘记我认识了她几年,记不大清了。大概是读初中的时候,很小且稚嫩。对年轻的她站在吧台前说:"我要曼特宁。"我想那个时候她应该是被我这位小客人吓到了,然后她微笑着说,给你,小天使。是的。她一直叫我ANGEL。尽管我有可能是DEVIL。但是她说她不介意。她说在她尚未习惯中国北方的时候就有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孩子站在她面前微笑了,她认定她,就是她的天使。我总是习惯把一切都带到步行者去。这是多久前就养成的习惯?我的作业,文字,音乐,碟片,包括我的男朋友和我的心情。通通都带到RUNA面前,她是个很好的人,像是我的姐姐一样。因为我没有姐姐。她以前是一直叫我小天使的,后来她说她的天使长大了。她该叫她的名字了,于是她叫她"LO"。我坐在壁炉旁看着RUNA的忙碌,然后她对她身旁的男人低声说了几句就朝我这边走来,她说LO,我们去我家。然后她牵着我的手走。RUNA说她的家在英国,据说她家是个非常厉害的家族。有庞大的势力,他们让RUNA去嫁给一个政治家的儿子。RUNA说她不可能和一个未曾有爱情的人在一起。然后她来到了向往已久的中国,在这座北方的城市生活。这座城市不算大,但是足可以藏下她。她很有钱。在这里开着最棒的酒吧。请最好的乐队,他们演奏着不同的曲子。她和乐队里那个键盘手谈恋爱。同居一年半,最近在准备结婚。这是她刚刚告诉我的。我如往常一样在RUNA开门之后迅速地冲到她的房间四平八稳地躺在她大而柔软的床上。RUNA走过来宠溺地揉着我的长头发。她真像个姐姐一样。她说LO。乖孩子,为什么和那个男孩子分开呢?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他。而他,这个就不用我说了。你这么聪明自然是晓得的。我支起下巴看着美丽的RUNA。她蓝色的眼睛泛着水一样的色泽,她浓密而卷曲的长发像丝缎一样摩挲着我的脸颊。她真是个美丽的女人。我在她眼睛上注视许久,然后很轻而无奈地说:"RUNA,你可以允许你的男朋友和一个喜欢了他六年的女子做*爱吗?而且你知道这个男人是爱着你的,并且正在和你交往。而你也喜欢他。"她惊愕。然后微笑。小天使,你又在讲笑话了。她还是叫了这个名字。我满足地叹息,把头偎在她的胸口。可是,我明白这个名字的含义。她知道的,她知道我不会接触这么丑恶的事情,她一直相信我是纯洁而天真着的。是的,她心目中的ANGEL,她的小天使呵。这话听起来多么的讽刺!我在她胸口闷着气慢慢地吐出话语。"RUNA,你读过卡夫卡的《变形记》吗?那个男主人公在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我们语文老师在讲课的时候说这真的是让人恶心的事情。可是RUNA,我情愿自己成为那个主人公。这样我变成一只甲虫也未尝不好。TOMMY在生日PARTY那天和荫,他们一起。荫要他负责,他无能为力。可是我又能怎么办?那是一个女孩子呵,一个白纸一样的女孩子呵。她的青春不能够就这样毁掉。所以我放弃了TOMMY,放弃了那个在寒冷的冬天陪我从城市的西面走到城市的东面的男孩子,放弃了那个在口袋里仅有一块钱的时候为了我买了只烤红薯的男孩子,放弃了那个在体育课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们在一起的男孩子,放弃了那个在我左手的中指上固执地套上了白金戒指的男孩子……RUNA。我们第一次分开就是为了荫,一年后我原谅了他,再一次地和他在一起。可是这一次,我知道我们都不会再回头了。那次和他分开我剪掉了长头发,头发长到原来的样子的时候我原谅了他。可是这一次,我不会再剪头发了。因为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RUNA,我一直以为他爱的是我,可是现在想来或许他早已爱上了荫。他爱上的,是我的寂寞。他习惯接近这样的人,他就是个这样的人。可是荫,她能够在一年前成功地拆散我和TOMMY,又在一年后成功地让我和TOMMY彻底分开,从此老死不相往来。这个女子,她是可怕的。是的,我害怕看到她对我露出胜利般的微笑,那种微笑,像是鬼魅一样……"我打了个寒噤。RUNA更紧地拥抱着我。 第65节:还在路上2 "可怜的LO,我不以为你会接受这种事。天哪,上帝怎么能够忍心让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接受这样的事实。真是罪过。LO,来,喝杯清酒,镇定一下。可是,你是不爱他的对不对?否则,你不会这么平静地对我诉说这整个事情,而你,看样子你很好。""是的,我很安静。这段时间很平静,偶尔地从他们身边经过我也是默不做声。我能够说什么?我还能够做什么?我只能这样做,我不想让TOMMY难做。既然早晚还是要分开的,何不现在就彻底了断呢。而且,前段时间他从东京回来就开始着手办理去日本留学的签证了。现在,只是他的身边多了个荫而已。仅仅如此。""呵呵。那你就不要再难过了。来,如果我没记错,还有一个月就是你的生日了吧。看看我为你选的礼物。我准备了很久呢。只为了这一天。"我意兴阑珊地跟在RUNA的身后。她打开隔壁的房门。我看到房间的中央放着一只足球,我走过去。上面是英格兰国家队所有队员的签名。"谢谢你。RUNA。这真的是一件好礼物。"我轻轻地拥抱着她。可是,RUNA她了解吗?我又老了一岁。18岁,这实在不是个好年龄。我是这么认为的。RUNA送我到楼下坐车,她伸手要召唤TAXI。我说算了,我想一个人安静地走回去。我手里抱着她送给我的礼物。那个可爱的圆滚滚的足球。她了然地微笑。LO,我就要回英国去了。雷已经答应跟我一起回去。而且,我们已经有了孩子。这么快?你不要等孩子生下来再回去?不必了,我父母那么骄傲的人,看到我这样也是会原谅的。我最舍不得的就是你了,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有时间我会回来看你的。步行者交给了雷的乐队,他们都会好好待它的。RUNA,我拥抱她,你要好好的。然后我放开她。一点一点地离开。这座城市的雪花真的是不知疲倦地下。难道上帝就真的有那么多的眼泪吗?我摸了摸脸颊,没有液体,是的。我从那个时候起就不懂得在人前流眼泪。我永远都是这么不知疲倦的人。纵然他们说我的眼神是那么的寂寞,可是我想我还是可以有娱乐自己的方式,就像这种不知疲倦地行走,我希望在路上找到些什么,灵感、文字、音乐、爱情,甚至……是被我遗落了的心情。我总是迷失在每个幻觉的夜晚我悄无声息地走在幻想的边缘这感觉就像我走在另一个世界我感觉不到那曾经幻灭的岁月我看不见我的明天只有黑夜给我的茫然我看不见我的明天是否还将重复着昨天我的昨天总在每个黄昏每个孤独的夜我在我的世界悄无声息地走我用幻觉触摸你那遥远的美丽在每一个夜里等待抚摸那已变得遥远的岁月依然是这样的夜晚我还在路上 第66节:伤逝 所以我们不要哭泣。所以我们不要回忆过去。所以我们不要在意。所以我们不要埋怨自己。--郑钧《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个夏天的感动来自郑钧。我依稀记得在高三那段昏天黑地的日子,这个声音隐忍的歌者陪伴我走过每一个日升日落。在夜最深的时候,他的声音总是响起,像是哀悼我们伤逝的青春。鲁迅先生曾经写过一篇同题的文章《伤逝》。爱情原来就是伤害和逝去。我在青春岁月里独自行走,只有我自己欣赏的舞步踢踏在我的整个青春岁月里。从我的16岁到我的18岁,我的整个高中岁月贯穿着无数的歌声,温暖的校园民谣,嘈杂的朋克和愤世嫉俗的摇滚。那些颓废哀伤而华美的音乐慢慢的流淌过我的整个最纯澈美好的年华。掰着手指头算算。我的19岁还剩下108天。在我很小的时候,一直梦想在我20岁生日的时候可以把自己嫁出去,那时候认为20岁就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了。可是现在看看,我却还像个孩子的样子,在家里穿着鹅黄色的睡裙迷迷糊糊地坐在电脑前和暗暗她们讲话,带着宠溺和撒娇的意味。在学校里趿着拖鞋"啪嗒啪嗒"地从三楼下到一楼,带着漫不经心的神情和懒散的味道。今年五一的时候终于说服了妈妈把留了19年的黑色长发改成了葡萄紫色,暗暗说,在阳光下的时候看起来是很漂亮的。一直觉得自己本该是生长在南方的女子,那种漫不经心的神态和小桥流水的温婉。有时候和朋友出去,我也总是安静地坐在一个角落,偶尔的和他们说话微笑。那种安静和恬淡是一看就融到我的骨子里的。就像有暗暗陪伴在身边的日子,秋在我的左边,暗暗在我的右边。这两个我生命中与父母同等珍视的人,就这样真实地走在我的生活里。我那么的爱他们,他们已经和我的思想,我的血液连在一起,无处不在。我喜欢拉着他们的手,两边都是我的爱人,我最爱的人,我感觉着从他们手心里传递给我的温暖,流淌在我的周身。我靠在他们的肩上,看着大街上的人来人往。看着他们或隐忍,或愉悦地走过。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跨越一千多公里的土地,他们把手放在我的掌心里。我的大一就在我漫不经心晃晃悠悠的生活状态下悄然流逝。我想,在那个严谨的大学里,它塑造了我一种勇敢坚毅的性格,而且教会我正确看待人生的得失。我总是在上课的时候想教授的脑袋里怎么有那么多的学问,好像怎样讲都讲不完似的。那些知识,在我现在看来,是多么的美好。我喜欢在太阳很好的时候拿着书和垫子去草坪上读,偶尔会有蝴蝶飞过。看到单只的蝴蝶,我总是在想,梁山伯怎么丢下祝英台一个人飞走了呢?耳朵里塞着平静的音乐,孙燕姿,或王菲。我不再是一个听那种激烈喧嚣的音乐会在午夜跳起舞步的女子,那种天花板落下的灰尘再也不会落在我的梦境里。了解我的朋友会把我形容成一只猫,一直在草坪上晒太阳的猫。偶尔眯起眼睛看看这个世界,大多时候在享受阳光的温暖和自己内心世界的平和。也许我真的是只猫,会用文字诉说理想表述心情的猫。我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用几行字形容你是我的谁;谁是我的劫,谁是我的难,谁是我的苦海无边,谁是我的回头是岸。大学里,我很少再写文字。好像自从《飞鱼》后,我便再也无法触摸我曾经赖以生存的文字,那些曾经撼动我心的音乐和理想,像随风而逝的年华,就这样悄无声息地从我的指间溜走,留下我一人在夕阳下回望那逝去的苍凉。一直觉得友情是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东西。于是我喜欢把很多同性间的友情归为亲情,就像是我和暗暗,我一直形容她是我的亲人和爱人,永远不离不弃相亲相爱。我曾梦想将来我和秋结婚的时候要买所很大的房子,里面要有我心爱的人们。有的时候想着想着也会忽然笑出声来,想到那样的场面我真的会感动得落泪。我一直是个爱做梦的女子,也许,我失去了曾经的理想,失去了在最理想的城市最理想的大学里读最理想的专业的理想。但是仍旧有源源不断的理想在支持着我继续走下去。现在,我在北京一所很好的大学里读很好的专业。我只是希望能够使我过得平静些,安逸些,像所有普通的大学生那样过最简单的生活。每天六点起床、吃早饭,然后上课。中午坐车回家,可以和心爱的人一起买菜,一起做饭。然后带着狗狗散步,打球,一起看书,听音乐,我会在深夜里继续把文字写给喜欢看的人,并持续温暖他们的心灵。似乎想起久远的过去,那些弥漫着茶和咖啡的香味的房间,写字台上厚厚的资料,手落在键盘上飞快敲打着的噼啪声。在我写完文字的深夜里,我可以看着我心爱的人如婴儿般熟睡的面庞,那便是我守护着的幸福,捍卫着的幸福。我的头发又一点点地长长,它如同我的感情一样柔顺细腻。它们安静地垂下来,秋和暗暗喜欢抚摩我的头发,我就那样笑着。她们的笑颜,便是我的幸福。那些青春岁月里迟钝的伤口,已经随着时间一点点地被埋在心底的最深处。直到它慢慢发酵,偶尔拿出来细细回味,便是一种释然和解脱。某天,我站在曾被你伤害过的地方,回想你的面庞。那曾鲜明如昨的面孔何时已蒙上厚厚的灰尘,只剩下记忆里淡淡的碎片,来让我确定曾经所发生过的一切。我和我破碎的理想,依然走在路上。穿越北京的大街小巷,和你在夕阳下对我微笑的眼。瞬间即永恒。这时间的河流,请你流动。 第67节:沧浪之水1 刘卫东笔名周语,男,1983年生。"中华杯"第四、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赤》诗刊特约作者,苹果树中文网 发起人之一,易扬文化工作室创始人。一如果你阅读过古代的星象图和今天破碎的黄土高原的示意图,你会对这曾经最美丽最辉煌的思考的流逝而伤心。隐语迭出,大西北苍莽的高原风沙四起,汉家陵寝还有残败落尘的宫台阁楼,这些往事和肤浅无耻的文字一起坠落。单薄的知识储备,书生意气,在这悲哀的风景中只有追悼的情分。在读书闲暇的时候我曾经翻阅过关于中国水利史和西方水利工程的图册。厚厚的用粗糙的麻绳扎成一札,图片和英文字母,还有繁体的汉字捆绑在一起。零散地记录了中国古代几大经典水利工程和西方水利技术史。极专业的术语,英文几乎没有可能读下去。繁丰的高阶段词汇,严密的体系,我只有对照插图靠零敲碎打作一些简单的浏览。然而在这样的图纸上确认南国的地理位置仍然是可能的。长久以来南国以她的神秘和热烈,诡谲的历史引诱着我。19岁的时候我的写作过度依赖经验,也就是想像,语言游戏。语言和修辞构成的巨大方阵和我栖居的土地之间,我融入我的语言世界。这应该和隐士君子们纵酒的态度一样。在荒凉的内心,增加一些自信和盲目,不足以克服内心的焦虑。与此相关,却是在江南长途的旅行让人备感艰辛的同时也得到了安宁。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都会去买最新版的地图。费尽周折去履行那种职业似的身心体验以储备资料留得写作备用。我鄙视这种职业化的写作和概念的束缚。阳光隐在烟雨清冷的古徽州枯木一样的秋色里,一路飘摇到江南。流水中逝去的黑白历史,让我渐渐被一种阅读经验所困惑。清水色的屋脊,墨迹淋漓的原木,梁椽,屏风雕刻挡不住窗扇的玲珑秀气和石雕画栏古旧的情怀。水泊之洲,土木院落,尺轨方寸,迷雾中乌黑的砖瓦沉在浮尘灰与渺茫的炊烟之中,世事如棋,南国的底蕴就杂陈在这粉墙黛瓦和清冷的牌坊之间。寒秋空气潮湿,不利于垦殖开荒,耽搁下来,田园荒芜,四野荒莽的草海波澜不惊,人的心气与多雨的天气黯然生出悠然的情愫。人拥有细腻的情感和敏锐而又容易受伤的心,有泪水和无法释怀的乡愁。感觉就是这样一种极其容易改变的东西,但是人对感觉背后的事物的恐惧却是永恒不可变的。人天生有追求自由和正义的权利,有嫉恨丑陋的篇章和矫揉造作的权利。就像我在阅读那些用粗糙的绳子捆扎起来的册子,我对阅读的过程的预测都是未知的。我居住在一个远离草原的村庄,干枯的河道从村子的中间穿过。在夜色沉静如水的午夜,我会时常迷失在散失的家谱和那些干枯的河道布成的迷津里。我在南国的春天梦游,星空迷乱,我看着残缺的地图,在巨大的村落的影子里丧失对一切知识的执著和信心。江南的水车和水磨在唧唧喳喳地转动,时间在慢慢消融。丑陋与慈善的文字在这里积淀成顽固的玩主心态,喧闹起哄。有时候你猛然清醒过来,停止理想主义的抒情,会发现自己原来是生存在知识的阴影里,这些知识隐藏在一个人的宿命观里,使他能认识自己是这些知识的奴役的对象,而不是一个自由的抒情者。能意识到压迫的力量不仅仅来自笔墨,更多的来自劳动的损耗,贫困的折磨和世故的刁钻。僵死的蠹虫,这样的文字只能被抛弃或变成文字无聊的游戏。村落的存在,犹如黑夜里阅读所带来的诱惑一样致命,引领着我对这个自然界的爱和恨。秋叶散落在庭院的水池里,古代的文字和癫狂的笔法竟然拥有如此坚韧的生命力,如今它已经渗入我手中的家谱。我怀疑那是阳光的痕迹,从遥远的天际,越过千山万水,散落在这秋天瘦弱的河道。在这里你至少可以领会在如此众多的谵妄之语中有几分人情世故,几分奸猾刁钻。"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甚至在令人心仪神往的南国,如今这样的情感已经不多见了。对于博物馆里展览或收藏的那些古老的地图和古老情歌的简谱,我曾经有一种固执的偏见。在文字和竹简都被粉碎,风沙埋葬一切幻象和漏*点,不轻易允许奇迹的生存。地图和书签、简谱都是黄沙一样的土色,清白文字逐渐模糊,纵使本性难改,然而野蛮的力量足于摧毁最坚固的城墙和最坚强的心。繁华和腐生的杂草瞬间崩溃,解体,化为尘埃。二从安徽南部的黟县到山墙林立的歙县,群山裙连,书的虚妄与饮酒的寂寞在文字里肆意蔓延。温润的气候,山晦暗的光和清淡的水色,花鸟与水性的刺绣一同制造着我对语言的感觉与把握。水木接天,乡关何处。青色的山体,河泽起起落落,错落的马头墙,粉白的风火墙,浸润着草木的腐朽味道与丹青意境,没有惊世骇俗的欲望和心境。现实的准则和神秘的局势围绕着私欲与人的体格展开质疑,黄花落草,阁楼与牌坊,青春的笔墨落定,留下我寡淡的思考。这是一种症结,文字从心里郁结了伤痕,江湖味道的字词从粉墨知识的迷宫中沾染了病态的气质。那是一种特殊的匪气,浸渍着教条和世故,文字的盲目与圆熟成了最大的障碍。读过古代类似《左传》《周易》之类的书籍的人,内心对于黄土之上的天都有一个形而上的概念和理解。敬畏的心态和神秘的暗示,让人看不清楚知识和习惯的势力,连篇累牍,竹简已经腐烂,清音已经散失,典故和地图,乐谱,条律注疏,文雅笔迹都在这青天之下埋入泥土,坠落到虚空的时间中去。然而人心中却有一种极端的情绪在这高原的民风强悍的地域像角质层一样层层沉积,凝聚,青春的意义被消解了,渐渐涣散了。人从有所思开始就追究天的终极意义,在时间的沙海和汗牛充栋的典籍中皓首穷经。治史和作文,恣意妄为的清谈,从此埋下了隐忧。我说的是一种书简,清一色的竹简,在江水里濯尽污泥和惨败的伤痕,剥落了肉身的颜色,只留下讥讽冷嘲,无法了解这其中的文字暗示的苦心。江水浑浊不清,风声四起,这是一个完美的谶语,沉郁忧伤的文字,文人似的激动和书生的斥责。看着干枯的河道,你的心也会伤痛,文墨生涯,兢兢业业,不如相忘于这河流的谵妄里,相忘于江湖,洗尽一身的悲怨。从一种知识到另一种学问的入门,人在寂寞的民俗语言和无聊的市井语调中衰老,成熟,像鹅卵石一样目睹流水的时光。我时常在古谚中焦黑的文字里发觉出这些建筑布局的要义。这些坍塌的骨架和精整的木料竟然就是如此的不务时兴,笃守古制。蠹虫丝帛,一卷在握,休养生息,自以为掌握了漂流世事的手段。质朴的砖瓦,繁冗拖沓的课本、讲义,家族式的生活就这样消耗着,僵持着。从庭院里可以看到屋宇翼角蜿蜒,轻巧的技术和四平八稳的浸润心血的教条统治着人的身心,文字与建筑黑白相间,一个人的阅世经验也就自然包含在这基本的哲理中去了。深重的木具,陈旧的空间毫无美感,静水状态的对联和文字,墨汁浓郁,心境已古,读书生涯,少年意气,游走在时间的边缘,一切都已经皈依这南国的水沙,慢慢下坠。我明白我的文字不能险进迷宫式的村落。仅仅是一种文化常识秉承吉祥健康的俗世文字还远远不够。秋风瑟瑟,文字伤神,我安静地写着文字,宠辱不惊,粗茶淡饭,滚滚红尘从笔端坠落。静态的死火瞬间带着一种浓郁的脂粉气暴烈地燃烧了起来,紧张的空气里我不能脱身,笔迹纷乱,窗外春江之水一如苏醒之后的文字,一种汹涌的喻世名言。在这个漩涡里,手脚就和文字一样被禁锢。文字和士子一样薄命,带着辛酸和嫉恨。 第68节:沧浪之水2 苦秋。在僻静古朴的书院,祠堂,阁楼这些公共建筑中间还有一种特殊的生存姿态。那就是敬畏自然的心态,身与言,行文与用笔,雕琢与封闭都是这种心态极端的儒雅极端的原则的挑破。治国修身平天下,油漆与木屑层层剥离哺育它的母体,质地与心地完全暴露在阳光下。门楼,砖雕,藻井,还有精巧的雀替,刀法与心智,把人的身心同时推向了远离烟火的方向。铺开纸张,裁纸,研磨,暗香浮动,逆锋而就。还有院堂四水归一的技术设置,这样的思考隐含了与世无争的哲学观念和价值观。一如回归汉语言原始的场景,巨大的水墨画楚楚可爱动人心神,处处类似浮雕的笔墨渲染着诡谲的词义。浸染疾病的文字与人心巨大的隔阂造成的阴影,滋生雨形花纹的手工艺制品的泛滥,价值的限界已经不复存在。夜色袭人,风水枯竭,只有孤独的心在忍受着彻骨的苦楚,字字针砭体肤,不敢妄言大义。巨型的水车,沉沦的古舟,迷狂的阅历和凌乱的书简灰飞烟灭。我挑选一批廉价的书籍和旅行纪念品之后,转身离去。我以为笔墨一生,云水生涯不过就是这一册书的厚度。浓艳的山色和四壁颓败的字幅随秋色凋落,声如裂帛。目睹这样的秋色,我胆战心惊。"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鲁迅先生的文字读来颇为酸楚。无关庙堂气象,但却字字入心。山野之地,野菊,围棋,凭心论道,心里的野火,硬气,不畏江湖之远,文字的藏露,轻重,缓急,表达直接昭示内心。我以为这样的文字才是拥有灵魂的。而安居的意思在于这种思考的状态。孤独是一种心的绝美之境。在现代和古老的民风之间,人陷入历史的夹缝,呼吸倍加艰难。古代是一个美和残酷极端的两极,洁与污的两端,知识的冤孽,生存的艰险,羁旅的辛苦,这是理想主义者所经历的路。沿着黄河走遍北方,你可以感知到信天游诞生和存活的环境是多么凶险和微妙。这些歌谣天生粗犷,和燕赵齐鲁的古筝胡人的琵琶截然不同。这些音乐的创制者一定窥破了人心的虚妄,欲望和愚蠢的格律语言,还有人的自私最后走向这种极端。漏*点和理想的末路诞生了这种珍贵的音乐,大西北民风强悍,人对历史的执著和现实的磨难有着非同寻常的理解和领会。三古代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异帮,每一张地图,每一条河流,每一本典籍,都是极其难得的深入它的机会。即使不知汉王城,楚河汉界已是人人熟知的典故。楚汉争战,军队对峙于荥阳广武山巅,鸿沟的典故也来源于此。一个成语或者固有的语境就在这微妙的历史中形成了。知耻与尚义,人格的尊严和胆识在这个被流传下来的叙说里被扭曲后纳入古代官方的意识形态。这是描摹了古代大河的图纸,黄色的纸张,褐色的图文,当你的阅读进入了状态的时候,你就能感觉到那汹涌的苦水,在凄凉的秋天慢慢将你埋没吞噬的忧伤。黄泥沙,绿草岸,这些古老的艺术美已经被糟蹋得不成体统,满口的烟碱,那是被鸦片一样的文字麻痹的眼睛和心。我说的是一种语言,这种语言分裂成知识和道德,它们是传统中最顽固和倔强的毒素。如果你把一切的失败和颓废都归因于时代,你就陷入了用身体写作的虚幻。古代的地图和甲骨的纹路中间有我对汉语言理解上的不可弥补的裂痕,在这巨大的断裂层中我作为一个无权者,我的知识和技能都不过是一种企图。语言很单薄,我的写作陷入了知识的阴影中,我沉入了黑色写作的泥淖。我站在淮海大地一个长满荒草被烧毁的河道,不远处就是我生存的村庄。长长的河道一直向东方延伸。我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当我心中的那些知识渊源变成一个孤独的异帮,那么我就成功了。我甘于叛逆,将我的生活经验留给这枯水的事实。而这些东西我无法通过具体的歌谣来表达。一味的惋惜而没有救治的方法。我自信我要寻找的东西在北方。黄河浪涛满天,我们的笔墨文字就来自这混浊的水花,它的价值和寿命都是有限的。笔墨含有杂质和微瑕,无法表达纯净的思想。一切都在淘汰与抗争中生存或者消极循世。厚厚的一册手札,装订着宫室的复原图,烧毁的城墙,水渠,山谷,还有那有名的黄河的图纸。当我在图书馆寂静的角落打开那古旧的线装书,那些感性而孤独的文字使我变得异常安静。这些枯瘦的文字在时间残酷的裁汰中进行着顽强的抗争。最终他们成为美的象征,它们安静地隐蔽在闹市的角落,独自沐浴明媚而古老的阳光。熟悉中国区域地理的人在阅读荆楚文化和关中文化典籍和流传的作品时,都强调一种特有的强烈地域归属感。汉语言历经劫难,情感和精神的重负足于冲淡文人们的乐观。汉语的困境暗示的并不仅仅是个人的,或者是写作者的焦虑,而是以汉语为母语的整个集体的茫然。在我所理解的现代汉语文学和乡村的普通劳动者的生活中的困境,我能感觉到语言的纯洁和力量都在慢慢磨损,这是以美的流逝为代价的悲剧。来自生活本身的内在鲜活的力量在口水和才子加流氓文化的围剿中逐渐耗散了最后的元气。大量的精力和时间都消耗在抽象的分析和抨击上。在价值多元的观点滥觞的时候,平庸是无罪的罪恶,这是借用阿伦特的一句话。每一种语言从存在本身的价值来讲,都是平等的。然后就是持不同价值观不同语言和情感的人的平等。也许当语言与具体的个人的生存利益和状态结合在一起,涉及生存的处境和地位,才能认识不同的异见。 第69节:沧浪之水3 当阅读和写作需要考虑出路的问题的时候,这是一种狭义上的写作,真正意义上的写作就沉没了。以我所熟悉的安徽某个村子而言,俚语俗语作为表达日常感情和交往需要的习惯用语,如今已经不知不觉混杂了许多消极的外来词。列举这些词语也许不在我的职责之内,可以留给民俗学家去研究。在这些语言内蕴流失和聒噪泛滥的时候,我对我最熟悉的语言丧失了一贯的信心和把握的能力。人对自己语言和身心的伤害犹如病毒,吞噬着这个安静的村庄。躁动不安的身体和被煽情的语言挑起的欲望让淳朴的村民失去了辨别方向的能力。他们恭敬地在传统的节日祭祀,拜神,祭灶,在模式和权威标语下循规蹈矩地生活,显得盲目地顺从。只有一路沿袭下来的生活方式在没有知觉之中深受颓废语言的浸染。假设这随从劳动而诞生的语言杂混在这样复杂而艰辛的生活方式里,它会成为一种极端成熟而终究走向桎梏的干瘪符号吗?然而新的力量在如此僵硬的措辞跟风中没有凝聚的可能,我们的语言如一盘散沙,没有足够的能力抵御外来力量的分化。与他们人身利益想切合的村委的职能则行同虚设。但作为生活在这样环境里的人,他们又痛恨贼,英语字母和触犯家族,村委权威和集体利益的人。这些事物都触动了他们内心一贯保守而不可揭破的幕帐。潮水一样的英语和无序的乡村管理秩序以及贼的猖獗,他们面临着双重的压力。对物质财富的感情和欲望,对迅速变化的事物保持着习惯性警惕。表现在那些经常外出的民工蹩脚的普通话和夹杂不良习气的语调中,在这里你可以看出他们的心理多么复杂和反复无常的怀疑警觉态度。汉语言最朴实清洁的环境就这样被破坏,这不能责怪他们,真正的原因是我们没有从内心去尊重我们的语言。作为一种被中国古典文化教育的经典所熏染,极端华丽的辞藻,骈俪对仗,似乎沾染洁癖的汉语言已经重病缠身,写作成了商业的操练。在实现自身价值的时候走向不归之路。和农村现实的生存状态比较,我们的母语显然并不仅仅是受到来自商业的压力。四人的语言与他的身心的健康是联系在一起的,那些古老的甲骨被人从土层里发掘出来的时候,写作的意义就复苏了。语言的历史盘根错节,语系和地域的差异,模糊,种族的异端,难于理清其中奥妙。毁灭的文明,只有遗迹可以让人猜测。但是当语言涉及争取人的身心自由和尊严的时候,就有了言论自由和反对歧视的生动历史。人的语言可贵之处在于可以被用来表达他遭受的伤害,不公正,侮辱和挑衅。这个时候语言是正义的。当语言被用来表述一种被强制、奴役、压迫的愤怒和激愤的情感,语言就复活了它唯美高贵的天性。人有权力和责任质疑,拒绝谎言,直面真实的惨痛。通过语言,每个人都有实现自己权利本身的权力。在权威和小集团面前语言拒绝遗忘,拒绝下跪,拒绝媚俗。语言作为生存的困境中求生的方式,不惧怕卑劣者的威胁和利诱。当我可以利用DELL电脑复制粘贴优美的风景图片和文档的时候,我诅咒数码和一切数字程序,这种宣泄却让我感到莫名的压力。如果说纸和笔被淘汰之后,作者的阵地溃散,那么现在的我要逃向哪里呢?我比较了WORD,WPS,这些文字处理软件的能力和乡村特有的粗俗语言之间的联系。这些超强的文字处理系统和带有神秘主义倾向的民俗风采,让我隐约有一种预感。我陷入了困境。语言所关系的种种极端的因素让人不能有丝毫的轻松感。仍然可以记得,在古代的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以稷下学派为中心的诸子百家的学术争鸣,那是一次极有水准的交锋。言论自由固然要受到王权的压制和胁迫,但是总能顽强抗争,争取生存的权利。语言与自由表达的权利就是这样从专制的势力手中被夺回,代价极其惨重。阅读奥威尔的政治幻想小说《1984》和哈维尔的著作,可以加深这种理解和认识。权力与话语这个时髦的字眼,这其中的微妙就是悲剧的本质。多读古书,这是对历史抱有幻觉的人一种特有的迂腐。翻阅《山海经》,我曾经怀疑这些知识的真实和用途。禹、启时代的地图大量失散之后,只留下单薄的文字,写作的意义就是这样脆弱,甚至容易丧失一个自以为坚实的理由。敏于事,慎于言,这被无耻的庸人奉为经典的句子。我可能不同意你所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这位法国启蒙思想家的语句是对教会思想的控制的蔑视。在中国古代思想发展史上,稷下学派为中心的诸子百家的学术争鸣,占据很重要的地位,一向为人所称道。稷下学派的历史较长,早在齐威王的父亲齐桓公时就有养士的风气。这些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光芒直逼我们正视其中的价值。当时的齐国,曾在齐都临淄稷下,专门造了高门大屋招徕贤士,诸子学派多来云聚,争鸣蔚然成风,成为战国时代最兴盛的国家。"稷下"的来历,一说,因齐都南隅有稷山,临淄在其北侧而得名;一说,齐都临淄西门原有稷门,学宫营造其外,故称"稷下"。他们自由辩论,人们称这些人为"稷下先生"。他们各自所集的门徒称为"稷下学士"。有幸历史记载了这些有名的争论。稷下学士的风范固然容易沦为引经据典似的道德说教,但是仍然让人感到了激动。它将语言与个人仕途和独立的学识结合起来,鄙视平庸的学究寄生虫。 第70节:沧浪之水4 我相信汉语是一种美的语言,在杀戮和疯狂的蹂躏下她存活了下来。用她的血液滋养着的文人雅士却用粗鄙的价值论伤害了这种情感,我们不能原谅,不能宽容随着寻根热潮和忆苦思甜被当做炒作的噱头。如果过分强调汉语在民间的处境的优越,这是过于乐观的结论。人类从丛林中学会使用火和攻击性的武器的时候,我们把他们磨制的石器,木棒,编制的渔网称为这个时代的真理,适者生存,代表私利的语言就此出现。这是一个与强势世俗势利争夺权利的过程。龟板,殷墟甲骨,肩胛骨,竹简,还有鼎与陶钵,这些充当了知识和人生寄寓的神圣物品,因为语言获得了不朽。语言是一条文明的河流,没有这些河流的滋养和哺育人的生存都是不可想像的事情。但是当语言成为一种权势用来牟取暴利,反复在固定的小圈子里打转,这样的语言和以这种语言作为母语的人都是没有出路的。母语不是一种私有财产,她不能忍受粗鄙的指使。她是自由的,身体的束缚和枷锁都将被一种平等的观念和独立的意识凝聚的力量粉碎。五作为楚汉之战的刘邦和项羽,这个被经典的文化装饰成雄才大略,然而都已经过去,汉王城也要坍塌了。在河南荥阳广武一带,这个神话即将被终结。神话首先是从黄河开始。沿着九曲黄河有齐家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这些文化的遗迹尚在,但是遗迹能证明什么呢?这里出土了大量的文物,在滚滚的文化热潮下,陶、玉开始被腐蚀,然而我愿意孤独地去体验把陶作为寻根的神话根源,在吵闹不休的学院里,我坚持着我的论证和猜测。这是最后的机会了,否则我会在知识的阴影中痛苦一辈子。北方的长城铁青的面孔没有一丝冷笑和自嘲的意思,它失去了知觉,病入膏肓。陈腐的神话传说沿黄河河道一路淤塞,泥沙挟裹,到山东一带已经彻底丧尽了气力,杯、钵、碗、瓶、罐,这些文明的遗迹几乎被填入污泥。一切都变得难于置信。我有翻阅地图册的癖好,装订得整齐无比的小册子,包含了扎实的求学者劳苦的用心。对局势和地势的把握就这样变成智力的角逐。翻开古旧的古代地图册,封面低劣的包装弥散着油腻的气味。掸去尘灰,须提防蠹虫和土黄色的粉末一起簌簌落下来洒满了衣服。红色的符号,黄色的勾画,黑色的边框和底纹,在这虚拟虚构的地图中隐藏着绘图人微妙而复杂的心理情节。他像一个高明的术士,在这曲折隐晦的线条中间布满知识的游戏和陷阱,高智商的学者才能适应这样的诡辩策略。车马的痕迹和污浊的狼烟,灰暗的构图,黑红两色彩绘,玄虚的比例,让人不得不佩服人心城府的高深、艰难、刁钻。细致的构思和精巧的设计,策划,这知识和时间交错而成的迷阵,连咒骂都无济于事。最狡猾迂腐的知识,最庸俗的名分,都统统蕴藏在这册子里,但是顺着叶脉的印痕,我难于置信地触摸到了青铜饕餮花纹。这是一个思想的符号。六在我真正接触蒙古草原之前,我对北方的理解仅仅限于几个单调乏味的形容词。神秘的北方,有着波澜壮阔叫嚣的历史典籍记载和沉积。腐朽而令人担忧的神话故事还有那黄河贫瘠的河道,关于人性的真与伪就建立在这单薄的历史上。文字写到这个地步,已经陷入僵局,恶与善,隐与忍,此刻正是考验一向浅薄的伪知识分子的时候。在这最辛酸的书写过程中,我最喜欢的歌谣应该是流传下来的那首《黑骏马》了,这样的歌曲在这样的时代被人小心地记住、珍惜,给人安慰。早在90年代,那个被隐语遮蔽了人的痛苦和焦躁的时候,我就彻底被这个世界遗弃了,我静静地看着戏剧落幕的时候,我和我的黑骏马被压迫着流下反抗的眼泪。所有人以为我们会从此出局,但是我们活了下来。疑问和顾忌,还有我所坚持的原则依然与我的语言凝结在一起,这是我世界的根基,失去它,我的语言就没有灵性。我这么想的时候我就已经陷入了一个神秘主义的陷阱。你频繁地利用技巧和词语制造各种术语和词汇、情节、气氛、艳遇、经典。我不相信眼泪,当你发现你的眼睛已经被毒害,变成虚假的,你还能相信眼泪吗?你不会,我也不会。文字脉搏里流动的是黏滞的浓黑墨汁,腐毒之深,你我没有一丝察觉。你相信古歌吗?黑色的谶语,黑色的骏马,在草原史诗般古老的地图册,手札,经文的记载里是尘世吉祥的象征。黑色就是骏马的精神,在黑色的时代它会找到自己的使命,践踏那些庸俗的知识和廉价的情歌,带你回家。我对此抱有太多的幻想和迷恋,多么美丽的故事和假设。时人的癖好和饕餮,让人神经疲惫,愤怒,语言苍白,无力,失去神的庇佑和爱。但是你还相信神吗?这太残酷了,让人胆寒,但是我说我信,你就从此跟随了我,跟随我在这古歌的世界寻找安慰。语言是我们的欲望,自由的救赎。那是一个疯狂的世界,到处都是陷阱,经典,在我动笔之前我必须记住这些经验和教训。你会惊讶为什么人有时候对自己的同类是如此的奸诈残酷无耻。你没有全力去争取你自己的地位和身份,你在他们的眼睛里是一个一贯消极的失败者,但是你唱着这草原上历史最悠久的牧歌宣告你还活着,这可真的很不容易。这消耗了你太多的精力。 第71节:沧浪之水5 我的黑骏马叫央,我们早就习惯了被人捉弄,在离马棚不远的小河边我会对着它唱起那些著名的牧歌,那是我们草原的灵魂。尽管我是生活在一个远离草原的龌龊的世界。有时候我觉得我是一个喜欢马、草原以及古歌的牧人。我的游牧知识和经验,骨骼挤压得我很痛苦,这种语言一旦和我内心的欲望相遇,我就彻底地成了流浪在草原世界的人。你去过北方的草原吗?辽阔无垠的草原,风浪吹过温带大陆的草海,乌黑的马群在枯萎的草色里绝望地嘶哮,黄沙遮盖住这些骏马的尸骨,连同它们的语言一起掩埋。牧歌就是它们的葬仪,世俗的经验让我感到切肤之痛,我顺着这罪恶的思路追溯语言的孤寡与耻辱的记录。很难想像,文明与廉耻,价值和数码,古歌与贫瘠的嘶喊,求助,这样的生存其实是无望的,你会慢慢在你痴迷的知识培养起来的感觉里衰老,死掉。最庞大的技术将人分解成欲望的分子,异端和穷人将一起被消灭。这个可怕的寓言让我吃惊,张皇失措。知识作为一个牧人,我必须考虑我的生存和避免粗暴的武断。古代的草原容忍了我这个异端,看着它枯萎寥落的下场,我倒抽冷气。我一直认为乌黑的骏马是日渐衰微的北方草原和世俗的异端。从它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这个世界最荒唐最残忍的爱,包括残酷的温情和冷漠的极端。古代的大河蛰居在草原的深处,这是神话的源头。人的精神与廉耻,就是这样展开。多年来,我一直在固执地寻找回归家园的道路。古代如异乡的,在我的地图上,曲折蜿蜒,车马的影子和落日的苍茫,草原的孤独,都使我感到焦躁。我的家乡在遥远的西沙河。我在那生活了许多年。我曾经试图对这个世界之外的事物保持缄默,我力图忘记村庄之外的每一个概念。因为我怀疑语言本身的可靠性。我是一个敏感的人。语言是危险的,它从我内心开始统治我的思考。我虐待语言也好,我是语言游戏圈子里的一个牺牲品,我的语言越成熟我受到的摧毁越猛烈。无从对写作的价值和技巧进行判断。一个叛离了家园和经验的人越过这条河,没有立即就变成纯正的知识分子,而是持久的流浪。我之所以还记得这个名词,是因为我永远在这个词语的预言和暗示之中。追求知识就必须为知识付出必要的代价。我是一个词语,知识的奴隶,寄生虫。我不择手段地利用词语,我也被我的语言残酷地利用,没有人替我揭开谜底,我只是强作从容,将我的语言抛弃,只保留沉重的枷锁,我相信这才是语言的本意。不义的文字和知识必定在虚空中死去,而我因此对人性充满希望。从树阴侧畔的芦苇丛望见青色的河水,那是我最平静的时候。秋天,枯萎的芦花从河面悠然坠落,寒色袭人。一叶知秋,老朽的书签,落地的红叶,被雨水冲洗的十分干净。这是本质清洁的语言,它来自河流的中央,质地纯正,韵律和谐。南国,热带的雨水、河流,红豆,还有芳草,风骚诗歌,士人的怨恨,被清净的茶水冲淡,沉淀,郁积。诡谲的阅读和诬祝的谶语,一如这浑浊的茶水,时光之外,看不见落花、悲伤。阅读的断代史和秋色慢慢积淀,封闭的庭院里,青青的竹林,清散的风声,落墨无痕。这是与北方草原世界截然不同的气氛,从这里流露出来的是人本性中失调的那一部分,躁狂,抑郁。文字和习得的知识都沾有阴柔的习气。地势低洼,山水重复,阅读和隐居变成了荒唐的论争。我必须承认这些文字是黑暗的,黑色犀利刺眼的文字层层叠叠,令人着迷,闻风而动。阳光透过洁白的素纸慢慢渗透到残余的文字里,层峦叠嶂,墨汁和油彩浸渍着衣襟。大道如青天,天是一种宿命的隐语,仕途和知识的代称。黄河的河道几欲枯水,高原的脂膏流失殆尽,只有延安还残留着一点历史的色彩。人是如此的善于容易忘本,斤斤计较,让人咬牙切齿,欲罢不能。文人的论争,抨击早已气短三分。汉代的张衡是以他的知识和技术,沟通了人与天之间的隔膜。远望天空,他一定是有着深深的忧虑和不安。语言是有灵魂的,关系到人性。在知识泛滥的时代,美的语言极端匮乏,只剩下知识的解构和积累。鬼魅的世界,终归走到了平庸的地步。天与人,但在某些的关于天人关系的论著里,自然规律、义理、天地、阳气等数重内涵,逻辑内涵混杂,外延不确定。天,在遥远的古代具有主宰一切的权力和力量。天是生命的至高权威,人的生命周期,疫病,年龄都以这个权力单位为尺度。人的功名利禄要得到社会的承认还必须在敬畏天的前提下宣扬自身的合法性。古人对此种认识不可谓不深刻,成熟。说老奸巨滑恐招致非议。我无心从历史开始我的叙述。我讨厌这样的转述和假设。人的弱点一开始就被那些淳美古老的甲骨文所记载,物欲与情欲在古老的戒律和苛责的章表文体里被投入烈火焚烧,但是不死的虚妄之魂灵依然不肯死却。这样的美只是一种悲痛,古代的知识和思想不能提供这样的支撑,只有你独自一人在这个时代的晚上默默伤心,愤怒,心存忧虑。生不过百年之间,但是这伤痛已经折磨了我五百年。乌托邦的虚妄情怀不肯轻易抛弃,没有直面伤逝而去的情感和风景的能力,这足够我抱憾终生。频繁引经据典依托转述,文献和手工制作了那么多文章,然而它们死了,我感到恐慌。这是一个绝句,大西北的壮美风色和粗砺的鞭策让我如芒刺在背。 第72节:沧浪之水6 从四川盆地北上,进入陕北黄土高原秦岭一带,气候就变得干热,风沙粗砺。在延安和榆林一带,信天游沙哑而倔强的音质让迷信地图和历史常识的民歌采集者和贩卖民俗的小人失去了方向。高原上清洁的阳光直射在黄河泥泞的河道,秦川粗犷强悍的地貌和歌谣高亢的音域。在十三朝古都的西安我从大雁塔一路看过,钟楼,渭河,兵马俑和黄土高原都默默成为我视野里最珍贵的痕迹。暴烈的黄土和激昂慷慨的秦腔,这只属于内心才能感触的隐忧和欢乐。兵马俑在阳光下素面朝天,它们在黄沙漫漫的高原和寂寞月光白露为霜的清冷凄凉之夜心已经狠狠地受伤,碎裂。秦塞早已毁弃,关中早已残破,函谷关只剩下空壳,只有受伤的心还活在这迷茫的尘间,散落在民居和平庸的知识课本里。怀古伤神,毫无意义,只有凭吊这无泪的兵马俑。寂寞的兵马俑已经在尘埃中心碎,不义的文字充斥其间,烈火已经烧荒了黄土高原的土木,不见丝丝绿色,赤裸的土层焦渴龟裂的山体几欲崩溃坍塌,山水枯竭。转述和假设的僵化的知识没有任何拯救这病体的能力,从历史开始论证,这就注定了陷入圈套。看看这张星象图吧,或者是这散落的图纸也好。你尽可以不相信它对于这浩瀚沙海和黄土有什么具体的意义。金、木、水、火、土,对于遥远的天,一语道破天机,它们仅仅是地上的俗物。这些闲适的文字和矫情的煽风点火似的词句,你的视觉和感受极端的厌恶这些病菌交织的文字,恨不能斩草除根。南方,地理意义上的南方很容易与水稻,文人倔强的笔墨连接起来。南国水乡日渐干涸,能给人的灵感也开始枯竭。典型的耕作技巧生存要义和文字的章法在这里融汇成一种独到的心得。放水泡田,排水烤田,每一个细节都具有传神的隐语。人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凭借粮食得于在大地上繁衍生息,婚嫁,酿酒,完成祖谱,文章和修辞,接近上层的庙堂之路。我见过江南那些古旧的清朝建筑的书斋,破败的暴露在阳光下的屋脊夹缝里满是衰草,乱麻般的草章,书籍都已经发霉,翻晒的时候已经彻底失去了值得观赏的底色。灯下读书,我和我的文字处于一种漂流状态,顺着江水直到西南的巴蜀大地,舟楫停滞在冷黑色的水面,荒野只有这江水的声音依稀透过微茫的寒色逼入我的内心。作为一个远行的人,我对自然的情绪与我用一种势利的眼光琢磨这些语言,惊醒过来,阳光已经残忍地蒸发了我的情感,我麻木地阅读,恍若隔世。"始知真隐者,何必在山林"。杜甫草堂孤寂冷清,我对语言的信任已经在这南国疯狂的水花中萎缩。强韧的河流撕裂了意象文字的韧带,谶符,筋肉,骨骼。四野枯萎的草场回荡语言的灵性,知识分子安居的意识幽灵一样曲折回环。焦土,死亡,象形,思维从四野蔓延遥远的古代,占卜的星空,饮酒器的锻造。这是怎样的人格与孤僻?我相信对于时辰与事态火候的把握,劳动变得神圣而有节制,文字也会得到宽恕。我们生存的要素除了盐,雨水,阳光,还有语言和火,语言和这些元素一样不可抗拒,人只有崩溃,黄色的泥土,黑色的语言在旱野里和种子一起破土而出,人的生死与语言的生死一样的情节。那语言是我的心结,火浸渍着文字的躯体,只是深赤而近黑的潭水让我对巴蜀草堂的感觉冷静了许多。居住在村子里,对天的敬畏几乎是与生俱有的。播种、撒籽、施肥、灌溉,适当的劳动,这些都是大地上负有生存希望所在的具有美的使命和意义的行为。大地的血液来自那孤独的太阳。而大地上一切文明的光芒都是建立在这太阳的温暖之上。或者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绵延的村落,接连不断,烟火和炊烟都是这些居民虔诚的表现。他们和这些朴素的事物拥有同样的根基和希望。这是一种忧虑,因为在我们的观念里,所谓的粮食,雨水,幸福,生命的延续都来自天的恩赐,包括姓氏,这是顺承天意的忧愁。那袅袅炊烟从村落的缝隙里升起,象征着一种薪火相传的观念。自然界里的法则和规律在对人进行惩罚的时候,它会重复这种观念严肃的戒律。雕花的窗棂,纯蓝色的细瓷花瓶,还有迂腐的天井样式,这些都是一个巨大的寓言似的暗示。这其中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像水车和石磨一样,碾碎了人的心,那些文字和传说都死掉了,只有人的心在阳光下战栗。人孤苦零丁,没有可信的依靠,只有自己的躯壳。我在这里住很久了,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这里。我怎么离开这里呢?我看着天空,难道我能够像这炊烟一样无声无息地离开吗?这很难说,我想不起我为什么要离开,我没有理由。我太年轻了,我根本不可能有足够的理由离开这里。十几年了,每天看着炊烟从村落的角落悠然地飞向天空,我就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看着空荡荡的天空。我内心有一种恐惧和忧虑。当然也可能只是一种无所谓的忧郁而已。阳光和河流,土地和炊烟,这是蜷伏在院子里我的一幅内心地图。可是光从哪里来的呢?它照亮了我这幅地图,我能清楚地看到河流死亡的秘密和文字意义的消磨的过程。有时候你安静地阅读些旧书或者信札,你的心里会有一种莫名的毒火,那你是中毒了,那些文字和积习让你喘口气都倍加困难。暴烈的文字和你仁慈的脸面看起来怎么都有点可怕,忧从中来,引火烧身,你是彻底地晓得这其中的玄妙和阴谋了。这些文字本身就是一个阴谋,骗局。你真的以为人是万物之灵,你最不应该忘记人的种种弱点,欲望,愚蠢,这些都是和你写的文字一样具有毒性。阴冷寒湿的文字暴露在阳光下,你会惊讶原来你喜欢的句子和语言不过是丑陋的残骸而已,美遭遇这样的悲剧,早已折磨殆尽死在你的笔下。你已经没有能力写出有生命气息的文字,只能原地徘徊,在这地图中的苦水河以及腐烂的水草中纠缠不休。可笑的是你的手还活着,变成了凶恶不负责任的工具,职业性的挥霍文墨,这是不可原谅的罪过。人生不满百,你这份过失恐怕你一辈子也无法偿还。如果你了解这些祭天的仪式,你就会了解这些普通人的忧虑和心愁。天的观念和意识就隐蔽在我们日常的行为中,比如货币,管弦,音乐,还有历法。黑色的墨汁在青色的砚盒中慢慢沉积,明媚的阳光悠然透过八面玲珑的窗棂的雕花镂空。但是在夜晚,这里只有清苦的灯火,还有星空。雪与泥水,笔墨与篝火,这是村落极其朴素的内在仪式。三春的雪水和散发着湿气的浑浊泥水,还有麦子的清香,嫩绿色竹子制成的笔竿。应该有这么一种足以令人恐惧的力量,它存在于你的笔墨的最后一滴,你猜测,天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预兆呢?从落叶铺满的山崖遥望清秋的南方土木结构的民居,残损的花叶飘落在黯淡的屋脊和瓦层上,俯瞰这山谷下临水聚居的村舍,仿佛就是鱼的乌黑的脊背,临水照屋,人的禀性和流水郁结成苔鲜,茅茨不剪的屋宇几近在秋风中坍塌。古典翰墨清幽山水,世间风物,不过残云似的去了。边缘的书写同时面临颓唐的语句和嘲讽的困境。清澈的语言从书角浮现出来,提笔疾书,渐入佳境。心灵文字,粉墨雕饰,逃不出行文寂寞。我读着范文正公的《岳阳楼记》,黄叶纷纷簌簌脱落,随波逐流。书写的特征,领悟,文字的感觉,它是一个经验和阅世历练的虚指。一叶障目,时光的水潭悠悠,犹如语言的沼泽,陷入对古代庄周的文本解读中去。清香的朱墨柔软的竹帛,文字和行走的意义已经突围出曲折的地图等高线,我才知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深秋,我从杜甫草堂回到我安静而落落寡合的村庄。孤寂文字,然而有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心力,南国的沧浪之水淘尽我身后的寂寞,我不再孤独。 第73节:窃窃私语 妖精花1987年5月生,江西人。现就读于上海理工大学。爱好写些莫名其妙的字,听些莫名其妙的歌,混迹于各种文学BBS。我说我是个虚伪十足自私到一无是处的人你相信吗?我现在泪流满面地发誓这个世上除了我自己,我不爱任何人。我是个恶毒的妖精,呵呵,TMD该拉出去枪毙。AMY姐姐说爱情是狗屁,呵呵,再狗屁也没我狗屁。不想说话,为什么跟人交流是这么困难的事情。我觉得痛苦,当你兴致勃勃地向某个人说到什么问题时,他只是哦,是,嗯,这样的。我想我是情愿一个人的了。因为我只爱我自己。我莫名其妙地就读大学了。在一个极度物质的城市里,这个习惯阴霾的城市下有着别人的憧憬有着别人的落寞,那些只是别人的,和我无关。我继续用混来表述我的生活状态,我混掉了我的高中,我的无数个可以快乐的日子,我将继续混下去。我看不到我的希望,氤氲遮掩了我的眼睛,我想念那个刺青,我的爱人的印记。WhenIthinkofyou,我唱着,当我想到你……WhenIthinkofyouIllnevercry,IwishtoflyoverthecitylinesTherecouldbelieves,butfromyoureyesIseethetruthoflifeIwontloseantherchancetoturnmybestsidetoyouthemomentsthatwehadwillbeinmymindforalifetime我以为我很想念我那些亲爱的同学,可是到现在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过。我真的很虚伪不是吗。可是请不要责备我,因为没有人有资格责备我。我是个恶毒的妖精,贪得无厌,可我不是个不劳而获的小人,我的感情是场经营,我是一个商人,不是不计回报的慈善家。到现在我都觉得我没有错,我有做错过任何一件事吗。我记得每一件事情,每一件伤害过我的事的前因后果。我的姐妹,最最亲爱的姐妹,她们总以为最早变的是我,事实上我们都在改变,只是我发现得早了一点,所以决心要让自己更加适应你们的改变。你们不记得那天晚上了吧,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要对我撒谎,你们知道我是多么害怕别人欺骗我的呀,我只是想让你们好一点,为什么在你们眼里我就是个胆小怯懦的所谓的好学生。我只想让你们安全地回家,很晚了你们妈妈会担心的。可是为什么你们要骗我呢,我永远记得你们的口气,那么不屑一顾。我还记得我一个人走了回家,那么长一段路,因为叶子你的妈妈说要等我回去,我只能说我到家了,我要慢一点啊,不然你妈妈会把你抓回家的。那座大桥那么孤独,可是有我陪着,我也那么孤独,我有香烟陪着。我不停地抽啊抽啊,回到家都吐了知道吗。从那以后我发誓不再管你们的事情,真的,我做到了。我是个记仇的人,你们要原谅我。我要的是全部,很专一的友情,比爱情的要求还高,可是我得到的总是比较少。真的,叶子还记得有一次我过生日我叫你陪我一起吃饭吗,你说你要和暄去唱KTV,在你心里她永远是最重要的,即使到现在你觉得你付出的比她的多你还是对她最好。你和栩都说我从上海回来就变得冷淡,因为那段日子我深刻地体会到除了我自己没人能帮到我,一个也不能。而且你们的心里都有太多的人了,我要的太多,你们给不起。后来我亲爱的乐乐去了很南方的一个城市,她走的时候哭得很伤心,和她坚强的外表一点都不一样。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只要我一直对一个人很好和他在一起,他就会同样对我很好然后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我缠着乐乐因为我觉得我的圈子不能只是那些有着更大圈子的人,这个是我发现我在高中除了叶子的朋友没有再认识其他新的朋友了。乐乐是个很简单的人,不会拐弯抹角不会考虑过多的东西,所以她对于我喜欢缠着她很莫名其妙,她觉得做任何事都应该一大群人一起。忘记那次我们是为什么不说话的了,莫名其妙。从那时候开始我觉得这个世上是没有完全属于你的人,哪怕是特别一点点的都没有。或许她在认识了新的朋友之后就不会再像那天一样抱着我说我不想离开了。到现在祝晨都还觉得我被他那样耍着玩是我咎由自取。我只能说我确实是咎由自取,但是那是因为我认识了你。我们都是受害者,所以到现在我都不会恨你,老天跟我们开玩笑呢,你爱我的时候我不爱你,我爱你的时候你不爱我。你说我当时对你太无情了,我觉得我所做的只是不欺骗任何人。你却说男人有时候是要被骗一下的。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们还能怎样,我只想说希望我能比你幸福,因为我失去的太多了。因为那个夏天因为他我中毒了,夏天无耻的毒。我无耻地觉得我的爸爸妈妈比我幸福很多,尽管他们爱我比我爱他们多,可是他们还拥有彼此。而我却没有,我还是贪得无厌。可我还是要好好爱他们的,我发誓。真的是迷迷糊糊地就这么进了大学。夏天毅然离开,在我的身上留了个刺青,我的爱人的吻。我终于一个人生活了,可我不知道这个终于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我跳跃在我最美好的年华之间,或回首或瞻仰。我想我是有很多事情没有做的,那个明晃晃的太阳让我忘记了一些什么东西,很重要的一些东西。最近的一些事情我不想去思考些什么了,其实离开一段黑色的记忆也不是那么困难。如果我就这么离开这个令我无比留恋的网络,或许我就能重生了。不用再喃呢着诉说着一些什么,没有任何眼光关注你,或怜悯或暧昧或者其他所有的所有。寂寞是什么,当你想念一些人的时候又没有一些人的时候。当你看到一些人的时候又无法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寂寞是个疯长的毒瘤,蚕食掉你所有的幸福,尽管那些幸福看起来是那么不堪一击,或许又只是捕风。不要怪罪我的语言,它开始贫乏,开始混乱,我觉得我就要忘记所有的事情了,忘记了所有我爱的人。可我在唱着WhenIthinkofyou,尽管我记不清一些事情了。眼泪流干了,事实上这些有什么好哭的呢。可我真的哭了,因为你们的任何一句话都可以让我泪流满面,尽管我最爱的是我自己。我依然喜欢这种混乱的表述,我在对着某人窃窃私语一般述说着这样那样让人厌烦的故事,如果哪一天能够停止,我想我们都会高兴的。是的是的,我确信。 第74节:午夜十二点的星光1 田建伟网名小野失落中。现就读于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曾获全国"月亮船"大型征文二等奖,宁夏首届"美孚杯"征文优秀奖,兰州铁道报征文一等奖,第十三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影评征文三等奖。经常一个人去学校的大餐厅吃饭。因为喜欢一个人寂寞的样子,可是又不愿意被遗忘在某个不被人知的角落,所以选择在热闹的场合独自吃饭。在我们学校食堂的二楼,可以看见窗外有大片浓密茂盛的植物,它们有着宽大的叶子,在叶子中间可以洒落下细碎的阳光。阳光在空气中飞散,夏天的味道已经离我好远好远,我坐在窗边追忆那些早已逝去的时光的碎片,一段一段,无穷无尽。穿过我的泱泱四季我的青春年华,我看得见时光破碎的剪影。在午夜12点的时候,可以看到我那如同扬花般翩翩的星光落满我的肩膀。看着我那遥遥星光,感叹着又一段时光的逝去。去过一次学校的自修室,高大的窗户以及木质的桌子,有着厚重的感觉,不张扬的个性,很喜欢。还有很多很多发黄的书页,记录着断裂的时光,有古朴的味道。自修室是很安静的,有时候我很喜欢这样。有着很多人在身边,可是又彼此沉默。像是寒暖流中迁徙的鱼,相互不说话,可是方向是相同的。一直以来,喜欢的是在一望无际的田野边,遥望未知的远方。有草的清香,以及那些开出迷离花朵的诡异植物,让人恐惧可是又不舍轻易放弃。还记得很小的时候,喜欢那些有着鲜艳颜色的蘑菇,夸张美丽的色彩,令人爱不释手。可是每次偷偷拿回家后,都还是逃不掉被妈妈丢掉的结局。原因很简单,那些蘑菇是有毒的。有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所有好看的东西都是有毒的呢?比如白雪公主吃的那个有着漂亮色泽的红苹果,再比如食人树的美丽外衣,通常是极具诱惑的武器。最终明白,太美丽的东西常常会很脆弱。保护好自己,因为怕受到伤害。夕阳西下时,看到通向远方的铁轨。总是想,这样的旅途一定会是没有边际的。就像孤独的灵魂,是注定要始终漂泊的。风和云朵穿过清澈透蓝的天空,以极优美的姿态。铁轨边上总是长有美丽的蒲公英,枝叶繁茂,花朵硕大。心里总是想这样的土地下面一定会有着极其丰富的营养物质,才会开出这样绚烂的野花。蒲公英是一种很奇怪的植物,我很喜欢。它们的孩子总是在出生的最初,免费的空中旅游。落在哪里,就在哪里生长。这样顽强而坚韧的品质,让他们的足迹遍及天涯海角。突然就想起了朴树的《那些花儿》。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儿呀?也许都已随着风,散落在天涯。很喜欢他的声音,因为沙哑,所以感觉沧桑。我的19岁,我在我的大学里,我一个人过着平和的日子。在周末的时候,我也会去人潮涌动的新华百货看着自己喜欢的东西,也许不能买下,可是有种短暂的期盼。坐着公交车回去时,有明亮的街灯,恍恍惚惚间就觉得自己已经渐渐老去。19岁的时候我还怀念我17岁的单车,19岁的时候我还在阳光下幻想。白日梦好做,可我占不破。 第75节:午夜十二点的星光2 更多的时候,待在学校高大的图书馆。很寂静的午后,一本书,一瓶水,就是一段安逸轻松的时光。常常会觉得时间不够用,因为要做的事情有很多,可是又没有足够的精力,还有就是性格中懒惰的因素。我在我的大学过着休闲懒散的生活,而又想着要有一番惊天动地的作为。有时候很放纵自己,对自己也许是过于宽容了。在巴黎春天看到一对zippo的挂表,很喜欢。它们放在一个精致的玻璃壁橱里,一只是古铜的颜色,还有一只是银色的,颜色搭配得恰到好处。有白色的灯光照在上面,方形的表盘反射出耀眼的光芒。还有细长的表链,有着欧洲怀旧的风格。售价是360元。我隔着玻璃看了很久,已经完全被它所吸引了。有个微笑的小姐看着我,然后将它拿出来。我轻轻抚摸着质朴的表盘,放在手心里,是温暖的感觉。然后轻轻地把它放回去。走在路上的时候我一直还挂念着那对挂表。喜欢,可是却无法承担那对挂表的真正意义。只是心里默默地祝愿着会有一对情侣拥有它们。一定是种很幸福的感觉吧。我知道,我们都是安静站立在宿命掌心的孩子,有着温和的样子,可是有一颗最脆弱的心。因为害怕受到伤害,所以有着坚强残酷的外表。恋爱的风景,过去比现在还要拥挤,我在这里,你在哪里?没关系。没有去看这部电影,可是这首歌却反反复复地听了很多遍。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失落的感触。那天看到一本书,里面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一群在山坡上吃草的羊,过来了一辆车,所有的羊都抬起头去看,那只仍然低着头吃草的羊就显得特别孤单。所有所有的恋之风景,羽化成最美丽的幻觉。长时间地坐在电脑前写字,眼睛有焦灼的疼痛。其间的时候喝了一杯冰水。冰凉的液体从喉咙滑下,落进胃里有冷透心扉的寒。下午吃的是一碗毫无营养的泡面。有人说,你总是吃泡面,对身体不好的。我笑了笑,可是没有说话。因为我真的懒于下楼去打饭。来回的颠簸,会让我觉得自己的生命就在时光的罅隙中,逐渐逐渐地消逝了。也许这样真的不好,对自己的懒散以及常常的漫不经心,经常会错过很多生命中沿途的美丽风景,还会错过很多生命中的相遇和告别。于是,我对自己说要严格要严格。午夜的时候,我爬到阳台的窗台上看星光。黑漆漆的夜空里,有着灿烂的星光,如同最绚丽的烟火,飞泻着流光溢彩。看到纷飞如同深山最飘扬的大雪的星光,我突然忘记了所有的语言。我就这样,以最孤独的姿态坐在冰冷的窗台上,看见我那遥遥星光,想起了所有关于我的往事,想起了所有不曾被预知的结局。午夜12点,开始追忆我那些穿越过曾经和过往的似水年华。我想,也许在每一个成长的途中,在每一次爱与痛的边缘,在每一条大街的转角,在每一场悲欢和离别中,一些人长大了,一些人离开了。一些人学会了隐忍伤痛,还有一些人学会了笑着说再见。生命中有多少明媚角落,花开花落又有多少呢?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东西需要被珍惜,有太多的往事需要沉淀,有太多的故事想要讲给其他人听。就让它们住在温暖而潮湿的心里,逐渐开出迷离的花朵。它们需要被记录在时光里,有水流过的痕迹。太平凡的生命总是闪现不平凡的光彩,就如同午夜12点的星光,在夜深人静时就开始跳起优美翩然的舞蹈。当我独自坐在窗台上看着我那遥遥星光时,我的心里是温暖的。有平静的过往,却没有太多漏*点飞扬的经历。有星光如扬花般纷纷扬扬落进我最晶莹的瞳仁里,感受到时光如水般把我淹没。从250米的高空俯视下面的一片灯火辉煌。干净宽阔的中央大道沿着笔直的方向通向一个未知地。也许那里会有另一番景象,也许那里会是另一种风景。空旷的大街没有一个人,可是我知道,它并不孤独,因为在它的头顶,还有着漫天的繁星。就在抬头低头的笑容间,看见残忍的时光已经从身旁悄然逝去。头顶的云朵,有天使渐次走过的声响。然后突然就看见了一颗闪耀着光芒的流星远远的划过漆黑的天幕,带着长长的尾巴,绽放着夺目的光辉。然后就有一瞬间的欣喜。走破单行道,梦里花落知多少。那么,我还是闭上眼睛吧。这样,就可以感觉到有黑色而凛冽的风迎面而来,就可以独自享受一个人的幸福,就可以用心在午夜12点看见我那遥遥星光。午夜十二点的星光,犹如水的月色流淌,头顶是黑色而高远的苍穹,身旁是扬花般飘飞的思绪,心里是一直回荡着的《我的秋天》。是我喜欢的旋律,许巍的歌。没有人会留意,这城市的秋天。窗外阳光灿烂,我却没有温暖。幸福如此遥远,我却无法看见。这秋天的夜晚,让我感到茫然。 第76节:天亮之前黄昏以后 小诺原名杨佳诺。出生在中国北方荷花城市的白羊座女子。2001年开始网络生活,喜欢和单纯的孩子们在一起。天色将晚血红色的夕阳被我挡在手心之外。你清澈的琥珀色眼眸里写着不安和歉疚,我知道它们不久后就会随着幸福消失。我惨然地微笑,告诉你:我很好,不要担心。请照顾自己,请好好照顾自己。庆幸今天这套米色的着装,它让我显尽从容。于是你满意地携她的手,相随远去。要与子偕老了吗?我轻轻叹息。没有眼泪,没有挽留,没有犹豫,它们是变相的索取。海角天涯。终于明白,有些人,可以依赖,不能去爱。月光如银黑色的天空悠远而深邃。橘色的灯下,我拥着你的颈,一切在沉默中游走。不过一刹那而已,我弄丢了你。缠绕一处的生命线,终于分开,不再相交。残缺的幕笼罩着我们,耳畔柠檬的气息挥之不去。银白色的月光留在窗棂上,我看着你远去。习惯性的在臻于完美的时刻打碎所有,因为知道所有的一切终将消失。在天亮之前。你对我说,你知道。你什么都知道!我突然抬头,撞见你的目光。躲之不及的是隐隐的厌弃。我拼命微笑,仓皇如落叶。弦断。放纵两年来隐忍的痛。深不见底她说,真正危险的是你,你不该靠近。依旧是惨然的微笑,我只剩下微笑。危险的气息蔓延在温馨的怀抱里,也许是我带来一切不必要的劫。一只腐烂的苹果散发着死亡的气息。突然她漆黑明亮的眼睛里射出青苔的幽光。我打个寒噤,那么熟悉的眼神,似曾相识。未央,毁灭一切的女子。我是她的来世。我轻轻颔首,一切都完美得没有语言。平静地散尽硝烟。谁想做阿修罗。天亮之前抽醉的时刻是美好的。每次都狠狠地抽完半支,将剩下的放在那里。看着它燃尽,成灰。那是一种别样的凄美。漫天是青铜色阴郁的星光,它们即将熄灭,像烟灰缸里的那半支烟。你翩然入梦,我以为你是朝圣的天使。睁开眼睛,只有迷离的烟雾,灰色的旋涡。像是从感伤的岁月里筛过的,一把一把的寂寞。等不到天亮,美梦就醒来。猛然惊觉:我一无所有。抱着双膝,狠狠地疼爱自己。在天亮以前,黄昏之后。烟雾弥漫你带着绝望的气息而来,坐在我的身边。我点一支烟看着沉默在彼此之间蔓延开来。你的神情带着狼狈,烟,你是知道的。我放肆而轻蔑地笑。是,我一直都知道,也一直都清醒得很。你似乎还要说些什么,终究是没有言语。烟灰带着绝望的姿态下坠,落在桌上,散成片片。我透过重重的烟雾看你,看着你的无奈你的悲伤,我无懈可击的微笑里写着释然,蝴蝶始终飞不过沧海,这是宿命。没有谁忍心责怪。于是我转身离去,流离的烟草味道弥漫。那一瞬间,我的心一片澄明。水仙颓败我摊开掌心看手中纠缠的曲线,那血色的水仙在刹那间颓败。我看着它们的花瓣,带着苍老的黄色,令人伤感。我残忍地切断了它们的根,我看着鲜血淋漓然后满足地微笑。爱情仿佛癌症般在我的体内盛开着,那么多的好人,让我吃下那种叫遗忘的药。我听话地,乖乖地吃下去。毫无怨言。记忆在药力的作用下幻灭,一如手中逝去的流沙。我知道自己是个不停地找刀子来割破皮肤的人,一个典型的自虐者。我平静地告诉你,我不记得了。不记得你,不记得诺言,不记得柠檬的味道,不记得那些柔软而芳香的气息。不记得那朵曾经盛开的血色水仙。那一切都是空白。在我删除之后。残阳如血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吗?我家里的窗帘是红色的,我最讨厌红色可是它居然充斥我生活里的每一个角落。我躲啊躲啊躲不开它们。于是就只能穿在身上映在眼里告诉自己习惯它,就会好的。已经是黄昏了,我看见盛开的夕阳。它像一团火焰一样地燃烧着,那么纯粹而热烈。我拉上窗帘。残阳如血,遍布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我又一次摊开掌心。坚硬的疮疤丑陋地留在那里,警告我不可以再动情。开到荼靡一直依赖着幻觉生存着,以为身后真的有你,在关心着我,在冷的时候抱我。直到寒冷真的如暴雨般来袭,我蜷缩在角落里瑟瑟的时候,带着最后的希望回头,发现身后空无一人。那种空洞和慌张不是文字可以形容的。你曾经问我,那句诗是什么意思。我是想把它留做一个谜的。现在我可以平静地告诉你,那句诗写的是一次盛开。花儿用尽了所有的精华和养分,开出最鲜艳凄美的花朵。明知凋谢之后面对的是枯萎和死亡,但为了赏花人一瞬间欢喜的笑容。它无悔地绽放,开到荼靡。你相信吗?天使其实是个带着翅膀的魔鬼,最诚实的女孩其实是个最老练的骗子。离它们远远的,不要试图触碰。那是一朵朵黑色的曼陀罗,盛开在黑色的沼泽,在黑色的夜里,寻找黑色的记忆。天真而纯粹的你,无法负担,就不要试图救赎。假的就是假的,忘了它们吧。它们已经像蒲公英一样,在陌生的地方散落天涯。在季节深处,我的脸莫沫莫沫原名张思雯,1987年生于北方。14岁开始文学写作,游走了网络边际。总是站在学校的高处俯视在我脚下始终忙忙碌碌匆匆急急的人群。黄昏渐落的光线或者夜晚明灭交错着的灯火在人群的缝隙里匍匐,宛若隔世的容颜。那些从平坦的土地上突兀而起的树木和房屋,在不同的时光里不同的明暗处变换着光线流转,如我从来不曾重复出现过的心情。风声边界,我改变着手指的姿势亦察觉到不管我们缺失了多少都要以一副安然的姿态,就像不停歇地辗转着的朴素的风。我不再认为那是种蛊惑反觉得平素了。言言说我是有鄙视倾向的人。我想这样仅是缘于人性固有的占有欲和无耻的虚荣,对无法企及的彼岸终怀有不可理喻的希冀。走上天桥,走下天桥。我意犹未尽地看着这在我面前舒展开来的回家的路。不是恋家的人,始终如此。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看似缓和却是彼此划清界限,毫不逾越的。从来不会对任何一方做出妥协。我们各自站在端点漠视观望彼此,尖锐着对峙,犹如讽刺。没有倾诉与交流,只是占有与忍让。要承认我们是好的对手。家里的空气冰冷而死寂,如与我无关的境地。他们谩骂,他们鄙视,他们目不斜视地从我面前走过,他们不能容忍我的一切。包括我始终坚持的文字。我想我在这里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不可获释的自虐,我和他们是脱节的火车,不曾知道彼此背负的沉重是何等的深刻。 第77节:在季节深处,我的脸1 路。眼睛里始终只有这样一条齐整的道路能够在不同天气不同温度里保持不改变。在郊外无声的尘埃与原始中这样的街道已经是种奢侈。在一片萧索与弃绝中它寂寞的繁华。无人观望,无人聆听。竟是这般不合时地地存在,如某种不可回避与推卸的孤独。秋肃杀地钻进我的衣领,天空亦旷远了许多。田埂上是寥落的枯萎。荒的模样总是如此触目惊心,如同被搁置被禁忌的爱情。曾几何时,是和阿桀走上这样崎岖的小路靠近几近干涸的流水,那似乎是曾经惟一的一条通径。渴望铅华落尽的生存,所以15岁的年轮上义无反顾地背起行囊离开,再离开。带上无人可以且愿意分担的厚重远离自小便撞击着耳膜的喧嚣。如一个流浪儿,走过视野中所有的角落。学校在离市区很远的郊外,能够看到隐约的青山和枯竭的河水。夏天树木葱郁,树影摇曳。我总是在这里不厌其烦地转圈,而后无奈地发现繁华却不曾离我而去。依旧身陷乱世不可逃。一直渴求的是能够怀抱善良平凡地生存,倘若能够有一个温暖的伴。只要有清风和露,只要有爱。只是谁人能够给予淡然而纯粹的爱恋?就如这世间并无一寸净土。每周放学回家的途中都会格外的感伤,一路欢呼雀跃着的孩子们仿佛占领着我无法泅渡的彼岸。只是缓慢地乘车在街道上穿行,却始终保持慌乱不惊的模样。不得不承认充斥在特定的时间里却不为我所知的孤独,那是无可厚非的原罪。重新一个人在不同的空间里交换着位置。吃饭,走路,看书,写字,始终如一地保持着不为人知的隐秘。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心如止水都是以丰盈为奠基石。因为踩到了乱石之上,所以可以触及到更高远的阳光。他们都知道,我亦已如十月一般风轻云淡了。曾在人群缭乱的食堂里面看《清醒纪》,面前摆设着丰盛而辛辣的食物。不知道是文字玷污了食物的饕餮,还是食物玷污了文字的洁净。我只是在责无旁贷地保持着自己的随性。怀抱着自己的漠然生存。学习和自己对话,如同告白或是忏悔。因为最能说服自己安慰自己的只有自己。事实上,寂寞总是无孔不入。阿桀曾经说过,我独自的凛冽刺痛了他的眼眸。我们都是能够安然地承载自己的寂寞却不愿看到别人寂寞的人。彼此心痛,递出最为丰厚的温暖作为礼物。不会因着对方而放弃坚持来改造自我,无所求,只要依偎,而后在能够独立之时离开。这样的感情只是为了陪伴,但世俗却怨恨着我们彼此的映照。于是,我们痛,痛到发不出声响。只剩下独自在深夜呻吟。一遍遍走上曾经摆设着我们脚印的山坡。曾有多少个这样的夜晚,天宇低垂着阴霾,我和他站在山坡上采撷别处的光辉。黑暗中的彼此真实到深刻,没有掩饰地将伤口亮给彼此却不需要安慰。同等的寂寞与同等的无力。都是渴望纯粹到一无是处的感情的人,因为太相似了,所以终究无法从对方身上挖掘到什么来填补自己的空缺。也许,真正的伤口只是在该完整的完整以后剩下的沟壑。熠熠生光。说过,要给彼此足够的自由。结果我们真的就这样给了彼此绝对的自由。总是这样为了拾起旧的而丢下新的。"捡棒子的狗熊并不愚蠢,它只是在做它直觉中的事情,它也许会有两个结局,最终手中空空,什么都没有。或者抓住它最后捡到的那个棒子,对它自己说,就是这个了。"我也是这样选择最终静寂的人,并始终持有,不放手。事实上很多次的放弃与错失都是一次深刻的自省以确定它是否与自己匹配。不断回忆那曾经在吹过的风里绽放的小小喜悦,只是那人的眼瞳怎样闪烁却早已快要记不得。记忆空缺出一片凛然。他告诉过我,他的记忆是被断截被窥视的。竟是这般懂得选择遗忘的人,亦也许因此才有了白昼与黑夜背离的面容。而于我,丰盛如荼蘼花朵的记忆终究是这般不可失。它是捕风,是烟火,是经久不灭的炫目,照亮去时的路。原来,遗忘竟也是如此需要勇气的事。倘若还有什么不曾改变的,那也许就是一直坚守不肯放弃的小温暖。总是在晴朗的日子里走到明媚处伸出手掌,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在掌心一点点渲染开的温度。于是就这么微笑起来了。嗅着衣领上和空气里棉花一样柔软而温存的味道,如同一个孩子。时常就这么看着环绕在周围的一切,也许那不会是最好的但却是最让我欢喜的。这样的拥有亦让我学会了知足。知足者长乐。回想倾心于网络与文字的这段时光。虚空之下掩着的是无与伦比的疼惜与安慰。告诉过阿桀,因为现实的错综繁复,我已然失去了许多本应拥有的美好。因这一旦错过就是苍茫中的一粒卑微。于是转身远离,投身于过往的虚幻的风里。纵然是种万劫不复的悲哀。很是珍惜我在各个论坛里建立起的固定而相对持久的朋友圈子。如一个小花匠般精心呵护料理着开得如火如荼的花朵。时间和距离在此地对折成句点,流年亦因此得到休憩。曾在9月细碎如钻的雨水中遇见了小诺。同行的还有阿祖与朵拉。一直都觉得有些界限一旦逾越就失去了纯粹。过分的暧昧是尖锐的疼痛。而事实却时常是失却绝对的异然,犹自顾自的意象。始终都如此喜欢夜色中的这个城市。纵然光怪陆离声色犬马,也正是在这般的喧嚣中,我才会从躯壳下伸出一个放肆到不知所踪的笑容。那晚的笑靥是我少有的绚目。行人或隐忍或漠然,可我们有我们的快乐。也许,城市中的灯火再也不会如那夜般妩媚。直至虚无。似乎记忆里本就存在着一些刻骨铭心的坐椅,等待后人陆续在椅背上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恒久地停下来,或者片刻就转身离去。只是他们的容颜都已模糊。原来,最初的伤感从来不曾失去过。 竒 書 蛧 ω W ω . q ì δ ん ū 玖 ㈨ . C ǒ m 第78节:在季节深处,我的脸2 又下雨了。雨点在玻璃上自恋般啜泣。泪流到如此境地竟也是种脱俗。只是这样的超脱不是在世间行走的任何一个人能够抵达的。冷风卷动窗帘,于是街上的阑珊灯火便明明灭灭地掉进我的瞳仁,如抽*动的嘴角。16岁的深秋,一个人过。一个人努力温暖自己,不允许悲伤还有绝望。进入了一直希冀的文科班,积郁已久的自卑如疯长的头发一样迅疾的窜过头顶。也许我就要这样恒久地在人群里矮下去了。周遭的才子佳人张扬的笑着让自己闪光,而我却依旧停落角落选择安和。同桌是一个简单而努力的女孩,能够不懈地做着烦琐的数学题却毫无怨言。而我依旧时常在阳光绚烂处放肆自己的小小忧伤。逃脱不了的是过去艰涩的分离。总是在想,也许没有存在于同一平面上的感情。一旦失去支点就会顷刻崩塌。阿桀说,我说,我们一遍遍地说。即使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也许相似的人只能够存在拯救似的感情,一旦成熟就要向两个方向。没有理由的感情本就是个荒谬,就像没有退路的战场。我想我们的感情之所以得不到成立是因为只能无限制地接近却无法给予。过分的洁净会蜕变成无可救赎的苍白。我们是无力于苍白的人。只是心怀纯洁的期许。对言言说,这样的日子里,能够温暖我的只有被窝了。总是在很冷的夜晚用被子将自己包裹成不朽。始终都是对切肤的爱抚有种畏惧的疏离,父母都是浅于表达的人,从语言到行为。这或许就是我同样缺乏的原罪。想起曾经在暗夜中毫无顾及地拥抱彼此来交换温度。没有猜疑与怨恨。竟是这样的深厚到淡薄。用力的抱进还怕失去。开始疯狂地难过。无语名俱。与人交谈,开始保持了固有的距离。云在走来时无意识地给我一个拥抱,我停下,后退,眼里掠过一丝惊慌。竟是这般不愿或者不敢承担别人的馈赠,总觉得需要自己用成倍的精力与时间与还债。没有理所应当顺理成章的习惯。渴望安慰,却又害怕依赖,渴望怀抱,却又害怕束缚。如此仓皇而矛盾的人。也许人终究只是归隐角落的动物。随着年龄数字的翻飞,愈发的靠近寿终正寝的洞穴。休憩,养伤,直至死去。一个人呆久了首先失去的是与人交流的能力。留下狂妄而自卑以漠视甚至藐视世间的烟火。人性的狭隘仅在于意念只能在自己身上找到归宿。听到一个孩子说,这是一个忧郁而死寂的学校。一瞬间的恐慌。那些不愿面对与承载的尖锐就这样被陌生的人一语道破。也许因为陌生,就可以无所需且无所求,只是淡漠地看着缭乱的文字而不用理会纸背上同样忧伤的脸面。过路的风灌满我的衣袖,于是像一只展翅欲飞的鸟儿,可我终究没有丰盈的翅膀。在我知道过多的斑斓交结会呈现出死寂一样的灰色时,我的难过便放逐出一条无归的路。一路都只是欲哭无泪的干涸。季节吹得黄叶在视野里四散飞扬,那些飘零的银杏叶子再一次爬上我的脚背,而我却只剩下无动于衷的失却方向。阿桀说,我不在身边也要好好照顾自己。有些人的遇见注定是种不可避免的错过。如果我们因此就失掉从一开始就坚持的信仰,那么世间也太过于华贵而虚空了。一个人也能够拥有完好的生活。记得。16岁,我们不谈爱情。樱花伤逝,青春散场刘锦昌刘锦昌生于1983年11月。现就读于北京林业大学。出版《中国商会与政府职能转变》。纪实文学《北京人在干什么》即将出版,并被中央电视台拍成纪录片。青春文学小说《樱逝》将于2005年4月出版。此文送给王瑛。--题记一我其实不想离开的。真的不想的。你不会知道我是多么多么热爱这里,可是我马上就要毕业了,还是要告别,要离开,告别你们,告别萍水相逢的朋友,告别擦肩而过的朋友,告别朝夕相处的同学,这里的心痛和幸福,这里的喧嚣与寂寞,这里的温暖与苍凉,我都必须告别,这是我的劫难,我曾经很相信眼泪。以为,眼泪是温暖且无可奈何的选择。后来不信了。因为,眼泪时常在你回首往事的时候,轻易背叛了初衷。安妮宝贝说:这是个告别的年代。因此,我们得学会遗忘许多事情。生活已向我们摊开一份问卷,惶然而满怀惆怅地交出答卷后,我们应该告别一些东西,不再傻傻等待,让忧伤擦肩而过。说实话我还是喜欢我们学校的,在这里哭过笑过明媚过忧伤过,然后慢慢长大。喜欢南门那条马路,曾经写过"我很喜欢我们学校校门口一直到北门的那条干净的道路,两边长满了漂亮的银杏树,夏日的时候叶子密密麻麻地交错在一起,撑起一地的荫凉,明媚的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叶子落了下来,斑斑驳驳,在地上碎成很好看的一片一片,然后就沿着那条路一点点地荡漾,摇曳的样子,阳光清澈,年轻的孩子在这里行走,散落的笑声在空气中回荡,久久不散,轻轻的脚步,仿佛这里是一个美丽的梦境,不愿惊醒。"而住在这条道路旁边的二号楼的朋友告诉我在这条路上有一棵桃树,她曾经笑吟吟地跑去那里摘那桃子吃。你可以想像一个年轻的好看的女孩子是怎样地在校园里奔跑,风吹起她的头发,明媚的情绪荡漾在她的脸上,然后不断地散开来,也许桃子是酸的或者涩的但是我想她的心里一定是甜的。她对我说以后有机会的时候带我去看那棵每年都会盛开芬芳桃花的桃树,我说好呀好呀,我记得我说那句话的时候嘴角是微微上扬的。也许我们永远不会去看那棵桃树,但是我们为什么要让自己绝望呢,我和那个女孩的认识应该算是机缘吧,我告诉她我以后要开一家卖鱼的小店,店名就叫做"我们这里还有鱼"。店里有巨大的鱼缸和美丽的金鱼,所有的鱼都是一对对的,我的鱼只卖给情人,那是幸福的人才能看到的鱼,当世界毁灭一切消失的时候只有鱼和爱情会存在,然后我们都想起了那首歌曲《我们这里还有鱼》,"……我相信那么多的关心/总会带来希望/别忘了我们这里还有鱼/在这里没有风浪/不会摇晃不再心慌/当黑夜过去/总会有阳光/我为你找个池塘/盖间平房忘掉哀伤/给自己一个有鱼的地方"。她叫我小鱼,她喜欢在午后抱着被子,安静地睡着,可是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知道她有这样的喜好,在她安静地熟睡的时候我却把她一再吵醒,和她说话给她讲故事。感谢你可以包容我的任性,你是一个并不经常可以快乐的女孩,可是我想祝福你好好地生活好好地珍惜,你笑起来的时候一定很好看。有的时候快乐就是那么容易那么简单,对呀,我们还年轻,几个朋友在一起随便一个玩笑就可以让气氛变得那么轻松,于是我们任性固执,于是我们自以为是,于是我们擦肩而过,于是我们伤害与被伤害,于是我们不断地相遇又不断地逃离,于是我们不停地追寻又不断地迷失,于是我们一边反思一边又不断地沉沦,就是因为我们还年轻还像个孩子,就好像彼得·潘,那个有着金色头发披着长长的围巾,那里有美丽的星球和独一无二的玫瑰,可是无论是他还是我们,都会常常莫名其妙地难过,会在夜晚仰望天空的时候落泪,会看着日落的时候感到难过,但是我们还是那样在一夜之间就长大,长大了我们学会了珍惜,学会了掩饰自己的心情,可是快乐啊就那么多那么多地流失,樱花惨烈凋零,生活流离失所,我们在沧桑和无奈中找寻,找寻心中的那份宁静与淡泊,找寻梦里的那个世界和天堂,找寻曾经的那些纯净与美好,不停地找寻又不停地错失,感谢上帝,在人生最美丽的时候我们是微笑的是充满希望的是那么的坚持和执著的。 第79节:樱花伤逝,青春散场1 我很喜欢纯净的纯粹的纯真的纯美的事情,因为我常常感觉到莫名其妙的忧伤,在我的掌心开出潮湿的花朵,非常的绚烂,却又很快委靡,零落,枯萎,溃败,无法拾掇,于是忧伤就沿着我的掌纹,在我的身上一片一片地蔓延,我的心,我的胃,痛,疼,排山倒海,不可抑制,很多人看到我有着温暖而干净的笑容,明亮而清澈的瞳孔,可是我常常迷失在地铁里迷失在人群里迷失在落日的余光里,不可自拔,一个人沿着城市不断地行走,背着大大的包,背着我沉重的心,在落地窗投下的阴影里匆忙地调整着自己的脚步,对着一切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漫无目的,流离失所,在浑浊的空气里难于呼吸,挣扎,心里总是想着离开,可是我最终没有离开,在这个城市里一点点沉沦,躲在某个黑暗的角落,泪如潮汐,随着黑暗一起沉没,一起沉默。二琼,我来到林大认识的第一个最好的朋友,我想起大一的时候我们傻笑和争吵的场景,每一次回忆都让我变得莫名伤感,我和她的快乐时光是支离破碎的,无法收拾。我们会在寒假的夜晚连续打三个小时的电话,直到整个城市都沉沉地睡去,我们会在灯火闪烁雾气升腾的运动场打篮球,快乐地奔跑,幸福地流汗,我们会在要上课的时候骑车去香山。琼是个任性而可爱的女孩,和我一样有一颗高高在上的心灵,一样会把身子挺得笔直默无声息地流泪,一样会在明媚的阳光下说一些伤人的承诺。她很喜欢樱花,她曾经对我说以后你带我到玉渊坛去看樱花吧,我说好呀好呀,然后两个人没心没肺地笑。我还记得我是在最寂寞的一月里遇见璇的。那时天昏地暗似的补课让我总觉得自己无家可归。于是我把她当作会和我一直一直好下去的朋友,我不管会不会觉得一直的沉重而疼痛,淡蓝色的天空下我们放肆地大笑,总有那么多单纯的日子被我们大把大把地挥霍掉,一些温存的过往谁也不会忘却也不会轻易地提起。可是后来大二的时候,她要走了,离开北京,离开我,我去机场送她的时候,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候车厅里。我抚着她的肩膀对她笑,我想我那时的样子一定很呆,我说悉尼多好啊,那里有灿烂的阳光,有漂亮的沙滩,有干净的空气,有大片大片的草原和蹦蹦跳跳的袋鼠,在那里你一定生活得快乐极了,你一定都把我给忘记了,说完的时候我的笑容突然僵在脸上,然后眼泪肆无忌惮地落下来。我说琼琼啊,你要好好的,我会想念你。飞机上天的时候,我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到了澳大利亚的时候,她给我寄来了照片,阳光清澈,海水湛蓝,那是一个没有纷扰的纯净的世界,可是我看不清楚她的脸,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楚她的脸,我不知道上面是否还有一贯的美丽的笑容,以前的时候,她笑起来是很好看的,是一个一笑起来整个世界都阳光明媚的女孩子,可是现在她终于站到了她梦想的那片湛蓝的天空下面的时候,我却再也看不到她那干净而释然的笑容。现在我则期待整个世界的樱花都落下来,落在我们脉络清晰的掌心,铺满我们粉色的岁月大道。只有这样,我才会看见有个女孩在樱花的尽头朝我微笑。樱花的瓣北海道的风/富士脚下没有支离破碎的梦/终于明白终于觉悟/和你品尝生活的感动/丢了忧伤丢了孤单/我们坦荡荡/因为/樱花大道还有寂寞的微笑。三音,一个才气逼人的女孩,经常可以看到你背着大大的书包前往一教室自习,你的头发很长,遮住了你的脸,你的眼。短短的一年,我知道你曾经和两个男孩相爱过,可是最后却还是孤单的一个人。你的眼睛里弥漫着忧伤,深深地让人感觉冰冷,你好像很爱笑,笑得那么多好像永远不会有伤悲,可是我知道你是阴郁的,心里有太多的沉重与疼痛,就好像你的书包一样,你总是不愿意或者不能放下来。你站在窗台看岁岁枯容而又卷土重来的花朵,看光阴奢侈地从你面前的阳光地带划过,没有痕迹,看外面扑着翅膀低低飞过的小鸟,然后你的眼睛被照成明媚的太阳的颜色,我想这就是你在和幸福终年不遇的日子里惟一给你的安慰。你说你曾经是那么的憎恶阳光,因为你是那么的长久缺乏它,有一天我看你一个人在空旷的操场里孤零零地站着,我一下子难过起来,我真的不忍心,那样小小年纪的女孩有着那样深深的寂寞,我远远地看到了你那面容恍惚的脸,我总是不忍心去想你那泪流满面的脸,可是我不能走近,因为我们在一起永远不能触及幸福的生活,面对彼岸烟花的盛放与阑珊,我只愿也只可能是一个触不到温存底蕴的过客,可是我是希望并祝福你快乐的。《台北寂寞部屋》里唱道:"表停在凌晨两点半后/火柴棒无声划过角落镜子的背影/当作是朋友/我发觉台北其实很寂寞/黎明前的马路上最后一个还没有睡的人漫游/围绕着最后一盏不熄灭的路灯/也许每个人各自有想不开的理由/我穿着大衣蹲在地上等你回家/夜里的霓虹特别迷惑照着人另外一面轮廓/惟一的星星遥远的闪烁/我发觉台北其实很寂寞。"音,你大概是被伤害了,你是这样的女孩子,天涯海角的逃亡,依然逃不过伤害,音,你会坚强而勇敢的,你不会害怕的,你会在伤口中笑得满眼生花,听骨缝间成长的声音像震天一样惨烈。四木,我的最铁的哥们,他有一张桀骜的脸,短发,坦率,有个性,他喜欢放肆地说话放肆地做事情,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没完没了地絮絮叨叨。他会很认真地抄笔记,然后快考试的时候提醒我去复印。我生病的时候,打饭买药他一手包办,真的很幸运上天可以赐给我一个这么好的朋友。他家是北京的,有着北京人的幽默与大度,在同学中总能把气氛弄得很好,每周都会拉我去踢球,还说顺便看美女。可是,有一个周末他回家了,周一的时候没有来,毫无缘故地,可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我每天握着"你拨叫的电话已关机"的话筒一脸茫然,我想木这个孩子会不会突然心血来潮跑去听摇滚了呢,我们都是爱听摇滚的孩子,特别喜欢KURT,我觉得KURT是个好孩子,他有着最明媚的笑容。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猜测与煎熬之后,我终于接到了木的电话,他说风你来看我吧,我在北医三院里,我手里的水杯突然掉了下去,我说木你还好吧。在医院的病房外面我看到了木的妈妈,她眼睛红肿地抓着我的手说,阿姨拜托你,你多陪他一会儿让他开心一点,这个孩子没有太多的时间了。我看着眼前这个伤心绝望的母亲,我的心轰地一声坠下去。我看到木的时候,他正在床上看着《体坛周报》,他的头发因为化疗已经掉了一大半,眼睛深深陷了下去,他放下书对我露出一如往常的狡黠的笑容。他说风你终于来了啊,你个死家伙,让我等你等得这么憔悴。我坐在木的旁边,他的声音开始在空气里变得模糊起来,我的眼泪开始大颗大颗往下掉。木给我纸巾,他说别哭了傻瓜,大男人哭什么啊。不要随便哭泣,我会很快好起来的,到时候我们再一起踢球,一起看美女。我说,好的。木继续说,风,你要相信一切会好起来的。后来我离开了木的病房,他不让我去看他,因为他不想让我看到他病恹恹的样子,他说他要健健康康回来。然后的一段日子里我一个人蜷缩在寝室里,看着灰蒙蒙的失态的天空,回想着我生命里一个又一个的过往,我不知道他的离开我的心会不会彻底地空洞下去,我还会不会面对太阳露出明亮的笑容。一个星期后我给木送行,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他躺在那里很安详,脸上的笑容甜美如幼童。木一直是一个满足的孩子,可是突然地他就走了,一个好好的人就这样不见了。那天我在马路边坐了一个下午,形形色色匆匆忙忙的人一个个从我的身边走过,汽车的发动机在我的耳边轰鸣,然后我看到那个通红的愤怒的太阳突然差点掉了下去。于是我发现,整个夏天,我一直在告别之中。在这个夏天正盛气凌人的时候,我穿着白色的衣服,干净的牛仔,走在北京的大街上。我想,所有的东西都会慢慢离开的,就像是太阳落山一样,无声无息地,可是,无法抗拒。我抬起头来看那个明亮的太阳,然后漫漫地将嘴角扬起,重新露出温暖的笑容,空气突然变得静谧而玄妙,所有的喧嚣都褪去了,那一刻我听到天堂里木狡黠的声音,他说,风,一切会好起来的。然后太阳落下去。 第80节:樱花伤逝,青春散场2 五林,我的旧友,去年寒假回家高中的同学一起聚会,平静依旧的心又开始骚动起来,每个人的心底都是被期待塞得满满的。往昔的一张张笑脸,依稀温暖,继续当年没完没了的玩笑,大声地说话大声地笑,玻璃震出了幸福的裂纹,大家的心都是纯洁透明的,不用防备,不用伪装,把每个人当作一生的事情来对待,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有太多美好的情愫流露。林开始爱读书了,在我面前讲话的时候可以引出一大串人名书名,隔了那么久,林最想和我说的一句话是你看安妮的书吗。我说我看,可是我不想和他谈论这些。他的眼睛里已经有了太多太多岁月的变迁,那一点点期待与迷惘都跑掉了,只剩下了一副妥协的表情,把隐忍和沉默刻画得分明,为我们这样的成长,我真不知道是该悲伤还是庆幸,我们都有了一颗能洞穿苦难的心,我们都已经变得沧桑变得学会了隐忍学会了承受,可是我们再也不会说一些能把快乐轻易荡漾开来的话语,爱书的孩子是那样的远离幸福,我,还有林,我们会一直永远有一张忧郁的脸,会好久都沉溺在悲哀中挣扎不出。林说明年的时候他会去越南,那是杜拉斯前世的国度,她在媚公河长久地行走,发呆,守望一个生命中的男人。我想林是决计要逃了,逃开周围沉重的空气,去看一条沉默的河流。林笑着说怎么能逃掉,就去两个月,回来后收收心。我知道我们是不能够一直走到最近的朋友,但是想一想寂寞的时光中我固执跳动的影子,想想曾经是一起把不知所措的年代挺过去,心里依旧是欣慰的。可是有的时候偏偏要拿过去同现在惨不忍睹的生活相比,我有种重重的受挫感,我把苹果塞得满嘴满心,直到我终于流出了眼泪。六我,我开始写我自己。朋友看我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打电话来,她说风你要开心一点你要开心一点呀,你不要这样好吗?我握着话筒感觉泪水汹涌,我说你不应该去看那些东西,你只要记得风曾经可以在球场幸福地流汗可以在阳光下灿烂地微笑,可以和大家没完没了地开玩笑。我知道,他们依然是关心我的,可是过去的日子终于消逝。往事一点点地沉淀,终于消逝不见。这样的难过时光是要过去的,我们面孔中的隐忍与沉默会慢慢舒展开来,而年少时候的这颗敏感脆弱的心也会一点点强大,我们还不是彻底失望的孩子,守望了这么久,我们依然还是期望幸福的,偶尔抬起头来的时候,面对太阳露出明亮的笑容和洁白的牙齿,然后让心里大片大片的不确定肆意倾泻,覆盖。我们不怪年少的敏感,我们甚至可以在某个云淡风轻的日子里回忆这样淡淡的哀愁,在日后彻底长大成*人的时候,我们总不能拿出一些伤口示人,我们要炼就笑容里夹杂的温柔与残忍。在单薄的青春里涂抹绚丽的色彩。在那些疼痛的日子里给了我些许的温暖,也许记忆沦丧的时候,我会把生命中的片段慢慢摇出,摇到幸福的味道变成淡远而陌生,外面的世界太大了,大得让我们都沉浸在海洋深蓝的美好感动里,沉浸在大都市也色泽深沉的诗意里,沉浸在萍水相逢的缘分里,沉浸在那么深厚那么深厚的爱里。快一点快一点,让这样的日子迅速过去吧,也许以后,我们可以在阳光下奢侈地散步,看青春在风中张扬地行走,才不会有一张犹豫的面孔,才不会在梦里偷偷落泪。我们要好好生活,不要伤害,我坚持着把这段冗长而艰难的成长记录完整,在明媚的角落开始疯狂地怀念,等到一切都过去的时候,我会在阳光下写下大大的名字,琼,音,木,林等等,把这些过往全部温习一遍,就不算是和幸福终年不遇了。我们继续守望,把成长的一路欢乐与坚信尽收眼底。我在梦中微笑,青春随之散场。逝者如斯申西杰申西杰1985年冬天生于李白故里四川江油。现就读于都江堰一所理工科大学。2001年开始动笔写字,先后在《美文》、《同学》、《人生》等多家报刊杂志发表文章。主编有中篇小说集《拾荒者》(暂名),个人长篇《遥远》即将推出。我们是些不停地寻找更孤寂道路的流浪者,我们的一天并不在另一天结束时开始;朝阳也不会在暮日离开我们的地方找到我们。甚至当大地沉睡时,我们也在赶路。我们是具有生命力的种子,当我们的心还成熟充实时,就被献给风,飘散四方。--纪伯伦《先知》一高三的夜,空气潮湿得只剩记忆,到处弥漫着水气。一些枯叶坠落,从窗外的风里飘逝,看不见了。一段岁月随之烟消云散,了无踪迹。南园的喷泉曾经是约会谈天的好去处。那儿的石凳总是坐满了成双的背影,如今的石凳爬满了尘埃。人在高三,各自有各自的苦楚,各自有各自的无奈。醒了又睡,睡了又醒。曾经的我们总嫌睡不饱,现在却毫无倦意。盯着天花板模糊的字迹--记不得是哪个夜晚涂鸦的杰作,往日的一幕幕在脑海徘徊不去。静听窗外清风的呜咽,那情,那景,仿佛在祭奠我们仅存的过往。一夜无语,我们收拾起心情。总觉得该做点什么。可是,谁能告诉我们该做些什么?学校里三两的人群冷冷清清,早饭时再没有拥挤打闹长蛇般的队伍。师弟师妹都在上课,朗朗书声入耳,听起来却恍若隔世。我们可以一觉到天明,然后趿着拖鞋去食堂从容地吃一口难得安稳的早餐。没了战场的感觉,惬意是惬意了,却浑身不自在,于是都没了胃口。 第81节:逝者如斯 秋天还没到,我们的心却开始萧瑟起来。新的教学楼正在拔地而起,老房子也在慢慢拆掉。回首身后,竟看不到自己的足迹。风过留痕,我们留下了什么?是缺了腿的课桌还是玻璃窗上深深的划痕。男生们在宿舍点起久违的烟,看烟雾从嘴里、鼻孔中缓缓升起,像张网一般笼住了身子。一如自己的心情,缠缠绕绕,剪不断、理还乱。不会再有老师忽然闯入,狠狠灭掉烟头给你一顿训斥。大家的时日不多,几天之后,也许便是路人。尚有念及师生情分的,点个头打声招呼也就这么擦身而过,各走各的路。那支烟抽到最后竟舍不得扔掉,正如有些回忆我们不忍忘记,直到燃尽了烫手了,方才掉落在尘土里。一脚踩灭,再看时已经无处可寻。没人再去上课,教室是个伤感的地方。偶有实在无所去者,也都坐着不吭声。神不守舍,哗哗地翻着书页却想着别的事情,全不知书是倒着在拿。没有人会取笑,大家同样的心情,同样的思绪。有聪明者拿着相机四处留影。遇见了,不管是同学老师认识的不认识的,真诚地邀请合个影,"咔"地快门一摁,留下笑脸无数感动若干,画面在相片里慢慢定格。许多年后翻出照片,我们唏嘘感叹。只是不知还能否记起当时的心情,能否看透照片里的强颜欢笑和掩不住的离愁。二女生公寓对面的花园也曾是最热闹的所在。一些声线各异、长短不同的呼喊仿佛尚在耳边,每每假日的早晨,总是在一个个香哝暖昵的名字中惊醒。一边无奈地起床,一边想像名字的背后是一张张怎样的容颜。以后,再也听不到这些声音,再也想不到这些画面。也许一切还在重演,但物是人非,我们不再是主角。西面的墙头依然高低不齐。中间的缺口似乎补过,又被我们再次爬倒,再也没有那种日子,七八个兄弟沿着墙头鱼贯跃下,狂欢至黎明。墙里墙外,多少个不眠之夜,月凉如水。这道残墙伴我们走过,年少轻狂。一切不在,只留下半堆红砖,见证我们苍白的历史。操场上有师弟在踢球,拼得尘嚣滚滚。仿佛间看到了自己,也曾如此热衷而执著。也许跑完全场都没拿到过球,但流着汗,爽朗地笑着,大声地呼喊着。好歹也是局中人,所以没了后悔,没了遗憾。后门那棵老树还立着,挺得笔直。他比这儿活着的所有人都老。我们来之前他在那儿,或许我们父亲的父亲的父亲来时他就在那儿,当我们离开后许多年,他仍然会在那儿。绿叶如沙,漏过多少年华。忽然间,竟觉得他在年轻。而我们不断老去。图书馆像往常一样开着。轻踏上黑色的玄武岩台阶,悲凉而沉重。风萧萧兮易水寒,半缕秋风,我们如木叶飘落,过水无痕。一位退休的老教师在角落里翻着旧报纸,安静而闲适--像以往的许多日子。点点头打过招呼,沿着那排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桌椅走过,手掌轻抚自己常坐的位置。那些高雅古旧的色泽,桌子里圆珠笔画下的沧桑……太多了,资料室老旧的486电脑、登记室画满千奇百怪签名的借阅册、东墙脚褪了漆的鲁迅先生的雕像。这些夹着书香气的回忆,潮水般从眼前坠落。再出来时,竟已泪眼婆娑。日子是一本翻开的书,合上时,看见书上满满的批语,虽是自己所写,却怎么也读不懂了。三张帆出国了,何彤直升了,李大宝放弃了高考,随父亲南下淘金。该走的都走了,我们却还留着,因为一点仅存的眷恋。一切都在平静里发生,在平静里结束。暮霭晨钟,高三最后,日子如一潭死水,古井无波。爱因斯坦说:一个人很难知道在他自己的生活中什么是有意义的。当然,也就不应该以此去打扰别人。最后的日子,我们所求的仅仅是静默--一个可供沉淀的空间。水龙头的水哗哗长流,再没有人会顺手关掉。流水无情,冲不走离愁。做与不做,一切已经无关。几个人在烧书,用放肆的言行发泄着感情。纸在火里一点点化成灰,一种生活从此告别。情侣们做最后的惜叙。真心诚意也好,虚情假意也罢,许多个日月,大家携手走过。毕竟走过。离别在即,千言万语在心头。待要说时,盈盈一望,一切竟了然于胸。一些珍重,几句承诺。爱与不爱,俱已成风。面对人生这部大片,每个人都很无奈。我们是导演,同时也是演员。邮差捎来几封家书,叮咛问候,平淡且温馨。以前从没发现,这些字里行间如此深沉的隽永,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爱。从墙角翻出早已蒙尘的父亲的笔迹,竟有一半未曾开启。多少个日子,粉红色信签片片飞来,又一片片飞走。那些家书,宛如配角,静静地躺在墙角,肃穆。从没回过,却依然寄来。父母的爱,执著而孤独。忽然开始想念故乡了--清澈的小河,古老的阁楼,苍老的黄果树……伏首案头,潸然泪下。人在高三,我们就要离开。将来的某个时候,回一回头,迷朦的晨雾里,故乡与母校开始重叠,思念,一起蔓延。四秋风咋起,蝉鸣新停。打点好行李,我们即将上路。昆德拉说,聚会都是为了离别。许多人在一起,或长谈,或短叙,我们在告别。告别一个年代,告别一段岁月,告别一种生活。女生们聚作一团,执手相看泪眼。男生学不来那份缠绵,于是举杯,呼呵着:干、干、干。然后默默喝光,倒满,再喝光,再倒满。觥筹交错,杯盘狼藉。每个人都往醉里喝,往死里喝。大家都想醉,企图用醉来逃避,殊不知酒入愁肠愁更愁。悲戚在蔓延,情感在燃烧。醉倒的,还在喝着的,坐着发呆的,举案大嚼的,一时竟相无语。有激动的,借着酒劲,撕心裂肺说着故事的。高兴或不高兴的,平凡或不平凡的,想说或不想说的……一切都是真心话,从肌肤里一点点压出来。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夜凉如水。一些人睡去,一些人醒着。余杰说,这个世界有两种人,痛苦的哲学家和快乐的猪。他是痛苦的猪。我们敬佩,不是每个人都有接受的勇气。此时此地,更多的人愿意做快乐的猪--至少可以睡去。一切在梦里发生,又在梦里结束。没有眷恋,没有思念,更没有离愁。人在高三,我们就要离开。学校的一切又变得陌生起来,一如我们刚进校门。活动室,二阶,会堂。处处都有痕迹,又处处都找不到痕迹。49路电车声音悠长而沙哑,像行军的号角,催人泪下。风儿风儿,我们在远去,尘封的故事。明年今日,谁还能铭记?轻迈双脚,不觉已走遍这个城市。惊回首,这才发觉,生活了三年的地方,我们并未熟悉。人进人出花开花落,我们随风而去……尾声皎月如雪,一首《迷乡》唱出了悲壮。我们坐在暮年的阁楼,歌声从脚尖传来,带起步影凌乱。挽半缕青丝,握一把浊泪,逝者如斯。三年蹉跎岁月,直到最后,我们才学会眷恋古老的校园。明年今日,我们生活在别处。青春无悔,这是高晓松唱在暮年的歌。青春无悔,这是高三唱在最 第82节:游走在记忆的边缘 游走边缘原名王念慈,1984年出生。曾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小说《伤花怒放》、《先锋笔记》,随笔《旅途:精神花园》,诗歌《十诫》广受好评。目下专职网站策划、管理、运营等,正转型为全面写手。目前混迹在无间文学、麦田文学、双生花等先锋网站。很多人都问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静静地看着他们,或者隔着冰冷的电脑抚摸着那些异样的文字。那个时候坐在电脑前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随手翻着书,多年以后总有人问我这个,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说随意挑的。真的是随便挑的,甚至我无法从这个名字里回忆出什么,生活、家庭或者其他。每当有什么刺激大脑,最多得到的只是一些零碎的画面,在记忆悠长的河流中缓缓漂流。一个男人仰天长叹,那双深邃的眼眸里流露出了莫名的忧愁,在梦中我总是和他并肩坐在一起,沿着那淡淡的哀愁仿佛又来到了那些令我刻骨铭心的场所,已经变得黯淡无光。自始至终我都是个缺乏温暖的孩子,很多时候我会逼迫自己反复做某些事情,医学上称之为"强迫症"。感觉到被包围在一种危险的音乐中,有人说在我的文章里少不了PINK·FLOYD,正如甲壳虫对村上春树的影响一样,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守护神。虽然时常听到死亡的呼唤可还是固执地听着那些安静、美丽的迷幻摇滚。掀开窗帘,大街已经被黑夜笼罩了,如一只无形的手深深挤压我们的脊梁,然后慢慢地感到窒息,慢慢地靠近大地……在这个时候会突然从梦中醒来,湿漉漉的身躯在镜子下格外憔悴,在镜子的背后--如果看得久了会发现另一个人的存在--她会缠绕你的身躯直到你开始惧怕黑夜。我想说,我害怕黑夜,很久以来晚上几乎开着灯,这样才会感到安心,我说过自己是个缺乏温暖的人感觉不到人世固有的感情,于是有人说我冷漠和麻木。每次我都是悄悄地离开选择一个阴暗的角落待着,不喜欢喧闹不喜欢嘈杂的环境,于是在夜里打开所有的灯靠在阳台上数星星。感谢房产商让我住上了视野开阔的高楼;几分钟以后也许我便从十几层高楼坠下只为了寻觅一颗星星,我用最爱人的名字去命名它,有一天我看不见她便发疯地寻找着整个夜空。在地铁里我知道她会待在某个角落看我飞奔,在街上她会待在某个咖啡店捧着咖啡看我飞奔,在商店里她会待在观光电梯中看我在整个大厦飞奔--但在黑夜我会把整个夜空作为我的玩具,我知道她又会调皮地躲在某个角落看我发疯地找寻着她。"亲爱的,你又调皮了。"我喜欢把她拥在怀里轻轻拍打她的PP;然后她会撒娇地捶打我的胸口说一辈子也不准离开她。我是个兼容性很强的人,的确,一辈子--如果我的记忆条没烧坏的话。我会给她披上婚纱,在我记忆里白色婚纱象征着落寞,似乎死亡总是和他们有关,于是打破宿命成了我结婚前惟一可以做的。在记忆的某个画面中我停留下来,新娘身披婚纱倒在一滩血色中,惊恐地看着她们我遥想着未来自己必将经历的。轻轻抚摸着她的脸,告诉她:无论生死,无论贫富,无论天涯海角。说不出太多的话因为自己是个生活在封闭环境中的人,几乎很少开口惟一的沟通只有网络,在那我看到了烟花和河谷,而一旦离开只有荒凉的平原与我相伴。记不清过了多少岁月,我开始感觉到记忆的飞驰以一种惊人的速度离我而去,想抓又抓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成为身体之外的陌生物体。应该属于我的此刻却从伤口处源源不断地逃逸,深夜里从一个论坛逛到另一个论坛,一页页地翻下去,那些反复的画面再次浮现在眼前,忽然发现原本褪色的记忆变得新鲜。谁知道呢,键盘被灰尘紧紧地簇拥着,手指在上面飞舞着,上海的孤独在我的手下俨然成为一幅古老的画册散落在大街。不止一次我告诉他们上海的孤独、压抑、浮躁和逃离,谁在听呢,还是有很多人试图挤进这个坟墓。梦里我看见人们一个个离我而去,从高楼上从地铁中从大海深处他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祭奠自己的信仰;在某一天和其中一个人擦肩而过,闻着那淡淡地哀愁仿佛走向世界尽头的正是自己……我还是依旧徘徊在记忆深处翻阅着过往的图像,经过一些废弃的建筑,我时常会用油漆在上面画一些图,抽象的、怪异的、令人费解的线条。 第83节:旅途:精神花园1 一遗忘一个瞬间要从遗忘自己开始,对于我来说并不存在诸如永恒之类的词语,很多人都在讨论上帝给予我们的生命;其实只是一具空壳。水、土地,我们赖以为生的元素,正在离我们而去。二当黑暗降临时,你有没有意识到一个王朝就在你的不远处被吞噬,这个国家是不存在的,他身处于你的意识中。太阳用紫外线来亲吻我们的皮肤,我们用废气来迎接光线的温柔。每当你睡醒时总会发觉皮肤在蜕变,多年以后你就成了后辈的玩偶。三历史的脚步逐渐老迈,正如你书写的速度越来越慢;我行走在你的脚步中,环顾四周--却发现另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的背影--在某个废墟的背后一个影子迅速地移动着。你从高空俯瞰,一堆堆废墟在河流中漂泊,总是有双手不停地在河流中挣扎。你蓦地惊醒,一双手正把你拉向潘多拉的盒子。四我像个孩子般等待着戈多的到来,用我的青春和信仰去织补另一个人的生命。你告诉我他已经离我们而去许久了,然而我还是端坐在喜马拉雅山的顶端眺望某个陌生的身影。世界就在你的眼前轰然坍塌,我疑惑地望着天空你却用一阵大雨来浇灭我的热情。慢慢地倾斜、下沉:直到我能和你对视或者从你的眼里去发觉从前的年代。五姿态是一种病毒。整个潮流都以姿态为基准,我沿着河流回溯过去,忽然发现那些所谓的病毒竟然来自于你的双手:一双罪恶的手横挂在天空。六寂寞像瘟疫般在城市里蔓延,你无法去拒绝,本身你就是个寂寞的人,这里没有喧闹只有一条通往终点的路。在路上你找寻着所谓的解脱,却无法摆脱内心的困扰;我看着你渐渐被黑夜吞噬留下孤单的身影,是否我也会像你这样被遗弃。七时常从一个梦中惊醒,那里我无法看清自己,只能模糊地看见你不停地打碎镜子然后再拼贴。满地都是我和你破碎的身影,正如我在电影中看到的一样,只能看见彼此的背影。我无法去相信任何给我留下背影的人。当尼采说上帝死了以后你站了出来宣称自己是上帝。也许你并不知道在这个世上你留给我的只是幻影。八一颗幸福的子弹奔向了柯特·柯本,一个时代的陨落之后又一个王朝来临。你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躲在音乐背后,透过琴弦和那些飘荡在角落的声音对话。人只能活一次,你选择了愤怒,剩下的时间我看见你猛地砸坏了吉他--随着吉他的损坏--你化为一股尘土飘散于天空。九达利用他标志性的手法打碎了时间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于是我每天早上把时间当馅饼分发给那些饥饿的难民。在树上、在河流中漂泊着腐烂的馅饼。十一个声音在你的身边回荡,你恐惧地聆听着手中紧握着笔。突然电话铃声响彻整个屋子,当你试图接听时屋子又陷入了寂静。声音就这么下沉甚至你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从一个瞬间到另一个瞬间,黑暗把道路切割,我听不见你在彼岸的呼喊;两个茫然的人望着对岸等待白昼的来临。一一一个由玻璃组成的城市在你的视线中出现,此刻你沿着乡间小路徘徊,从那些过往的行人中你发觉了自己的恐惧。融入一个社会并不困难,困难的是放弃自身的信仰。多年后的一天你从城市出来,全身赤裸对着我说:"Kao!"一二寂寞的女人和膨胀的男人是城市夜间的产物,透过窗户隐约看见你把一个女人塞进车里。正如你对我说的那样,我们只是符号,我也相信你所做的仅仅是消解符号的意义。本报讯:"今日凌晨在沪某工地上发现一具女尸,身份不明,遭遇过性侵犯。"一三那个在路上奔跑的人此刻正用一把刀切割自己的血脉。在这样的意境下我忽然觉得身体的疼痛。花香漂浮在房间里,我无法肯定是不是闻到了它;你用手指拨开了花朵,于是地上洒满了零件。你和我一样也无法肯定自身的真实。一四摄像机隐藏在城市的每个角落,在不经意间你的行为出现在大街小巷,我们需要这些来约束自己的放纵。你惶恐地看着荧屏中自己的性行为,拿起一把椅子扔出了窗户。忽然你听见对面大楼里有人吼到:谁砸了我的电视。一五我和你端坐在镜子的两端,无法看见彼此。天空布满了镜子,城市开始燃烧。你用双手拥抱火焰;一把断裂的刀插在广场。一六在和博尔赫斯交谈时你没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属于这个世界,惟一拥有的仅仅是一本词典。我翻开《圣经》,一束白光铺满整个星空;当你在镜子里飘荡时,我在书中看到你的脚步。一七所有的符号都在你的指挥下消解,我必须离开城市去荒原避难,蓦然回首,一座城市在你的手下毁灭。白昼来临之前,我身背黑暗四下逃亡。一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意味着一场战争的开始,每个血脉里都弥漫着喧嚣。你不得不合上书本,用心去聆听书本的挣扎。一本书的价格标明了内在的压抑。你撕下标签扔进垃圾桶。 第84节:旅途:精神花园2 一九被偷的手机忽然间拨通,一个陌生的女人接了电话,也许就在我身边也许在其他的某个城市。随后的梦里我开始思念这个女人,仅仅是一个声音,我用画笔将她的容貌刻画在浴缸上。二〇它一直隐藏在我的心里,不经意地绽放,尽管你从未告诉我如何与它交流。生活如一场梦,到处是破碎的手和遍地的数字。你说让我们开始吧。一支箭将我们相连。二一当作弊成为一种习俗之后,随之而来的是阶级的纷争。老师把握着放纵的权利,我不幸成为权利的食物。刚考试完,我忽然发现某种物质已经替代了考试原本的目的。当然现在以应试为前提的方式正逼迫我们去背叛初衷。你木纳地看着手中的卷子被没收;身边的同桌露出得意的笑容。二二道德沦丧不仅仅体现在高层甚至已经在底层泛滥--我让位给一个残疾人是出于道德--他却用社会准则来欺骗我的道德。即便如此我下次还是会让位给他,因为社会准则告诉我:尊老爱幼。道德是从自身出发没人强迫。无论是打破社会准则还是背弃道德都在这个社会是不允许的。二三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被你锁在抽屉里,你欺骗妻子说只是国外一个朋友的问候;在你妻子外出时,你打开了信件--"出于你的商业信用不在我公司考虑范围之内,决定放弃你的商业贷款。"二四你带着一把枪走进了广场,某人向你借火,于是你拔出了枪。我看见那把枪吐出了火焰。拘留所里,枪握在警察手里,他用枪指着你说:"交代你的犯罪经过。"二五正如你看到的那样,我此刻坐在拘留所里面对一群权利象征物,并非我交代了就能和这些人说再见;相反我只是用打火机给一个陌生人点燃了香烟。我并不认为解释有任何作用,因为那个陌生人指控我谋杀。因为我们都在戒备。二六一个人面对空旷的房间,除了镜子没有他物,你缩在角落惊恐地看着在镜子中呼吸的人,猛地砸碎了镜子。最后你却发现,破碎的只是自己而不是镜子。二七路在某个瞬间走向了终点,十字街头对我而言仅仅是多个逃避的借口;没有笔直的路,只有四通八达的意识。我拿出你给我的地图--目的地显示:已到尽头,请原路返回。二八你看着我在路上徘徊露出满意的笑容,挪动一下脚步一个路口转眼变成一个妓院。即便如此,我依然走出你的迷宫;和双脚间的距离相比,对抗意识原比路灯方便。二九身份证是表明一个公民的方式。逮捕证是表明一个罪犯的依据。你疑惑地看着手中的打火机。焚烧了身份证。三〇经过一家医院,你没有进去探望朋友,你无法确定他需要的是什么直到临死前把你叫到医院。医生拿出证明书宣读:XX欠我XX钱。于是下葬那天你带着烧焦的钱洒在他冰冷的身躯上。你告诉牧师:这是给你的小费。三一和一个陌生人谈话之前你带上了面具,那个即将和你交谈的人往口袋上插了一只钢笔。在你们开始接触前,已没有交流的必要。三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弥漫在城市,主角是天桥下的拾荒者。你用摄像机拍摄的仅仅是他们的上身。三三在睡梦中你隐约听见火车的笛声,仿佛一串符号沉现在眼前,那个发出声音的机器没有意识到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它。除了噪音只有自己孤独前行。三四在咖啡店里两个手拿报纸的人对你指指点点,一切如同想像的那样进行,只是他们讨论的你只能通过对方的眼神来捕捉,尽管这些可能与你无关。三五所有的一切隐藏在一张卡片上,用来证明事物存在的价值。我们无法清晰地解读卡片,正如卡片无法完整地描述我们。三六建筑是一种理性存在,从远处观望只是两只手,一架飞机从头顶飞过,你匆忙在笔记上记录--插着羽毛的铁桶。圣经中说除了上帝没有别人,在平行线的世界里,主宰生命的仅仅是机器。三七机器的出现使你抛弃手中的工具转变成*人,从你地图上的记载显示,那些身份与你相等的人此刻正在树上遥望。在白色闪光背后,一双双恐惧的面孔在乡村飘荡。三八翻阅笔记的时候一张泛黄的照片飘落在地,被记载的仅仅是一件事,尽管城市间弥漫着肮脏的味道。一个女人咬着男人的手,代表着什么?三九在抵达目的地之前,你必须从湿漉漉的身体上爬起,同时脑海里回忆着一个词:天堂。四〇上帝是不能被怀疑的,被抛弃的只能是镜子;我失去的来自圣经我得到的来自虚无。四一无论如何改变自我的身份,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只是一具空壳,我无法相信自我以外的声音,似乎整个天空被锁在牢笼。从内心漂来的河流,由一双双沉默的手组成。四二在我的梦里躺满了支离破碎的躯体,中央城堡散发出腐烂的气息,对于一个正在旅行的人来说,与之相伴的是拖沓的影子。 第85节:旅途:精神花园3 四三所有的准备都是荒诞的,仅仅为了迎接一个总统--来自森林的国王;你并没意识到他的到来会给我们带来的危害大于所承诺的一切。绿色开始被灰色吞噬。蚂蚁们绝望地望着天空。四四一个被枷锁捆绑的手掌控着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我躺在棺材上阅读着历史,底下是红色的地毯。四五红色是由"红"和"色"组成的,我需要的仅仅是这两个词而不是一个词组。正如国王怀里的手枪一样,"手"并不需要"枪"来保卫。你扣动了扳机,海水将你掩埋。四六一张床等待着你的到来,面对屏幕背后无数隐藏的眼睛,你选择了放弃。离开房间的时候你在床上留下纸条:查无此人。四七我背着"查无此人"的牌子在街上游荡,遇见了身背"此人出售"的你,在某个十字路口除了彼此没有别的。四八即便路是静止的,在两旁的高楼间他仍然是运动的,从一扇窗户到另一扇窗户的距离,便是生命的旅程。四九一直享受着生命的滋味,我所指的是路上的感觉,所有的思绪都往外跑留下孤寂的钢笔镇守书页。在书本上的旅行价值超过用脚走路。五〇我不是一个彻底的诗人,面对镜子我咀嚼着词语,我所丢弃的是那个介于存在与假象之间的词:家。在宽阔的假象里面不断有语言毁灭。没有谁比你更清楚诗歌的阴暗。五一鉴于一个词语的模糊你无法确定叙述者的真实性,对于你所看到的正如你梦到的那样在你背后无限延伸,一个幽暗的花园在你背后绽放。你必须找到一个突破口去拯救自己。从玻璃折射的光,抚慰了另一个世界。五二世界总在不停地漂移,在到达下一个目的地之前,一道裂缝存在于你的眼前。地图上找寻不到的裂缝在你体内肆意成长。五三没有人会反对自己所处的世界是多么荒诞,在某个早晨你看见自己躺在大街上被鲜血簇拥着,一次莫名的事件发生在你的意识之外。陌生的环境里飘荡着无数的记录者。五四从你口中飘出的词语在我看来只是一堆符号,那天你从床上溜走只遗留下一件内衣,然而在我触碰时所看见的仅仅是0和1。每个人都会拒绝假象,只是没人知道自己是假象。五五站在火中等候着重生,烧焦的味道刺激着我的鼻子。窗户外一个男人正往身上点火,首先点燃了数学书。五六不是所有的价值都可以宣布为虚无,古罗马的春天弥漫在我的周围,一只公牛在日光中漫步。它沉醉在河流中无法自拔。五七洋洋洒洒的河流围绕着我的躯体,眼前的早已模糊,从梦中苏醒的声音满不在乎地驱散着陈旧的怀抱。没有一句话或一个声音是静止的,我的舌头如此肮脏,尘土抚摩着脸庞。五八一个满身灰色的身影悬挂在天空,你分不清哪个是我的手,抬头捕捉阳光却看到了一丝阴暗。五九阴暗的是琴弦和四个绝望的支柱,俯瞰大地,四根柱子支撑着你的身躯。对于历史的理解完全取决于柱子的坍塌。六〇废墟迟早会成为你的家乡,从那儿你看到了扭曲的面孔和破碎的肢体。一群忧伤的孩子围坐在庙宇前聆听远古的挣扎。六一从远处传来一些声音,犹如潘多拉的琴弦织补着破裂的胸膛。虽然没有感到任何疼痛,时间就像一粒毒药,慢慢挥洒着你的肉体。六二在你房间里摆放着西西弗斯的雕塑,来自内心深处的力量将他紧紧抓在写字台上,可你是否感受到他的孤寂。一个足以毁灭一切的力量在你体内滋长。六三你轻便地用手指在白纸上跳舞,另一边正悄悄地成为手指的俘虏。六四一张泛黄的书页从你面前飘落,如同一个时代的陨落,如此安宁。你完全可以重新书写,世界在无限延伸,那张泛黄的书页此刻占据了整个城市。六五一座荒芜的城市在你心中沉浮,在那里不断上演着《等待戈多》,剧场每天人潮汹涌。没有人知道剧幕何时拉下。六六那个和你擦身而过的人我似乎在哪本书上看见过,曾经在书本上跳舞的他此刻沿着人流追逐着你的身影。在舞台背后他看着你的一举一动。六七每天你都会发现一个寂寞的背影在镜子里游动,只是不知道如何去交流,一个荒诞的念头在你脑海中存在已久--某个下午你敲碎了玻璃一口口吞噬着。六八葬礼如同春笋般在城市周围肆意生长,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从你家门口走过;或者你走过一座座荒芜的城。六九男人抚摩着女人的背,手指沿着光滑的肌肤飞翔。女人紧握着男人的手,嘴唇回味着枯萎的花朵。两个陌生的人躺在冰冷的床上左思右想。七〇我始终无法看清你的面孔,你的脚步凌乱,沿着你的舞步我渐渐走向死亡。对于一个孤儿来说,死亡绝不是他的归宿。 第86节:旅途:精神花园4 七一对于活着的恐惧正如我对死亡的迷恋,最美丽的身躯散发着阵阵腐烂,有什么把我拉向你的怀抱。终有一天我也会像你那样矗立在火海之巅。七二他平静地看着火焰拥抱自己的身躯,目光遥视远方,他开始聆听内心的呼唤,透过火海他始终无法看见上帝的手。七三从一双手的抚摩到另一双手的拒绝,你导演着城市的悲哀,仿佛一个个黑夜流向寂寞。七四在村庄一个男人背对着我,他的身边放着海子的诗集。他的身影在我眼前渐渐模糊,没人知道他是如何走出这座坟墓的。七五所有从坟墓走出的人们有充分理由怀疑生活的无奈,他们漂浮在城市的交通要道引导我们走向正轨。你感受不到恐惧,有些许欢喜。七六让你恐惧的不是这个城市给你的压抑而是在背后注视你的眼睛,让你难受的是无论如何面对他,总感到背后一阵凄凉。七七一趟没有终点的火车停靠在沙漠,他们开始向远方跪拜,如同一条河流流过沙滩。飞驰的火车载着所有的虔诚奔向麦加。七八一个陌生的面孔与我擦肩而过,眼看着肌肤渐渐老迈,那些沉睡的记忆成了时间的见证。七九重复地往脑中灌输思想又不断遗忘,对生活的模拟意味着得失的失衡。八〇不管你怎样解释一把刀的含义,在阳光下它永远没有苏醒的刹那,直到深夜在你体内遨游。它的痛苦在于只有被抚摩才能自由地舞蹈。八一在你面前是一条宽敞无比的道路,你只有一路向前,在前进的途中去实现心中的愿望。我期待着你来访问我的世界,尽管幻象陪伴着你的旅途,我遥望的只是一个谎言。八二对于你来说谎言如同走路,你必须用语言来维持自身的信仰,天黑后你不得不躲在夹缝里偷窥着人群。一个眼神是如此熟悉,从她身上散发的味道,你感到了饥渴。八三一个冗长的下午我怀抱吉他在路边唱歌,一股莫名的冲动让我变卖了生活跳上公交车尾随一个身影而去。你握着地图期待目的地是一张床。八四经过一夜的缠绵你感到身体正在迅速瓦解,你企图用坚硬的物体去刺穿墙壁。一个颓废的木头是否能点燃寂寞的森林?八五你感到了一阵恐惧伴随着你的身体传遍整个世界,你试图去改变世界包括自己,就从她身上的图腾开始。一张空白的信件被写上:结婚证。八六如何从一张纸的角度去理解手的寂寞?所有的伤口来自于自身的粗暴。八七他迟疑地看着眼前赤裸的女子,耳边冥想着女子恶毒的嘲笑,一切都显得太迟,面对生活他浑身颤抖。注定要在水中游荡。八八一个人在水中游泳,另一群人在岸上围观。八九你用摄像机拍摄到的仅仅是线条,在镜头的逼视下,凌乱的符号四下逃逸;镜头是虚假的,我们的一切努力仅仅为了化妆屏幕。九〇你被告知一个诗人的离去,通过文字丝毫感受不到死亡的气息,一段被过滤的死亡逐渐向你靠拢。九一从第一个字开始直到最后一口气的消失,那个躺在病床上的人手舞足蹈疯狂地背诵着诗,最后竖起一根中指指着天花板。按照遗言,在他的葬礼上所有的人用中指指向天空。九二一排书架被烈日烧烤着,从它身边走过你仿佛感受到身体被撕裂的疼痛。他们有力地刺透你的身躯把固执和偏激留存在你体内,这些可怜的孩子依偎在你手中哭泣。九三一个彷徨的男人沿路逃走,随手丢下一封信,一条野狗叼起它反向奔跑;在信被公布的时候那个陌生的男人躲在角落微笑,一切关于他的行径都是可疑的。当信被高举在上时在场的人感到了窒息。九四你希望诱惑一张床尽管床单已伤痕累累,它想表达的只有通过身体去诉说;它能告诉你的只是偶尔散发的余温。九五我并没有准备起床,事实上一只手正把我推下床同时在我的背心里塞了100元。门铃突然想起,一阵急促的咒骂声在我耳边徘徊。九六两个女人之间的谈话犹如一场战争在你体内绽放,你无法体会牙齿的疼痛,只能用手去征服。九七一个女人躺在你的面前,以一种骄傲的姿态注视着你,让一个对手心甘情愿地认输,只有让她成为你的俘虏。九八情人和爱人,让你感到了深深倦意,一股无形的压力让你喘不过气,道德如潮水般逼迫你去沉默。对你而言,躺在床上的女人都一样,无须选择。九九一次短暂的旅途让你困惑,从她的眼神到她的行为,你试图拨打她的电话,在一串数字背后是一张模糊的脸。她留给你的是一个遥远的记忆,在黑暗中互相抚慰;的确,只有那样才能让玫瑰盛开。一〇〇任何留在相片上的都是虚假的,我们缅怀的仅仅是一个需要共舞的灵魂,和这个灵魂内心的狂放。曾经随身携带的刀片在我身上留下一道昏暗的伤痕,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演变成一个黑洞。那些赖以为生的元素正从这个洞口逃逸。 第87节:有关女尼、女巫和药1 有关女尼、女巫和药的种种猜想李明昕李明昕网名羽叶丁香。生于北方,现居上海,为《中国中学生报》上海地区编辑。担任多家学生网络文学主管。女尼女尼不在我们的生活中,可是她却会出现在你的梦中。你告诉我,梦中她敲3次钟,每次你要付100元钱,然后她给了你一本书并告诉你要吃什么药。我觉得它是有寓意的梦,我感应得到你的梦中的女尼,是她救助了我们当时面临的那种危机。这个女尼与我有过的女尼轻易就叠合在了一起。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在山里见到的一位女尼。那天峨眉山好阴,女尼穿着黄色的衣服,手敲木鱼,一切都与那香火无关一样。蒲团、香坛、神像和女尼,很独立地拥有自己的位置。我去了,为了一个祈愿,实际上好像是个告别,有话要说,长久地双膝跪在一只蒲团上,流着眼泪,希望神能领略并悄然地去完成。女尼没有单独为我说一句祝福,也许她说了,但我害怕那是一个解不开的魔咒而不敢听进耳朵里去。可后来我知道,她不仅在向我祝福,而且从那一刻起,她就在为我的愿望做着祷告。我当时还向她索取了药方,后来我想,那其实是每个去的人想要都可以取得到的。因为那方子就是焚香燃烬的一坛子白灰,是她们过去了的每天的一种证明。我不敢吃,而你的梦里你却没有暗示,做着信奉它并要用它治疗你的伤痛。我离开得很快。是对那山对那女尼,同时也是对一件往事。但从此以后,女尼就像是挂在世间的一幅绝妙的风景画。第一眼的感觉可能只是纯粹的涂鸦,但当你缓步后退的时候,你可能会看到或感觉到,有阳光照了进来,这点光线将使得向各个方向延伸的道路充满了生机,而不至于让你举起来想要走动的腿脚始终会有些犹豫。紫色不可能成为一扇真的窗户,童年也不可能变成一条小鱼。那尼姑已成为一个善意的毒磨坊,等我们去诉说原委。也许她喜欢的,仅是一个像加了乌梅肉和柠檬水和臆米的刨冰的男子,没有来处,却能像一座大山一样压迫过去,以清除掉一个又一个完整的季节。如果我去体验,会不会只是常不被人听见的心跳的声音,会隐藏在每日更换着衣服的肉体的里面呢?女巫女巫不能等同于一个年轻的美丽的女尼。一个可能是邪恶,一个却可能什么也不是。女巫可以预测到别人的苦难,女巫可以是个具体的人,活在人世的,通向神的后花园,做神的情人。女尼却不是,她是女儿,是神的仆人,已经不在现世中。我不能只是个看着一缕青烟等着午餐来临的人,所以女尼与我相伴很短。而某时某日来的,一个女巫会诞辰我,我是吗?有人说过,我在血质里潜藏,我便再没有觉得自己会被命运摆弄,反而是,我可以尽情地让命运成为我的影子,比如是前面一路奔跑的红色狐狸,而那后面跟着开放的花朵,是命运安排给我的笑脸。这是女巫在我生命中起着作用的结果。女巫启示,说我幸运,是因为我没有过停止,我始终在走着,在不停地与风雨迎面;我不怕,也是因为外衣并不能概括到我是哪类,或者该安插哪样的门来标致我的存在。我有过做信号的在风中飘扬的黄手绢,但那房子却已跟那山一样模糊,会把这个意义弄得若有若无。我总觉得有时会跪在女巫的身旁,只因为她在,是她等待在我心灵的惟一入口。她启动的,在不知不觉中,她会给我一个开始。这个开始是否已历经了数次,是否已经是一个固定的程式,我觉得都不重要。她会在谁也没有在意的时候,捡起我某年某月里遗落的一只兰色发卡,女巫也把半只没有吃完的红苹果放进爱情大厅的古玩架。当我作为一个主人的时候,我才不会,只是导游一些残缺的过去了的记忆。女尼、女巫、药,这三种都与我有着密切的关系。也许它们同时都会挤占一个地方,比如眼睛或是心房。那年已经是初三了,山洪已经淹没了惟一的小桥。清晨我路过时还很早,没有看到一个与我同样早的人会走动在此时的路上。我只是试着,过去了,全凭了记忆和下意识。然而当我平息了心悸回望河水的刹那,一个女人就在对面,在我刚才对着河水发怵的同一个位置,抬起脚想过桥。洪水这时开始汹涌改变了无数细碎的小漩涡,将一些顺水而来的落叶全部埋藏起来。那是一瞬的消失,也许去做了个一句话忏悔。女人的姿势是凝固的,我分明感觉到这个姿势与我有关。她不老,却也不强壮,她牵动了我那还从未苏醒过的恻隐之心,我没有丝毫犹豫地就过去了。当我们过完了那小桥到了路上时,她给了我一条红了叶子的枝条,是我不知道名字的一种树的枝。可就在我看着这枝条的短时间内,她消失了,一点水痕都没有地隐灭了。树枝现在还在,后来读到公元一世纪的一幅《攀着芒果枝的药叉女》的石雕画,我就疑惑,这枝也许就是一截被药叉女留下的芒果枝?这枝条是她存在的惟一佐证。我相信这是我生命中女巫的第一次出现,一个站在我心灵门外等候我路过的。她也是惟一的,还在我的生命的某个路口始终等待着我的。但我现在不知还离她等待的那另一个路口还有多远,我的脚步快不起来,也无法瞌然骤停。但我知道我还没有走到那里的,那将又是一个奇迹,在与她交错的下一个时机,这种神秘将永远不让失落和伤痛逾越的。也许那一个有女巫与我相见的下一个路口,就是你,她在冥冥中已经来到了。 第88节:有关女尼、女巫和药2 药我知道你的梦时,是你清醒地告诉我,女尼转身拿出一张药单,要你吃药。你说,那是因为爱的伤痛的结果。一味药,你早就知道了,是你要把我放进你的身体里,与你的生命一起运行。此时我便是你的一种心药了。药会是出生在一个星月童话之夜的,有着同一个浅坑,但它新生,向母亲唱歌,流着眼泪。我们在床上,在沙发上,在自然里的一些林子里吃着药的时候很多。早知道玫瑰是药,所以一看了花开就向往病痛来临,张了双唇,自己把花瓣轻放在舌头上,像灵床下的油灯,样子极为沉静稳重。大自然是守着这些被淡化的魂灵而吃到了药的。路过药店,楼上楼下的,共有几千种。它们是只不过变着法子起了些不同的名字,就让人不知选择了,左挑右拣的,以为可以像火山口下的奇迹,金矿是绝对有的。来这里,花几分钟的凝视来完成那一切索取的愉悦。总带着几种不可思议的羞怯的,喜欢单独行动,让售货员只能从门缝里看到我们的愿望。为什么要羞怯呢?丧失的快乐,是不是会让黑夜退回,一步一趋地,是不是已难以接受一个没有生命的假设?花鸟鱼虫、豹虎狗狸,名字里有很多丰富的内涵。药很有意思,它们从来不向来人伸出它们的小手,只听着那些犹豫的脚步声。药是被作为新娘等待的。每个人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恋人朋友都吃。都喜滋滋地盼望着奇迹和新生。那天尼姑从修饰完善的天府广场经过时,我像遇上动物园里那头珍贵的白狮子一样,带着无限的欣赏而跟踪她很远。她的头发很短,齐着耳有些与众不同。身上的衣服只有尼姑才有的,但很美,我没有看到过任何雷同于这种美的,令我有一点羡慕。她很年轻,也没有稳重的姿势,走得很快旁若无人,一双布鞋仿佛是要让尘埃动身,跟着她快速地去,我的骨子里是不是有一个这样的不安分的尼姑呢?她使我几天甚至几个月处于一种幻想,想着她的到来,来敲我的门,与我一起生活。可我不可能再遇上,因为我也不能拥有。我喜欢药,我还不是个素食者。我喜欢吃村子里的乌骨鸡,炖了汤,炖了田七和当归。这与我的月事有关,月事不是个什么但是它告诉我要存下一个欲望,与药有关的。这是个怪诞的想法,与精神病学家的彩色笔记本有关,与讲台上的那束干百合花有关系。如果没有那些可爱的夜灯长久不熄,我就没有认识药的机会,生命里就不会有固执的吃药的瘾症了。觉得我的生命还在,是在药性发作的暗夜,是身旁没有人的梦境里,毕加索的亚威农少女从墙上和画册里走出来,这预示自己此时亦是个渴望被攻虐的人吗?要有绳索和鞭子,还有海滨的大房子有一个纵情的男子。我不善于对大米说爱,大米是我饥荒的童年,青菜也是,是命运交到我手上来的,不让我读懂的一张模糊的命书,它需要我用一张瘦小的脸和一双大眼睛去分辨。忽而天涯郭丹郭丹男,1983年11月生。网名远走低飞。在《同学月刊》、《东西南北大学生》、《新京报》、《布老虎青春文学》等媒体发表作品若干。现为学生,并希望长久地保持这一身份。给所有离开和即将离开的。--题记本以为可以逃过这一关的,班主任笑盈盈地对我说,你还没录像呢,要补上的。盛情难却,抑或不想留下趾高气扬的罪名,于是,端坐镜前,摆出职业微笑,自报家门,顺便赠言两句,遂仓皇起立,转身,离开。离开,提前离开,不愿在灼热的无望中等待。坐在京广线的列车上,想起数小时前的毕业录像留言。对于不感兴趣的事,一贯淡漠视之,包括集体出游,包括合影留念,能逃的,都逃了。可这一次,还是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记,不知是喜是悲。从未想过要在觥筹交错的热闹中延续一生,呼朋引伴只属于交际场上的强者甚或虚伪者。感情,从不需要甜言蜜语来验证。惟有时间可以。只有时间可以。是谁说过,挂在嘴角的最轻。这个班级,前前后后,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后剩下的都算经得起磨炼。这个夏天,栀子花开了,凤凰花开了,所有该开的花都开了,我们,也该离开了。一直喜欢地理,如此场合派上用场却是始料未及。从北往南,自西向东,张三李四,甲乙丙丁。东北黑山白水,彪男悍女却是传言。见识的几个此地学子,男的温文儒雅如一介书生,女的轻盈婀娜似江南闺秀。冰天雪地,寒天冻地,远方的天地里鸿雁可否企及?自古燕赵多壮志。白洋淀边的"水生嫂"外柔内刚,赵州桥旁的子民依稀可辨历史的凝重。华北平原再大,也大不过你浩瀚心田。太行以东,山高海阔,天就其人。枕两海的胶东,淳朴本真,谦逊谨慎。我终将踏荆棘穿沼泽,在黄河边放游一千一万只孔明灯,但求有一只能顺流而下抵达你的家园,上书五个字:落地为兄弟。重庆武汉,名不虚传。火热的城市火热的人,飒爽英姿,眼波传情。共饮一江水的,又岂止长江边陲重镇?洞庭以南,八千湘女上天山。悲天悯怀是你的气概,三湘四水是你的胸怀。芙蓉国里尽朝晖,哪一片朝晖里不刻下了你前世的箴言?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 第89节:忽而天涯 空城之恋 三姐的山歌十万八千箩,南岭的沙田柚最解渴。异域风情,风情万种,"分梨"的传说撩动人心。漓江的水再清,也清不过你的笑容。……诸如此类华夏山川,诸如此类同窗学友。歌,还是昨天的歌。人,已是明天的人。天涯若比邻,那是文人自欺欺人。隔了山,又隔了水,你听不到我的歌唱,我看不到你的面容,再怎么心有灵犀也只是有所感触时的抒情。所以,我多么希望重新和你在一起,吵架拌嘴,吃饭聊天。只因,平常才珍贵,逝去即永远。你说距离产生美,你说需要自由空间。我给了你距离,于是我们成了陌路;我给了你自由空间,却再也迈不进你的活动圈。你说,这是谁的错。该珍重的没有珍重,该放纵的没有放纵。待到三五九载后,你斟酌油烟柴米,我慨叹时日艰辛,老死不相往来只好口口声声说:岁月不饶人。这一切,我多么先知先觉。现在,你可否明白了什么叫不自觉的疏远?明白了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诫?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回忆,可还是有人让我无穷无尽地回忆。那条熟悉的巷道,那个黄昏的斑驳,你在天桥伸展双臂,笑容甜美若幼童,于是我就释怀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铭记,可还是有人让我矢志不渝地铭记。路边摊,西瓜店,演出场,站牌前,我把你的身影刻进成长的轨道,于是三生石就开出了所有的轮回。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眷恋,可还是有人让我夜以继日地眷恋。舍不得扔掉的四本笔记本,只因上面有你偶尔为之的字迹,歪歪斜斜,端端正正,都记载了青涩年华里的点点滴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哭泣,可还是有人让我忘乎所以地哭泣。顶多天涯,顶多海角,譬如今朝,譬如明朝,我即使走出地平线,也走不出天地间一不留神就想起的那双眼。从此以后,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是全国天气预报。我将在那么多城池里寻找你的消息。或许,这也是我惟一可以获知的关于你的消息。从此以后,我最喜欢做的事是书写昨天。我将在一篇篇文章一本本书里写我们的故事,把我们未来得及做完的梦一一实现。从此以后,我最喜欢的季节是春天。那个春天里,我们把排行榜上所有的歌曲学遍,那个春天,我知道有一种感觉叫枉费前生。从此以后,我最喜欢的名言是"我要我们在一起"。因为,隔阂如刀,光阴似剑。疯长了一季的高草,绿得发青,高得惊人。它藏得住我的躯体,却怎能藏住我正在疯长的思念?飞鸟叫破天,那是离声阵阵,宣告你的诀别,我的诀别。即将到来的盛夏里,我如何冬眠?想起我的录像赠言:若干年后,希望能应了那句古话:同学少年多不贱。同学少年多不贱,那只是一厢情愿。而最真实的情况将是,同学少年多不见。同学少年多不见,望三两星辰觅得一线清辉。你我,就这样相望于江湖,以致相忘么?空城之恋后羿后羿原名杨晃,生于湖北,现于西安上大学。任"双生花"原创文学网站、"麦田"文学网等论坛版主。某年某月,孤城夜晖。某月某日,寒雪初积。某日某时,疏影横斜。某时某分,雨打梨花。某分某秒,我遇见了你。你是法国梧桐,我是眉梢孤鸿,我能为你舔干忧伤,却飞不出你的掌心。你注定是我蓝色忧郁里的一抹绛红。红颜安在?朱颜燃烧。--你站在颓唐的红门外笑。7月7日,晴,天际一皓宇。和风缱绻,波光潋滟。我们携手同游苏州城外。一片枫叶,掉落在我们中间,绯红如同我对你的热情,永不褪色。我说,即使天堂塌陷的时候,我们也不会松开彼此紧握的双手。某年某月,绣阁轻抛。某月某日,暗香沉淀。某日某时,落英缤纷。某时某分,雾失楼台。某分某秒,你离开了我。我困倚高楼,杜鹃在我手心咳下了最后一滴鲜血。余影褪色,袅袅如空,残云掠过,烈阳高照。何谓感伤,何谓心伤?我们都累了,我们都累了。生命的罅隙如同一檄檄没有来路,没有归途的断章。它在我的指间哽咽,然后消失,复原唯美的我。杜月迷津,残风拂影,你离去的背影渐行渐远渐无声,如同苏州城外的那片枫叶,枯衰后,仍是那个颜色。何必感伤,何必心伤!流年已逝,桑榆非晚。我们还年轻,我们还年轻。你在天涯的尽头给我伤心的理由。一个背影,一种宿命。我不愿伤情却被情所伤,何必说再见,何必说再会。再见是永别。几年幻影,不思量,自难忘。青山绿水不复在,后会无期,后会无期!某年某月,候鸟北归。某月某日,晴云舒波。某日某时,旧地重游。某时某分,睹物思人。某分某秒,我想起了你。落风,孤鸳。单雨,独鸯。它们嬉戏在一片两片三片未知的忧伤中。这是我们的年华,在淡淡的风雨中流淌生命的节奏。她说鸳鸯会老,红颜会死。生命本是一场精致华丽的舞台剧。我们在台上笑着跳着流着泪看着自己的年华流逝。一转眼,一驻足,已在墓冢的边沿垂垂老去。青春散场,浮光掠影的幻影。殊途陌路,遗憾终生的颓废。你说生命的转轮能定格住我们的多情多好,我们都后悔,我们都后悔。我依然爱你,我依然爱你。我遇见了你,你爱上了他,他选择了她。有我之境,无我之物。你说这人生充满了玄机,我猜不透,看不穿,而你参破,于是,我们做不成朋友,情人,更不可能。细云绵延,笑掠苍天,我们曾携手同游。而如今,你住桥头东,我住桥头西。桥下是诀别,桥上是思念。东边日出西边雨,倒是无晴却有情。不需要太多的关注,一盏温柔,就能穿透我的等候。堂前纷飞燕,隔空柳絮愁。从不同的角度看会有不同的江南景致。眼前的画面是为你而留,还记得吗?何必困顿的坚持,何必哭着说难舍。我们道了一个诀别的姿势然后各奔东西。你说大家好聚好散,我说思念如影随形,于是我们都没有回头,只是心里好痛。花开了一次孕育了一季,心开了一次锁了一世。生命就如夏天的花,最好的时节给最好的年华,最动听的歌唱给最动人的你。我情愿为你隐去姓名,情愿为你折断双翼,只要你拿爱与我回应,我无力抗拒。为了三个字,我等候了一生一世。空城。我在空城空等我的爱人。用了一个瞬间,用了一个永远。 第90节:纯真年代1 省登宇1986年8月6日生于河南,现居西安。著有散文小说等数万字,多发表于各大青年文学期刊和收录于各类合集。在《年轻人》等杂志做过专版推荐。网上作品多被"搜狐"、"新浪"、"网易"等网站转载。童年记忆中总会有许多的TheFirstTouch。比如第一次接触到放大镜,我就真的也跟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一样折腾了好一阵子。当时整天拿它聚光烧蚂蚁来着,残害了无数生灵,罪恶深重。第一次跟人闹矛盾的事现在我还能记得很清楚。当时是跟小涛,只因为一张烟盒纸,他打了我。我看他人高马大的来硬的自己势必吃亏,就跑回家让我妈去他家理论。后来我妈就带着满脸泪痕的我找到他妈,说你看你家小涛把我们登宇给弄的,我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很委屈的样子上前说,我的一张烟盒纸,他想要,我不给他,他就打我。她妈就连忙俯下身子一边用手为我抹泪一边安慰说好孩子别哭你看一会儿他回来我怎么揍他。然后我就很满意地拉着妈妈的手回家了,满脸泪水却也非常高兴的。但毕竟是冤家路窄。当天晚上在我们玩那个捉迷藏游戏的时候我就又看到了小涛。当时我毫不犹豫地就从地上捡起一石粒什么的往他那边扔了过去,然后掉转身就往家跑。结果不到十分钟,他爸就拉着他找了过来,对我爸说你看你家登宇把我们小涛给弄的,头都流血了。不过幸亏我爸以前是学医的,还开有个诊所,随便给他包扎了一下也就差不多没事了,要不那次恐怕我就要赔大了。而终于在我爸满脸歉意好话不断地把人给打发走,就立即放言说要教训教训我,我怕得不行,愣是躲到姐姐的房间里睡了一夜。那时候我就有个梦想是拥有一部电子游戏机,就是可以拿在手里玩俄罗斯方块的那种。而且估计那才是真正的所谓梦想,因为整天做梦我都在想着。当时我总重复的一个梦境是,我和几个小朋友一起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而每次都是我走在最前面,然后突然就看到地上有一部电子游戏机,我连忙上前捡了起来,却怎么按都没反应,打开电池盒一看,哦,还没装电池呢。那是在小学一年级,印象很深的是那一年的学费是二十七块钱,孩子们最怕的是打针,每次在我爸领着防疫站那帮实习医生来学校时,都会有许多人四处逃窜,而我就主动带头上去,迎着老师赞许和同学们敬佩的目光,很光荣的。那时候老师的时间观念似乎也都不怎么强,还时有老师请病假什么的。后来每次在上课三分钟还不见有老师来的话,我就会以班长的身份告诉大家今天我们老师又请病假了,我们可以出去玩,然后就一起跑到野外各玩各的。当时我总选择跟一个叫郭献伟的家伙打扑克赌钱。现在我对郭献伟的印象就仅止于他爸是倒插门嫁过来的,他人总爱说完一句话就吐半口吐沫在地上然后咽下剩下那半口接着说。我们坐的地方就总是青青的草地,不远处是大片大片的石榴树,到季节会开出很多红色的很漂亮的花。我们赌的钱是虚拟的,数目却实实在在,于是第一天我输了一块四,第二天就两块七了,第三天是三块六,终于到第四天到了四块八的时候我宣布不跟他赌了,他就伙同一个叫自强的家伙每天追着我要钱。后来那个叫自强的家伙就死了,当然,是在我还过钱之后,而且不是我干的,要不我也就没本事坐在这里写这个东西了。他是误食了许多什么药,属于无意自杀但却顺利成功。有时我们还钓鱼,挖蚯蚓作鱼饵,拿渔具往河边某个角落一坐,微风轻拂,那感觉是心旷神怡。钓久了就会发现,不同的鱼吃钩的方式都截然不同。比如大鱼吃起钩来就显得极其稳重,小鱼就明显浮躁许多。小学三年级学过自然课后,看到那上面的小朋友一个个放飞小鸟时的那个高兴劲,我的梦想就也变成了能够放飞一只小鸟,并立即付诸于行动,且愈演愈烈。每天放学都呼朋引伴的一起往野外树林子里跑,一路过去就全都是高高低低的田地,有时能看到大片的茅草,对于经常来这里玩的我们来说也常常可以发现并区分出许多种药材来,枸杞子什么的。田间地头还会有水沟或者是池塘,荒废掉的,里面就都是些芦苇,附近常有野鸡野鸭野兔之类的东西出没。有时有人带狗来逮兔子,那兔子跑不过狗,往往在性命攸关的时刻高估了自己的能力,闭上眼睛就往水里跳,来以死求生,结果是频频咽水,狗却是懂水性的,不紧不慢地游着过去,咬起兔子就上来了,或者调皮一点的,先把玩一阵子再咬。一般在这样的环境下的树林子里很容易寻到鸟窝,我们的习惯做法是,找到鸟窝就把幼鸟带走,然后整天跑着去捉蚂蚱、蟋蟀之类的喂它们,待它们会自己飞能够自理生活了就拿去放飞。当然中间也会有许多的Amazing。比如有时会在鸟窝里看到盘作一团的蛇,还有田鼠什么的。当它伸头与正往里看的你的目光对视的那一刹那,能活吓死人。有的窝里还只是未孵好的蛋,那就要再等待一段时间再掏了,兄弟们每天推算着那些鸟窝内部的现状,待时机成熟就一起过去,乐此不疲。 第91节:纯真年代2 那次就是要掏一个估计着该有幼鸟了的鸟窝。我们出发时天就显得阴森森的,要下雨的样子。几个人还是坚持赶了过去,途中遇到俊魁,这家伙现在和我同一所学校,那时候还不叫这个名字,叫发户,而我们都叫他寡妇,当时看到这家伙时他就在牵着一头驴要去麦场帮忙。当时要下手的是小涛,当我们站到那棵树旁的时候天刮起了风,小涛有点要打退堂鼓的意思,想放弃。我就鼓励他说别怕你一定能行之类的,我想若是换作现在我一定不行,最起码碰到伤亡事故之类的事情算谁的都还是个问题。不过当时在我的鼓励下小涛终于还是勇敢地爬上了那棵绝对称得上参天的大树,并顺利拿下了鸟窝。当他在树上说窝里有两只小斑鸠时,风开始变得越来越大,直到狂风夹杂着尘土大有要席卷一切之势,几个人在风中狂奔,随后树枝树干的断裂声是不绝于耳,又过了一会儿,终于看到一座果园的看园人用的茅草屋,就一起躲了进去。风势稍减,又下起了几十年不遇的冰雹,状如单晶冰糖的冰粒,很好看。后来据本地气象站发布的消息,那次大风的级数是八到九级,天气转晴后天际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我们回到家才知道那天发户被一棵拦腰断下的大树给砸到,晕了过去,好久都还没醒来,他家那头毛驴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而且再没回来。那次带回来的那两只斑鸠就由我给养着,我还弄了只木制的箱子给它们作巢,整天有空就喂,对它们是爱护有加,几乎把它们给喂成了鸽子。最后估计它们是对这个新家有了依恋,该放飞的时候是赶都赶不走。直到那次我家房屋翻新,斑鸠一时没了住处,就整天在附近乱飞,一天邻居拿气枪打下来两只,我疑心就是它们,但没敢过去看,怕得到证实。初中一年级时,有个长得很难看的女生向校长打报告说有个省姓男生老爱骚扰她,而问题是她又实在说不出那个省姓男生的名字。其实解决这个问题也不是说很难,我们这个姓比较特别,全部姓省的加起来也就那么几个,全都叫出来让她来认也就是了。只是当时学校采取的措施非常极端,就是把我们一个一个地找出来单独审问。结果是没有结果,校方惟一的收获是弄断了两条桌子腿,致使包括我和发户在内的一大帮子人好几天体会不到坐的感觉。事后发户就说他们当我们骚扰人就把我们给整成这样那我们不真去骚扰两个岂不是亏了。这个提议很好,我们就这么做了。于是此后人们就常常可以在桥头那一带看到一群流氓样的人走来走去。现在在那里随处可见的也就都是些像我这般岁数的孩子,会唱刘德华从《忘情水》到《踢出一个未来》的所有歌曲,却不知道周杰伦林俊杰孙燕姿,更别提杰克逊布兰妮奥斯什么汀了。他们是那种夏天里会光着个膀子穿条短裤哼着小曲在街上闲逛的人,见到有漂亮的女孩子出现会吹很响的口哨,都是很满足的样子,是那种纯粹的感觉。女孩子一个个也都特害羞的样子,会迈着小碎步在街上慢慢走路,看到有成群的男孩子会脸一红把头埋得很低地匆匆走过。不会像城里女孩子这样见你穿件新T-shirt都要拉着后领看到底是以纯邦威抑或是Jeanswest。而每次看到他们我总会思绪万千,一次又一次重新拾起那些我舍不得放下的记忆。当文学遭遇历史恭小兵恭小兵男,1982年生。被媒体誉为"80后五评论者"之一。著有长篇小说《云端以上,水面以下》《无处可逃》《我曾深深爱过谁》,杂文集《草根时代》。不可否认,很多文学作品常常可以让我们在阅读之后浮想联翩。想像中,诗人一般都是很浪漫的,或者很是洒脱。只是有时候也不尽然,只要稍微翻翻历史文献学家的那些刨根问底的东西,我们就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漏洞。据说被后代称之为"文起八代之衰"的文人韩愈,在当时的社会里,却濒濒给担任高官的宰相寄过很多内容暧昧的信件,强烈要求贵人向皇上引荐自己。像韩愈这种情况的,在现在看来当然无可非厚。绝大部分现代人的意识里,成功不就是不择手段嘛。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然后还有另外一个诗人,大名王安石,曾经写过"茅檐常扫净无苔,花木成畦手自栽",假如我们仅仅从这么一句诗来判断他日常的行为举止的话,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据其直系亲属反映,王安石不仅心胸狭窄固执己见,而且还常常垢头污面不修边幅。意思是说这家伙常常不换鞋袜内裤,脏得像头猪。其实这更没什么,现代很多诗人,普遍也都那样打扮,脏得其所嘛,还显得与众不同。艺术尖兵嘛,当然得长发披肩长歌当哭。猪一般的生活那才叫时尚,艺术的尖端体验。著名的李白是个伟大的诗人,同时又是个吹牛大王。出现在他的作品里,有无数证据可以判断出他是个吹牛皮不打草稿的家伙。譬如: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等等,都是瞎掰。不说别的,就是现在的轮船也难以一日千里呀,至于桃花潭有多深我想去过那里的同学都知道。当年革命领袖说了,要3年赶美帝,5年超英法。可现在30年50年也过去了,咱们还在拆解着人家的芯片,还在组装着Panasonic。发展到后来更是搞笑,连农民兄弟也毫不客气地挤进了文学的吹牛领域,说自己学会了科学种田,亩产百万斤,产业报国。 第92节:当文学遭遇历史 那次就是要掏一个估计着该有幼鸟了的鸟窝。我们出发时天就显得阴森森的,要下雨的样子。几个人还是坚持赶了过去,途中遇到俊魁,这家伙现在和我同一所学校,那时候还不叫这个名字,叫发户,而我们都叫他寡妇,当时看到这家伙时他就在牵着一头驴要去麦场帮忙。当时要下手的是小涛,当我们站到那棵树旁的时候天刮起了风,小涛有点要打退堂鼓的意思,想放弃。我就鼓励他说别怕你一定能行之类的,我想若是换作现在我一定不行,最起码碰到伤亡事故之类的事情算谁的都还是个问题。不过当时在我的鼓励下小涛终于还是勇敢地爬上了那棵绝对称得上参天的大树,并顺利拿下了鸟窝。当他在树上说窝里有两只小斑鸠时,风开始变得越来越大,直到狂风夹杂着尘土大有要席卷一切之势,几个人在风中狂奔,随后树枝树干的断裂声是不绝于耳,又过了一会儿,终于看到一座果园的看园人用的茅草屋,就一起躲了进去。风势稍减,又下起了几十年不遇的冰雹,状如单晶冰糖的冰粒,很好看。后来据本地气象站发布的消息,那次大风的级数是八到九级,天气转晴后天际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我们回到家才知道那天发户被一棵拦腰断下的大树给砸到,晕了过去,好久都还没醒来,他家那头毛驴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而且再没回来。那次带回来的那两只斑鸠就由我给养着,我还弄了只木制的箱子给它们作巢,整天有空就喂,对它们是爱护有加,几乎把它们给喂成了鸽子。最后估计它们是对这个新家有了依恋,该放飞的时候是赶都赶不走。直到那次我家房屋翻新,斑鸠一时没了住处,就整天在附近乱飞,一天邻居拿气枪打下来两只,我疑心就是它们,但没敢过去看,怕得到证实。初中一年级时,有个长得很难看的女生向校长打报告说有个省姓男生老爱骚扰她,而问题是她又实在说不出那个省姓男生的名字。其实解决这个问题也不是说很难,我们这个姓比较特别,全部姓省的加起来也就那么几个,全都叫出来让她来认也就是了。只是当时学校采取的措施非常极端,就是把我们一个一个地找出来单独审问。结果是没有结果,校方惟一的收获是弄断了两条桌子腿,致使包括我和发户在内的一大帮子人好几天体会不到坐的感觉。事后发户就说他们当我们骚扰人就把我们给整成这样那我们不真去骚扰两个岂不是亏了。这个提议很好,我们就这么做了。于是此后人们就常常可以在桥头那一带看到一群流氓样的人走来走去。现在在那里随处可见的也就都是些像我这般岁数的孩子,会唱刘德华从《忘情水》到《踢出一个未来》的所有歌曲,却不知道周杰伦林俊杰孙燕姿,更别提杰克逊布兰妮奥斯什么汀了。他们是那种夏天里会光着个膀子穿条短裤哼着小曲在街上闲逛的人,见到有漂亮的女孩子出现会吹很响的口哨,都是很满足的样子,是那种纯粹的感觉。女孩子一个个也都特害羞的样子,会迈着小碎步在街上慢慢走路,看到有成群的男孩子会脸一红把头埋得很低地匆匆走过。不会像城里女孩子这样见你穿件新T-shirt都要拉着后领看到底是以纯邦威抑或是Jeanswest。而每次看到他们我总会思绪万千,一次又一次重新拾起那些我舍不得放下的记忆。当文学遭遇历史恭小兵恭小兵男,1982年生。被媒体誉为"80后五评论者"之一。著有长篇小说《云端以上,水面以下》《无处可逃》《我曾深深爱过谁》,杂文集《草根时代》。不可否认,很多文学作品常常可以让我们在阅读之后浮想联翩。想像中,诗人一般都是很浪漫的,或者很是洒脱。只是有时候也不尽然,只要稍微翻翻历史文献学家的那些刨根问底的东西,我们就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漏洞。据说被后代称之为"文起八代之衰"的文人韩愈,在当时的社会里,却濒濒给担任高官的宰相寄过很多内容暧昧的信件,强烈要求贵人向皇上引荐自己。像韩愈这种情况的,在现在看来当然无可非厚。绝大部分现代人的意识里,成功不就是不择手段嘛。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然后还有另外一个诗人,大名王安石,曾经写过"茅檐常扫净无苔,花木成畦手自栽",假如我们仅仅从这么一句诗来判断他日常的行为举止的话,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据其直系亲属反映,王安石不仅心胸狭窄固执己见,而且还常常垢头污面不修边幅。意思是说这家伙常常不换鞋袜内裤,脏得像头猪。其实这更没什么,现代很多诗人,普遍也都那样打扮,脏得其所嘛,还显得与众不同。艺术尖兵嘛,当然得长发披肩长歌当哭。猪一般的生活那才叫时尚,艺术的尖端体验。著名的李白是个伟大的诗人,同时又是个吹牛大王。出现在他的作品里,有无数证据可以判断出他是个吹牛皮不打草稿的家伙。譬如: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等等,都是瞎掰。不说别的,就是现在的轮船也难以一日千里呀,至于桃花潭有多深我想去过那里的同学都知道。当年革命领袖说了,要3年赶美帝,5年超英法。可现在30年50年也过去了,咱们还在拆解着人家的芯片,还在组装着Panasonic。发展到后来更是搞笑,连农民兄弟也毫不客气地挤进了文学的吹牛领域,说自己学会了科学种田,亩产百万斤,产业报国。像这样的情况也有反过来进行的,从小我们就知道,好人当然都长了张好脸,坏蛋一定很不漂亮。太平天国的事我想谁都不会假装说自己不知道吧,当年天王洪秀全拜上帝教,一边打仗革命,一边享受人生,从金田打到永安,就已经娶了36个老婆,号称王娘。据说后来定都南京时,已经增加到88个。我国正规的历史文献里,对洪秀全的评价是:著名的军事家思想家革命家,农民领袖,而36个王娘,88个妃子这些事在正规的历史书里是永远不会出现的。还有就是岳飞,岳飞大家都知道,遇鹏而生,精忠报国。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壮怀激烈。但就是这么个民族英雄,据说早些年也干过镇压农民军起义的勾当。至于胡长清成克杰之流,从小他们的确是人民的好儿子啊,要不然怎么能挤进革命队伍成为国家栋梁?文学与历史常常发生奇怪的冲突,时间是个筛子啊,它让我们把一些事忘掉,又让我们记住另外一些事。文学记住了美丽和浪漫,忘记了平凡和真实甚至低俗。可历史却总是要我们记住它平凡的生活,常常遗忘了那些曾经在心灵中有过的浪漫与美丽。假如有一天,历史固执地要揭开幕布去看文学的真实,那可就麻烦了。唐朝有个名叫宋之问的诗人,曾经写过一个名句叫做"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据考察,那是他被流放到岭南偷偷跑回家乡时写的,该诗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了一个逃犯潜行时畏首畏尾、生怕被老乡认出来的可怜相。写到这里,忽然想起鲁迅先生的《忽然想到》,我把前辈先贤的原话记在这里,但不想多说什么。惟愿我们的少年长大后,不再写出类似于鲁迅先生曾经写过的话:长辈的训诲于我们是这样的有力,所以我们也很遵从读书人家的家训。屏息低头,毫不轻举妄动。两眼下视黄泉,看天就是傲慢;满脸装出死相,说笑就是放肆。未知历史路·梦幻现实的转角南山雪南山雪男,本名周箫。1986年生于西安,现就读于中国传媒大学,现在苹果树、八零年代,写手文学、玄武居、沼泽地,双生花等多个"80后"文学网站担任文学版版主,并在榕树下星星之火社团开设专栏。孤城·理智的旋涡边塞风云起,苍茫绝域,万里黄沙,遮掩残垒断壁。关月凄冷,岁暮阴阳,天涯尽霁雪寒霄,人生多忧恨伤悲。孤城片影,叶落心无痕。清晨,枕边残留着粉嫩的梦,斑驳的青灰斑驳的雪白,一切乡愁淡泊恬美。坚致而苍老的小桥,交错在河面单纯的时空,笃笃的船浆声靠岸,一天的鱼儿已在欢快中落网。堂皇与繁华转眼凋零,如四月凌乱纷飞的雨,安定的歌咏拂起朝阳,无名的小镇撩起江南的惆怅。"叹这人世间,岂敢有半句轻辩?恨那天上仙,只肯助锄善扬奸"!秦将孟准,春秋人,只因揭秦王宠臣恶举,贬谪于西域道上一叶无名城。平沙莽莽,天地浑然。长空银河夜夜垂泪,楼头檐角日日悲歌。随行兵士数百,皆为忠良之后,倾慕孟准正气,甘愿同赴大漠。微渺英雄,龙吟虎啸。家眷中仅有一子,名唤孟瑕,初抵孤城尚幼,光阴飞逝,已逾十八。身材魁伟,相貌堂堂。却因丧母,失于管教,脾气乖戾,常射侍从于沙丘之上,伤者无一敢言。孟准眼中留意,怠言。"阿拉不敢再发梦,昨夜是啥侬惊醒阿拉,勿过个恶梦!"尤智,江南某镇一雕工,年逾古稀,早已鹤发童颜。清晨行在混混沌沌的流水上,沙漏般的思绪缠绕着他划浆的手,摸摸额头,半淌着汗珠,皱纹间刻的,好似他的鬼斧神工。他一直是不怎么愿抛头露面的,全镇都晓得他精湛的手艺,常送来原料供他挑选,请让做两件不怎么显眼的杂件子,但总吃些闭门羹。久而久之,惹出镇上人些浮躁的怨言,他也回避,不怎么上心。他晚来得子,视若珍宝,取名尤琪,如今也长到二十五六岁的光景,半个媳妇儿也没讨到。一是尤智家徒四壁,兜里没几个子儿;二是尤琪脾气不好,连生猛也离他远远的。爷儿俩守着一扇门板,靠尤琪揽些渔活儿维以生计。小镇治安不错,外乡人也少,虽不至于夜不闭户,但终日无事,没生出什么惊奇来。一日,西戎商客过境,孟瑕窃观,见绒袍珠宝满载,喜不自胜。遂遣侍从与之攀谈,知悉西戎王登布,礼贤下士,麾下汉将无不重用。登布不日遣汉使携珠器珍宝拜会孟准,瑕隐于帘后,听其父痛斥使节无节,弃明投暗,辱没国格。西戎使悻悻而归。瑕责其父曰:"西戎王知父之才,更厚礼以待,不多强于秦王冷酷?父守边疆十余载,难道空待年华荒废,无有作为?"孟准默然。但说有一天,尤琪喂饱了肚子出来闲逛,瞅见河对岸的瓷瓶铺来了三两个蓝眼金发的外国人,"可真是件新鲜事儿!"他眼睛里冒出惊异的光。他荡一桨到对岸,铺子早已围上了不少缠着白头巾的镇民,小声地议论些啥侬。他凑近前去撇了句:"这帮洋鬼子来这儿干啥侬?"旁边的大伯急红了脸,狠拍了一下他脑门:"后生小子,吵个甚!人家听得懂侬的话!"尤琪吐了吐舌头,"神里八精的比得上狗耳朵了!那洋鬼子是来……""人家是来嘎儿采购的,说有明清的瓷瓶在这铺上,值很多钱呢!"尤琪一拍脑门:"这多少好!让顺子榨够了娶媳妇的钱!"转头看了看河对面,尤智蹲在门口大口吸着水烟袋,一见他在瞅,转身闪了回去。尤琪一脸郁闷。 第93节:梦幻现实的转角1 万籁待寂,军营篝火,似燃似熄。孟准踱出帐外,循微声而去,见一小校向一草人行拳。兴致陡起,遂问:"何故半夜习拳?"答曰:"白日人杂,难得静思。"又问:"静思为何?"又答:"静思戎人要害。"孟准一惊,多年无仗,竟仍如此抱负,壮志雄心,尤未泯矣。知此小校姓公孙名射,平日懦弱姿态,竟是暗藏锋芒,破绽未见。准问:"何以破敌?"射答:"一击即中。"准感高城望断,终得良才。纤云四卷,旭日当楼,如沙原隐泉,清冽解救;如大漠绿洲,希冀祈求。准跪倒于地,射惊,慌拜,问:"将军何以至此?"准曰:"吾有一事,望弟应允。"射曰:"将军何事?赴汤蹈火不辞矣。"准曰:"吾儿瑕,生性乖张,吾观其言辞行动,似有反意。吾恐百年之后,瑕代吾典兵,投西戎而去,则西域要塞失矣。"射曰:"吾何以效劳?"准曰:"望弟允兄,作瑕身边侍从,待其反意显露,叛心不改,代兄惩瑕,感激涕零。"射曰:"蒙将军如此重看,吾定当万死以报,但吾职卑微,恐无兵质瑕。"准从怀中取一金简:"营中兵士,见金简如见吾,金简一出,血溅沙原。"射将金简收起,拜谢泪别。阴冷的青石阶,屋檐上未净的雨滴掉落下来,清脆的连声响。尤智衔着抽了半袋的烟,挪步去了后院。后院不大,四五步深,左手边是楼梯,常摆的家什都在楼上,"咯噔-咯噔-咯噔"尤智嵌了钢钉的胶鞋格外的响。老伴儿多年前患了心痛病过世了,他和不长气的儿子守着前院后院十步的限,手头拮据,了无乐趣。但平淡的日子并未使他消磨,他一直有一个支撑,也一直有一个愿望。推门进屋,门缝间渗进薄薄的灰尘,这扇门一直是锁着的,惟一的一把钥匙就挂在尤智的裤腰带上,走起路来与其他钥匙丁当交响。尤琪小的时候,常偷跑上楼去玩,去一次就被尤智打得屁股通红,长大后也消了那股好奇劲儿。也是尤琪晓得自己的家境,没啥侬好显摆,便只好老老实实地当了渔工。尤智颤微微地走到雕花床前,那是他老伴的陪嫁,破朽得不过眼便搬上楼来。他用力掀开床板,手臂酸疼了一阵,脸上却挂着朦胧的笑。床板下有一个暗棕的小门,扣着一把玲珑小锁,他从腰间的一串钥匙中猫出最小的一把,插进锁眼,一转,开了。拉开小门,一个雕功精细的木盒,那是老伴当年的嫁妆盒儿,甚至留存着喜宴的温度。他小心地打开,一樽红棕色的酒杯。"侬还嘎麽漂亮呀!"尤智露出了疲惫的笑容。翌日,公孙射投孟瑕帐下。孟瑕残暴,又仗父溺爱,有恃无恐,兵卒皆被其伤,无人应召。瑕见射,猥琐如犬,言钝语拙,全无英武之气,遂消疑虑,终日以欺射为乐。嘎便是尤智的支撑:祖先传下的犀角雕桃花绽放图杯。杯顶的浮雕是一棵粗壮的桃树,几根泛着花晕的枝条盘卷缠绕在杯口周围,分明着两层的桃瓣,"过枝"的细腻刀法雕刻,尘封了许多年杯体依旧锃亮如昔。尤智陶醉在注视之中,忽听楼梯上响起脚步声,慌乱的他忙将犀角杯塞进盒子,没料想来人已推门进来,"老智头,不必藏了,是阿拉。"一声老朽、干涩的嗓音,尤智回头一瞧,长吁了一口气。来的人是尤智在这镇上惟一的好友鲍怀恩,也是一把年纪,也爱摆弄个古玩意儿。"还放不下,经常来看它么?"鲍怀恩大声问到。"嘘--小心琪儿听见。"尤智把无名指狠狠地摁在嘴上。"侬害怕什么?"鲍怀恩一脸惊讶。"侬不晓得,阿拉早就发现嘎小子爱钱爱得很,要让他知道了,这犀角杯……"尤智的脸上拂过轻轻的悲哀。"阿拉也知道侬的苦处,但侬就嘎么一个儿子,他迟早是要知道的啊!"鲍怀恩堆了堆眼角的皱纹。"那侬有什么招儿?"尤智浑浊的眼忽而闪烁了光芒。"阿拉今天来就是来告诉侬的,不如就……"老智头的脸色舒缓了不少,浅浅地点头,拍拍鲍怀恩的老肩:"就靠侬啦!"征人倚戍楼,调角清秋断续,天意高难问,眼穿肠断,迷离幻景荣华,已不可耐。塞石已通,路回渐转,孤城欲易旗,雁断人稀,只落飞沙无语。流水是时间的赋形,悟性的瓦蓝的天飘着阴沉着脸的白云,矛盾间,纠结着一阵风,就把它们全都吹散开去。乌篷船上的炊烟升起,掺着年轻女子清朗的笑,在水面上一波一波地荡开涟漪。幽僻的微叹在历史的暗角,转弯,雪白的灵堂,独岸的泪光。又过十载,孟准突患背疮而死,瑕代其位,朝中无动。公孙射蜗居孟瑕旁帐,因其欺侮,鳞伤遍体,却痴欢如昔,似为病态,甚时癫狂,失笑于营中。人际颇差的尤智静静地划向另一片世界,他也是患突急的心痛病死的,没有留下什么遗愿,只是将一樽红棕色的酒杯攥在手心,放在尤琪的手里,勉强又微冷的一笑。尤琪葬父后揣着那只杯子去邻镇的行家给看过,都说像明清的名贵装饰犀角杯,值很多钱。"嘎杯子如果磨成粉,解毒镇静,清热祛火,药用价值极高呢!绝对卖得个更好个价钱!"尤琪的眼中闪着兴奋的光彩,他把孝服脱下,狠狠地朝尤智的灵牌上砸去,"老家伙!嘎么值钱的东西嘎会儿才传给阿拉,早干啥侬去了!早把它卖给老外,挣他十几万的外快,侬不早就抱孙子了!"鲍怀恩愣愣地站在门外,老泪纵横地走开。不发一言。不过数月,登布遣使入孤城,质询归顺之意。瑕皆应允,且逞功于前,欲借西戎兵征讨秦土于不备。登布大悦,约定时日,接瑕入西戎国都。 第94节:梦幻现实的转角2 没过多久,老智头的铺子就热闹了起来。镇里镇外都知道尤琪守着个宝儿,时不时地来铺子上光顾,送些小活儿来给尤琪做,晓得这回总算不必吃闭门羹了。尤琪早年在老智头那儿学过不少"阴线""阳线""隐起""镂空""起突"的手艺,刀功时而圆滑时而硬朗,做起活来原色毕现,不露痕迹,赚些零花使唤。但他的胃口绝不止这些,于是铺子里又多了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他们全为犀角杯而来,因为这样等级的文物多由国家管制,流落到民间的极少。瓷瓶顺子看傻了眼,闷头抽着旱烟。老鲍头摆船时经过铺子,扫了一眼,又忙他的去了。瑕问士卒有何异见,皆慑其威而不敢言。看射,依旧只顾痴笑,似不闻不问。晴天霹雳,平地里沟壑间的一声闷雷,砸在尤琪的头上,屋檐上的老鸦也慌慌地离了巢。那帮外国人鉴定了再三,发现这樽做工逼真的犀角杯还是能露出细微的破绽,虽然制赝者为制造历代摩挲的效果而用手将杯面搓得十分光滑,但角质间略微疏松的回纹还是看出了制赝时的几分仓促。"这不是古时候的,是有人现做成的!虽然也值钱,但没有真品那么多!"尤琪的额头淌满了汗,"原来嘎老家伙还给阿拉留了嘎么一手!"他没有卖出犀角杯,将它倒搁在灵牌旁边,他以为这是对老智头最大的侮辱,也解了自己最大的一口恶气。笙箫月起,公孙射连夜修书,暗表秦王,以为时机纯熟,可灭西戎。并依孟准草绘地图,献计将兵藏于孤城外三十里沙原下。车轮落日,革西戎,霸西域,功成一役。霏霏的毛雨润泽着江南,群花做着秋梦,而尤智却发现自己活在一个无穷无尽的梦中。鲍怀恩向他献的计是:将犀角杯依样重做留给尤琪,而真品则交给国家收藏。从前鲍怀恩没告诉尤智,是因为他知道这犀角杯是尤智老伴最喜欢的东西,尤智看待它比自己的命还重要,不会舍得的。但事以至此,无可奈何。尤智一直以来的心愿便是能让更多的中国人了解做犀角杯的传统技艺,但又不希望这件宝物流落异国。"那样对贤淑也没有个好交代……"尤智坐在那张老朽的雕花床上,抚摸着释然的忧伤。那几个月,他终日把自己锁在阁楼上,用与真品大小相仿的犀角,呕心沥血地雕着。这似乎是这位老雕工生命的全部力量,在这昏暗的阁楼上没日没夜,丝毫不在乎窗外的天气和楼下的儿子。他将真品在临终前托付给鲍怀恩,因为他信得过他,也因为他的老伴……长烟落日,如雪、漠沙、马蹄,闭关空城。孟瑕倾城来投西戎,约西戎王于城外三十里沙原上订盟。残阳如血,险道黄昏。甫抵原上,见遍地西戎兵尸,大惊,拍马欲回,见马下公孙射怒目圆睁,神采生变。怀取一金简,高呼:"老将军早料汝有反意,生前不忍杀你,今日在此,来一了断。"众士卒见将军遗物,心绪难平,齐呼奸贼,剁孟瑕于马下。劲烈西风,古道悲戚,吹落夕阳一地。淡淡的月,衬着蔚蓝的天,境界顿然开阔,虚无缥缈的,是雪,那风中的信子。尤琪在灯下展开鲍怀恩白天递给他的信纸,上面的字迹很不清晰,但可以辨认是老智头的:"孩子,其实侬不必怪阿拉,犀角杯是祖先的遗物,理就该交给国家,那是它最好安家的地。若它落在洋人手里,是阿拉家的罪孽和耻辱!阿爹一直不敢接镇上的活儿,是怕祖传的手艺在阿拉制成犀角杯前外泄,而阿拉将它们传给侬,希望侬能靠它们赚些贴补家用的钱,娶个好丫头!也代阿爹向这么多年得罪的乡里乡亲补偿些啥侬,让阿爹在九泉下安个心。望儿能原谅阿爹这么做,伐应阿拉,不管做啥侬事,不能忘了做中国人的本份!"尤智雕犀角杯和写这些话时,尤琪正在远出打鱼,时光断了的碎片,在这样的夜,完全拼接。莫名其妙地泪洒了月亮一脸,尤琪缓缓地将手臂举起,遥指星空,许久默然地孤立。孤城依旧无名,却已成西域要塞,重兵驻守。沙原一役,挫西戎大半精兵,不过数载,西戎降秦。秦王感孟准忠义,于沙原立祠,缅怀遗将。公孙射感孟准恩戴,世代守驻祠堂,直至秦亡汉兴。"智琪饰艺"的牌匾下,裱了一张新年的报纸,上面的一条新闻,标题醒目着:"民间瑰宝京都放异彩,江南饰艺震惊国内外"远远近近的船家,兴高采烈地谈论着老智头和他雕功日益娴熟的儿子,说笑着谁家的姑娘,能嫁给这样给小镇长脸的小伙子。尤琪的身形瘦了一圈,但是精神了不少,一改以往的浪子颓势,正领着十来个伙计,赶做销往外国的犀角饰品。因为热爱环保的心,他选择了真正的仿制,但更加惟妙惟肖。鲍怀恩从前和老智头的老伴是县文物局的同事,是鉴赏文物的行家,经验丰富,常常被尤琪请去做技术指导,两人的手从未握得如此之紧……故城繁星落,风沙凄紧。忠义贪图,各具其道。伟岸微渺,一步之遥。造化弄人,岂非汉家血统。兵家常事,岂无文哲之理?只恨朝花夕拾太匆匆。春天的光景漾着酒窖的甜,灯月交辉的河面上,小镇依旧,情怀依旧。也许荣耀的背后总是刻着一道孤独,那么就让静谧笼罩这座隐藏在历史暗角的小城,永久。绝域·补天的迷茫秦塞渺人烟,胡天飞沙入眼,萧关终古。剑河湍急,云阔弓轻,茫野徒销孤魂。不见沙场死,但闻战骨荒。马首半埋巷道中,风刀见血,割破英雄面。 第95节:梦幻现实的转角3 迎风陡立的路灯,熄灭了黑暗的五光十色的夜吞没的陌路人的空间。不再纯净的空气泛着海的咸腥,钢铁工业的冰冷冻住了拔锚远航的渔船,千里驿马早已疲惫不堪。摩肩接踵的香水气味蔓延,怪异的景象是饮食男女的擦身而过,熟悉的一般眼神,电离了都市浮躁的情绪。春秋时,秦王遣骁将郭渝率三千轻骑征讨犬戎,不料中犬戎反间之计,祸起萧墙。郭渝且战且退,却遭犬戎兵夹攻,无奈固守赤叶城。犬戎兵断其水源,军心不稳。郭渝含愁苦思,一夜,梦中得圣仙授掘地采水之窍,施之,果得数眼清泉。郭渝喜,不料清晨士卒兵变,开城投敌,皆恐战亡。郭渝哀出师未捷,挥剑自刎于城楼,犬戎视秦卒不忠,活埋于城外断头杨下,弃城而去。苍苍关塞,莽莽流沙,烈风无语,孤城声嘶哑。百年孤寂。时间倒转二十个光阴,锈蚀的气味还未吞噬这片绝域。那时,这里是棉花糖似让孩子们一看就想大咬一口的飘在蓝天上的白云和没日没夜拍打沙滩的海潮。陈锋就停留在这片蛮荒的所在,在夜意阑珊的光景数落天上的星辰。在手心上一遍一遍的划着北上的方向,早茶浓郁的香气催醒他时,他将淡然的忧伤抛进了梦乡中人头攒动的大都市。逆流的海风如锋刃般割破了他宁静的脸,他决计不再沉默和在安逸中腐朽。如这漂泊者聚集的渔村其他的年轻人一样,怀着一颗易破碎的心和一份温度均匀的热忱。他的女儿闪着大眼睛,纯净的瞳仁不染风尘地说话,那曾带给他七八年的快乐,但现在,他必须北漂讨来更好的生活以慰藉这双美好的眼睛。他将"陈郁"的名字用蘸水的笔写在行囊的标签上,在不知名的清晨,这片养育他的小村留下了他的一声道别。漫话北天星,昔时只手当万夫。大漠绝迹,吓退守监儿郎。树枝孤鸟,漂零无归路。边邑遗堵何在?荒城空,穷秋寒草凄衰,怕是无人住。小村脱下了古源的外衣,十年又过去,它已不再站在历史与现实的交叉点,像被分裂的恶俗的咒。开放的政策赋予它打开现代之门的钥匙,沉静破碎了,热切的视线消蚀了它赖以维系的传统。它就像被梦惊醒的孩子,任物欲的横流淌在它湿润的皮肤上,过去被干涩冻结。它惊讶地看见海港耸立着巨大的集装箱,石子路被替代为柏油的墨黑,低矮的瓦房那紧紧相拥的温暖消失了,村民们被安迁在伟岸的高楼里,门与门的相隔渐渐阻断了他们的往来。他们开始仓皇地实验忙乱的生活,悠闲的节奏被打散了,他们尝试在另一片海洋遨游,那里面不再有鱼虾,而是滚滚涌动的金钱。"追往事,叹今吾,将军白发,壮志踌躇。征夫泪干,何泣日暮?"秦将荀致,旧随始皇平定六国,取邯郸,攻临淄,皆立战功。自古谗言祸起,千载犹作文章。友弦左因恐始皇猜忌,辞官谢去,朝中人多有非议。荀致仗义执言,遭始皇亲信诋毁,诬其与弦左勾结,蒙蔽至上,反心已动。始皇勃怒,投荀致入死牢,后有忠良相劝,改为发配西域,株连百人同往。"一将功难成,区区轻命,渺渺微尘,天地无辞。"一路烟尘半魂消,黄沙无语,但闻悲歌。看守兵士,惊西域险恶,半途而逃。荀致等各解镣铐,归路已断,只得漂泊于荒漠。一日,见一孤城,城头断头杨下,觅一大丘。甫入城,见荒朽已久,城内遍地残骨,惊心触目。荀致等行至侧箭楼,楼上隐有"赤叶"二字,方悟。门楼内一院,有几眼泉,不竭清冽。荀致大喜,令众人安顿于此,又差家丁,将所看守所遗农种播于城外绿地。干粮尽时,恰有收成。荀致感先辈恩遇,以杨木建祠碑于城楼之上。不知岁月。"我们为它打开了窗口,但这究竟是为我们好还是为世世代代在这里生活的人好?"聂翔是怀着开拓者的豪情雄赳赳气昂昂地迈入这片文化漠土的内地人中的一个,他是一位出色的建筑师,在中原各地都留下了作品的踪迹,且常常被打下梦幻的烙印。刚来到小渔村的时候,他短暂地折服于这恬静中海天一色的喧闹;短暂地迷恋着村民们忠厚无邪的笑脸;短暂地沉醉于这都市未有的自然冲击他被物质的魔力绷紧的神经。都是短暂。万籁此皆寂,鸿雁不堪,仇怨寂寞泪阑干。肠断未忍,黄沙撩面,半壁江山连城枯。欲黄昏,岗上魅影斜。荀致领军孤守赤叶,实任蹉跎无奈。家中上下,不忍提及痛事。但且痛且休,何时能还?西域响马横行,勇猛彪悍,多是遗兵后裔,不受秦国管制。荀致回想多载春秋,关西剿匪岁月,何等气势?如今时过境迁,竟险成响马腹中食!赤叶城方圆十里渺人烟,响马袭来,无遮无拦。荀致千般能耐使尽,麾下提拔的一干将士,多鲜遇战事。荀致怯于迎敌,只可闭门固守。半兵半农之际,小城有危,但不致绝命。荀致怅惘已极,戈壁影卧,眼穿关东。但梦幻总是短暂,他终究在政府的引导下将村民们安迁,随即毁灭那封存了百余年的乡村宁静。他深切地理解村民们背井离乡的苦闷,他与更多的人的做法像是斩断村民们绵长的眷恋和他们神圣到只可膜拜的祖上的根。但他没有选择,因为大时代的需求,惟有打破内地人眼中的禁锢,将工业和商品经济由这里释放出去。聂翔一次次伤心地面对村民们哀求的眼神,那多是女人和孩子的,更让人同情。她们寻求的答案是丈夫和父亲的下落,但也许家乡被毁,仅存的希望就没有了,丈夫和父亲便再也不回来了。他与更多的人无法告诉他们,只虔诚地相信,也许城市建设好后,他们就会回来了,也许。聂翔从村民的子女中选了一些聪慧的助手,他信任渔民的头脑,他需要新鲜的设想。"陈郁"这个名字在这时进入了他的视野,她与他的儿子年纪相仿,二十岁出头,她的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有别于渔村中其他的女孩子,清纯地有些脱俗,做起事来也不胆小和畏缩。聂翔将陈郁安排在新成立的建筑公司中很显眼的地位,因为她读了很多建筑方面的书,但他不知道她因何而读。她的父亲十年没有回来,五年前连通信也断了,他常常发现她眼中湛蓝的忧郁,不知怎的,这竟给了他很多创作的灵感。 第96节:梦幻现实的转角4 怀渭北春树,江东迟暮,在这荒途缅今古。眼穿恰落日,心死逢寒灰,望断烽火如狼虎。忠信难敌猜疑,坚贞未改,罗盖已厌。看孤雁,何时长河没晓天?令人眩晕的阳光明媚地笑着,才更换了三个春秋,无雪的渔村便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先如蚕丝般盘绕的古朽全然解开,蜕壳的蝉已有冲天的气势。天使们在天堂堕落,这里渐渐变为天堂,每一个内地人都想冒险一闯的地方,它被慢慢地同化了充满了怪诞和梦魇,他向几乎所有人的梦境而去,丝毫不在乎夹缝间喘息的生灵。"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难题。"莎翁早就预言了世界性的悲喜剧。"空怅望,人不寐,怎奢山川依桃源。"轮回转眼,天下易主。楚汉相争,刘邦一统。但君王与小人无异,更多猜忌。老将彭况,旧随高祖守成皋,战乌江,无奈功高震主,又脾性率直,得罪高祖宠臣,遂充军边疆。部下感彭况恩德,皆携家眷同往。彭况涕泪横下。"男儿本自重,壮志犹不朽。"遂绝尘而去,大漠留音,天地无声。"不知何处笙箫起,芦管悠悠,力尽关外日渐愁。"一夜望乡沙尘路,千淘万漉忘辛苦。行军多日,明月流黄晚时,忽见数家烽火,于沙原升起,疑回梦。命部下安营设帐,听一夜乡愁,似秦声,更愁。"原来这么荒僻的地方也可能长出希望的萌芽!"聂翔的儿子聂榕卸下了大学的学业,追随父亲来到这座突然崛起的欲望之都。他曾生活在一座老去的都市,建设已处在半停顿状态,对于他这样怀揣比革命更革命的理想的年轻人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他在大学里攻读建筑专业,有父亲强迫的成分,但更多是他的兴趣使然。他也向往少时泥板画上那炊烟袅袅的渔村,但这样的梦幻距离现实太远,他连分辨的资格也没有。但四年的课程使他的思路完全转变,他了解了一个建筑师的终极目标就是破坏再创造,这是获得最基本的肯定的前提。于是,行走在繁华已有些黯淡的这座城市,他开始幻想那些还没有被建筑师征服的地方。父亲为他铺就的路他不愿走,即使无比顺坦但只会使他沉溺直至碌碌无为的一生。他钟情于挑战,于是,他来到了父亲的身边,以微笑面对他愤怒的惊讶。聂翔虽不忍看儿子在这里吃苦受累,但在儿子的决心面前,他动摇了。聂榕在这家成立了三年的建筑公司有了一个不错的职位,已经将行业技巧驾轻就熟的陈郁成为了他的上司,尽管聂榕是名牌大学的学子而陈郁与他年纪相仿。次日引军城下,见楼上装束,大惊。"原是前朝遗孤!"属下献计曰:"豺狼塞路,若无情,吾帐下衰兵,怎敌之?不如断其水源,待其困,功成一役。"彭况凝思。忽城门洞开,荀致领部下行至汉军前。"吾在此十余载,不见同僚,夜思同僚。短暂光阴,竟已易服换冠!"彭况近前,曰:"吾非秦将,汝困守孤城,殊不知天下早变。"荀致惊,讯问:"始皇安在?"曰:"早成焦土。"又问:"如今谁家天下?"曰:"如今汉家天下。"荀致等放声悲嚎,动地惊天。"吾身投国有万死,怎料国亡双鬓无再青?"彭况见此景,言曰:"腰间羽箭久凋零,不知寒暑春秋。自笑秦汉数十年,忠良耻,天子颜色。战士阵前,歌舞宫中莫等闲。江湖恩怨,卧闻幽雁,非独吾伤悲。"又曰:"天子弃吾等,又怎惭愧二字可言?本无前嫌,何必相敌?"渔村女孩儿总是安静地向聂榕吩咐一切他应该完成的文案和他应该注意的事项,奇怪的是,向来高傲的聂榕在这个文化层次比自己低很多的女孩儿面前竟是这样的听话,也许是陈郁绵柔的话语将他狮子般的性格催眠,而背面,却是一只通情达理的小羊。城市里时尚动感的女孩的踪迹在她身上丝毫不现,站在开放的浪头三年有余,陈郁依旧不改自己的乡土气质,那不是俗不可耐,而是纯到毫尖。聂榕回想起自己童年那炊烟袅袅的梦,似乎在那幅纯美的画面里一直有一个白白的女孩儿的影子,他曾经在那座老去的城市中寻找能完满地填入这幅画面的这个人,但总是事与愿违。当他垂头丧气地将梦幻收紧的时候,陈郁迈着盈盈碎步走到他的身边。从她恬静的笑容中,聂榕小心翼翼地体会她对他的感觉,镜子中的自己曾是令许多女孩倾倒的沉稳与帅气,但他不知这样的他是否就是她的想要。直到有一天的无意间,他牵住了她的手,她没有放开……荀致渐停泣,叹曰:"多年偶不眠,万骨枯朽,何添新冢。狂沙吹尽,北风起连天。兔死心悲,苍天有极,无力正乾坤。"彭况举巾拭其泪,曰:"虽是天涯沦落,更是殊途同归。但愿痛心疾首,惟愿同心偕力。"秦汉两军欢颜,如失散兄弟,相拥互勉。对于陈郁和聂榕来说,他们的相恋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因为聂榕在等待,而陈郁也在等待。意义相同,但等待的人不同,或许也是相同的。陈郁那失踪八年之久的父亲,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因为三年前,渔村开始改建的时候,陈郁的母亲就患病去世了。传统的残余观念束缚陈郁不能在没有亲人的情况下出嫁,虽然她莫名其妙地爱着聂榕,这个她的孤独世界中不曾出现过的可以依靠的男人;而聂榕也同样莫名其妙地爱着她,这个填满他童年梦幻的女孩……聂翔是十分赞成他们恋爱的,因为建筑家考察的眼光从来不会错,他第一眼看见陈郁就有了这样的念头,她那特有的气质和她读书的尽头,令他想起青涩的学生时代,他那扎着羊角辫的女友,深埋着思念的记忆便一去不复返了。几个月后的一天,当外地的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总坐在聂翔的办公室向他递上名片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这竟是陈郁失踪多年的父亲--陈锋。一切出现得太突然,陈郁和聂榕匆匆赶来,那个气定神闲的男人安稳地吐着烟圈,一派老板气象。 第97节:梦幻现实的转角5 荀致、彭况合操兵卒,开荒种地,学堂授子女《论语》,染坊飘妇孺笑声。不过数载,赤叶城四围已绿野沃若,水丰草美。西域各国闻之,皆与之交往,如一国。秦臣汉将,本敌为友,太息燕然,铁衣远戍。犹堪河水,依旧只流东。"聂总,我是这个地方的人,在外面打拼了十多年终于有回来的资格,你看我们合作的方式有什么问题没有,我也想让乡里乡亲将家的感觉重拾。"陈锋浑浊的目光中写满期许。"你们公司的方案是在建筑群的外围重建当年渔村的模样,安置老人和返乡却未找到工作的人,这样纯公益的工程对你们公司会有很大损失的啊?"聂翔的脑子里还在快速运转没过门的媳妇儿的父亲就坐在眼前的事实。"我早就想过了,损失肯定是有的,但我们私营的企业这样还能运转的开,这里村民的心情我了解,我的妻子和女儿都生活在这里,但他们的下落我还没打听到……""爸!"陈郁顾不上敲门,一把推开办公室的门带着一声绵柔的哭腔,陈锋惊讶地看着这个清纯的女孩,"小郁!"他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名字,"是我呀!"陈郁一头扑在陈锋的怀中,泄了洪似的眼泪湿了他的西服,她已全然不顾聂翔和聂榕淡淡的笑意……当等待终止的时候,也是轻轻地搁下沉重心事的时候。陈锋是北漂人群中极为出色的一个,在那个离开的清晨,他许下的誓言是:如果不混出个人样来,绝不回家乡。在外面打拼的岁月,他常从新闻上看到有关家乡变化的消息,但却不知怎的,突然与老家失去了联系。他不知那时的家里遭到怎样的变故,但他知道渔村没了,他留给女儿的建筑书也不知她长大后是否看了,他不愿看见家乡被现代化彻底地颠覆,于是,带着重见亲人的愿望和重建家乡的希望,他以成功者的身份回来了……去年月缺,今年月圆。西见烟尘飞,东望江山憾。莫言迁客似沙沉,荒原隐泉,文哲自有方略。烽火燃不息,征战有己时?伏波惟愿,关山苦,出塞月,暂等天上人间。时间又流逝了一年,陈郁与聂榕的婚礼已经使陈锋与聂翔的脸上绽开了花,漂泊者和开拓者似乎就在这一刻都变为守驻者,守驻美好与幸福。渔村的重建正在进行之中,村民们从未遗忘的画面又一点点地恢复了本真的模样,将被僵化的都市因此生发了股股活气。炊烟、宁静的渔港,梦幻缺失的片段又趁着浪潮起落的空隙牢牢地扎在这片曾经的绝域。过往的史诗已然停休赞颂,新的时代、新的前途,以及在时空的转角,魂牵梦绕的纯净希望。别致的都市错落的轮廓,乡土的气息依旧不减,现实与梦幻的交响,竟可以覆盖,历史的迟暮。消失的人蒋方舟蒋方舟1989年10月出生。七岁开始写作,九岁写成散文集《打开天窗》,被湖南省教委定为素质教育推荐读本,并被改编成漫画书。十一岁写成长篇小说《正在发育》,以其迥异于同龄人的成熟与大胆、古怪精灵的文字,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论。十二岁写成长篇小说《青春前期》,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同年成为《南方都市报》等媒体的专栏作家。一、百发百中的人因为枪的出现,我们失去了百发百中的人--还有一个原因:所有的射箭高手,都被徒弟杀死了;所有学箭的人,都想杀死师父,这是传统。《孟子》上说,史上第一远程射箭高手--射落了9个太阳的后羿,就是被弟子逢蒙射死的。所以聪明的师父都要留一手"必杀绝技",把它带进坟墓里去。每个朝代的射箭高手,都要从头练习。《列子》中有个纪昌,他师父飞卫先教他"踩死我不眨眼功"和"我看虱子大如车轮功"。前一个是让纪昌躺在织布机下面,纪夫人一边踩织布机,一边假装踩他眼睛;后一个是栓一只虱子在窗口,每天盯着看。纪昌练成神箭手,即使给他一杆标枪,他也能射中虱子的心脏。然后他就觉得差不多可以杀师父了。他和师父在野外对射,两个人射出的箭总能在空中相撞。最后关头到来啦!师父的箭全部射完,徒弟的箭还有一只,徒弟说:"游戏结束了!"箭带着猪叫声嗖嗖地射向师父,师父拔了根茅草,把徒弟的箭挡了下来,箭软软地落在地上,连尘土都没有溅起来。两个人哭着表示,谁也不能将射箭绝技告诉别人。隋朝末年,有一个督君谟,能闭着眼睛射箭。他的徒弟王灵智想杀死他,督君谟拿着一短刀,王灵智射过来的箭,他都用刀拨落。最后一只箭,督君谟用嘴巴接住了,他对王灵智说:"你跟我学了3年,自以为将技艺都学到了。其实,我还没有教你用牙齿接箭头呢!"在唐朝的筵席上,有一个西蜀来的客人,用绿豆击苍蝇,十击十中,满座客人都很惊讶。主人说:"不要浪费我的豆子。"说着用手指捉苍蝇,也是百发百中,都掐住苍蝇的后脚。唐朝还有个夏将军,在新抹的泥墙上插上几十柱刺棘,手中拿着煮烂的豆子,在一丈以外的地方一把投去,百发百中,所有的豆子都扎在刺尖上。扔豆不属于军事项目和体育项目,没听说后世有学这个的。奥运会上有射箭,人们好想保留百发百中的绝技,但是已经找不回来这种身体机能了。许多神奇和有趣也同时消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射箭要经过特殊训练,用嘴巴接箭这一招,小孩儿不要模仿。 第98节:消失的人1 二、承受不了衣服的人现在消失了美人,连一件衣服的重量也承受不了的美人。我知道就有这样一个美人,她和我一样大,但是比我老了几千岁。丽娟是汉武帝宠幸的一位宫女,14岁。皮肤又白又软,口气像口香糖广告表现得一样清香。身体轻软柔弱,衣带弹一弹,就会在肌肤上留下疤痕(吹气如兰,身轻弱,不欲衣缨拂,恐伤为痕)。她喜欢唱歌,她每次办演唱会的时候,还会有宫女伴唱,还有特技--庭院的树叶都被振荡得纷纷飞落,汉武帝是她演唱会上的神秘嘉宾。武帝深恐尘垢玷污了她的身体,她所到之处都挂上琉璃帐。还总是把她裹在被子里,再用衣带系住,外面还有许多层帷幕,生怕刮风的时候,她被刮死了。她每天都像粽子馅一样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能够走动的时候,她用琥珀做成环佩,放在衣裙里面,别人都不知道,环佩发出声响时,她就对别人说是自己的玻璃骨节发出的声音,旁边的人都说她真是一个美丽的怪人--其实,丽娟没有被厚厚的被子勒死和闷死,这说明她够强壮了。"一件衣服都承受不了的人",包括所有柔弱得难以置信的人。还比如说李后主的妃子,我忘记叫什么名字了。南唐灭亡,宋人把她抢走了。宋人头子把她放在一个很华丽的房间里,点上蜡烛。那个妃子忽然流起眼泪来,宋人头子叫她不要悲伤了,她说:"我不是悲伤,只是蜡烛的烟子太熏眼睛了。"宋人头子问:"那李后主拿什么东西给你照明呢?"她说:"他总是用一颗超大的夜明珠照明。"在漫画里,宋人头子就是一副脚朝天晕倒的造型了。我们不用为失去了这种美人而太过悲伤,古代人说杨贵妃都"一件衣服都承受不了",要知道,她甚至可以穿着十床被子跑步。而且"连衣服都承受不了"的情况是不会发生的,没有人一穿衣服就垮掉了,那只是妃子们为了引起皇帝的注意,给自己的包装。然后文人就对贵族妇女意淫,夸张夸张,直到今天,还有一部分文人把她们挖出来意淫。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失去了娇弱美女,因为她们从来不曾存在过。不要再想了。三、特别能忍痛的人因为麻*醉药发明,现在消失了特别能忍痛的人。从前有个夏侯淳,他参加打仗的时候,被箭射中了眼睛,他用手拔箭的时候,不小心把眼珠子也拔出来了,他用另一只眼睛看了看,把眼珠放在嘴里,一口吞了,笑着对呆了的官兵说:"父精母血,不能浪费。谁有玻璃珠借我先充下数?"战国时候还有个豫让。他改变自己的容貌,为了杀赵襄子--他刮掉眉毛和胡须,吞噬火炭,来改变自己的声音;将含毒素的漆涂抹在身上,使身体脓肿长癞疱,来改变自己的形体。然后他沿街乞讨,被朋友认出来了,他的朋友连连叹气说:凭你的能力,你可以做大官呀。做了大官,才可以接近赵襄子。你现在想了一个多么复杂的方法啊!变成了乞丐,离赵襄公越来越远了。民间笔记上的忍痛人士,还有蛊惑仔。三官保就是这样一个人,刚刚18岁,明眸皓齿,皮肤白白的,神情动人,而且还特别会打扮,别人第一眼看见他都觉得好亮丽噢,但不知道他其实是狠角。有一天,同样身为地痞的佟某人和他约定斗殴。到了约定时间,三官保一个人到了花坛旁边,过了很久,姓佟的带了很多人来了,三官保说:"你带这么多人是来打我的呀?"姓佟的人说:"是的。"只见三官保躺在大马路上,过了一会儿,他又坐起来把衣服脱了,解释道:"不要把衣服弄脏了。"姓佟的团伙蜂拥而上,用上了许多武器,三官保一边笑一边挨打,姓佟的很佩服他,抱住他的脚喊道:"你是我的老大呀!"后来疤渐渐掉了,两个月后,又是一位美男子啊!有一个绰号叫做"阎王"的人也想欺负他,让他刺自己的肉,三官保连忙接过匕首,露出腿给"阎王"看,说:"这里行吧?""阎王"还没回答,他就用匕首从大腿刺进去,匕首遇到了骨头,发出吱吱叫的声音,他一边笑,一边在腿上刻上了"天下太平"几个字。三官保因为会忍痛而成为黑社会老大。他的志向好像很高远:维持天下的治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忍痛有两种,一种是被动的,一种是主动自残,自残不好,不要自残。四、和鸟兽说话的人现在消失了懂得和鸟兽说话的人。孔子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一个蹲过牢房的人,这个人叫公冶长。公冶长就是一个懂鸟兽说话的人,他坐牢就是因为这个事。他到鲁国的时候,看到了一群坏鸟飞过天空,互相叫道:"兄弟们!我们到清溪集合,去吃人肉(往清溪食人肉)!"他又往前走了一程,遇见了一个老太太,她怀疑自己的儿子被杀了,但是又找不到尸体,公冶长想到了那群鸟所说的话,就领着那个老太太颤颤巍巍地跑到清溪河边,她儿子的尸体果然在那儿,那群鸟才刚刚开饭,尸体还不是很烂。老太太告到官府,说自己的儿子被杀了。官吏问:"你怎么找到你儿子的尸体的?"老太太说:"公冶长告诉我的。"官吏说:"传公冶长上场……公冶长你是怎么知道尸体在清溪的?"公冶长说:"鸟告诉我的。"于是公冶长被关进了监狱。古代的人无法解释他懂得鸟兽说话的原因,只好编了一个童话故事。从前,公冶长在他的兄弟中是个诚实而又厚道的人,兄弟歧视他,让他干活却又吃不饱,然后乌鸦、燕子和布谷鸟从四面八方飞来,告诉他关于食物的小道消息:"今天守西瓜地的老王喝喜酒去了。""张家的丝瓜熟了。"然后肚子饱了,生活好了,兄弟和睦了,生活幸福了。 第99节:消失的人2 上面这个故事我一个字都不相信,但我相信古代社会一定有懂得和鸟兽交流的人。这种能力我们生来就俱有,因为人类和动物原本是居住在一起的,分不出彼此,互相说话交流,后来,一部分变了,开始长毛呀,长翅膀呀,长尾巴呀。然后,长相相似的聚在一起,和其他的就分开了。 沉迷于听动物说话的人隐居起来,不被我们知道。人越来越不在意这种能力,渐渐退出了鸟语世界。还有一点很重要:我们把这些能力用来杀害鸟兽们。治水大禹有个助手,叫做益,他懂得鸟兽语言,他在管理山泽其间,发明了各种捕兽的陷阱。后来他丧失了这种能力,也失去了鸟兽的信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是你热爱大自然,真诚地听鸟说话,你就可以听出它其实在告诉我们:唧唧,咕咕! 五、过目不忘的人 因为书不再是珍稀物品,我们还失去了过目不忘的人。 有些人打死都不承认自己丧失了记忆能力,我的同桌一首五言绝句也能背半年。他以坚定并且略带粗暴的口气,推荐我学快速记忆,并且说他自己也学了,现在好比《射雕英雄传》上黄蓉的妈,只看一遍的文章就能背下来,但是当(手机wap,,cn)我让他背书的时候,他又说自己只是初级阶段,还不能发功,免得动了胎气--我相信他是想说伤了元气。 古代记忆力超级好的人特别多。从前有个一行大师,唐玄宗问他:你会什么呀?他说:什么都不会,就是记忆力超级好。唐玄宗听说以后,就把皇宫工作人员的花名册拿给他看,他看完一遍之后,就可以背下来,就像说熟人的名字一样,唐玄宗被他吓到了,说他是个圣人。 虞世南的记忆力也很好,有一次,李世民命令他在屏风上书写《列女传》,当时屏风已装裱好,来不及去取书,虞世南就凭记忆书写,一字不漏,其他人都佩服得哇哇叫。《铁围山丛谈》记载,北宋的张伯玉记忆力也很厉害,他老了以后,有个人提出要和他比,他指着家里的四柜书说:我又老又有病,不如以前了,现在能记的也就这些,请你从里面拿出一册来比吧!那个人抽出一本《仪礼》,张伯玉说:你就随便翻一页开个头吧,我给你往下续。那个人按照他说的做了,张伯玉果然能够一个字都不差地背下来,前来挑战的人不仅吓倒了,简直骇掉了,倒退几步就走了出去。然后,在我的想像之中,张伯玉就像唱京剧那样笑了起来:哈……哈…… 魏晋的王粲,看别人下棋,刚看了一分钟棋盘就被弄翻了,他把棋盘捡(电脑www,,cn)起来,仍旧能摆出和原来一模一样的棋局。他还有一个绝技是边走路边看碑文,一路走完了,碑文也背下来了,不失一字。 我们还没有完全丧失记忆力,因为我们越来越需要考大学,但同时也越来越需要更新作弊手段,一些对未来不负责任的科学家还说,可以把书做成芯片植入脑子里,以后人类索性用不上过目不忘的能力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旧的能力去了,新的能力还远吗? 春树秋雨 蒋方舟 我觉得自己最近总在做节目,我觉得自己很多次地在镜头前面努力地睁大眼睛。我原本以为会出现一打开电视,所有电视台全部在播放我脸部特写的盛况--结果没有,我从来没有在电视上看到过自己,好不容易有一个节目要播了,我全部的亲戚朋友都守在电视机前面等待着看,却只看到了别人,其凄惨之状完全是我原先想像的盛况的反面。能够使我开心的是,我因为做这几次节目,认识了许多以前没认识过的人,或者说是见识了许多以前只听过名字的人。 我见到了春树,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参加某个评选活动,我完全不敢和她说话。她看着活动的宣传稿,她的简介上写着少女作家,笑着说:为什么我的简介上写的是少女作家呀?哦,蒋方舟也是少女作家。我在人际交往方面一切的薄弱都凸现出来。我试图说话,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然后就只有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感觉好像对我们俩共同拥有的称号深表遗憾。 我第二次见到她的时候,同一个饭桌上还有两个少年儿童问题专家,我什么也不敢说,生怕被儿童专家抓到了值得研究的把柄,所以也没有和春树说话。 竒 書 網 ω ω w . q i δ h μ 9 ㈨ . c ó M 我再一次见到春树是在不久之后,那回有一大群80年代出生写东西的人聚集在一起。二十来个年轻人挤在一个屋里,6张床坐了几溜人。我们也没谈什么理想,没谈什么未来,就是谈现在,基本上是以嘲笑美女作家,还有那些比我们红的少年作家为核心话题。春树是我们当中最红的一个,但她是讲述奇闻丑事最多的人,经常是春树讲一个事情,我们一起大声谈笑,然后服务员姐姐就过来敲我们的门,让我们小点声,不要吵着隔壁人休息。 那次见面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春树在后来的时间里一直在看书。她看到我拿着的一本书,觉得还蛮好看的,就一直看它,那本书一部分是关于存在主义代表人物加缪的。后来,在春树的一次采访中,她提到了加缪,我有点儿觉得那是我的功劳。 我还见到了余秋雨。我要和余秋雨一起参加节目,做节目之前,在化妆室里,我怀着殷切的心情热切地企盼着余秋雨的到来。后来,化妆间里进来一个不是很高的中年人,身边跟了三个人--编辑助理和朋友,我假装矜持地看书,眼睛不停地瞄着他,看化妆师在他脸上扑粉化妆。 等到他化完妆很长时间之后,我还是保持矜持,直到有人把我介绍给他,然后化妆室里进行了长久的握手活动,每个人都和每个人握了手。接下来又陷入了沉寂。后来,终于他问我:你老家在哪?这是每个人必问我的问题,它经常出现在这样一串问题中:你几岁?你上几年级?你老家在哪儿?我老实地回答,并合上书,决定结束装矜持的生涯。 第100节:春树秋雨 剩下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的各个省市了,余秋雨是话题的主角,我以为他会悲愤地对城市现状发感慨,但是他没有,他只是讲了一些笑话,是我在《文化苦旅》中没有见过的。过了一会儿,节目开始了,余秋雨第一个出场,我第一次发现他是个挺能说话的人,他说话的时候,他说的话又重新像《文化苦旅》了,再加上观众席上有托儿,假装观众在每个问答结束之后都大力鼓掌,让他看起来更像《文化苦旅》了。我第二个上场,我除了极力睁大眼睛,争取在镜头上不会很胖之外,就别无所求了。接下来又上场了几个大学教授,都是能够一口气说一个小时的人,结果节目做了四五个小时,我在即将饿晕之际,惟一记得的就是余秋雨不断地点头微笑说话,并配合作出以一只手做菜刀切另一只手的动作。到了最后,跟着余秋雨的一个助理不断地说:"大家时间抓紧一点,余秋雨先生马上还要赶去大专生辩论会。"然后余秋雨也点头表示,他确实要参加大专辩论会。在回答问题之前,说:"我马上要参加大专辩论会,时间很紧,但是我还是要回答这个问题……"看起来令人十分之敬仰。做完节目之后,我忽然发现自己的失误。在节目中,所有人都喊"余老师""余老师"的时候,我好像是直呼其名"余秋雨"的。但我很快就原谅自己了,因为我的班主任也在现场,我喊她老师才是对的。狗的失恋和人的关系刘一寒刘一寒男,1981年生。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第四届二等奖。苹果树中文网站创始人。主编大型文集《我们,我们--80后的盛宴》《超越新概念》等。我发现自己完蛋了,--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我发现自己的行为竟和《百年孤独》中的霍·阿·布恩蒂亚一样荒唐,尽管我的行为只是停留在想法这一狭隘的范畴内,而在我的邻居--一个不学而有术的天才医生看来,我是智商在瞬间几何级的增加。这种增加最重要的是想像力的增加,而这种现象在一般人看来是我成了疯子,并且他说我能够写出一部空前绝后的小说。--于是我兴奋了。而我之所以想法变得荒唐,百分之百地源于失恋对我的沉重打击,我的确失恋了,然而我不曾告诉任何人,如你所知或所不知,我是个男权主义者又是一个死爱面子的人,于是我不得不如《围城》中的方鸿渐失恋后一样躲避着人。自此以后我经常对着我家的狗发呆,这只经常逃出家门幽会的狗曾经让我嫉妒,让我嫉妒的是它竟有七个女朋友,而让我更为嫉妒的是我仅有一个女朋友--我失恋了而它却没有,我曾经萌发过屠杀它和它的女朋友的念头,可是我的祖父--一个深信佛教而不是佛教徒的人却深深影响了我,我操起屠刀的最后一刻放弃了这个念头--我不能杀生。然而今天它没有了往日的兴奋,并且从它身上的味道我可以推测它失恋了。它站到我的跟前,不再摇尾巴,不再作揖,取而代之的是它的眼泪横流,我理解它的心情。我也失恋过,失恋的痛苦是人类最大的痛苦,我是知道的。我抚摸它,一遍又一遍。我端来一桶威士忌,我们一同坐在地上喝这桶酒,结果它喝得比我多,那是因为它后来失恋的缘故--失恋的痛苦是可以被时间稀释的。紧接着我们抱头痛声大哭,害得我们起初连城市的警报声也没听到--城市被水淹没了,我发现这水是我们的眼泪。--当这水冲进这房子时我们才发现。为了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我们不得不停止哭泣,但是还是难免有些人遭难。然而结果令我吃了一惊,死去的仅是我曾经的女朋友和阿狗的两个女朋友--这一事实不过告诉我失恋的女人比失恋的男人更不堪一击,所以我和阿狗没有死去,尽管我们一样痛苦。--我没有将阿狗的两个女朋友死去的事情告诉它,我怕它悲痛欲绝--阿狗,这惟一和我心灵相通的家伙,我不忍心让它痛苦,于是我封锁住这消息。另外我不得不节省些票子给它买些骨头吃,以安慰它那受伤严重的心灵。然而狗的心灵受创伤严重得很,它一直闷闷不乐,夜里失眠。我没办法,只好学来日本的催眠术给它治疗,可是我的努力无济于事。我只得另寻它路。--我发现阿狗的两个女朋友的尸体还完好无损,于是我取了其中的一个回来。我请求我的邻居--那个天才医生在这个狗的头上钻个洞,他照做了,并感到莫名其妙。接着,我请求他在我头上钻个洞,他说那样我将活不成,而且他会被法院判为谋杀犯,而且他问我这样做是为什么。我告诉他如果这样做了,这条狗--阿狗的女朋友将复活,因为我的灵魂,可以从头上的洞里跑出来钻进它的头里去,不过我的灵魂还可以回到我的身体里,可是这必须保存好我的躯体,这很容易做。于是这个天才医生照做了。果然我如愿以偿,阿狗的女朋友复活了,--这让我感到矛盾,我不知融合了我的灵魂和阿狗女朋友躯体的东西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觉得自己不再是往日的自己,一如恋爱中的许多男人女人所产生的某种离奇幻觉。尽管狗还是狗,我还是我。我的灵魂控制着阿狗女朋友的躯体。回到阿狗身边,阿狗欣喜万分。我的灵魂与阿狗女朋友躯体的融合物与阿狗生活得很好,它疼我们爱我们,一步也不舍得离开我们。它的爱,确实有狗的忠诚。慢慢地我发现我的灵魂竟爱上了这只狗,我感到不可思议,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纯粹的精神恋爱,这般配吗?公平吗?一个人和一条狗在恋爱,这的确是荒唐,同一个美若天仙的大家闺秀爱上一个又丑又穷的家伙一样荒唐。我准备逃出这场恋爱,但我无力自拔,这场恋爱不能不继续下去。那个我的灵魂与阿狗女朋友的融合物这时被我简称作"魂狗",许多年后被人误传作"昏狗"。 第101节:狗的失恋和人的关系 昏狗和阿狗生活得幸福,那只昏狗甚至觉得,更贴切的应该说是我的灵魂觉得可以为阿狗出生入死、赴汤蹈火,或者说是为了爱情。我发现昏狗对爱情的忠贞空前绝后--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对爱情的忠贞也难以望其背项。而不幸的却是那个天才医生,因为他也恋爱,而人一旦恋爱便开始伪装,一个穷光蛋要伪装成一个家财万贯的家伙,一个胸中无墨的家伙要伪装成施文弄墨的人,一个龌龊的家伙开始油头滑面。而这一切又需要钱,这个天才医生不得不把自己变成一个挣钱的机器,而他别无它路,只有从病人身上索取所以医院的医疗费之所以居高不下,那是因为许多医生在谈恋爱--由此我一直怀疑爱情的伟大性。爱情伟大吗?我反复拷问自己。爱情一开始便让人粉饰了,化妆了。众多的夫妇婚前幸福而婚后痛苦,那是因为夫妇在婚前齐心合力地制造了空中楼阁,而婚后是柴米油盐的现实。--爱情需要真实,真实的爱情才称得上伟大。然而又有多少人的爱情真实,我们也不可否认有纯粹恋爱,比如阿狗和昏狗,然而这毕竟为狗的恋爱--人的恋爱一向是虚伪的。另外让天才医生不幸的是昏狗和阿狗食欲亢进而买肉和骨头所需的钱翻了两番,也就是说恋爱可以增进食欲,甚至可以说恋爱可以促进消费。然而这毕竟是狗的恋爱,而人,尤其是女人是要克制食欲控制进食,那是为了保持身体的苗条。这就是狗与人恋爱的区别。天才医生为了养活恋情,除了从病人那里索取金钱外,他甚至低下高贵的头去做卑贱的工作--挖厕所,清下水道,甚至化妆成一个乞丐去乞讨一些票子。我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爱情会致穷,而事实上却有众多相反的结果,许多男人捞到了"裙带官",而许多女人傍上大款后身价倍增,也就是说爱情能致富。--完善一下这个理论:"爱情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致富又能致穷,关键的是学会爱情投资。"天才医生的不幸也导致了昏狗和阿狗的不幸,因为天才医生为了恋爱挣票子三天三夜连续工作没有回家--昏狗和阿狗被天才医生锁在了一间小的房子中,从前天才医生每日送上一份肉和骨头,而这三天没有。第一天昏狗和阿狗饿得几乎昏迷,昏狗对阿狗说我永远爱你,永远都不会离开你,你一定要活下去啊!你一直很坚强勇敢。阿狗也这么安慰鼓励昏狗。说着说着他们开始流泪。第二天的时候昏狗和阿狗奄奄一息,离黄泉没有几步远了。昏狗喃喃地对阿狗说你吃掉我吧!你活下去我才能够瞑目。阿狗也这么说。第三天的时候他们昏迷过去--这一事实说明恋爱需要肉和骨头,归根到底是爱情需要金钱作后盾,正如我的一个朋友所说"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即使有也会夭折,都饿死了还谈什么爱不爱啊",这和我未出生之前就有的人生观异工同曲--事业是骨骼,爱情是肉体。--可是无论如何说昏狗和阿狗这场爱是刻骨铭心的,他们为了爱情宁肯付出一切,哪怕死亡。但幸运的是阿狗和昏狗并没有死亡。那个天才医生第四天回来用肉和骨头救了他们的命。阿狗和昏狗得以继续恋爱。我们由此可知狗的恋爱只要温饱足矣,可是人就不同,人的恋爱需要诸多条件--地位、财富、住房……阿狗和昏狗的恋爱继续发展。可是并没有我预测的那样好--我本以为阿狗和昏狗在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之后,他们对爱情会更加忠贞不渝。可是以后的日子平淡无奇,像人类的众多夫妇一样,他们开始吵架,无论早晨中午傍晚还是夜里,所以我们经常听到狗吠声。另个值得一说的是阿狗和昏狗开始在动干戈,阿狗和昏狗彼此恶狠狠地咬掉对方的一条后腿,而天才医生成功地用胶泥捏了两条腿给阿狗和昏狗换上,这一结果导致狗撒尿时跷起一腿,以免那腿给水浇坏。阿狗发现昏狗越来越多缺点,其中最令阿狗深恶痛绝的是--昏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而昏狗也发现阿狗越来越多缺点,其最令昏狗厌恶得发指的是阿狗有吃屎的恶习,尽管昏狗屡次劝它,--"狗改不了吃屎"就是从这里来的。阿狗彻底对自己和昏狗的爱情厌恶,于是一天夜里阿狗带着一只漂亮的狗私奔了,--昏狗哭得一塌糊涂,可谓惊天动地。死不瞑目--死亡对罗密欧与朱丽叶以及梁山伯与祝英台是天大的宽容与慈悲。倘不如此,他们的结果要么是如两条狗,要么天天过吵架的无聊生活。--我的灵魂重新回到了我的肉体,于是我复活了。可是阿狗给我灵魂带来的痛苦永远是抹不去的。我用人类的智慧把阿狗捉住,把阿狗的头割下挂起,以示对其背叛爱情的惩罚。--人们当然并不知道我这么样究竟为什么。--我所挂狗头的地方原来是个挂羊肉的地方。这就是"挂狗头卖羊肉"一说的来历。最近天才医生天天愁眉苦脸,我问他失恋了还是没钱了,他说什么都没有。只是他在梦里收到了一封16世纪作家约翰·黎利《优浮绮斯》中的优浮绮斯发给他的信,其言曰:"她如果贞洁,必定拘谨;如果轻佻,必定淫荡;如果严肃的姑娘,谁肯爱她?如果是放浪的泼妇,谁愿娶她?如果是侍奉灶神的处*女,她们是誓不嫁人的。如果是追随爱神的信徒,她们是势必荒淫的。如果我爱一个美貌的,势必引起嫉妒;如果我爱一个貌丑的,会使我疯狂。如果生育频繁则负担有增不已;如果不能生育,则我的罪孽愈发深重;如果贤淑,我会担心,她早死;如果不淑,我会厌恶她的长寿。"我将如何面对爱情,天才医生问我。我只有一句刻骨的话告他,问世间,情为何物?然后是我默默地思考,得出的结论是:爱情,人类一产生就有的东西,并且也是到人类灭亡谁也不懂是什么东西的东西。爱情,人人不懂又乐于谈论的东西。 第102节:关于《麦克白》的阅读笔记 张佳玮网名信陵公子。1983年夏生于无锡,2002年秋始于上海开始大学生涯。电子商务专业。获得第四届新概念作文比赛二等奖、2004年新浪万卷杯全国网络文学大赛短篇小说入围奖。著有长篇小说《只爱陌生人(守望爱情的候鸟)》、《倾城》、《加州女郎》。一一般公认的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是:《麦克白》、《奥塞罗》、《哈姆雷特》以及《李尔王》。作为莎士比亚最杰出的乃至于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四部悲剧,这四部一直被认为是悲剧的圭臬。莎士比亚的伟大之处,也许并不在于他恰如其分地体现了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主义精神--在这一点上,他做得似乎不比拉伯雷、薄加丘这样不乏叛逆性以及戏噱精神的大师更好--而在于他对一种文体的建立和构造。莎士比亚式的文体是宏大的、杰出的、体系化的,具有等同于史诗的铺陈式体制以及宏篇巨制式的结构。这种文体的产生使文艺复兴时代从思想、内容到形式都足以与之前时代的经典分庭抗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莎士比亚为欧洲的飞翔增加了砝码和底蕴,并成为了新的经典。至于其对英国语言文学的不朽贡献之类,则如恒河沙数,不必多提。二在阅读莎士比亚的时候,我经常会产生疑惑:在那样铺陈华丽的文体与句子之下,我很难相信我阅读的确实是悲剧。也许是对于悲剧的认识不同。我以为的悲剧,总是如索福克勒斯那样的,具有崇高、简洁而庄严特征的文体。莎士比亚华丽得近于煊赫的文体对于悲剧本身的影响,我心中无数。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之所以对《麦克白》更为看重,也许是因为其更"纯粹"的具有悲剧特性。《麦克白》这一部有别于另三部不朽悲剧的地方在于:《奥塞罗》中悲剧的成因是伊阿古这个小人的挑拨和奥塞罗本身性格的缺陷;《李尔王》与《哈姆雷特》的结局也是基于人性本身的弱点:前者对女儿的热爱,后者的优柔寡断与忧郁多思。相对而言,《麦克白》中悲剧的产生,虽则依赖于麦克白本人的野心与其妻子恶意的怂恿,但是却更多体现了天命的因素。这种并非将悲剧原因归结为主观错误而更多确知为悲剧宿命的方式,有着浓郁的古希腊悲剧色彩。三古希腊具有象征意义的著名悲剧,如《普罗米修斯》、《俄底埔斯王》等,都具有一个鲜明的特征:造成悲剧的因素并非个人的主观错误或者客观情况的干扰,而是天命的不公。普罗米修斯中作为天神的宙斯暴虐而昏庸,造成了崇高的悲剧。俄底埔斯王则完全受制于残酷的命运,无论如何挣扎,却还是陷入了命运的泥淖。在这些故事中,主角的崇高伟大与命运(或命运操纵者)的残忍与恶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更广义的无可奈何和无能为力,使得希腊悲剧拥有了直指命运以及人类宿命本身的崇高性。四麦克白的野心,来源于仙女们的怂恿。那些仙女们用游戏的--她们可曾想过残忍的后果?--姿态来挑逗起麦克白的野心,鼓励他杀死自己的国王。而当麦克白探询国家未来的时候,他们给出了三种看似不可能的条件。这是一种狡黠而近乎于恶毒的玩笑。考虑到这种玩笑是以这样一幕悲剧为结局的,我能够相信的是,《麦克白》中仙女的谶语,具有了与希腊悲剧中天命一样的意义。如果忘却麦克白妻子的恶毒,他本人的野心,我们可以发觉,这样一个剧本中起到主导作用的其实还是恶意的,戏剧性的,玩笑般的天命。我能够想像的,麦克白面对薛华特时的绝望。当一切的谶语都玩笑般成为现实之时,他的信仰全数崩溃。这种全面性的毁灭使他被钉上了任兀鹰啄咬的可悲处境。他已经一无所有。而这一切的开始,仅仅是玩笑般的命运。不要告诉我麦克白夫人的效用。如果没有仙女,她是徒然无用的。五麦克白的死亡具有的社会意义,传达了莎士比亚厌恶将军拥权杀王这样的犯上之举的思想。但这样的主题比之于麦克白具有希腊精神的纯洁崇高悲剧思想,显然比较浅薄。我现在重复阅读着《麦克白》,并且为这个悲哀的、邪恶的主人公感到悲哀。一如希腊悲剧中那些纯粹的悲剧主角。他们的毁灭,并非由于他们的不杰出,而仅仅是,仅仅是,那些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的命运。 第103节:关于宋江的伪形而上思维 一宋江走下楼梯的时候,隐约听到了那婆娘几声冷笑。一地里心肠憋闷,急火焚身,没做理会处。匆匆忙忙,黑灯瞎火,摸摸索索,径直去开锁推门。猛可间黑暗中那老虔婆尖利的声音急急跳出来:"押司,恁的早起身?"二在荷马《伊利亚特》的开始,阿喀琉斯暴风般的愤怒与希腊军队轰然的分裂如此宏大而庄严的英雄传奇之中,裹挟着极其有趣的细节。面对天神那不可违逆的归还女祭者的要求,王中王阿加门农让出了自己的战利品,转而向阿喀琉斯要求一个女子。阿喀琉斯递交了少女,继而任性地退出了战争,退出之余,还不依不饶地祈求神灵要求上天降难于希腊联军。在不同价值观的审视目光下,英雄间的龃龉不免有若儿戏,而且具有极其孩子气的一面。所以阿喀琉斯那暴风般的宏大雄伟的愤怒,在老于世故的阅读者面前却往往会显得犹如一个任性孩子的咆哮。三郓城押司宋江,字公明,号为呼保义,人称及时雨。江湖上无论巨奸大盗,水寇山贼,听了宋公明大名,无不啊也一声,倒地便拜。以后便是刀山油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了。这样的传奇故事有着英雄史诗般宏大壮阔的气度。相对于平和暗淡的市民生活,中国古代的阅读者们都愿意聆听这样的故事,向往这样的宏大义气。这些不朽的义气和认知成为了一种基本的好汉道德。对于传奇和英雄的崇敬,使宋江本人的历史带有光荣而圣洁的光彩。作为一个文学形象,他无疑是江湖上最受人爱戴的人物了。而他的生活也相对的具有了形而上的特征。于是,当阎婆惜姑娘出现在宋江生活之中时,对立产生。对于英雄与史诗情结的痴迷,总是会对应的导致对日常细节的疏懒。当宋江宋押司拥有了一个外宅,而这个外宅又另有新欢之时,宋押司本身的情况就变得极其尴尬。生活中琐碎而不可知的小事纠缠在了宋押司身上,其神性光芒相应褪色,其世俗形象显然猥琐。就像我述说的那个情节一样:在黑灯瞎火中迫不及待地逃离阎婆惜床榻的那个宋押司,与那个呼保义及时雨天下英雄景仰的好汉,在严格意义上很难划上等号。这种庄严与琐碎的不对称拼凑,是悲剧与喜剧的最初来源。四别人跟我说,海明威在创作《老人与海》中的桑提亚哥时运用了很多基督教的隐喻,直接影射其为受难耶酥。其悲剧性体现在:这个受难的耶酥被迫通过那么多琐碎而低俗的细节来与鲨鱼们斗争,锱铢必究着每一寸马哈林鱼肉。也有人和我说,特洛伊战争的最荒诞与悲剧之处,在于无数英雄十年奋战丧国灭家殒身不恤的结果,是墨涅拉俄斯饶恕了他不贞的妻子,回到斯巴达过庸人的幸福生活。他们的意思,合起来就是这么简单:庄严宏大的前提最终落实在轻逸琐碎平庸的故事之上,讽刺和荒诞意味之后,悲剧就产生了。五宋押司的悲剧,在我看来就来源于与阎婆惜姑娘的是非。这个形而上的男人在尴尬的处境下不断寻找着与现实的融合点。于是替天行道的旗帜可以被招安。一百零八好汉可以大部分死于征匪,小部分作为平庸的官吏以终天年。事实上,如果要从宋江的漫长人生中寻找到一个结论,那就是:在一个所有人都在向下坠落的世界中,不应该企求任何具有形而上意义的结局。六我回头看第一节的叙述,我收尾的地方,也是宋江最尴尬之处。一个仁义道德的君子,对付一个阎婆这样低劣得近乎于色*情的问题。而继续的尴尬就是,他将会在喝醒酒汤时发觉招文袋的丢失,他将会低声下气地与阎婆惜谈判赔偿的金额、罪证的细节,以至于最后像一个地痞一样拔刀相向,杀人灭口。我之所以不愿意继续谈论下去是因为我对这个男子已经无话可说。荒诞的悲剧已经诞生。故事的结局已经确定。庄严宏大的精神最终被迫与唯利是图的平庸细节交媾。而传说中的义薄云天慷慨胸襟,无可避免地走向惯见的庸俗。编后记最近几年,80后这个标签被出版商与媒体工作者极度的商业化了,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样纯粹的市场化行为对于正在成长中的年轻写作者们来说有着太多负面的影响,写作者们过早地沉迷于名利的诱惑,这非但不是一种动力,时间长了,相反还让他们丧失了真正意义上的写作漏*点。正是在更多的年轻写作者面对文学处于迷惘状态的时候,我们编选了这两本旨在告别80后这个商业标签的文集,两本书的出版预示着一个以青春为幌子的虚假写作时代的结束,同时也意味着另一个富有想像力的纯文学写作时代的开始。在喧嚣与热闹的背后,80后真正有实力的写作者已经开始淡出80后这个标签,这两本书就是以一种文集的方式对80后做一个告别仪式。出生于80年代的年轻写作者们以自己青春的视觉来描写他们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与事,里面有着伤感与无奈,有着梦幻与理想,有着触手可及的情感经验,还有着更多的耐人寻味和意味深长。《倒数三秒我们一起跑》这本集子里有二十来篇短篇小说,都是作者自己精心挑选出来的,风格上也各具特色,这是目前青春文学趋向多元化的一个展现。《花朵消失在时光机场》是一本美文集子,包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散文、随笔、评论和杂文。文字青春随意而不拘一格,在更多特立独行的文本中透出这一代人的真实生活与情感写照。在这两本书的编选与出版过程中,双生花文学网站的网络编辑与时代经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文字编辑们都给予了热情的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深深的谢意!编者2005年2月18日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hu99.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